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发帖数: 5889 | 1 特别是那种对修改回来的文章没有意见,只有通过意见的审稿
提交申请材料时要不要连审稿意见一并附上, 如果要的话到时IO看了会觉得你的审稿
有水分吗 |
a*****m 发帖数: 4745 | |
F**********0 发帖数: 442 | 3 example: reviewed 50 times for 40 manuscripts.
看你想告诉他们什么了。 |
v**********o 发帖数: 11689 | 4 你如果问律师 基本都会建议你只算一次
律师那里没有40 manuscripts for 50 times的说法
【在 b****r 的大作中提到】 : 特别是那种对修改回来的文章没有意见,只有通过意见的审稿 : 提交申请材料时要不要连审稿意见一并附上, 如果要的话到时IO看了会觉得你的审稿 : 有水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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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 发帖数: 2379 | 5 你可以说editor很重视你一审的意见,所以作者修改后让你再次审阅以作最终决定。 |
J****e 发帖数: 330 | 6 won't count if you file your case with lawyers. |
x****e 发帖数: 565 | 7 算,但怎么present不会招来rfe,可能得想想。
【在 b****r 的大作中提到】 : 特别是那种对修改回来的文章没有意见,只有通过意见的审稿 : 提交申请材料时要不要连审稿意见一并附上, 如果要的话到时IO看了会觉得你的审稿 : 有水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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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发帖数: 197 | |
G***6 发帖数: 1323 | 9 反正我都算了 谁会仔细查你的次数有没有假啊?你说审了49次和48次能有多大差别 |
x********o 发帖数: 3525 | 10 可以算的啊。 文章号不都变了吗, 变成了.R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