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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版 - 灯下黑-纪委干部也维权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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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黑-纪委干部也维权zz
《依法维权材料之一、之二》为公开求援信,对事件进行总述;之三是事件“灯下黑”
的诉求及事由根据;之四是村民追讨征地补偿的详述;之五至之十为近期向相关部门的
申述及要求等文件;十一及十二为延展阅读材料;纪实申冤小说《冤大头》上下册(下
载地址:http://yunfile.com/file /sidingren/1adf3b88/)记述了“灯下黑”的缘由经过等整个过程。
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一、期盼网民们的光辉照亮“灯下黑”
依法维权材料之一
“灯下黑”苦主开场白:破解“灯下黑”的关键证据已经掌握在受害人手中。这份证据
,2008年治理重信重访中,主办人梅州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林平华看过;广东省委第七
巡视组的接访人也看过。因为还没有举办信访听证会,暂时不能在网上公开,敬请领导
们同志们朋友们理解、原谅。
期盼网民们的光辉照亮“灯下黑”
——《冤大头》作者陶昌始的公开求援信
根深蒂固的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遗毒“强权政治”、“官官相护”,是制造生产“灯下
黑”和《冤大头》的根源和罪魁!
“灯下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敬请网友花上三几十分钟,首先阅读《冤大头》(下册
)第七章第五节(P70)的《亚陶的最后陈述》以及第八章(P77)和第九章第一节(
P85)关于信访案件反馈情况表《调查情况》之点评,或者查看《依法维权材料之三至
之十》,便可知道大概。当然,若有时间有兴趣再慢慢阅读《冤大头》全书。
被害人古健,生前是广东省梅县工商银行储蓄员,时年39岁;独生子陶洪,时年仅14岁
,正读初二,现在广州某重点大学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丈夫陶昌始(亚陶),当时是
梅县纪委办公室资料员(科员),换新书记后,2002年才被抚慰安置提升为梅县计划局
即现在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纪检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知情,引来杀身之祸;举报,一切后果自担?!古健举报有功惨遭犯罪嫌疑人张小英和
梅县工商银行公私合营打击报复迫害后被逼含冤跳楼屈死,这桩人命关天导致家破人亡
的人间惨祸,因为是宗恶性政治事件,反腐自朽贪赃枉纪枉法的梅县纪委书记杨优棠、
副书记黄国平,以惧怕会引起重大的社会和政治影响为由,无视原本属于自己人的县纪
委资料员亚陶身罹家破人亡的惨痛,威逼恐吓,不准亚陶申冤告状,泯灭人性泯灭良心
牴制梅州市纪委信访室的调查取证,将亚陶视作其手掌中的苍蝇,紧紧地死死地捂攥在
其掌心中,将这宗真相明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纪有法可依的影响恶劣影响重大
的恶性政治事件,捂压顶拖成了“灯下黑”,将亚陶捂压顶拖成了冤大头。
当年梅县纪委查案时放纵犯罪嫌疑人及做假账的过程在《冤大头》上册中已有记载。本
来是确凿的贪污案,却以“小金库”定性,其中的缘由和奥妙在于:贪污案件,查出的
钱财即赃款赃物必须全部上缴国库,这是铁定的;“小金库”则弹性较大,查案单位的
领导可随心所欲。所以,时为梅县工商银行代行长的钟洁芳一是为了尽量保住这笔巨款
,二是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三是避免“单位出了贪污案贪污犯”的臭名声,于是四处
活动请托求人疏通关系。在此暂且撇开当年杨优棠他们贪赃枉纪枉法在查案时有意放纵
犯罪嫌疑人犯罪单位做假账蒙混过关不谈,时至今日,亚陶已有足够证据指控杨优棠、
黄国平犯下了做假证伪证和包庇放纵犯罪嫌疑人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
申诉方位卑人微血冤似海,对立方权贵豪强捂压顶拖。“灯下黑”已经被杨优棠之流的
黑手掌遮蔽笼罩了十四年了!为了破解“灯下黑”,从事发的1997年至现在,亚陶一直
坚持和吁请梅州市纪委和有关上级职能部门,根据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和
《中国纪检监察报》推荐介绍山东省的好经验好做法,举行信访听证会,与杨优棠他们
面对面的对质补充取证。但是,在强权政治官官相护的当今官场,他们是万万不会答应
不敢答应不能答应的——亚陶你只不过是梅县纪委的一般干部,杨优棠他们是你的顶头
上司,背后又串联着一大帮权贵豪强们 ——面对面,做梦去吧!——当年,他们否决
了亚陶的“面对面”的吁请后,用“背靠背”的方法,弄出了一份所谓“事出有因查无
实据”的十二条调查结论。事实总是事实,即便是“背靠背”,即便是指鹿为马牛易羊
,即便是移花接木偷换梁,这十二条,条条都是他们违纪违法打击报复迫害古健致死的
确凿证据。不管如何,现在还得感谢他们,在当年那种特殊环境下,总算还能弄出这十
二条!从那时起至现在,亚陶还有开口说话的机会!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为了
维护落实受害人的合法正当权益,为了追究违纪违法的杨优棠、黄国平、钟洁芳、张小
英等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在此,强烈吁请梅州市纪委将“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十
二条调查结论拿出来,在公众和媒体录像录音的监督下,举行面对面的对质补充取证—
—3月17日呈送举报信、3月19日查案、3月27日定性为“小金库”、4月6日恶魔嚣狂逞
淫威、4月16日县纪委所谓“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勒令县工商银行”将恶魔张小英调离
升迁至支行储蓄部事后监督岗位、56天后古健跳楼、10月底“小金库”正式结案。只要
“面对面”,全案的症结所在,还容得他们不顾事实不顾前因后果指鹿为马牛易羊地编
造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后欲盖弥彰自欺欺人阴损到底直到现在企图不了了之的必遭
天谴人怨的荒谬结果吗?
十四年了!已经十四年了!亚陶已经无奈地做了十四年的冤大头!十四年来,亚陶从未
放弃过抗争!十四年来,亚陶从未放弃过申冤解屈维权讨公道!十四年来,每年至少二
次以上向有关职能部门上访申冤或投寄申冤申诉材料,从未间断过。这二次不可或缺的
时间分别是:6月12日,古健的忌日;12月22日,《关于发给陶昌始举报奖励金的决定
》(梅纪发[1997]8号)成文日。并且,所有的信访回执或者挂号信存根,亚陶一直保
存至现在;按道理,古健还活在梅县工商银行,还活在梅县纪委梅州市纪委,因为亚陶
至今拒绝去办理她的死亡手续;举报奖励金1368元亚陶代替古健领出来后,经过了江泽
民、王华元、何正拔等处辗转后,至今还躺在梅州市纪委办公室的保险柜里。综上所述
,亚陶至今还未息诉罢访,受害人的合法正当权益至今还没有得到丝毫的维护和落实,
违纪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杨优棠、黄国平、钟洁芳、张小英等等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时至今日,杨优棠、黄国平丧尽天良捂压顶拖,对于亚陶父子俩的伤害,比起当年恶魔
张小英对古健的糟蹋蹂躏酿制血泪冤债造成对我们家庭的伤害,更惨更甚!!!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已被戏称为“新三民主义”。人命关天,对
人命的重视与否,古今中外,历来是衡量检验判断官府及其官吏好坏的标准!亚陶这宗
真相明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纪有法可依的人命关天的恶性政治事件的申冤解屈维权讨
公道,为什么直至现在还不能够得到落实解决讨回公道呢?为什么“新三民主义”却不
能够恩泽亚陶呢?!现在,亚陶成了冤大头,倒霉背运被畲江镇政府鲸吞掠夺了土地的
亚陶的近千名父老乡亲们成了冤大头,全国各地倒霉背运的老百姓成了冤大头!剜心割
肺的冤大头亚陶,已将自身惨痛经历和所见所闻饱蘸血泪凝成了四十多万字的《冤大头
》(上、下二册)。亚陶自己一个冤大头的哀嚎或曰微不足道也。然而,现在全国几百
万几千万各种各样各个阶层倒霉背运了的正在维权讨公道的冤大头们呼天抢地凄惨悲凉
的喊冤哀嚎声,竟然也被淹没在一党执政高音喇叭播放的高亢美妙的“新三民主义”乐
曲声中。看来,凡是倒霉背运被迫维权讨公道的访民冤大头们,已经不再属于人民了—
—敬爱的“革命领导同志人民公仆” 们:你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遗余力地制造生产
了亚陶这个冤大头;你们继续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遗余力地制造生产郭喊冤郭元荣李莉
钱云会;你们继续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遗余力地培植滋养专营访民业务的安元鼎保安公
司设立关押访民的小红门姚家村黑监狱。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的所作所为,是在消灭人
民!!!
善良的人民啊,包括亚陶这十多年恳求过的有关职能部门的官吏们,不要以为伤害离你
们自己很远,如此不公不平不正不义的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亚陶的前车
之辙就是最好最有力的明证!说不定哪一天,你也会成为冤大头,你也不再属于人民!
该写的该说的都已经写进本文第二自然段介绍的文字材料中了。当然,要写的要说的还
会有很多很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
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这是国务院颁
布的《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所述。假如我们各级各地的信访部门,都能够按照“新三
民主义”要求,自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去操作,假如有权力监督、处分信访
部门的领导和机关督促他们必须严格按要求规定去操作,越级信访上省进京信访重信重
访信访积案以及前述专营访民业务的“安元鼎保安公司”的业务还会如此壮旺如此繁荣
吗?还需要重现史称反动腐朽黑暗的民国初期北洋军阀吴佩孚闻悉访民们“露宿风餐”
、“奈九重万里不得申诉”的惨状后义愤填膺上书致电谴责大总统徐世昌“不惟不赐延
见,而反横遭摧残”那样的义士壮举吗?
钱财债务或许可以过期,血泪冤债却不会在公正降临之前消逝。天灾犹可化,人祸恨难
消。生离死别的场景感受不一定人人都经历过,可是,电视电影上生离死别的镜头却并
不鲜见吧。梅县纪委当年的同事们,当年6月12日下午古健罹难后,当时的杨优棠书记
、黄国平副书记亲自布置安排你们轮值看护、安慰、劝导亚陶的那一幕,应该不会忘记
吧?!此后一段时间,对于亚陶的不幸遭遇的纷纷议论同情,应该不会忘记吧?!古健
遭受惨无人道的糟蹋蹂躏,杨优棠、黄国平、钟洁芳、张小英,你们应该不会忘记吧?
!人生三大最不幸:老年丧子,中年丧妻,少年丧母,我们三口之家收获其中之二!这
样的血泪冤债爱憎情仇,能够——可以一笔勾销吗?!从梅县纪委、梅州市纪委反馈回
来的信息:唉……嘬(嘴唇发音),当时怎么好这样搞(处理)——事情到现在都十多
年了——唉……嘬(同上),(由)谁去处理?处理谁?怎么处理? ——网民朋友们
,大家都来发表议论评论,开启开启他们的脑壳,帮他们出出主意,支支招!!!
敬请网民朋友们注意,如前所述,亚陶至今还未息诉罢访,至今还延续着诉讼时效。毋
庸讳言,现行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需要网民们的声援和帮助,才能让“完善国家的
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凝聚鼠标的光点,
汇集成强劲的光辉,照亮我们这宗人命关天的在典型的强权政治官官相护压制下产生的
“灯下黑”,将猫鼠纠结反腐自朽毁纲废纪的腐败分子杨优棠、黄国平、钟洁芳、张小
英等责任人、责任单位推上互联网推上道德法庭;与此同时,热切地期盼着等待着上级
领导和法律界的名流贤达义士仁人的重视并出手提供援助,“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追究上述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党纪国法责任,恢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净化梅州
、梅县的政治和法治环境,还公道公理于我们及我们这个社会。
[注]部分重要政策文件和党纪国法等在《冤大头》中的位置:
1、梅纪发[1997]8号、国办发即财监字[1995]29号的有关奖惩规定,见上册P121-
123。
2、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见上册P86-88。
3、枉纪枉法渎职犯罪等的立案标准,见下册P66-67。
4、梅纪通[2008]3号文,见下册P46-48。
5、起诉被告杨优棠等的理由根据和罪名,见下册P72-73。
6、关于请求 纪委维护落实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诉求,见下册P92-93。
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原纪检组长、《冤大头》作者
陶昌始
2011年2月28日
电子邮箱:taochangshi#gmail.com(请将#换成@)
联系电话:13794352535(广州),13727611372(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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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开求援信
二、请求公民律师团帮助维权讨公道的公开信
依法维权材料之二
请求公民律师团帮助维权讨公道的公开信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优良美德。热切期盼侠肝义胆仗义执言
仗义护法的网民朋友们组成“公民律师团”,帮助我们和我们的父老乡亲们维权讨公道
!!!
在迎奥运保平安治理重信重访中“宁做痞子媚权贵”的梅州市纪委信访室于2009年1月
15日《信访案件反馈情况表〈调查情况〉》之第五点说:“陶昌始要求追究有关单位和
人员法律责任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权受理范围,应由其本人直接向司法机关
提起诉讼。”——呸,笑话:职务犯罪嫌疑人是应该由受害者以个人名义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的吗?举报有功人在举报之后、案件查结之前,遭受打击报复逼害被迫跳楼
自杀后,受理举报正在查处该案的梅县纪委捂压事实真相牴顶当时的梅州市纪委的调查
,胁迫受害人的申冤告状,拖延至现在的梅州市纪委竟然胆敢宣称“不属于纪检监察机
关职权受理范围”,其推诿敷衍塞责荒谬之恶辞,亚陶已在信访反馈《调查情况之点评
》中逐条作了批驳(见《冤大头》下册P85) ——是的,在当今恶劣贫瘠的政治、法制
环境中,在他们的操控下,民告官是虚幻的、徒劳的,况且,梅州市官办法院、梅县官
办法院绝不会受理亚陶和亚陶的父老乡亲们递交的状纸!!!确实的,亚陶通过可靠人
士寻找面谈过几家梅州城区比较有名望的律师事务所:陶叔,当今社会当今风气,谁敢
冒这个险呐?!谁敢拿自己的脑袋往你们纪委的棒鎚上撞?!谁敢把自己的颈脖伸进纪
委的绳套中去?!我们还要在(梅州)这块地盘上觅食的。2010年7月10日,亚陶向梅
州电视台《维权820》栏目投诉,上述情状被完全印证了;父老乡亲们也是够惨的,大
片土地被畲江镇政府掠夺鲸吞后,还饱受官匪纠结着的黑恶势力长时间的骚扰恐吓,被
弄得乌烟瘴气民无宁日,村民被殴打,店铺被砸毁,民宅住屋门窗车辆累累遭难,不停
地抗争不停地上访上诉由镇至县至市至省,到了省里又被折返至市至县至镇 ,反反复
复辗转折腾,拿老百姓瞎折腾寻开心,乐透了乐腻了之后,最后再由省里来个“三级终
访”的裁定,不再受理。愤懑的村民们派代表于2010年3月上访进了北京城傻呆了一个
多月,耗尽钱财精力和时间,“露宿风餐”,仍旧是“奈九重万里不得申诉”。“三大
纪律八项注意”、“买卖公平”——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搞“信访听证”???党务公
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什么“务”都得公开,说得多动
听!
公民律师团的志士仁人们,“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两场官司一起打吧!人间自有真情
在。民间自有公道在。天底下众多的侠门剑客中,竟然就会没有一个门派破解不了地处
边远贫困山区县一个副处级的原县纪委书记杨优棠和类似于杨优棠们的“邪门黑心掌”
?!建议一:吁请敦促梅州市纪委将“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十二条调查结论拿出来,
在公民律师团和媒体录音录像的监督下“面对面”补充调查取证,辅以亚陶现在保存收
集的已有证据,将“有关单位和人员”绳之以法,同时敦促有关职能部门启动“问责制
”,追究梅州市纪委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建议二:请认真研辨《依法
追讨征地款提纲》和《冤大头》下册第十章《官匪悖逆祸村民》,请律师依法拟订与村
民们的“协议书”和全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后,参照《村规民约》的做法,交由18周岁
以上村民确认签字盖手印,依法追还讨回的征地补偿款村民们与律师对半平分,亚陶义
不容辞担当联络人帮助父老乡亲们维权讨公道。
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原纪检组长、《冤大头》作者
陶昌始
2011年2月28日
电子邮箱:taochangshi#gmail.com(请将#换成@)
联系电话:13794352535(广州),13727611372(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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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的诉求
依法维权材料之三
我的诉求
事由和根据:亡妻古健生前是梅县工商银行锭子桥储蓄所职员,亲手经办犯罪嫌疑人张
小英夫妇从该行小金库中偷出的50多万元违纪违法款的储蓄业务,有银行储蓄传票为证。
“骂死人也要判刑”[附注1],何况是心怀叵测违纪违法存心恶意置古健以死地的张小
英。一、从1996年8、9月份起直至97年3月17日举报前,知情人被害人古健在长达半年
多的时间里,长期遭受犯罪嫌疑人张小英无休无止叠浪重加的猜疑、胁迫、恐吓、刁难
、迫害。其间:96年10月第一次罹患精神紧张综合症,10月16日、18日两次跳楼自杀未
遂;97年2月19日晚,投江未遂,整夜未归,丈夫、年幼的儿子侄子、亲戚彻夜找寻,
有病(休)假单和考勤记工表以及“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十二条[附注2]等证人证词
为证。二、为了摆脱恶魔张小英的糟蹋蹂躏,减轻知情人被害人古健所受罪过所受重压
和艰险处境,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古健夫妇及其亲戚耗尽钱财时间和精力,跑断腿
骨磨破嘴皮求请所有关系直至多次求请梅县工商银行的有关部门多次求请旧、新两任行
长,要么是爱莫能助无能为力,要么是麻木漠视甚至助纣为虐在三·八节上狠敲一闷棍
(证据证人证词同上)。三、党纪国法规定:追查举报人,侮辱举报人,属于打击报复
行为。知情人被害人古健求援无望求助无门万般无奈,在梅县纪委副书记黄国平、书记
杨优棠的同情鼓励支持下举报查处了犯罪嫌疑人张小英夫妇从梅县工商银行房地产部小
金库中偷出来的五十多万元违纪违法款。3月27日造假帐县纪委枉纪枉法定性为“小金
库”后,恶魔张小英更加嚣狂,由指桑骂槐追查侮辱谩骂直至4月6日刁难本所同事时竟
敢公然恶狠狠地诋毁攻击侮辱谩骂举报人,导致古健第二次罹患精神紧张综合症;梅县
工商银行明知张小英已经对古健实施了打击报复,明知古健已经第二次罹患了精神紧张
综合症,不但追查举报人,还主动配合和怂恿张小英对举报有功人继续在精神上心理上
行为上形成威慑镇压态势,4月16日,将已经犯了严重错误实为违纪违法的张小英升迁
荣任为支行储蓄部事后监督员。有病(休)假单考勤记工表及“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
十二条等证人证词证据为证。四、暂且撇开该案究竟是“贪污”还是“小金库”,这有
待广东省纪委省检察院等职能部门或者由公民律师团调阅鉴定核查当年梅县纪委查处县
工商银行房地产部的“查案帐册”后重新认定。就算是“小金库”,财监字(即“国办
发”)[1995]29号文件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重点清理检查出的‘小金库’资金,
除应按规定调整帐目、补交各税或全额上交财政或如数扣减财政拨款外,还要处于相当
于查出‘小金库’数额1-2倍罚款”和“对私设‘小金库’行为严重、必须追究单位领
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以及“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要注
意保护举报人,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应给予举报人适
当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为查出已交财政‘小金库’资金数额的3%……”。《关于发给陶
昌始举报奖励金的决定》(梅纪发[1997]8号)文件[附注3]认定:“陶昌始举报工商银
行梅县支行私设小金库50多万元的问题基本属实”,这些钱是“违反上级规定,擅自提
高利率,获取利差”的违规违法所得。领导们同志们朋友们请注意,上述两份文件都是
红头的盖着官印的,清查和清查出来的“小金库”该怎么做该如何处置,杨优棠他们又
是怎么做如何处置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枉纪枉法、做伪证假证、包庇犯罪嫌疑人、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捂压顶拖之劣迹,不是已经白纸黑字明明确确凿在梅纪发[
1997]8号文中了吗?!还需要其它证据吗?!——1、古健亲笔所写的举报信的落款日
期为3月17日,而文件中却称“今年3月13日,县纪委收到本委干部陶昌始交来……检举
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做伪证假证的证据已掌握在我手中了。2、“违反上级规
定,擅自提高利率,获取利差”的违规违法款私设的“小金库”,由此直接引发导致知
情人、举报人惨遭迫害最终跳楼自杀,其行为情节还不够严重?!还没有触犯刑律?!
还不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从该“小金库”偷出50
多万元存进“肖华”、“甘文”、“甘进”私人的储蓄帐户中,仍旧是“小金库”?!
(有举报信和银行储蓄传票为证)这不是纵容包庇枉纪枉法吗?!4、财监字[1995]29
号文件明文规定,清查出的“小金库”资金应该“全额上交财政”,并“处于1-2倍罚
款”。然而,杨优棠他们放着现成的最新的最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门清查处理小金
库的文件不用,却“灵活变通”盗用纸质已经发黄的1986年《关于违反财经法规处罚的
暂行规定》这牛头不对马嘴的文件作为处罚依据,只对其罚款十万多元。另外,文件规
定举报小金库奖励金按照3%奖励,举报查处了52万多元,杨优棠他们计算出来的奖励金
只有1368.17元!!!这不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枉纪枉法吗?!5、根据财监字[1995]29
号文及其它党纪国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梅纪发[1997]8号文中认定的事实,举报有
功人在举报之后、案件查结之前跳楼自杀了,即使家属没有要求,但从保护维护举报人
即死者及其家属合法正当权益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及对历史负责的角度,不管其中是
否存在打击报复迫害致死的因素,办案机关都必须义不容辞的及时开展调查做出调查结
论并交由家属签字认可后一并归入查案档案,这是基本常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然而,
当年的6月19日、6月28日、7月3日,被害人的丈夫陶昌始先后多次以口头和书面方式,
正式向杨优棠和梅县纪委提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的请求,杨优棠即梅县
纪委予以拒绝并将其捂压顶拖成了“灯下黑”成了《冤大头》。简而言之,时至今日,
梅县纪委根本拿不出《陶昌始反映张小英对古健打击报复迫害致死的问题查无实据》的
调查报告调查结论!!!这不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吗?!(有申冤申诉材料为证。)当
然,亚陶手中还有更细节更具体的证据材料,等待法庭调查或者面对面调查补充取证时
再亮底。
诉求:一、落实受害人陶昌始的合法正当权益。即:1、追究张小英等人的法律责任;2
、参照《国家赔偿法》和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被害人古健进行
赔偿和抚恤,或者参照近期曝光的因职能机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人身伤害造成重大
社会影响的赔偿案例进行赔偿和抚恤;3、既然该案定性为“小金库”,按政策规定应
全额没收,他们的变通灵活处理我们管不了,不管,反正视作已全额没收并按政策规定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对此案重新调查取证,依据事实重新定性处理。
二、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字斟句酌修改了三四遍的、
删改添加处竟有30多处的、正文不足400字的、现已成了其枉纪枉法铁证的中共梅县纪
委梅纪发[1997]8号文和国家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财监字[1995]29号文
等各级有关部门清查处理小金库的5份文件(小金库已导致举报有功人跳楼自杀身亡,其
行为性质还不属于“情节严重”、“触犯刑律”呀?)及当时市纪委信访室对本人申诉
进行的“查无实据”的调查报告以及本人的有关申诉材料,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
举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听证会(2008年7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一版推介山东省的
好做法好经验),依纪依法重新调查、认定、补充和收集证据,对照、依据梅州市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梅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2008年5月)的有关
立案标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赔偿受害人这15年来(从96年恶魔张小
英糟蹋蹂躏古健算起)所遭受伤害的精神损失和因此不断上访申诉的各项费用、开支。
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原纪检组长、受害人:陶昌始
电子邮箱:taochangshi#gmail.com(请将#换成@)
2011年2月28日
附注:
[1]《南方农村报》1999年12月11日,已摘抄于《冤大头》上册附录P6;
[2]梅州市纪委信访室于1997年11月19日向亚陶通报的调查结果和结论,见《冤大头》
上册P117-118;
[3]文件扫描件请双击图标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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