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r 发帖数: 389 | 1 这次宝马男被电动车的车主于某持刀砍杀的事件,如果最后真的要判了于某是防卫过当
,那么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影响社会稳定,人心难平。
宝马男先拿刀砍人的,也是先动手打人的,如果这算是防卫过当,那岂不是以后被打被
砍,都只能是忍着了,还不许还手了啊。
如果允许反抗,那么这个反抗的力度,就不好掌控,尤其是宝马男先拿的刀,被于某夺
走的,这样一来,刀剑无眼,谁能掌控那么好的反抗力度啊,都已经威胁到生命了,谁
还那么理智要掌握一个最佳的反抗力度呢!
如果这样算是防卫过当,以后大家出门都带把刀,见谁不顺眼,或者被人惹了,那就用
刀看人,对方如果敢反杀自己,那也是对方防卫过当,是不是会这样?那么社会就乱了。
我认为就会有这样的情况,这会是个极差的先例,所以这不算防卫过当,也不能这么判。
但是依照中国的法律,结果真的不好说,至少判无罪释放,是不太可能的了,要不然以
后城管强制拆除地摊,被反殴,这样就挺不好弄的了,而且将来只要看到持刀找茬的,
都会被反杀,也许政府觉得不利于管理吧。 |
W********1 发帖数: 1 | |
f*****b 发帖数: 1 | |
M*******j 发帖数: 19 | |
D******u 发帖数: 132 | |
c********e 发帖数: 4283 | 6 检察院就不应该立案
【在 M*******j 的大作中提到】 : 最后怎么判,真想快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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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2323 | 7 防卫过当了,天朝法律就这样,这种情况,一般警察都不能开枪好吧,只有特警和反恐
才能开枪,你一个屁民当街杀人怎么可能没事, 安你的说法,以后杀人会更多,反正我
是正当防卫 |
w***u 发帖数: 17713 | 8 想得美,防卫过当。邓玉娇可是按故意伤害罪起诉的。 |
d**********i 发帖数: 524 | 9 防卫过当不是罪名,是情形。
如果你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形,那么你的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伤害致死罪等等
:想得美,防卫过当。邓玉娇可是按故意伤害罪起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