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 发帖数: 3970 | 1 杨某交代,当时到了吴某住处,发现吴某不在,他下楼时被一只狗咬了一口,气急败坏
的他便立即用手掐死了这只狗。
掐死狗后,杨某又突然萌生了一个“主意”:他用刀将狗的头部和躯干砍下,然后
放置在吴某的床上。
这还没完,杨某又留下两张字条,贴在吴某住处墙上。纸条上写着“你跟狗一样”
、“杀不(了)你,不代表一辈子杀不(了)你”、“我老婆不是好勾引的,要生命代
价”等话语。
今年5月10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龙湾法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杨某这样辩称:“
我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写纸条、发短信,都是为了吓唬对方(吴某)。”
就此,公诉人当庭反驳,杨某在侦查阶段做了多次认罪供述,称自己因感情纠纷准
备杀死吴某再自杀。而杨某则辩解,他在侦查阶段所做的认罪供述,是他在万念俱灰的
情况下乱说的。
杨某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杀人”?他的当庭辩解是否成立?
龙湾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过调查,杨某在侦查阶段多次稳定供述其欲杀害吴某,其
留下的字条和发送的短信,也能证实其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而且多项证人证
言和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其“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杨某的辩解意见
,不予采信。
龙湾法院由此认为,杨某为剥夺他人生命,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故
意杀人罪,属犯罪预备。杨某有前科,仍不思悔改,再次犯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但
此次属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据此,龙湾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拘役5个月。 |
k*******p 发帖数: 8821 | 2 "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拘役5个月"
如果只看这句话,觉得故意杀人判得好轻。 |
h**c 发帖数: 1979 | |
M******a 发帖数: 6723 | 4 “他下楼时被一只狗咬了一口,气急败坏的他便立即用手掐死了这只狗”
跟那个赵盾的武士叫啥来着?一样,就是不知道这狗凶不凶。
要是掐死个吉娃娃,也就没啥。
不过感觉这哥们没打针,可能也活不多久了。 |
f******t 发帖数: 19544 | |
T****2 发帖数: 130 | 6 洋爹眼里,洋狗跟狗也没什么不同,黄皮猴子和猴子也没什么不同。
【在 h**c 的大作中提到】 : 都是屁民,法院眼里和狗也没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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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7 这尼玛体毛都没碰到,就成杀人罪了?
看来杀人的定义得修改了
如果按这个来套强奸罪,只要有主观故意,不管摸到体毛没有都算强奸,尼玛我看菌斑
一大半将军都得下牢。 |
f******t 发帖数: 19544 | 8 要爬到女人的床上,强奸一只母狗才成立。
【在 v****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尼玛体毛都没碰到,就成杀人罪了? : 看来杀人的定义得修改了 : 如果按这个来套强奸罪,只要有主观故意,不管摸到体毛没有都算强奸,尼玛我看菌斑 : 一大半将军都得下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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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发帖数: 1428 | 9 智商堪忧啊
你的逻辑,恐袭未成,强贱未遂都不能判刑。中学法律课是体育老师教的?
【在 v****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尼玛体毛都没碰到,就成杀人罪了? : 看来杀人的定义得修改了 : 如果按这个来套强奸罪,只要有主观故意,不管摸到体毛没有都算强奸,尼玛我看菌斑 : 一大半将军都得下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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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10 你才智商堪忧。强奸未遂那是有接触,恐袭未成是有大量进攻性武器和详细作案计划,
这当然可以定罪。
尼玛这事人都没见到,就是为泄愤,掐死条狗,写了几张威胁性字条,就成故意杀人了
。你和那法官一样法律都是体育老师教的。
其实很多人带着刀想去杀人,但事到临头又改变主意或怂了的。尼玛哪能仅仅以“主观
故意”就定故意杀人罪的?这倒是防止杀人案有利社会治安了但符合法治吗?对案犯公
平吗?
其实就是为了维稳让那小子关着出不来,其实另外想个罪名比如寻衅滋事罪之类的不就
得了
【在 y********e 的大作中提到】 : 智商堪忧啊 : 你的逻辑,恐袭未成,强贱未遂都不能判刑。中学法律课是体育老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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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12525 | 11 就是,故意杀人罪连有期徒刑都没有,竟然只有拘留
【在 k*******p 的大作中提到】 : "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拘役5个月" : 如果只看这句话,觉得故意杀人判得好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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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发帖数: 1428 | 12 “强奸未遂那是**有接触**”
法律课果然是体育老师教的
【在 v****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才智商堪忧。强奸未遂那是有接触,恐袭未成是有大量进攻性武器和详细作案计划, : 这当然可以定罪。 : 尼玛这事人都没见到,就是为泄愤,掐死条狗,写了几张威胁性字条,就成故意杀人了 : 。你和那法官一样法律都是体育老师教的。 : 其实很多人带着刀想去杀人,但事到临头又改变主意或怂了的。尼玛哪能仅仅以“主观 : 故意”就定故意杀人罪的?这倒是防止杀人案有利社会治安了但符合法治吗?对案犯公 : 平吗? : 其实就是为了维稳让那小子关着出不来,其实另外想个罪名比如寻衅滋事罪之类的不就 : 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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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13 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成事。
这段话你看的懂?你开雏了没有?
【在 y********e 的大作中提到】 : “强奸未遂那是**有接触**” : 法律课果然是体育老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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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发帖数: 35437 | 14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起点是3年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b******2 发帖数: 5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