c***c 发帖数: 21374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cynic (cynic@mitbbs 1998->2010->?),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在公务员队伍中率先恢复丁忧制度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8 19:16:15 2014, 美东)
我郑重呼吁党中央在公务员队伍中率先恢复丁忧制度。丁忧期间,工资停发职位不保留
。大家同意不? 不知道啥是丁忧的搜索去。 | c***c 发帖数: 21374 | 2 丁忧25月。期间:
1)停俸 --- 领取失业救济金
2)停职 --- 职位取消,级别不变
丁忧结束后:
1)俸禄 --- 按照丁忧之前的级别领取
2)职位 --- 不安排现职,一律候缺。没有缺,就一直候着。 | Z*****l 发帖数: 14069 | | c***c 发帖数: 21374 | 4 夺情的难度大得多。
类似的,隐瞒父母去世比隐瞒财富难得多。
【在 Z*****l 的大作中提到】 : 没用, 以夺情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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