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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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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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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纪委管党纪,如何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双规”权力?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3 10:37:38 2012, 美东)
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这里就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在里面,哪个宪法和法律条
款规定中纪委有不经过法律审判或者公安机关就有限制党员干部的人身自由的权力?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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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纪委管党纪,如何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双规”权力?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3 10:37:38 2012, 美东)
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这里就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在里面,哪个宪法和法律条
款规定中纪委有不经过法律审判或者公安机关就有限制党员干部的人身自由的权力?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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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权活动家王荔蕻案庭审,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图)
(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东建报道)人权活动家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于9月9日上午在
北京温榆河法庭开庭宣判,为了阻止大家的围观声援,各地多位网友、异议人士被限制
了人身自由,公交车甩站通过,整个开庭宣判不足十分钟。
自9月8日下午开始,独立制片人何杨、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殷德义、刘强本等人接到
警方电话或上门谈话,禁止第二天(9日)出门;异议人士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等
人也被警方控制在家无法自由出行;网友游豫平、游豫璟在福州机场前往北京时被警方
拦截,未能成行欲到北京声援王荔蕻的计划。
尽管如此,仍有艾晓明、田喜、赵常青、朱承志、高健、晃晃、无题等众人前往现场关
注声援。
本网信息员在庭审现场,看到有包括警察在内的200余人,多家国外媒体等候在法庭外
,在偏僻的温榆河法庭周边,有70余辆警车及社会车辆停靠。
王荔蕻的辩护律师及亲属于8点25分左右进入法庭,温榆河法庭在十分钟的时间宣告了
对良知的审判结束。王荔蕻当庭表示自己无罪,要上诉。
王荔蕻被判刑9个月,震惊了所有关心关注王荔蕻一案的人。尽管大家都有了足够的思
想准备,但仍然无法接受法...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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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给人的印象,就是把上当者关在屋子里拼命灌输所谓的经营理念,不掏钱买东西就不放人走。但是,北京市一中院通过对近期审理的5起传销案进行调研后发现,传销组织已经改变了骗人方法,他们不再限制人身自由,而是好吃好喝款待着。法官提醒市民,要警惕传销的这种新特点。
“传销的形式有新变化,更具隐蔽性与欺骗性,应予重视。”一中院法官介绍说,这5件案子均以资金运作为幌子,不像以前那样涉及实体或某种产品。资金传销的模式全凭一张嘴口口相传,完全摒弃了任何实际的实物,用的仅仅为一个概念,或为“纯资本运作”、或为“资金孵化”,宣传的理念就是“钱生钱”,传销的内容里看不到任何实际的实物。
变化后的传销摒弃了传统的扣押人质、限制人身自由等明显违法的行为,变为好吃好喝款待被害人,并宣称愿意就做,不愿意可以随时走人,“温柔刀”更易使被害人陷入组织而不觉。此外,传销组织者更加懂得规避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凭据和台账在交易完成后全部销毁,被害人交款地点经常更换,拉拢、洗脑被害人的“串门”地点也频繁变换,受害人根本记不清自己去的是哪个小区的那栋楼。同时,也因为地点的不断变换,导致公安机关的管辖出现问题,受害人或者都是外...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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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最高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142.33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4日18:3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隋笑飞)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4日下发
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5月3
日公布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日平均工资
为142.33元。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该标
准比2010年增加了16.9元。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
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11年5月3日,国家统计局同时公布了2010年城镇私营
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全国城镇私营
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147
元。从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出发,按照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
工资标准计算日赔偿标准。
此外,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精神...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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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这里就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在里面,哪个宪法和法律条
款规定中纪委有不经过法律审判或者公安机关就有限制党员干部的人身自由的权力?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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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加使馆:要求美加立刻恢复孟晚舟人身自由
2018-12-06 08:01
新京报快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网站消息,加拿大警方应美方要求逮捕
一个没有违反任何美、加法律的中国公民,对这一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中方表示坚决
反对并强烈抗议。中方已向美、加两国进行了严正交涉,要求它们立即纠正错误做法,
恢复孟晚舟女士的人身自由。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采取一切行动坚决维护中国公
民合法权益。
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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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来自主题: WorldNews版 - 邓玉娇并未恢复人身自由?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发信人: lqm1989 (民主轮-拒绝共轮垄断话语权), 信区: Salon
标 题: 邓玉娇并未恢复人身自由?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21 11:38:57 2009, 美东)
发信人: puccini (小灰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邓玉娇并未恢复人身自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21 07:11:39 2009, 美东)
张树梅:这个就不一定了……这个我不骗你……你相信我的话,我一直讲话都是蛮
老实
的。现在她……以后……这会儿……她现在……我还不知道她在哪里。
张树梅:现在就是这种情况的。你知道的,她是有病的。现在,就是政府方面都要
求先
给她治病。现在在哪里……她要去治病。我真的不和她在一块儿。
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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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sc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Cnews (chinanews), 信区: MiscNews
标 题: [TTXW]留日研修生调查:无人身自由无全额工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1 19:19:25 2008), 转信
日本10万研修生中,八成来自中国,平均每个研修生三年被克扣300万日元左右。在日本,维护研修生权益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中国留日研修生生存状况调查
据日本媒体报道,2007年12月11日,日本岐阜县岐阜市一家缝制工厂的5名中国女实习生向《中文导报》申援称,她们遭到该企业强制遣返,而且按照日本《劳动基准法》,企业还拖欠了她们每人435万日元(100日元约合6.5元人民币)的加班费和工资。日本研修生问题再掀波澜。
目前, 在日本的10万研修生中有八成来自中国,日本劳动组合(工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均每个研修生三年被克扣的劳动所得在300万日元(约合20万元人民币)左右。在日本,维护研修生权益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日本大都市电视台时事评论员莫邦富一针见血地指出:“研修生问题就是日本的血汗工厂问题”。日前,日本厚生劳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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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greendot (低调),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剥夺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会保留生理权利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24 12:08:56 2013, 美东)
开来探监的时候可以给书记奔个脚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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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人大制定的法律(不是行政法规,不是部门规章,不是某些组织和团
体内部的规定),才能对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
这是中国立法法的规定。
a****h
发帖数: 3780
12
按照胡温党中央说法,王立军闯美术馆是被薄逼的,那王就不应该有罪。胡温阉党敢恢
复王立军的人身自由吗?
a****h
发帖数: 3780
13
让王立军有人身自由,不是可以更好的指正薄袭来的犯罪事实吗?胡温阉党为什么不敢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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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即使宣过誓,中纪委都无权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采取不经过公安机关和法庭就对党员
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这样做,中纪委是违法的。
e******e
发帖数: 3472
15
你天天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办公室去工作,是不是也要告公司限制你人身自由了?
K**W
发帖数: 6346
16
就是说,如果一个在刑犯,他还有合法的婚姻配偶,
那么,在探监的时候,如果他们想爱爱的话,是否应该被允许XX?
还有,如何书记和开来同在秦城的话,
他们可以互相探监么?
接下来,可以合法XX么?
这个有法律规定么?
还是灰色地带?
〉〉〉
应该将人身自由和生理权利分开。
生理权利包括吃饭,打屁/拉屎,XX
如果现在法律没有考虑到这一点,那么至少站在人类社会进步的这一点来说,以后也应
该改进。
p*****c
发帖数: 20445
17

尼玛,你以为监狱是什么意思?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啊,你自己每天就只有一会时间放风
,还串门。。。
K**W
发帖数: 6346
18
这种XX的事情,应该合法法,这是人类本身的进步。
犯罪了,应该限制人身自由,但不要限制XX的自由。
l****5
发帖数: 5865
19
还是人身自由更重要一点吧
h**********e
发帖数: 2973
20
这个不是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h**********e
发帖数: 2973
21
和主题无关。说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C********g
发帖数: 1548
22
我们小将素质低,限制人身自由是为了我们好,如果不这样做,中国就要乱,小将家里
男的给美国人做奴,女的给美国人做免费鸡。
k***k
发帖数: 791
23
说个美国的案例。
15岁的小女孩骑自行车穿过mall的停车场。 和尾随的警察产生口角。 当小女孩准备骑
车离开时, 被警察按倒, 逮捕。 罪名是拘捕。并指控小女孩企图杀他---当时现场有
4个男警察。都是壮汉。
上庭后, 法官dismiss了所有指控。 事实的关键点就是, 警察当时不是在做crime
investigation。 所以无权限制小女孩的行动自由。 就算小女孩和警察吵架, 也不能
成为警察不让她离开的借口。
现在在看看雷样案。 为什么警察要咬定嫖娼? 因为这是他们可以限制雷样人身自由的
唯一借口。

发帖数: 1
2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242.3元
天朝的最高检院最近更新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是有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涨
幅,比去年多了22块多一点
我自己没事拿着计算机算了算,我要是因为什么事被误抓了一年能给我八万块左右,当
然要是被误判了把我枪毙了,这不知道怎么个计算方法
广西那哥们在监狱里被熬头了30多年,申请的赔偿金是700多万?还是800多万?我觉得
没戏!
说件事吧,我发小的事,当年毕业后没事干,跟发小在市里混社会,其实就是小弟了,
没事开个车,车的后备箱都是搞把!替人撑场面居多,也有打架的活,当时的价格是:
打起来100,打不起来50!打起来死伤自负
一次打架发小和我没参加,但是被抓进去了,都明白怎么回事,做了替死鬼!我家出钱
把我捞出来了,哥们一蹲就是四年!聚众斗殴,故意伤害
大哥够意思,拿着钱直接找人,找的人直说了,来晚了!这事谁也管不了了!元凶早就
出去了,怎么也要留个倒霉蛋在里面,不然交代不了。这是什么,颠倒黑白,老百姓看
来不能接受和理解,我们看来,你小子倒霉而已
随后一年,家里花钱把我的劣迹从头到尾洗白,不然我到不了异国他乡,有钱在天朝没
有办不了的事,一线城市不好讲,三线以下杀人放火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 阅读全帖
h*********g
发帖数: 4934
25
大到中纪委双规,小到维稳人员截访,再小到小学老师罚放学后不准回家,都属于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这在中国司空见惯,没人觉得又问题
l*****i
发帖数: 20533
26
什么限制人身自由?就是聚众上门闹呗。村子里面这种纠纷多的是。
金丝鸟笼里长大的城市小年轻才不明白(或者有人装糊涂)罢了。
其实就是一开始的那个‘鸡吧抽脸’网络传闻很耸人听闻,一下就让很多键盘勇士产生
了义愤。然后虽然细节一点点被挖掘,似乎真相也不尽如此,但是勇士们也不好意思转
弯了,只好一条路走到黑,不然何以展示自己的‘正义感’呢?
h*********g
发帖数: 9102
27
纪委跟传销一样,都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抓纪委书记,就没道理抓传销

发帖数: 1
28
限制人身自由,在中国不是很大事情
z***y
发帖数: 13818
29
纪委并不限制人身自由。双规者是完全自愿进入指定场所的。
他们完全可以不去。但是不去的后果更加糟糕。

发帖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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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只有限制人身自由才能控制疫情
无奈这个星球只有中国这种野蛮国家才可以做到限制人身自由
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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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puccini (小灰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邓玉娇并未恢复人身自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21 07:11:39 2009, 美东)
张树梅:这个就不一定了……这个我不骗你……你相信我的话,我一直讲话都是蛮
老实
的。现在她……以后……这会儿……她现在……我还不知道她在哪里。
张树梅:现在就是这种情况的。你知道的,她是有病的。现在,就是政府方面都要
求先
给她治病。现在在哪里……她要去治病。我真的不和她在一块儿。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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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V123 (文成武德全能神教教主-求双规),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美国左派右派分别的关键点是 人身自由以及财产权的认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n 18 11:56:28 2015, 美东)
美国右派坚持的核心,在人身权上是freedom and liberty,在财产权上是私有财产神圣
不可侵犯
左派坚持的核心是 , 人人平等 --- 并且错误,或者恶意推导出人人财产平等, 均贫
富,均地位等
为啥年轻人容易左? 最关键是因为他们没有财产,所以在均贫富思想下只赚不赔。
等有家有业,有了辛苦打拼才挣下的私有财产之后,看看谁肯去跟流氓无产者均贫富,
看看谁肯 “ 我吃啥,分你一半”
t***a
发帖数: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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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 10:10 人民网-市场报
肖伟
日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今年3月至8月的旅游情况调查,发现仍有
部分旅游服务项目不能尽如人意:强行索取小费、以“黄色”为基调的旅游项目
、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限制人身自由的购物活动……虽然有关部门对此已明
文禁止,但这些现象仍在部分旅游线路中存在。
广东省消委会于今年3月至8月期间,先后派出6组共16名工作人员,以普通消
费者身份分别参加了广州各大旅行社的6条国内外热门旅游线路(以下分别简称欧
洲游、澳新游、新马泰游、泰国游、云南游和四川游),从出游前的报名及准备工
作,到旅游过程中的领队和导游服务、交通服务、餐饮服务、酒店服务与购物服
务等进行了实地调查。以下是旅行团5大违规现象。
“豪华团”不如“标准团”
多数旅游线路出游前的准备工作能做到热情细致、服务周到,让游客感到较
为满意,但也有小部分旅游线路忽视了出游前对游客的提醒工作,部分旅游合同
中存在对游客显失公平的条款,引起部分游客的不满。旅游宣传广告在旅游行程
安排等方面较为规范,但“豪华团”、“贵宾团”等称谓

发帖数: 1
3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od_CHN_Hist 讨论区 】
发信人: dragonfly (小蜻蜓), 信区: Mod_CHN_Hist
标 题: 轉載一篇嚴肅文章-中国奴隶社会论析-歡迎拍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5 21:09:51 2017, 美东)
中国没有奴隶社会吗?答案是否定的。
中国奴隶社会通常有两种划分。一是从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开始,到公元前475
年春秋时代结束,共经历了一千五百九十五年。二是从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开始,到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正式结束,共经历了一千八百四十九年。前者为多数人所认可。
中国夏商时代,从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开始,到公元前1046年商朝灭亡,时间长
达一千零二十四年,为中国奴隶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时期,是中国有文字记载和考古发现
的信史。
中国奴隶社会的繁荣时期是西周时代,辉煌了大约二百七十六年,于公元前770年
结束。之后,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春秋时期,广泛使用铁器和耕牛,带来了
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开荒出来的大量私田,使得国土的“天子(国家)所有制
”遭到破坏,“井田制”经济瓦解,...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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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有奴隶社会吗?答案是否定的。
中国奴隶社会通常有两种划分。一是从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开始,到公元前475
年春秋时代结束,共经历了一千五百九十五年。二是从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开始,到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正式结束,共经历了一千八百四十九年。前者为多数人所认可。
中国夏商时代,从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开始,到公元前1046年商朝灭亡,时间长
达一千零二十四年,为中国奴隶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时期,是中国有文字记载和考古发现
的信史。
中国奴隶社会的繁荣时期是西周时代,辉煌了大约二百七十六年,于公元前770年
结束。之后,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春秋时期,广泛使用铁器和耕牛,带来了
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开荒出来的大量私田,使得国土的“天子(国家)所有制
”遭到破坏,“井田制”经济瓦解,各大诸侯取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奴隶社
会开始走向瓦解,最终在公元前475年开始的战国时代分崩离析。两百五十四年后的公
元前221年 ,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宣布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中国奴隶社会的
主要经济制度“井田制”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土地全部为大小地主私有,中国奴隶社会
...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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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抢劫犯事被抓,从此人生改变了。被判处一年八个月后,该少年因被发现参与一个恶性抢劫团伙的犯罪活动,被执行11年的刑期。然而,被关押1800多天后,案子重审,少年改判无罪。悲情的是,就在少年开庭当日,祖母去世,祖孙终无缘再见。
广州中院审理此国家赔偿案,认为如人被错误关押,亲属可能要承受更深的精神伤害,“人伦情感”也应考量在内。最终,中院决定给予50多万元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
被关五年,重审判无罪
广州中院行政庭一位资深法官,曾对经手的一宗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思考,该文近日在律师圈里流传开来,受到多人点赞。
该文披露了一宗赔偿案件内情。2004年1月1日,萧某涛因涉嫌抢劫罪(非本案所涉抢劫罪)被羁押,后因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按照道理,萧某涛在2005年将获得自由。被关押期间,萧某涛被发现存在新的抢劫犯罪嫌疑。2005年10月,广州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萧某涛犯抢劫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元。
该案上诉到广东省高院。2008年4月,省高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撤销了广州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2010年10月,广州中院重审后作出判决,...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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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在国家赔偿决定下达的时候,聂树斌的屋子已经拆得差不多了。
几周前,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告诉律师李树亭,打算把自住的屋子和儿子聂树斌的屋子拆了,重新起新屋。
2017年3月2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抵达河北省石家庄市下聂庄,给聂树斌的父母聂学生、张焕枝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
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张焕枝显得很平静,尽管赔偿金额与之前聂家提交申请时提出的1391万余元相差甚远。“我们老两口想平平静静地过生活,走一步算一步吧。”张焕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据知情人透露,聂树斌案将拍成电影。此事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负责聂案再审的法官胡云腾力主促成的。目前,剧本的前期筹措工作已经开始。
“河北高院态度还可以”
“谈得很艰难,有的时候连着谈两天,有的时候谈三天,但是谈得比较融洽,最后的结果双方都还能接受。”负责聂树斌案申请国家赔偿的律师辜光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这样形容聂家与河北高院的商谈过程。
2016年12月14日下午,张焕枝前往河北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提出,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 阅读全帖
f******i
发帖数: 38
38
我发布(三十六)
第一章本人2002年1月28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背景情况
众所周知《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1992年加入
《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规定:作者享有版权,无须进行任何注册或登记,无
须交纳样书,也无须在其作品上标注有版权保留标记,都一律地自动享有版权保护。
本人2002年1月28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自动享有版权受《伯尔尼公约》
等国际条约保护这本身是毋庸置疑的铁的事实。
中国有句古话:英雄不问出处。鉴于世界对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的关注;这里还是
介绍一下本人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背景情况。
本人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从小家境不富裕,能节约出钱买课外书以及花很多时间阅读
、思考、研究是与所处环境有着很大反差与矛盾。
这里一本《郑成功收复台湾》小人书,1979年出版印刷,也就是本人在十岁或十一岁、
十二岁购买的,它包含本人对国家统一问题最早的思考、研究。
这里一本《战国故事》,1962年出版1979年第三次印刷,也就是本人在十岁或十一岁、
十二岁购买的,该书最后一节“统一中原”,它包含本人对国家统...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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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刺杀辱母者造成一死三伤,一审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被判无期徒刑。二审还未宣判,
中国最高检已经传下旨意:不考虑故意杀人,也不算正当防卫。应判防卫过当。
最高检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于欢在认识到自己和母亲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
严重不法侵害、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持刀捅刺杜志浩等人的行为,正是为
了保护自己和母亲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
这似乎表明最高检承认于欢杀人具备正当防卫五大要件中的四项。第一,不法侵害事实
存在;第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第三,防卫目的是为了于欢母亲及其本人的人身权利
免受不法侵害;第四,防卫行为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
但是,最高检同时认为,该案从防卫结果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首先
,于欢不具备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因为于欢母子生命权未受不法侵害。其次,该案属
于违法逼债激发的防卫案件。最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比明显不相适应。于欢使用
致命工具,造成一死、二重伤、一轻伤的后果,明显属于“重大损害”。
如果尼罗河没有理解错,最高检认定防卫过当的关键是因为于欢母子生命权未受不法侵
犯,所以防卫行动明显超出了... 阅读全帖
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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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童之伟:风雨过后看重庆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dfzl/article_2012102969874.
【作者按:此文摘要版载于2012年10月26日《经济观察报》,现发表该文完整版。】
2012年9月21日至9月24日,我应一些朋友之邀,到重庆进行了为期4天的讲学和考
察,那时薄熙来先生还没有“双开”。这是重庆事件之后我首次去这座山城,也是在过
去差不多5年中第一次去那里。回来后,我把自己那几天在重庆的一些见闻和感受,在
重新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整理成此文,相关文字或许可供对重庆事件感兴趣的读者参
考,也可算是我对曾关注拙作《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 该研究报告于
2011年10月在中国宪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西安)首次公开发表,2012年2月在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和“共识网”发表。]或对该报告表达过不同意见的读者所做的
一点回应。
一、终于再次来到了重庆
回想一下,2008年之前,我至少到重庆去过四次,在那里有不少学生和朋友。
过去5年中,我曾数次打算再去重庆,但每次都因故未能成行。第一次是2010年秋
,当年我应邀去某大学讲学,大体日期已经... 阅读全帖
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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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第一章信息公开申请
众所周知本人2002年1月28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是世界上一种新型法
律,是《反分裂国家法》来源,具有巨大的政治意义、文化意义。
BLA特务组织为窃取、控制《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从事网上诽
谤及特务侦控行为,行为几乎就达到目的:本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世界著名的维基网站
堂而皇之将湖北武汉余元洲、湖北武汉周洪宇作为《反分裂国家法》提出者。置《国家
统一法》是《反分裂国家法》来源的事实于不顾,置余元洲、周洪宇当时提出是《国家
统一法》的事实于不顾,置千千万万海内外同胞华夏子孙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立《国家统一法》诉求的事实于不顾。
2007年1月1日在辽宁省邮局北站营业厅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挂信0051)、安全
部(挂信0053)提交网上诽谤案;2010年7月14日、2010年8月14日在辽宁省邮局太原街
营业厅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XA08610352621)(XA08609760021)、安全部(
XA08610353021)(XA08609761321)提交BLA特务...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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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高炎龙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该院决定向高炎龙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6万余元。高炎龙称,他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足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5%不满,且法院人员在向他宣读决定书时并未当场向他鞠躬道歉,未支持他要求赔偿经营损失的请求,将继续申请国家赔偿。
不满法院人员未向其道歉
本报在2015年11月22日报道,高炎龙于1992年被原灵宝县公安局以涉嫌抢劫杀人罪刑拘,称遭刑讯逼供,后被起诉,1996年三门峡中院判其死缓。上诉后,1998年河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案被三门峡市中院退回给三门峡检察院,后者又退回给原灵宝县公安局,原灵宝县公安局当年8月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至2015年底再无说法。今年1月4日,高炎龙向三门峡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月3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称高炎龙抢劫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高炎龙不起诉。至此,高炎龙的24年冤情得以平反。
高炎龙称,昨天上午他接到了三门峡市中院的电话,按要求于当天下午赶到三门峡市中院,拿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高炎龙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2418天,赔...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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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zz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专访冯正虎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在目前的中国,“不稳定分子”们经常受到各种监控而失去人身自
由,这些监控包括被跟踪、被监视、被窃听、被旅游、被失踪、被关押等等。可能我们
暂时改变不了这一切,但我们可以将它们曝光在阳光下,曝光也是一种抗争。
冯正虎先生是国内知名维权人士,常年因受到各种监控、关押而失去人身自由,其中最
近一次发生在201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2011年3月24日,本工作室刘飞跃专访了冯正虎
先生,分享了他反监控、不屈服,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心路历程,下面是访谈全
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首先请您讲一下您是哪一天被带走的?当时的情况如何?
冯正虎(以下简称冯):2011年3月3日上午8:30左右我在家吃早餐时,上海市国保局
警察张某某(每次率队来我家抄走电脑,但是连姓名都不敢告知。)、上海市杨浦区五
角场警察陆巍峰率领五、六名警察、社保人员闯入我家,出具五角场派出所的传唤证,
其传唤案由是“因你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实际上我从未做过任何涉嫌
违法的事。我被传唤已不计其数,其理由一律是“涉嫌以其...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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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东师古村……迫害不是今天才开始的zz
东师古村在山东省沂南县双猴镇,这段时间发现有众多网友前往东师古村去探望一位盲
人律师陈光诚,却遭到当地政府的阻挠,我不了解起因,就在网上搜查了一下,才了解
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山东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刑满后立即被当局软禁与外界隔绝,其家人失去自由生活在恐
惧中,其女儿甚至不能上学。约十名网友前往探望现全部失踪。
控告检举申诉书
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
,盲人。
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9日(2006)临刑一终字第
311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
请求事项
1,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2,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
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
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
3,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
4,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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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结束劳教后改名李冠丰,然而这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2月21日凌晨,他摊上了更恶劣的大事:涉嫌轮奸被刑拘。而这距其被收容教养释放时间尚不到半年,为何一年的收容教养并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越教养越没有教养?中国问题少年的收容教养制度又存在哪些问题?
为何一年的收容教养对李天一并没有起到作用?
犯罪少年再进宫,不可忽视的“狱中经历”
在中国,少年收容教养人员重犯率最高达60%
2011年,李天一因打人被教养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少年犯的重新违法、犯罪率高于成年犯,而少年收容教养人员的重新违法和犯罪率又大大高于少年犯。一些个别省、直辖市的比率可高达50%一60%。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2003-2004两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属于重新犯罪的占到了15.44%,在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北京市崇文区检察院2003-2006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属于重新犯罪的占到了17%,犯罪频率特征为前后两次犯罪行为间隔缩短,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1个半月、2个月、3个月内再犯罪的都有。
管理场所混乱致“犯罪污染”严重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最为关键的,是对少年收容教养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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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念斌被无罪释放后接受记者采访。图/CFP
福建福州市中级法院17日中午发布消息称:2月15日,该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念斌曾三次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死刑
2006年7月27日晚,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澳前17号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福州中院曾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1年三次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福州中院对念斌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宣告念斌无罪。
2014年12月,无罪释放的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该院在媒体公开向请求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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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精神病救助不足和正常人被强制医疗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1日01:46 新京报
本报记者 钱昊平 北京报道
正常人因社会纠纷乃至家庭矛盾而被送入精神病院,“被精神病”威胁到个体安全
,也因此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被精神病”何以能发生?
另一方面,数据显示,我国70%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疗。他们成为家庭的沉
重负担,有些甚至危及家人、社会和自身安全。
专家认为,地方法规及现行法律设计存缺陷,无精神卫生方面的立法规范,长期经
费投入不足等,都是精神病收治乱局存在的原因。
5月12日,南京市六合法院城东法庭,开庭审理杨某杀人案。被害者是杨某的婶婶。
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17日。杨某后来跟警方讲,当晚他看电视节目《非诚勿扰》,
看着看着浑身燥热,觉得美女都在勾引他。有点“飘”,他觉得母亲不是母亲了,于是
去看个究竟。吵闹起来,母亲吓得往外跑,他拿起菜刀就追。
追到堂叔家门口,看到婶婶,他觉得婶婶是20岁的女子,觉得奇怪:“到底是鬼还
是那24个美女?”接着殴打、刀砍,致婶婶死亡。
事发后,精神病司法鉴定显示,杨某属于短暂性精神障碍,作案时...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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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之三)
四、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对国家法制的危害
这里所说的国家法制,着重指的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公民基本权
利保障制度。此处之所以不从“法治”着手而是从“法制”着手,是考虑到“法治”主
要涉及原则和精神,评析起来太虚,而从“法制”入手,评析起来有宪法、法律或执政
党权威性文献的具体规定做依据,更加实在一些。
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是由治安手段蜕变而来的,它既承受了治安型打黑的光环,也
仍然具有防御公权力组织及其官员之外的个人或组织侵害公民人身、财产等权利的治安
效用。对于这种效用,我历来不否认,并且在《重庆欲消除“误解”亦须反思“黑打”
》一文中,专辟一节用1,800余字的篇幅概括“重庆打黑值得称道的力度和业绩”。这
里要讲的是事情的另一面。
迄今为止,我国期刊杂志和网上文章,对于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给国家法制造成的
危害,总的看来还很少系统评论。本文这一节希望对这种缺憾有所弥补。每一个国家的
政治体制都有一些优势和薄弱环节,中国也一样。理性的要求是,执政者要用具体的执
政行为将自己所依托的政治体制的优势做最大限度发挥,同时对薄弱环节尽可能加...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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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
“在计划生育上,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也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
、节育手术和堕胎等等。”——2005年8月24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
妇联主席顾秀莲
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所有重大的社会问题最终都有可能成为法律问题。而我
国是一个转型国家,是一个正在形成法治社会的国家,并非所有的问题都会成为法律问
题,比如堕胎。
堕胎在中国从来不是法律问题,特别是基于计划生育的强制堕胎,公众少有思考堕
胎的法律意义。
一问:强制堕胎是否合法
许多朋友讨论强制堕胎,都会提到这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决定的,具有合法性。不
得不提醒: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本条只是规定了计划生育是国家的权力,即国家有权采取计
划生育政策,实现人口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的目的,但并未规定应采取何
种措施来实现计划生育。
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很多,从行政法的角度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奖励
措施,如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公民予以经济上、精神上的奖励;第二类是采取强制措施,
迫使当事人执行计划生育政...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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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IP电话案始末
1、起因:福州陈氏兄弟私营IP电话,涉嫌非法经营罪
1997年3月,35岁的福州马尾区市民陈锥通过因特网下载了网络电话软件net2-
phone,他将自己组装的586兼容机与住宅电话通过调制解调器连接在一起设置成网络电
话。9月,陈锥利用因特网电话为其弟弟陈彦经营的诚信家用电器商场促销商品,即凡
到诚信电器商场购买家用电器可免费利用因特网电话与在国外的亲友通话五分钟。有些
顾客要求提供更长一些通话时间,于是陈彦就在10月申请了一部公用电话,将公用电话
设置成因特网电话,通过电信163开始对外经营长途电话业务。
12月22日,福州马尾电信局柯副局长检查公用电话时,告诉陈锥不能利用因特网电
话对外从事国际长途服务,陈锥于是就停止了因特网电话业务。12月23日,福州市电信
局向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报案称:电话用户陈彦利用微机互联网通话软件,对外开办
国际长途电话业务,按挂发不同国家、地区每分钟收取6元至9元通话费不等,违反了长
途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由邮电部门统一经营规定,严重损害国家和邮电企业利益,
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请求立案侦查,依法追究...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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