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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版 - 民阵反中乱港 罪状一箩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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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状1
非法组织 19年无注册
•成立接近19年,但一直没有注册,属非法组织。
•《社团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本地社团或其分支机构均须于其成立后一个月
内,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民阵一直没有向政府注册,可
能触犯《社团条例》,若罪成,民阵负责人最高可被监禁三个月。
•《社团条例》第八条,若社团事务主任认为因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需要,又或
任何在香港注册或豁免注册的社团若被认定为政治性团体与外国政治团体有直接或间接
的联系,社团事务主任均可以要求保安局局长发出命令禁止该社团运作。
罪状2
借用户口 疑涉洗黑钱
•借用成员组织的户口收受捐款,涉嫌干犯洗黑钱罪。“民阵”一直无注册,亦
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在筹款时不断借用团体成员账户。“民阵”过往曾借用街工及香
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组织的银行户口收款。惟“民阵”一直没有对外公开账目,
多年来筹款所得,一直去向不明。“民阵”几乎每年“七一”及元旦都会申办游行,粗
略估算“民阵”多年来累积获得的款项超过500万元。
•逾500万捐款去向未明。根据《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第405章)及《有组
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1)条的规定,洗黑钱是一项罪行,如有人知道
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的贩毒或可公诉罪行得
益而仍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5,000,000元及监禁14年。
罪状3
恶行纍纍 涉违国安法
•勾结外国势力破坏特区政府施政,2020年12月,民阵联同“支联会”等共26个
团体去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赦里亚女士(Ms Michelle
Bachelet Jeria),要求联合国就多宗所谓酷刑作出调查和监察云云。
•2019年11月,当时副召集人黎恩灏假借悼念周梓乐为名,到韩国首尔联系当地
67个反中团体,勾结外力干预区议会选举。
•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1条、第23条、第26条、第30条的规定,为实施分裂
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串谋、直接或间接接受外
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示、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的,最高可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罪状4
内外勾结 践踏“一国两制”
•民阵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曾接受过NED(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培训,例如2013
年4月由杨建利的公民力量与NED及台湾民主基金会(TFD)联办,在台北举行的“第八
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获邀参加研习营的有2013至2014年度的民阵召集人杨政贤。
•前年修例风波期间,民阵竟去信61个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
呼吁各国发出针对香港的旅游警示,更诋毁“一国两制”难以为继,公然涉嫌与外部势
力里应外合,抹黑特区政府及香港警察,践踏“一国两制”,危害国家安全。
罪状5
非法游行 涉煽惑暴乱
•2020年10月1日:在疫情期间申请游行不获警方批准,但仍然大力催谷,导致当
日多区发生零星暴力事件,多名警员受伤。
•2020年7月1日:发起由维园游行至金钟,有暴徒在维园以刀刺警员。“港独”
唐英杰更在湾仔驾驶插上“港独”旗帜的电单车,撞伤三警,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
及恐怖活动罪,成为香港国安法罪成首案,被判监九年。
•2019年10月20日:发起由尖沙咀游行至西九龙站,其后演变成九龙大暴乱,并
从油尖旺蔓延到深水埗,暴徒沿途打砸烧港铁、中资银行和商店,火烧警署。
•2019年10月1日:“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等揽炒派头目发起所谓“六区开花”骚
乱,触发多区打砸烧暴动,并疯狂袭警。
•2019年9月15日:暴徒冲击政府总部及包围立法会,在港岛逾10处地点纵火,打
砸烧店舖及焚烧国旗和国庆横幅,攻击爱国团体会址。
•2019年8月31日:在中环遮打花园举行非法集会,及后演变成多区暴动,纵火及
破坏港铁设施,更向市民行私刑及袭警,甚至在维园围抢警枪等。
•2019年7月21日:大批示威者于港岛游行后围攻中联办,向大门上的中国国徽投
掷鸡蛋及油漆弹,破坏涂污国徽。
•2019年7月1日:非法占据立法会大楼疯狂破坏、涂污区徽,令立法会需花1500
万元公帑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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