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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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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发帖数: 1263
1
USCIS是在J1的身份转换申请一递上去就通知J1的雇主,还是等到身份转换批准后再通知J1雇主,还是自始至终都不通知J1雇主?
考虑开始办身份转换,但不想太早让现在的J1雇主知道。请版上以前做过J1转H1/H4的高人指点一下。
f******5
发帖数: 381
2
换了雇主,我是H1b转H1b,新旧雇主在不同的州,每个月工资被挖走很多拿来缴税了,不知道2011年4月份报税的时候,要不要申报旧雇主那里的工作情况?
我在旧雇主那里工作所缴纳的税,可否一起申报退税吗?
有知道的达人,指点一下~!
m**********n
发帖数: 34
3
请问有人知道这种情况还可换雇主吗?
1. 我现在的non-cap H1B 到明年八月底就用完6 yrs term
2. 140已经批了, PD是2010年底
3 . 现在可能有一个non-cap雇主的offer,最早今年7,8月份去上班
想问以下问题,
我们知道换雇主可以带走现有的PD,但是我有足够时间重新申请perm , 140,而且还能
在明年extend H1b吗?
让新雇主申请O1签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多谢,
k******1
发帖数: 32
4
很感谢大家的意见,就不一一致谢了。
现在的问题是新雇主专门提到他们要做EMPLOYMENT CHECK,他们要联系现任雇主。是不
是只要他们联系,现在的雇主就知道我到哪里去了?这个背景调查到底做些什么东西啊
。我那个垃圾头当面都可以胡说,他总觉得我是一个他可以随便压榨的人。尽管我给这
个公司干的累死累活,要是我辞职他还不知道要使什么坏。
d******r
发帖数: 1247
5
来自主题: Working版 - H1B换雇主因为gap得离境!
我平时对身份的事情还算小心了,在换雇主之前还看了论坛上关于H1B transfer gap的
事情,里面有些误导的帖子说gap几天没问题,所以我就掉以轻心了。
结果新雇主告诉我他们来不及在我的H1B终止前提交transfer的申请,这样我必须离境
,然后新雇主提交非transfer性质的新申请,这样等于整个H1B重新来一遍,等申请下
来后我才能从中国申请H1B签证入境。
这次我惨了,我的问题是,我旧雇主的H1B终止后还能逗留几天?我想处理完一点事情
再离境。
我的忠告:千万别信网上说的那些非官方的结论,H1B按照规定是连几天的gap都不能有
的。
h*********n
发帖数: 915
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bHunting 讨论区 】
发信人: heavyburden (nothing), 信区: JobHunting
标 题: h1b跳槽之前何时通知雇主为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Sep 2 00:45:38 2011, 美东)
如果在新雇主办transfer之前通知,可能有counter offer。但是如果没有,且
transfer出了问题,那岂不尴尬了?
如果在新雇主办好transfer后通知,然后又收到很好的counter offer,岂不是也要伤
人品。或者新雇主可能上班催很急,没什么交接时间。
是不是H1B transfer出问题的概率非常小?有人见过被拒的吗?
c*****e
发帖数: 19
7
也就是说你找到新工作,新雇主拿你的H1材料去申请,根本就不需要跟前雇主联系,
也就是前雇主不能在H1上限制你。
之前有个说法是需要前雇主同意才可以transfer。
w******e
发帖数: 149
8
来自主题: Working版 - 要不要被雷雇主的推荐信
最近在申请职位,新职位要求递交推荐信,但是,最近一个雇主是被雷的,友好分手,
没啥争端,本来我也在公司呆的时间不倒一年,赶上公司缺钱了,雷了。公司人没遇事
情的时候挺好,确实因为公司funding不够,外加自己带孕开始实验工作,有一些重体
力劳动,我竞争力弱小,加上另外两个男同事工作20多年,各方面(时间管理,做事情
,对同事随时汇报自己行踪)训练有素,技术对于公司更加紧缺,上班准时准点,效率
奇高。我从学校毕业出来,这方面意识比较差,在学校做实验不限时间,追求细节完美
,来的不早,走的很晚,但是还是不如早来的吃香。另外,自己实在是怀孕生孩子,心
理身体极度疲劳,虽然尽力,但是还是发挥的不好。另外,我发现,我好像情商也不高
,有一些小事情处理的也一般。
这个是我被雷以及竞争失败的主要原因,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找他们要推荐信么?
manager临走说要给我写的。
他们作为最近的雇主,我也在考虑当中。万一新雇主问起这个原因,我还不希望他们知
道太具体。所以,是不是我可以绕过这个雇主呢。
(不要置顶)

发帖数: 1
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PDA 讨论区 】
发信人: CrossWind (CrossWind), 信区: PDA
标 题: 借贵版人气,问个和前雇主的纠纷问题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an 15 00:08:18 2016, 美东)
发信人: CrossWind (CrossWi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借军版人气,问个和前雇主的纠纷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14 23:04:06 2016, 美东)
事件很简单:
本人给前雇主two-week notice在11/16/2015,告诉前雇主11/30/2015 是我的last day
. HR set up了checkout interview 在11/25/2015,收了badge和电脑等。这两天发现
,我11月的工资只发到11/25/2015.
打电话询问HR,他们态度很强硬,不会补给我11月最后几天的工资。
我想 file small case claim, 请有经验或懂法律的朋友指点,我能赢吗?
有点烦恼,勿拍。
多谢!
E****2
发帖数: 247
10
记得,有一个规定,是交I485 前后,不能离开雇主;或拿到绿卡后,必须为雇主工作
180天。但记不清了,哪位能给说说相关的规定吗??
如果当前我是该雇主的雇员,我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了?
如果当前我不是该雇主的雇员,我必须什么时候去为他们工作半年?
谢谢!
a**********a
发帖数: 3
11
来自主题: Immigration版 - 拿到绿卡后必须要通知雇主吗?
现在用 H1B 工作,请问拿到绿卡后必须要通知雇主吗?想换工作了,但估计换工作之前
一两个月就拿到绿卡了,不想让雇主觉得是自己拿到绿卡才想走的。但是不告诉他们又
怕 H1B 在绿卡批准后会失效。
绿卡是雇主支持,但自己找律师办的,所以如果自己不告诉雇主,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明白人给点意见。谢谢!
l*****i
发帖数: 3929
12
来自主题: Immigration版 - 问个关于更换雇主的问题
【 以下文字转载自 EB23 讨论区 】
发信人: longhei (龙行天下), 信区: EB23
标 题: 问个关于更换雇主的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14 15:52:14 2010, 美东)
请教诸位:
现在我是H1B将近第三年结束,手里有一个新的job offer.旧公司已经给我办理了EB2 PE
RM (PD 09/2008),I-140已经批准.目前很想接受新的offer,到了新公司重新开始绿卡申
请,听说可以保持PD.想问问有经验的各位:我和现任雇主的关系还不错,也不想搞坏关系
.那么我应该如何要求旧雇主以便我还能保持PD呢?只要旧雇主不revoke我的H1B和I-140
就可以了吗?还是需要别的什么工作?
谢谢!
l********7
发帖数: 540
13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所以意思是说 新雇主提交H1B时候 不要求以前雇主知道也可以的
我主要是不懂是怎么transfer,需不需要原雇主的信息什么的
感激不尽的

,事实上很多雇主也在知道你要走之后会 cancel你得第一个H1B,但是这个不影响你后
面的transfer.
m**********n
发帖数: 34
14
请问有人知道这种情况还可换雇主吗?
1. 我现在的non-cap H1B 到明年八月底就用完6 yrs term
2. 140已经批了, PD是2010年底
3 . 现在可能有一个non-cap雇主的offer,最早今年7,8月份去上班
想问以下问题,
我们知道换雇主可以带走现有的PD,但是我有足够时间重新申请perm , 140,而且还能
在明年extend H1b吗?
让新雇主申请O1签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多谢,
t********u
发帖数: 350
15
LD绿卡类型是E16.首次使用绿卡入境,被海关告知此E累需要雇主支持。虽然没要什么
证明材料,但还是问了好几个工作相关的问题。
不明白,我们是自己申请的,跟雇主有毛关系?难道说连工作都不能换了吗?我家LD是
打算马上换工作的!
那如果在没工作,无雇主的情况下入境,那怎么办?难道还不能回美了吗?
这样子,绿卡拿着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哦!
另外,我是E19.这次是跟LD一起入境的。如果下次我自己入境,海关会不会把我拦下啊
?我又没有雇主。
好疑惑好苦恼!
j*****o
发帖数: 122
16
来自主题: Immigration版 - I-140 批了后多久能转换雇主?
试释 I485
pending 换工作的 180 天
提交 I-485 之后,更换雇主或工作,大家知道的有
1) I-140 已经获批;
2) I-485 提交了 180 天未决;
3) 新职位和 I-140 上的职位是相同或相似。
这是指雇主支持型的,象 NIW 等是没有 180 天的要求。但职位的要求,都是一样。
如果还没有提交 I-485 就更换雇主,你需要重新开始 PERM 和 I-140. 批准了的 I-
140 的排期,可以保持。
在 I-485 提交之前就换了工作,之后的 I-485 就一定会被拒,除非 I-140 的老板还
保留着你的职位,等你拿
到绿卡后回去工作。在这种情形下,回 RFE 的 EVL 应该由 I-140 的公司出,而不是
目前的雇主。
而同学们最关心的,莫过于这个 180 天的时间。
是不是 I-485 提交之后不足 180 天,就一定不能更换工作?或者换一个方式问,在 I
-485 提交之后不足 180
天之内换了工作(或是被 laid off 了),其 I-485 就一定作废了呢?
那么,我们不妨来研究研究之。
大家都知道,I-485 pendin... 阅读全帖
d**********6
发帖数: 4434
17
我确实与我的前雇主有协议,他们不打算取消我的140
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依靠前雇主的140来再延期3年?
这倒是个好消息。不过不一定派的上用场,我的前雇主是风雨飘摇的,指不定什么时候
就倒闭了。
而如果靠现任雇主,那么我的情况应该是什么样?
需要在expiration day前365天提交140吗?考虑到PERM还要有半年,我需要在16个月前
就要提交PERM。而提交PERM前的Prevailing Wage和Recruitment Phase又要四五个月。
如果这样算,那么现在还不开始的话,我就根本来不及了?
d**********6
发帖数: 4434
18
我的h1b是新雇主的,旧雇主那边只报了140
我跟我们律师沟通过了
律师跟我说我可以用旧雇主的140再申请3年,无论旧雇主那边的情况如何,哪怕是破产了
所以我应该没问题了
谢谢

I-
C********e
发帖数: 492
19
来自主题: Immigration版 - 485 pending 180天和雇主相关的问题
主要影响的是eb2, eb3或者eb1b,NIW和eb1a没有雇主撤销的问题。
我的理解是(前提:140已经批准):
(1) 485 pending 没有到180天的,如果雇主withdraw,那485也挂掉;如果雇主换了(
没有换领域),但是没有withdraw,那么485还是可以批准的。
(2) 485 pending超过180天的,不论雇主是否withdraw,都对485没影响。
不知道这个理解对不对?
w*******n
发帖数: 11041
20
其实很多人都是雇主sponsor的EB1A(包括本人)。没什么统计显示雇主sponsor的比本
人申请的容易些(我反正被RFE再通过的)。但雇主sponsor有点好处是可以claim “
leading role”,毕竟一般这种情况雇主都是小公司,愿意sponsor EB1A了就是觉得你
对公司很重要。我就不知道是不是适合你的情况。
我当时也跟公司和律师讨论了EB1B的可能。要求三个full time researcher对我们公司
比较难,HR说那样需要改另外一个人的job description才行,反正是挺麻烦的。我觉
得EB1A的话公司只需要付钱就行,别的不用做什么。但申EB1B需要HR额外做一大堆事,
尤其以前没做过的话HR一般不愿意干。你跟HR关系好的话还可以试试。
j*e
发帖数: 1987
21
妈的,不听证一下EB2C,I积压问题,却来听证什么E-verify,真要全面实行E-verify,
可能危及某些同学的H1b了,因为很多公司不愿意加入E-verify
http://udn.com/NEWS/WORLD/WOR6/6111359.shtml
【世界日報╱特派員林寶慶華盛頓21日報導】 2011.01.22 05:24 pm

國會眾院變天,新的司法委員會主席史密斯(Lamar Smith,共和黨,德州),首先將舉
行「員工身分電子查證系統」(E-Verify)聽證會。
史密斯21日在「福斯新聞」節目中強調,採用「員工身分電子查證系統」是解決美國失
業率的秘訣。
史密斯說,現在總共有26萬美國人失業或待業。他強調工作機會應先由美國人取得。
史密斯也駁斥非法勞工所從事的,是美國人不願從事的工作的說法。他說,這種說法實
在是侮辱美國人。
電子身分認證系統,是由雇主將求職者的證件及資料,上政府網站與社安號碼及聯邦資
料庫比對,以確認求職者及其公司員工,有權合法在美國工作。國內安全部說,已有20
萬8000個雇主使用電子身分認證系統。
E-Verify的試行期將於2012年屆滿... 阅读全帖
n**********s
发帖数: 236
22
来自主题: EB23版 - 移民局-雇主-律师
移民局对雇主说:我会向你保证我们会以最低效率来处理这些移民申请,让他们等待的
时间越来越长,并且我们成立法律规定移民不可以拿到PERM和140的批准件,让他们得
到最少信息。让他们等上10年,为你效力10年.
律师对雇主说:我们会以最低效率来给你们的雇员办理绿卡申请,我们会把PERM申请拖
延两年,或者等到他们H-1B第4年再办,这样你们可以尽量多榨取他们的剩余价值,同
时我们的利润也高了。并且我不建议你给员工140批准件,这样他跳槽也不行。我会给
予你最好的建议来拖延这些员工,让他们成为你的奴隶。
雇主:哈哈哈,谢谢律师和移民局。
这就是美国政府,律师和公司之间的鬼把戏!移民局雇主律师联合起来剥削这些移民!
l****r
发帖数: 689
23
来自主题: EB23版 - 关于前雇主的140
前雇主的140已经批了
现在雇主在办理Perm,请问一下,如果移民改革真的话,我能在新公司的140批准前,
递交485嘛?基于前雇主的140
前雇主的140 除了lock down PD,还有其他作用嘛?
谢谢啦
m**********3
发帖数: 34
24
pd 9/2014, 140才批不久。最近准备换工作,但是发现如果前雇主revoke 140那我配
偶就没办法办h4 ead。新雇主要等满一年才给开始新绿卡申请, 问题:
1。什么情况下前雇主会revoke 140?
2。什么方法不让前雇主revoke 140?
p****1
发帖数: 275
25
在递交I485的时候, 已经离开I140的雇主, 但雇主帮忙出I485的EVL。现在I485批了,
I140的雇主并不需要我回去工作; 485 RD不到180天就批了, 现在工作的雇主来不及递
交ELV, 不能port ac21。
a****r
发帖数: 4965
26
首先,USCIS明确说了交140和485的时候,雇主和雇员双方必须有真实的意愿。但这点
由USCIS根据具体情况来的判断。我以上的部分回答是针对楼主的特殊例子:从交485的
到绿卡批准后,楼主没给原雇主工作过一天。这和一般换工作不是同一个性质的问题。
如果在入籍时,USCIS追查起来,楼主和雇主需要证明他们交485的时候有真实的意愿(
这点不是很容易,因为一天都没工作过),不然就是Fraud。
其次,有一点你说得很对,美国移民法有些东西是需要主观判定的。比如什么是GC
Fraud,是否有lntent,由USCIS丶鉴证官、甚至移民法庭上的法官说了算。对于申请人
和他的律师来说,他们需要准备充足的事实、合理的证据来证明不是Fraud。
最后,说说拿到绿卡换工作的问题。USCIS没说过拿到绿卡后不能马上换工作,而我看
到的比较普遍说法是485交上180天后换工作就不会有问题。如果没到180天换工作也不
是说一定会出问题。只是离180天差得越多,被USCIS调查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且网上也
有拿到绿卡马上就换工作,导致雇主向USCIS举报的例子,USCIS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判
断。另外,换的工... 阅读全帖
s*u
发帖数: 84
27
大家好:要开始绿卡申请, 现在的雇主愿意支持EB2申请,公司的案件都是交给
Fragomen事务所代理的。Fragoment 给了一个要准备材料的列表,其中提到要以前所有
雇主的Employment letter, 给了一个模版, 要命的是这个Employment letter 不仅仅
要证明employment 这个事实, 还要证明“Progressive experience" "Progressive
experience" is defined as employment experience that reveals progress, move
forward, and advance ". 在这份工作之前,还有过两份工作(postdoc 和software
engineer), 各干了一年, 要证明employment 这个事实比较容易,但要证明"
progressive" 就比较困难了, 模版上还有这么一句话“He/She was given more
complex duties ...." , 这个估计前雇主不会签.
求教版上的过来人: 大家申请的时候都准备过这么一... 阅读全帖
t********g
发帖数: 15
28
刚找到工作,还是conditional offer, 现雇主和新雇主都用同一律所。新雇主要律所
做一个评估看我换工作有没有风险,大概就是看job description similarity.
请问我把资料给律所后,会不会有风险,同一个律所会不会把消息传到现雇主?
m***e
发帖数: 57
29
帮朋友问下。
perm刚过。在准备I140。律师问他要所有雇主的签字什么的。
请问 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是所有的雇主都要么?
我看了下版上,基本都是围绕当前雇主的。
请问包括大学时期的intern的雇主么?
如果联系不上了,有没有什么办法?
谢谢大家!!!
f******w
发帖数: 11
30
485 180天后跳槽,使用原雇主的EAD,新工作需要回国,请问可以使用原雇主的AP回国
吗?
原雇主的律师在未跳槽之前回复:
In lieu of applying for a new H-1B during his trip in 2016, she can re-enter
the US using his valid EAD/AP. There is nothing he should do before the
trip, but it would be advisable to bring a few recent earnings statements
and a copy of her I-485 receipt notice.
这段话在跳槽后新雇主处还适用吗?谢谢。
e*********5
发帖数: 151
31
会跟新雇主办GC的话,我目前从前雇主这里拿到,
1. 140 approval
2. 13年以前所有的W2。请问paysub还需要吗?需要多少?
3. just in case, 我还拿了电子版的letter head
目前有点担心的是,当初跟前雇主办绿卡和manager一起准备的材料和email都没有备份
(其实备份了, 但是电脑升级丢了),所以PERM里写的JD的skill set都找不到准确的
原文了,这个以后会不会再办绿卡的时候有问题? 比如experience letter之类的。
因为这个experience我肯定会用到了
另外想问问大家还有什么要和前雇主准备的东西,尤其在我离职以前?
j**z
发帖数: 191
32
来自主题: EB23版 - 雇主WITHDRAW已经批准的I140
原雇主帮助申请的I140批准后180天,雇员换工作找到新雇主;原雇主WITHDRAW I140申
请,并且新雇主还没来得及申请新的I140
在这种情况下,该雇员的PRIORITY DATE 能保住吗?我看一下,有的律师说可以,有的
说不可以;大家帮忙看看呢?多谢了
m******e
发帖数: 82
33
我是国内master,国内有三年工作经验,在现任雇主之前在某西部小公司呆了半年,现
雇主要帮我申请绿卡,需要前雇主的Experience Verification Letter, 但是由于以
前和前雇主有过矛盾,他们不肯出具Experience Verification Letter。楼主应该怎么
做?
d**********g
发帖数: 1823
34
半年的经验,不写也罢。
[在 mknoodle (mknoodle) 的大作中提到:]
:我是国内master,国内有三年工作经验,在现任雇主之前在某西部小公司呆了半年,
现雇主要帮我申请绿卡,需要前雇主的Experience Verification Letter, 但是由于以
:前和前雇主有过矛盾,他们不肯出具Experience Verification Letter。楼主应该怎
么做?
:...........
s*u
发帖数: 84
35
换工作, 新雇主申请的H1B通过了,前雇主在我离职前已经开始了H1B-Ext, 但遇到了
RFE, 在我离职前还没有回复, 网上说如果前雇主既不withdraw 也不回复RFE,
Petition 会被defined. 问问大家, 前雇主H1B petition 的denied 对我今后的H1B
和绿卡申请会有负面影响吗? 我能做点什么降低这个负面影响? 谢谢!
e******s
发帖数: 1582
36
大家好!之前有板上来问过换雇主绿卡相关的事,现在再来求经。
情况是这样:
EB2排期快current,但计划夏天换雇主(高校faculty),降级双飞怕是来不及,于是
想着让新雇主尽快重新开始PERM,然后port原来的PD,这样夏天能尽快concurrent
filing 140和485。现在新律师在准备PERM special handling,已经收了学校的所有材
料,但查询了状态好像还没有提交PERM申请。
H1B目前第5年,19年6月到期,所以明年初就必须要申请延期。之前没有怎么关注H1B延
期的政策,今天上网查了才发现还有挺多限制,有点担心。
我现在主要有以下疑问:
1)H1B延期一年是一定要PERM pending满365天吗?还是说只要提前超过一年提交申请
就可以延期?
2)如果有未知原因导致19年1月PERM或140还没有approve (不幸中的不幸,PERM晚于6
月提交,或者PERM被audit了),是否可以用前雇主PD已经current的I-140延期H1B?
3)special handling是否还需要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 阅读全帖
a****r
发帖数: 4965
37
140批准了,PD不Current,H1B延期一次可以最多延3年。
你这个情况要问清楚:新雇主用你了的批准的140去申请3年H1B,还是没用你的140直接
拿6年期限去申请的H1B?如果新雇主申请H1B的时候只要求到你的6年到期日,那USCIS
会按雇主的申请要求定期限,而不是给3年。(你要查查新雇主怎么填的I-129)
不过,如果不是USCIS搞错了,要对已经批准的H1B进行修改,需要重新申请。
b****g
发帖数: 269
3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nFrancisco 讨论区 】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2 01:58:33 2014, 美东)
之前写过一篇广和无良月嫂Lisa Fong跟广和敲诈雇主的帖子。法庭上广和全盘抵赖,
说他们没有给过我们任何合同,没有定工资和职责等等。最后法庭判定我们陪了近万元
。我们也找到其他三家被同一个月嫂敲诈的,我们改天再写具体情况。
现在我们想对广和以及Lisa Fong双管齐下。我们也知道她们在害更多人家。Lisa Fong
已经给广和其他月嫂传授了经验,而且扬言要一家一家告下去。如果有人用过Lisa
Fong或者愿意帮我们告广和的,请跟我们联系。我们很多家一起商量对策,一定能最终
战胜这对恶人!
之前的帖子:
湾区广和月嫂Lisa上庭记
我在月子期间从广和月子中心雇佣了香港阿姨Lisa Fong。我们对阿姨的服务非常不满
意,最后只让她做了20天左右,给了10%的小费。后来阿姨到劳工部告我们,索要加班
费以及... 阅读全帖
a*o
发帖数: 25262
39
来自主题: NewYork版 - 州大畢業生 雇主最愛(转)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9512462/article-%E5%B7%9E%E5%A4%A7%E7%95%A2%E6%A5%AD%E7%94%9F-%E9%9B%87%E4%B8%BB%E6%9C%80%E6%84%9B?instance=m2
美國企業雇用新進員工時,大型州立大學的畢業生比長春藤盟校(Ivy League)及其他知
名文理學院的畢業生吃香。排行前三名的大學是:賓州州立大學(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德州農工大學(Texas A&M University)及厄巴納─香檳伊利諾大學(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華爾街日報對479家規模最大的公營和私營公司、非營利組織和政府機構進行調查,獲
得這個結論。雇主認為,名列前茅各大學的畢業生為就業做了最好的準備、最可能有所
成就。
由於經濟不好,今日的雇主派人前往學校招才的情況愈來愈少,因此,雇主招才的理念
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這項研究發現,雇主招才「不再撒很大的網」,大企
b**********5
发帖数: 7881
4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nFrancisco 讨论区 】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2 01:58:33 2014, 美东)
之前写过一篇广和无良月嫂Lisa Fong跟广和敲诈雇主的帖子。法庭上广和全盘抵赖,
说他们没有给过我们任何合同,没有定工资和职责等等。最后法庭判定我们陪了近万元
。我们也找到其他三家被同一个月嫂敲诈的,我们改天再写具体情况。
现在我们想对广和以及Lisa Fong双管齐下。我们也知道她们在害更多人家。Lisa Fong
已经给广和其他月嫂传授了经验,而且扬言要一家一家告下去。如果有人用过Lisa
Fong或者愿意帮我们告广和的,请跟我们联系。我们很多家一起商量对策,一定能最终
战胜这对恶人!
之前的帖子:
湾区广和月嫂Lisa上庭记
我在月子期间从广和月子中心雇佣了香港阿姨Lisa Fong。我们对阿姨的服务非常不满
意,最后只让她做了20天左右,给了10%的小费。后来阿姨到劳工部告我们,索要加班
费以及... 阅读全帖
S*********g
发帖数: 2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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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NewYork版 - 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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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有记录。她确实在钓鱼,一边告以前做的,一边在新的一家偷偷记录她的工作。我们确
实查到她以前告的,正在试图联系更多家。
大家有很多问题,我会再提供具体信息。我觉得有些网友跟我们当初一样,太想当然了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是必须的。之所以我
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合同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
资必须满足。 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工作按职责来没有任何加
班费”,一点用都没有。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3)广和会完全偏向于月嫂。他们说他们的理解是一周40个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多的话
,雇主应该调整工资来尊重法律。他们在庭上说,“当时听说雇主让Lisa工作那么久,
只给那么少钱,觉得非常不公平,觉得Lisa应该告”。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你雇主没有证
据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5)加班费不是赔了就算,还有很多的罚金。
综上,月嫂行业本身是违法的,而我们雇佣月嫂的话就... 阅读全帖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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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帖子完全是没有是非观念,法律判定并不意味着就是正义的,
美国讲究程序正义,但是不意味着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程序正义出来的并非事实正义
,反而保护了恶人,欺负了好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陈果仁被杀,罪犯没有被判刑,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不是恶人,不是
害人者,法律上不能惩罚他,我们舆论上谴责还不行么?这样的社会,难道我们不能指
责?
我们虽然要尊重这样程序正义出来的法律结果, 但不意味着不能同情其中的被害者,
谴责加害者。
说到这个例子,这些雇主并非任意践踏法律,而是不知法而被人有意利用法律勒索。
美国的法官法律不清楚这些情况,但是华人都知道这些是事实。 不知法者不是不被法
律惩罚的理由,但是如果是被人有益欺诈,却是被人同情的理由。他们确实不够小心上
当受骗,有诚信问题的是欺诈者,他们的诚信没有任何问题。
她们请月子照顾付 $3000, 并不是就为40小时付 $3000, 她们实际上是付了overtime的
,因为没有人会为 on call 的sleep time 付远超出minimum wage的 hourly rate。
而且她们的付出还包括住宿,和饮食,即便按照法律,这些东西都是可... 阅读全帖
C*N
发帖数: 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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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骂月嫂雇主的完全没有是非观念
因为法律判定并不意味着就是正义的,
美国讲究程序正义,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程序正义出来的并非事实正义
,反而保护了恶人,欺负了好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陈果仁被杀,罪犯没有被判刑,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不是恶人,不是
害人者,法律上不能惩罚他,我们舆论上谴责还不行么?这样的社会,难道我们不能指
责?
我们虽然要尊重这样程序正义出来的法律结果, 但不意味着不能同情其中的被害者,
谴责加害者。
说到这个例子,这些雇主并非任意践踏法律,而是不知法而被人有意利用法律勒索。美
国的法官法律不清楚这些情况,但是华人都知道这些是事实。 不知法者不是不被法律
惩罚的理由,但是如果是被人有益欺诈,却是被人同情的理由。他们确实不够小心上当
受骗,有诚信问题的是欺诈者,他们的诚信没有任何问题。
她们请月子照顾付 $3000, 并不是就为40小时付 $3000, 她们实际上是付了 overtime
的,因为没有人会为 on call 的sleep time 付远超出minimum wage的 hourly rate。
而且她们的付出还包括住宿,和饮食,即便按照法律,这些东西都是可以作为
payment 的一部... 阅读全帖
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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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这样,月嫂是中国人特有的服务,
基本上是无法去找老外的服务。
广合算是大的中介,谁会想到他提供的合同有那么大的问题?
实际上我看所有的中介提供的都是类似的合同
我前段时间也联系过单飞的月嫂,人家主动提供的也是这样的条款,
并不是顾主要去压价钱。
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漏洞,无论中介,雇主,都可以很容易地把这个漏洞堵住
比如,规定一个5小时的连续睡眠时间,还可以规定白天合适的休息时间除掉,只要合
同上规定不受打扰,time-sheet 上也确认,就可以不算到要付钱的范围内。
这个休息时间是可以依照孩子的Schedule改动的。 只要提前让月嫂知道她这断时间不
是 on-call 的休息时间, 就可以不算到要付钱的范围内。
再减去吃住的钱, 可以做到 3000-3500左右的, 另外机票什么的,似乎也可以算到
benefit 里面作为 credit 来满足劳工部的规定。 小费是明确地说可以算到里面的。
中介作了 10 多年,还提供有那么大漏洞的东西给雇主,这个事情还真不能怪雇主。
如果是故意提供有漏洞的合同,然后用再事后去敲诈,那就只能说是月嫂欺负雇主了。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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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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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段曼姿的台湾籍女士上个月在互联网上讲述了她在澳大利亚的一段遭遇,
她说自己在悉尼一家火锅店打工的某一天,来自大陆的老板哈先生通过对讲机问她“台
湾是不是属于中国的”,她回答“当然不是”,结果半小时后她就被解雇了。
段女士的网帖被台湾媒体发现并加以传播,在岛内引起反响。相关报道传到大陆互联网
上,亦引发网友们的热议。这是两岸之间非常典型的一起民间舆论摩擦,但是到了中国
春节期间,《纽约时报》刊登文章介入,将这起冲突和其他台湾人因不支持一个中国而
在澳大利亚被中国雇主解雇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并且做了拔高,宣称中国对不承认“一
中”的打击已经“无处不在”。
《纽约时报》煽动地写道:“中国的强势早已在澳大利亚敲响警钟。政府官员警告,北
京干涉澳洲内政的程度远远超过公众认知。”
西方一些媒体和政要在举着放大镜寻找中国“干涉西方国家内政”的迹象,在中西之间
迅速拉起一条新的冲突线。
我们不知道台湾籍段女士的讲述是否属实,毕竟那是她单方面的描绘,她和雇主的冲突
是如何引发的,当时的话语情境到底什么样,都是她一个人说的。
实际情形是,在海外大陆中国人开的公司里,台湾人受雇的情况比比皆是,为... 阅读全帖
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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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rking 讨论区 】
发信人: thatjob (thatjob), 信区: Working
标 题: 大家都是怎么跟雇主解释h-1b transer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24 14:16:18 2010, 美东)
对于那些不了解h1-b的雇主, 大家都是怎么跟雇主解释h-1b transer的?
是在面试的时候就提出来呢,还是等如果发了offer再说呢?
因为还是属于entry-level在找工作,所以希望能采集点意见关于如何说服
雇主sponsor h1-b transfer.谢谢先!
i*****s
发帖数: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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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How to move Mount Fuji,是曾经有过官司的。
因为雇员和上司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如果雇员寻找下一个工作,那么上司的推荐信更是
可能不好。
所以工业界也要推荐信,但是同事的、以前同事的就可以了。
在做背景调查时,新雇主问旧雇主,旧雇主只能说:这个雇员在我们这儿工作过没有,
以及工作的时间段。别的一概不能说。事实上旧公司会对人力资源部特意强调,不要多
说。
所以工业街跳槽频繁,也有这个原因。
c******w
发帖数: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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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已经在我H-1B的第五年前就提交了劳工纸/I-140申请,现在我的申请还在Pending
当中,由于一些原因,我需要更换雇主.由于我的H-1B已经快到6年了,我很担心,换了雇主
后,我还能不能申请H-1B延期?
答: 移民法律并不要求劳工纸/I-140移民申请人必须和H-1B延期申请人相同. 只要你原
来的雇主没有撤销(withdraw)你的劳工纸/I-140移民申请,那么即使你更换工作,新雇主
还是可以继续为你提交超过6年范围外的H-1B延期申请.
欢迎大家将您的移民问题提交本律师事务所,我们将选取有代表性的问题统一加以答复.
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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