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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版 - 新华网这头版头条新闻 十几亿人鼓掌(多图)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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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强奸案“闹大”才立案是二次伤害何清涟:炫耀国威还是展示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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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立案话题: 人民法院话题: 登记制话题: 庸政话题: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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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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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新华网这头版头条新闻 十几亿人鼓掌(多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16 10:27:36 2015, 美东)
新华网4月15日这头版头条新闻,十几亿人鼓掌,有人吓瘫!
有诉必理!
新华网4月15日头版头条新闻是《立案登记制5月起全面实行: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下
面有六篇文章:「全文」「答问」「你应该知道的六件事」「禁止法院『不收材料 不
予答复 不出具法律文书』」「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热议」。
这决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制条款,这是将江泽民押上绞刑架、套在其脖子上的那根绞
索。
新华网4月15日这头版头条新闻,十几亿人鼓掌,江为什么吓瘫,你懂的!
点开此文章,里面是一个专题「今日关注」,时间:2015年4月15日。
导语: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
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公布了这一意见,意见将于5月1
日起施行。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的关键之举,关于立案登
记制,有几件事你应该知道。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是习近平,这个大家都应该知道。
专题里有六篇文章:
第一篇是「我国法院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文章摘要:意见指出,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意见规定,登记立案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的初
始案件,对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不适用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
立案。(点击链接可以看文章全部)
第二篇是「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
文章摘要:意见明确提出,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
、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
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点击详细]
第三篇是「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文章摘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意见明确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
、不出具法律文书』,意味着不管立案是否成功,当事人都会得到书面答复,不满意就
可以凭著书面答复向上级法院申诉。[点击详细]
第四篇是「违法滥诉将受到更有力制裁」。
文章摘要:意见提出,要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
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
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依法制裁冲击法庭、扰乱
立案登记工作等违法行为,维护立案秩序。还要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完善相关立法
,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明确行政处罚、司法处罚、刑事
处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点击详细]
第五篇是「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
文章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客观来看,打官司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手段
,而是最后手段。实行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也并非鼓励人人都去打官司。
打官司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在中国这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对簿公堂还常常容易
伤和气。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的纠纷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可能效果更好,事实上很
多纠纷都适合采取非诉讼手段来解决。[点击详细]
第六篇是「网友评说 【热议】重大改革落地!立案登记制会带来哪些影响?」。
那么,5月起全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立案,饭总得一口口的吃
、按点吃,对吧。最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江泽民血债帮趁机搞一些案子,表面看是爱国主
义,甚至看起来是针对江泽民出卖国土的,但实际上就想借机破坏习近平的「一带一路
」和「亚投行」的伟大民族复兴计划。
那么,具体让哪些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哪些案子现在不能立案登记呢?最高法说的
很清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
此次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对像是人民群众!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有责必追!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的报导说,2015年4月1日,习近平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
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
人民法院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
意见说,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
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提出意见。
前一阶段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连薄瓜瓜都发现,治的都是「和江泽民一起去
死的」血债帮。
◎ 占茅坑不拉屎的庸政、懒政和怠政的官员回家呆着去
3月23日,新华网以《中纪委:有干部不把违纪当回事 该降级的要予以降级》为题刊登
了中纪委同天的新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之四──全面从严治党要
把纪律挺在前面》。
文章称,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只是违
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
文章强调,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
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
应是少数。
4月14日,新华网以《形如「摆设」状如「木偶」 整治庸政懒政需制度先行》为题报道
说,「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平时做敲钟和尚
,遇事当甩手掌柜」……在经济增长放缓、简政放权、高压反腐背景下,部分领导干部
却将其当成「为官不为」的理由,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形如「政府摆设
」,状如「公堂木偶」。
报道还说,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东北三省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强调,对为
官不为的「庸政」「懒政」坚决追责。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地
普遍面临转型升级、稳增长挑战的背景下,整治庸政懒政现象刻不容缓。
近年来,庸政、懒政和怠政问题凸显,岗位竞争「短缺」、问责「短路」、现有制度对
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机制。
重拳整治庸政懒政刻不容缓,而有些地区已经先行一步,探索经验。例如,贵州省黔西
南州实施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规定通过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明察暗
访、「负面清单」等,精准「定位」懒政、庸政干部并将之纳入召回行列。
该捉拿的捉拿、该下牢的下牢,该降职的降职,该回家的回家。难道这就完事了吗?当
然不能。
就象台湾日月潭那一幕,江泽民在台湾作恶,所以日月潭干旱。日月潭干旱,九只叠蛙
露出了八只,一点儿水都沾不着,在那儿挺尸,就完事了?还让江躲在淤泥里继续苟延
残喘?哪有那么美的事,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江大蛤蟆3月23日被挖出来了。
藏在日月潭祸乱台湾16年的癞蛤蟆头儿真象毕露!

2015年4月16日 分享: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Google+ 电邮Gmail
新华网这头版头条新闻 十几亿人鼓掌(多图)
门礼瞰
新华网4月15日这头版头条新闻,十几亿人鼓掌,有人吓瘫!
有诉必理!
【人民报消息】新华网4月15日头版头条新闻是《立案登记制5月起全面实行: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下面有六篇文章:「全文」「答问」「你应该知道的六件事」「禁止法院
『不收材料 不予答复 不出具法律文书』」「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热议」。
这决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制条款,这是将江泽民押上绞刑架、套在其脖子上的那根绞
索。
新华网4月15日这头版头条新闻,十几亿人鼓掌,江为什么吓瘫,你懂的!
点开此文章,里面是一个专题「今日关注」,时间:2015年4月15日。
导语: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
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公布了这一意见,意见将于5月1
日起施行。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的关键之举,关于立案登
记制,有几件事你应该知道。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是习近平,这个大家都应该知道。
专题里有六篇文章:
第一篇是「我国法院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文章摘要:意见指出,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意见规定,登记立案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的初
始案件,对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不适用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
立案。(点击链接可以看文章全部)
第二篇是「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
文章摘要:意见明确提出,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
、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
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点击详细]
第三篇是「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文章摘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意见明确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
、不出具法律文书』,意味着不管立案是否成功,当事人都会得到书面答复,不满意就
可以凭著书面答复向上级法院申诉。[点击详细]
第四篇是「违法滥诉将受到更有力制裁」。
文章摘要:意见提出,要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
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
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依法制裁冲击法庭、扰乱
立案登记工作等违法行为,维护立案秩序。还要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完善相关立法
,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明确行政处罚、司法处罚、刑事
处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点击详细]
第五篇是「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
文章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客观来看,打官司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手段
,而是最后手段。实行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也并非鼓励人人都去打官司。
打官司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在中国这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对簿公堂还常常容易
伤和气。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的纠纷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可能效果更好,事实上很
多纠纷都适合采取非诉讼手段来解决。[点击详细]
第六篇是「网友评说 【热议】重大改革落地!立案登记制会带来哪些影响?」。
那么,5月起全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立案,饭总得一口口的吃
、按点吃,对吧。最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江泽民血债帮趁机搞一些案子,表面看是爱国主
义,甚至看起来是针对江泽民出卖国土的,但实际上就想借机破坏习近平的「一带一路
」和「亚投行」的伟大民族复兴计划。
那么,具体让哪些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哪些案子现在不能立案登记呢?最高法说的
很清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
此次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对像是人民群众!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有责必追!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的报导说,2015年4月1日,习近平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
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
人民法院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
意见说,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
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提出意见。
前一阶段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连薄瓜瓜都发现,治的都是「和江泽民一起去
死的」血债帮。
◎ 占茅坑不拉屎的庸政、懒政和怠政的官员回家呆着去
3月23日,新华网以《中纪委:有干部不把违纪当回事 该降级的要予以降级》为题刊登
了中纪委同天的新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之四──全面从严治党要
把纪律挺在前面》。
文章称,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只是违
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
文章强调,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
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
应是少数。
4月14日,新华网以《形如「摆设」状如「木偶」 整治庸政懒政需制度先行》为题报道
说,「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平时做敲钟和尚
,遇事当甩手掌柜」……在经济增长放缓、简政放权、高压反腐背景下,部分领导干部
却将其当成「为官不为」的理由,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形如「政府摆设
」,状如「公堂木偶」。
报道还说,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东北三省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强调,对为
官不为的「庸政」「懒政」坚决追责。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地
普遍面临转型升级、稳增长挑战的背景下,整治庸政懒政现象刻不容缓。
近年来,庸政、懒政和怠政问题凸显,岗位竞争「短缺」、问责「短路」、现有制度对
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机制。
重拳整治庸政懒政刻不容缓,而有些地区已经先行一步,探索经验。例如,贵州省黔西
南州实施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规定通过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明察暗
访、「负面清单」等,精准「定位」懒政、庸政干部并将之纳入召回行列。
该捉拿的捉拿、该下牢的下牢,该降职的降职,该回家的回家。难道这就完事了吗?当
然不能。
就象台湾日月潭那一幕,江泽民在台湾作恶,所以日月潭干旱。日月潭干旱,九只叠蛙
露出了八只,一点儿水都沾不着,在那儿挺尸,就完事了?还让江躲在淤泥里继续苟延
残喘?哪有那么美的事,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江大蛤蟆3月23日被挖出来了。
藏在日月潭祸乱台湾16年的癞蛤蟆头儿真象毕露!
为了让江泽民彻底露出真面目,得刷掉其身上沾的那些遮掩物啊,可是没有水刷洗咋办
?工人拿个小桶,拿块抹布,终于让藏在日月潭祸乱台湾16年的癞蛤蟆头儿真象毕露。
露出来干啥呀?在国际多个法庭以「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活摘器
官罪」被起诉,江泽民逃不过习近平拟定的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
◎ 应当登记立案的必须给登记立案
5月1日生效的《意见》称: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
、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符合以下五种情况中任何一种都应当登记立案:
(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
、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
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
且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的;
(四)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
承受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的;
(五)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等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者对逾期不作为不服,提出赔偿申请的。
有人对这种没有趣味性的文件看不下去,但若静心坐下来看,就会发现,里面的内容太
多、含义太深了,这关乎着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命运。真正遵照执行,那中国的大环境
立马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会令那些西方所谓的「中国通」们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 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为何交代的如此明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二)诉讼已经终结的;
(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
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其它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不予登记立案的这四条中,第三条说的非常明确,任何人以这些借口来干扰为「人民群
众」伸冤都是不允许的,都是在扭转大方向和转移视线。所以,即使是江泽民出卖国土
的话题,在这个节骨眼上大肆炒作,都是错误的,炒作的媒体和个人不是糊涂就是在帮
助江家帮搞阴谋,就是与习近平对着干,就是与十几亿中国人民对着干。
说白了,其它问题必须都得放下,把江泽民的「反人类罪」审理清楚就一通百通!
习近平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
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
新华网4月15日的头版头条,说明了天象的变化无人可以阻挡。
历史将进入一个让人类真正拥有希望和未来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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