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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a版 - 大家来签名表达对新入籍法案C-24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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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入籍话题: 加拿大话题: pr话题: 法案话题: 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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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J*****W
发帖数: 314
1
2月6日移民部提出的新入籍法案C-24严重伤害新移民和未移民人士利益:入籍要等待更
久(移民后等二三年变成至少四年),费用更贵(从100元到400元),而且不常期在境
内者根本无法入籍……请大家都来签名表达抗议!
下面这个帖子很好地总结了新法案内容:
http://www.edmontonchin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1708
下面是官方新闻关于变法前后的比较: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backgrounders/201
下面是志愿者创立的请愿链接(很简单,只要进去填上名字地址提交就可以,用不用本
人信息都无所谓):
https://www.change.org/en-CA/petitions/senate-of-canada-house-of-commons-mp-
s-do-not-allow-the-discrimination-of-former-foreign-workers-and-students-by-
the-new-canadian-citizenship-bill-c-24
目前有5百多签名,还需要4百多才能生效。各位劳工、学生、职员和家属在加国工作纳
税消费,有付出就应当被接纳!现在新法案使大家苦坐移民监,无法便捷旅行、搬迁、
团聚。尽管我们无意也无必要反对整个法案,但是若能影响部分条款,也足以使大家受
益。华人百多年来屡受欺压,就是因为政治上没有发声出头,现在是行动的时候了!
H********1
发帖数: 865
2
我觉得影响不大,对现在在加拿大长居华人来说几乎可以说利大于弊。
长居华人对入籍问题并不是严重,更看重两点:
1,父母团聚移民和探亲审批。
2,保持现有加拿大生活质量,别像美国那样墨黑人口泛滥到40%的程度。
入籍排期一直都是周期过长,新法案让审批期缩短到一年,实际上对绝大部分华人来说
入籍等待时间变化不大,而且还能提高团聚和探亲签证的效率。
这几天和周围朋友讨论过这个新法案,有公民也有PR的华人朋友,总体来说大家支持远
大于反
对。
J*****W
发帖数: 314
3
那个签名不是反对整个法案,而是呼吁修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也即不承认PR之前的居
住时间。受害的典型人群是国际学生,读书时要付好几年三倍于本地人的学费,毕业工
作后才允许开始移民,如果又要等拿到PR后才开始计算入籍居住时间,从到加拿大算起
就要等超过十年。这样对他们不公平(需要续原有护照和办美国签证,很难从事需要去
欧洲出差或到美国轮岗的工作,去第三国旅行不方便),对于其他移民和公民也不利,
因为国际学生对这个国家经济的贡献净值为正(没用的交了高价学费后找不到工作滚蛋
了,有用的就业纳税又不增加福利和医疗系统负担),没必要吓走他们。
至于压缩审批期到一年,我是不相信的。漫长审批期的根源在于public sector自身效
率的低下,延后申请人入籍时间也许只是为了暂时集中精力处理积案,把问题大头推到
2015年大选以后。
对于我们华人来说,对于政策不是只有接受和反对两种态度,能够因势利导使得我们各
方面权益最大化才是最好的。

【在 H********1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影响不大,对现在在加拿大长居华人来说几乎可以说利大于弊。
: 长居华人对入籍问题并不是严重,更看重两点:
: 1,父母团聚移民和探亲审批。
: 2,保持现有加拿大生活质量,别像美国那样墨黑人口泛滥到40%的程度。
: 入籍排期一直都是周期过长,新法案让审批期缩短到一年,实际上对绝大部分华人来说
: 入籍等待时间变化不大,而且还能提高团聚和探亲签证的效率。
: 这几天和周围朋友讨论过这个新法案,有公民也有PR的华人朋友,总体来说大家支持远
: 大于反
: 对。

B********i
发帖数: 344
4
我支持新法案。公民是一种特权,本来就不应该随便给,尤其是那些一开始就没有打算
长住加拿大的。你四年都呆不住,说明本来就没意图留下吧。
什么叫“而且不常期在境内者根本无法入籍”?你每年没有一半时间能住加拿大,说明
根根本不在加拿大,根本没有把加拿大视为家,为何值得给他公民?
政府下一步就是要考虑不给出生公民权,会像澳大利亚那样要求必须父母有一方是PR或
公民才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我觉得都很合理。
支持或反对不在于是否“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在于全局考虑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
国家利益。你是不是觉得PR以后3个月自动转公民可以让你随时永远离开就是“个人权
益最大化”?
J*****W
发帖数: 314
5
我和你一样也反对出生公民权,因为公民确实是一种特权。但是说“四年”说明你不了
解国际学生从来加到成为公民“十年”多的苦逼经历,事实上这批人不论是硕士毕业后
来加拿大读博士的,还是高中毕业后过来从ESL开始读的,成为PR时基本都已经待了六
七年(只有本科毕业直接过来读硕的时间短一些)。即使按目前入籍政策也要再等四年
多(凑够1095天要至少PR后两年出头,入籍手续还要平均25个月),总体呆在加拿大的
时间超过十年!
如果按新法条款,十年至少又变成了十二年!如果青年时期开始的十年都不足以让一个
人了解一个国家,多出来的二年意义又何在?同样PR后入籍前四到六年的时间都迫使新
移民定期续原国籍护照、办理各种旅行签证、不参加投票,这是在帮助他们认同加拿大
身份还是固化原有国籍观念?
我说的“利益最大化”是指整个种族,而不是个人。就是说更改新法的这个条款,使国
际学生的十二年旅程变回十年,对于现有华裔公民(估计您是)表面上没有直接利益,
整体和间接上却有好处。因为国际学生上学时交了三倍的学费,毕业后没用的直接滚蛋
了,有用的才留下来就业纳税。他们年轻少用福利,变相减轻了其他人的纳税和养老负
担。同时这批人更容易在career ladder和政治上出头,让他们早点有投票权,能够提
高整体华人地位。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支持新法案。公民是一种特权,本来就不应该随便给,尤其是那些一开始就没有打算
: 长住加拿大的。你四年都呆不住,说明本来就没意图留下吧。
: 什么叫“而且不常期在境内者根本无法入籍”?你每年没有一半时间能住加拿大,说明
: 根根本不在加拿大,根本没有把加拿大视为家,为何值得给他公民?
: 政府下一步就是要考虑不给出生公民权,会像澳大利亚那样要求必须父母有一方是PR或
: 公民才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我觉得都很合理。
: 支持或反对不在于是否“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在于全局考虑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
: 国家利益。你是不是觉得PR以后3个月自动转公民可以让你随时永远离开就是“个人权
: 益最大化”?

q******s
发帖数: 7469
6
我觉得轻易给中国人加拿大国籍很好啊。这些人可能拿了公民后会暂时离开加拿大,但
是这也增加了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联系阿。比如很多港人拿了公民后由于找不到合适的
白领工作而回流香港,现在香港有30多万加拿大人,客观上的拉近了香港和加拿大的关
系,现在加拿大那么适合华人居住就是因为有港人开的先锋。这些港人,很多还是会回
加拿大生育读书,买房养老等等。
加拿大的护照好拿,客观上也给中国人进入西方发达国家一个敲门砖。我在美国,英国
等碰到的很多华人都是拿的加国护照。如果以后在全球各处工作的中国人都是拿的加国
护照,不是就是中国人代表了加拿大吗。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支持新法案。公民是一种特权,本来就不应该随便给,尤其是那些一开始就没有打算
: 长住加拿大的。你四年都呆不住,说明本来就没意图留下吧。
: 什么叫“而且不常期在境内者根本无法入籍”?你每年没有一半时间能住加拿大,说明
: 根根本不在加拿大,根本没有把加拿大视为家,为何值得给他公民?
: 政府下一步就是要考虑不给出生公民权,会像澳大利亚那样要求必须父母有一方是PR或
: 公民才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我觉得都很合理。
: 支持或反对不在于是否“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在于全局考虑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
: 国家利益。你是不是觉得PR以后3个月自动转公民可以让你随时永远离开就是“个人权
: 益最大化”?

H********1
发帖数: 865
7
这个回复比较接近绝大多数在加拿大生活的华人想法。
其实新法案不算事,加拿大周围朋友很少人谈这个。
美国一些华人论坛格外当回事,同样情况可能美国华人会觉得是负面针对自己的,所以
老是紧张兮兮的。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支持新法案。公民是一种特权,本来就不应该随便给,尤其是那些一开始就没有打算
: 长住加拿大的。你四年都呆不住,说明本来就没意图留下吧。
: 什么叫“而且不常期在境内者根本无法入籍”?你每年没有一半时间能住加拿大,说明
: 根根本不在加拿大,根本没有把加拿大视为家,为何值得给他公民?
: 政府下一步就是要考虑不给出生公民权,会像澳大利亚那样要求必须父母有一方是PR或
: 公民才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我觉得都很合理。
: 支持或反对不在于是否“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在于全局考虑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
: 国家利益。你是不是觉得PR以后3个月自动转公民可以让你随时永远离开就是“个人权
: 益最大化”?

X***o
发帖数: 125
8
总的趋势就是排华,可惜大部分华人并未意识到。身边的朋友老移民比较支持新法,新
移民、留学生不支持;那些老爹、老妈也拿到绿卡的极其支持。唉,中国人。
J*****W
发帖数: 314
9
对于法案并非只有支持和反对两条路,也可以支持合理的有利的条款,反对不合理的有
害的条款。法案本来公告出来就是为了听取意见和修改(至少在理论上),可惜大多华
人连关注都没有,更别提行动了。

【在 X***o 的大作中提到】
: 总的趋势就是排华,可惜大部分华人并未意识到。身边的朋友老移民比较支持新法,新
: 移民、留学生不支持;那些老爹、老妈也拿到绿卡的极其支持。唉,中国人。

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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