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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ainbowwu (Ms.Wu :)), 信区: Vancouver
标 题: 「超级签证」扩大适用对象 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成常态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13 00:25:06 2012, 美东)
超级签证」扩大适用对象
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成常态
【明报专讯】发给父母祖父母、十年多次往返的「超级签证」推出后深受欢迎,移民部
正将「超级签证」扩充至其他类别的旅客,例如商务旅客。一份内部文件透露,未来这
类「长年期多次往返的签证将成為常态」。有经常要往返中加两地的「太空人」对此大
表欢迎,相信為了要维持枫叶卡,而為居住时间头疼的日子,可以成為歷史了(见另稿)。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透过《资讯自由法》取得的一份移民部内部运作指
引明确表示:「移民部鼓励增加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指引说,对于经常要往返
原居地与加国的旅客们,签证官员应鼓励他们申请多次往返签证,而年期应该与申请人
的护照有效期掛鉤,最长可以签发十年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指引称,「如果签证官能确定申请人是诚实、真确的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
而又不属于不能入境者,则签证官应向其签发可以给的最长期(maximum validity)的多
次往返签证。」
3条件领长年期签证
指引列出合资格领取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的条件:(1)签证官已认识申请人(如透过之前
的签证申请);(2)申请人有往返加国的往;(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请审核的年长旅客。
文件又说,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目前已在父母、祖父母探亲旅客中实施,现在「应该向
其他类别旅客开放,例如商务旅客」。指引进一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将「长年期多次往
返签证成為常态」的方向迈进,而假如申请个案的条件符合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
但官员却只发出单次出入签证的话,则「签证官员必须作出合理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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