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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trait版 - 推动香港“去反共化”须直面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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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香港全面“去反共化”,是进一步落实香港国安法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依法取
缔反共组织,坚决打击反共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将反共分
子彻底排除在特区政权机关之外。香港特区政府要体现出责任担当,直面问题和解决问
题,大力推动香港全面“去反共化”。
国家宪法总纲第一条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属於“颠覆国家
政权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后,以“结束一党专政”口号为代表的反共言论和行动,
已经属於国安法层面的违法行为。全面“去反共化”,是落实香港国安法的要求,更是
确保香港长治久安的要求。
依法打击反共组织和行为
推动香港全面“去反共化”,有若干重大而具体的问题不能迴避,需要在法律上、
政治上、政策上尽快加以明确,这些问题包括:反中乱港的最大组织动员平台民阵应不
应该被取缔?主张“结束一党专政”的“支联会”应不应该被取缔?被中央政府定性为
“邪教”并被内地取缔的法轮功组织还应不应该在香港存在?以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
社会主义制度为能事的反共媒体《苹果日报》应不应该被查封?
“支联会”以“结束一党专政”为主要纲领,并具体实施落实纲领的反共行动,是
香港反对派在香港民众尤其是青少年中推行反共教育的核心组织。如果继续容许“支联
会”举办大型集会并高呼反共口号,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民阵集结了香港反对派的几乎所有组织,自2003年以后几乎每年均牵头组织“七一
遊行”、“十一遊行”、“元旦遊行”,它也是2019年“修例风波”台面上的主要组织
策劃者和实施者。《苹果日报》则是香港反对派最重要的舆论阵地,它的创办者黎智英
是宣称“为美国而战”的死硬反共分子和彻头彻尾的汉奸。民阵和《苹果日报》都与外
部势力有千丝万缕的关係,所作所为均是反中乱港,是香港两大乱源和毒瘤。法轮功被
内地取缔后,其残存的海外组织已蜕变为彻底的反共组织。法轮功组织过去经常举着针
对中共的旗帜在香港街头招摇过市,至今仍在香港闹市堂而皇之地从事发放反共宣传品
等反共活动。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要依法打击反共组织和反共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向香港社会发
出正确而清晰的信号: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反共在香港不具任何合法性;香港国安法保
障和尊重人权、保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正当权利和自由,但绝不容许“推翻、破
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绝不容许颠覆国家政权。
落实好香港国安法,关键目标之一是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根
本原则,确保香港特区政权安全。不容许反共分子进入特区政权机关,是新的政治规矩
,也是新的法律规範。
“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领导者,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一个人如
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明确宣示中央的政策界线,“可以允
许有不同政见,但这裏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损害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
香港宪制秩序者,不在爱国者之列”。
用行动体现出责任担当
当前,香港特区要全面、準确落实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精心準备好选举委
员会选举、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捍卫特区政权安全。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
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日前在《明报》发表文章指出,“现在国安法已经
实施,爱国者标準已确立,如果‘泛民’人士继续从事反共活动,就等於是‘顶风犯案
’,性质就不一样了,资格审查委员会当然不能视而不见,必须依法办事,取消其参选
资格”,“‘泛民’从政人士,不仅不要参加‘支联会’组织的反共活动,还应尽快退
出‘支联会’组织,以免断送政治前途。”
我完全赞同卢先生的意见,也希望仍有志从政的“泛民”朋友慎思他的善意劝告!
民主党尤其要作慎重抉择。
立法会早前通过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条例草案,相关部门应抓紧依法处理拒绝宣誓
或违反誓言的公务员及其他公职人员、区议员。
进一步落实好香港国安法,还有许多重要的基础性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深入推进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教育实效;思考解决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提出的一个重大课
题,即依法规範破坏国家安全的“软对抗”;採取更多措施落实香港国安法第九条,即
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宜“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
”;规劃部署落实香港国安法第七条的要求,“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
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也就是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等等。
香港国安法实施即将届满一年。按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的要求,行政长官要向中央
政府提交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情况的年度报告。香港特区全力落实香港国安
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仍任重而道远。
骆主任日前强调:“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大是大非面前,直面问
题、解决问题,才是爱国者治港成色的最好体现。”更好落实香港国安法,推动香港全
面“去反共化”,需要拿出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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