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 发帖数: 18498 | 1 [目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ID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首席站长
第二节 站长会议
第三节 智囊团
第四节 版主及版副
[正文]
第一章 总纲
为保证每个ID拥有平等自由的表达权利,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本站良好的讨论秩序,
尽可能满足所有ID的需要,特制定此宪法。
第一条 本宪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站长会议和智囊团。
第二条 本宪法为本站基本法,本站其他法律不得与本宪法相抵触。
第三条 本站实行言论自由,民主治站之原则。ID行使本站管理权的机构为站长会议和智囊
团。
第四条 本站所有通过认证之ID享有平等的发表,申请,选举,被选举,投诉,质讯,建议
等权利,及其他一切受本站法律保护之权利。ID发表言论的场所为除Anouncement版外本站
所有公开版面及俱乐部区所有版面。
第五条 除商业广告,色情言论,人身攻击,及其他本站法律规定禁止的言论以外,所有言
论在本站拥有平等的表达权利。本站为所有合法言论提供表达空间,不得因其内容在本站
所有公开版面剥夺其表达权利。
第六条 本宪法的修改,通过,废除,须经智囊团,站长会议各2/3以上成员同意,并不得
违背管辖本站 |
f*r 发帖数: 3968 | 2 我分特,宪法没必要写的这么具体罢?
我觉得宪法就是个总纲,具体运转方式由另外具体条例规定
写的简单点概括点才有稳定性和万金油性,呵呵
不如把你这个拆成一个宪法和几个条例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目录] : 第一章 总纲 : 第二章 ID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第三章 管理机构 : 第一节 首席站长 : 第二节 站长会议 : 第三节 智囊团 : 第四节 版主及版副 : [正文] : 第一章 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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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8498 | 3 宪法总要包括权力分配,权力机构的组成和基本权利这些。
有些是可以分出去,是因为相应法规还没有,或者我对现
存法规提出改进建议,因此写进去了。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分特,宪法没必要写的这么具体罢? : 我觉得宪法就是个总纲,具体运转方式由另外具体条例规定 : 写的简单点概括点才有稳定性和万金油性,呵呵 : 不如把你这个拆成一个宪法和几个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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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3968 | 4 我觉得你可以把没有相应法规的分出来,作为新法规
把现存法规的改进分出来,作为修正案
我还是觉得宪法越简单越好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宪法总要包括权力分配,权力机构的组成和基本权利这些。 : 有些是可以分出去,是因为相应法规还没有,或者我对现 : 存法规提出改进建议,因此写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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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8498 | 5 这就要仔细研究了。我写的草案里设计很多方面,首先大家讨论同意不同意吧。
塞到什么法里再说。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你可以把没有相应法规的分出来,作为新法规 : 把现存法规的改进分出来,作为修正案 : 我还是觉得宪法越简单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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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3968 | 6 我基本都同意,哈哈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这就要仔细研究了。我写的草案里设计很多方面,首先大家讨论同意不同意吧。 : 塞到什么法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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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8498 | 7 大家逐条讨论吧。我觉得宪法的框架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明确权力分配和各机构
人员组成。具体各机构干什么再分别立法。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基本都同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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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8
那我就来一条一条看。
那版主板内规定算法律么?
灌水呢?跟版面抵触的文章呢?这一条基本上剥夺了版主整理文章的权利。
目前,站长会议内部实行一票否决。我认为这是合适的。
那到底属于谁?呵呵。
那文章删除就是侵犯基本权利了。
这一条倒值得商榷。还有一个可能是作者和本站共有吧,但本站承诺不将之用于任何
商业用途。否则管理上以后可能会有麻烦。
补一条:作出跟本站发展有关的其他重大决定。
目前我们没有站长会议管理条例,以后大概也不会有,所以可以改为,系统赋予站长的
其他权力。(比如,广播 :-)
这一条没有必要,如果是跟某个版有关,只要跟版主通报就可以了。
这三、四条让look来说。任命站长事关重大,一直是look提出,征得其他站长同意的,
这里智囊团还是不要插手。
这一条就不要了吧。画蛇添足,以后难免为人所诟病。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大家逐条讨论吧。我觉得宪法的框架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明确权力分配和各机构 : 人员组成。具体各机构干什么再分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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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8498 | 9 能发到我信箱么,我好用www看,这样实在看不清。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就来一条一条看。 : 那版主板内规定算法律么? : 灌水呢?跟版面抵触的文章呢?这一条基本上剥夺了版主整理文章的权利。 : 目前,站长会议内部实行一票否决。我认为这是合适的。 : 那到底属于谁?呵呵。 : 那文章删除就是侵犯基本权利了。 : 这一条倒值得商榷。还有一个可能是作者和本站共有吧,但本站承诺不将之用于任何 : 商业用途。否则管理上以后可能会有麻烦。 : 补一条:作出跟本站发展有关的其他重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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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10 faint, 你自己转到自己信箱就是了。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能发到我信箱么,我好用www看,这样实在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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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8498 | 11 偶一转就去偶注册的email了,怎么转BBS心想?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faint, 你自己转到自己信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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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12 just type your ID as the address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偶一转就去偶注册的email了,怎么转BBS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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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8498 | 13 怎么发回版上?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just type your ID as the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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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3968 | 14
相当于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冲突
某一版规,BT团作为最高法院,可以裁定其违宪
应该是不被BT团反对的其他权力,嘿嘿
强烈反对,想把BT团架空啊?!
如果这样,我们BT团还作什么?真成政协了?!
嘿嘿
这里当然有关系,站方跟BT团要密切合作互相平衡的
如果弄一个BT团强烈反对的人上来,很可能导致BT团与站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进而有导致BT团协定崩溃的危险
嘿嘿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just type your ID as the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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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15
搞没搞错,智囊团主要是来处理投诉的。真想什么都伸手啊?站长,智囊团,版主,
本来各有各的职责,只是跟版主有关的干什么要跟智囊团通报?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 相当于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冲突 : 某一版规,BT团作为最高法院,可以裁定其违宪 : 应该是不被BT团反对的其他权力,嘿嘿 : 强烈反对,想把BT团架空啊?! : 如果这样,我们BT团还作什么?真成政协了?! : 嘿嘿 : 这里当然有关系,站方跟BT团要密切合作互相平衡的 : 如果弄一个BT团强烈反对的人上来,很可能导致BT团与站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 进而有导致BT团协定崩溃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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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3968 | 16
你才是搞没搞错,智囊团是最高立法机构兼最高司法机构
想把智囊团变成摆设好为所欲为了么?!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搞没搞错,智囊团主要是来处理投诉的。真想什么都伸手啊?站长,智囊团,版主, : 本来各有各的职责,只是跟版主有关的干什么要跟智囊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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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17
你说话有点根据好不好?什么叫做为所欲为?我看你是想把站长和版主架空才是真的。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搞没搞错,智囊团是最高立法机构兼最高司法机构 : 想把智囊团变成摆设好为所欲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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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3968 | 18
发生了什么事智囊团都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比政协还不如,政协还老有吹风会什么的
当年这个智囊团协定就是为了分去站方的绝对权力
实现制衡
现在如果你想破坏这个智囊团协定,请look出来说话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话有点根据好不好?什么叫做为所欲为?我看你是想把站长和版主架空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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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19 你去看看原来的协定,有包括这一条么?看完了再来指责我。
现在智囊团的权力已经比原来大了很多。你说什么”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
你去找找哪里有这个规定?
要讨论就讨论,少来这些莫须有的指责。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生了什么事智囊团都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 比政协还不如,政协还老有吹风会什么的 : 当年这个智囊团协定就是为了分去站方的绝对权力 : 实现制衡 : 现在如果你想破坏这个智囊团协定,请look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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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3968 | 20 好了,我等look的澄清
这个是BT团的基本定位问题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去看看原来的协定,有包括这一条么?看完了再来指责我。 : 现在智囊团的权力已经比原来大了很多。你说什么”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 : 你去找找哪里有这个规定? : 要讨论就讨论,少来这些莫须有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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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 21 在”澄清“之前,讨论可以继续。智囊团是在实践中一步步走过来的,当初的想法
现在也可能会变。但是希望大家本着事实说话,不要感情用事。仅此而已。就以
这个具体问题,就算智囊团是集立法司法于一身,版务也属于版主的职责范围,
站长介入版务也只要征得版主同意。如果智囊团全部都要介入,那行政权是不是
也要拿过来呢?至于说什么为所欲为,是否太过分了。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好了,我等look的澄清 : 这个是BT团的基本定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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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发帖数: 517 | 22 这次我基本同意microbe的看法, 现在不是站方"为所欲为", 而是智囊团有在无限扩大
本身权力的趋势. 智囊团本来就是站方, 再说准确些, look, 为了能更好管理这个BBS,
而采取的一种实验方式. 本站本来就不是现实社会, 也有本站的特殊情况. 言论自由,
是这个站坚持的精神, 但总片面强调"民主治站", 便偏离了实际情况. 这就好象
在私人公司中, 总要求公司的一般雇员与公司的所有者拥有相同的权力一样,
并不是天经地义, 合情合理的事情.
这次提出的宪法, 我的看法:
现在不是提出这类东西的时机. 很多内容从未讨论过, 例如所谓站务会议的权力,
既没有相应的规章, 又没有正式讨论过, 就匆忙写入"宪法", 实在操之过急.
那"首席站长"一条, 简直就象是在为架空look做准备.
"全部立法权属于站长会议和智囊团", 这就是在赋予自己权力了.
"民主治站之原则"? 前面已经提了, 不现实也不合理.
"所有发表物为ID个人所有", 很少见到哪个网站有这么不负责任的说法的.
这样的话哪位版主还敢删文章? 抓住这句话, 保证把删文的人投诉个半死.
何况MIT BBS可是要为站上的内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在”澄清“之前,讨论可以继续。智囊团是在实践中一步步走过来的,当初的想法 : 现在也可能会变。但是希望大家本着事实说话,不要感情用事。仅此而已。就以 : 这个具体问题,就算智囊团是集立法司法于一身,版务也属于版主的职责范围, : 站长介入版务也只要征得版主同意。如果智囊团全部都要介入,那行政权是不是 : 也要拿过来呢?至于说什么为所欲为,是否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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