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x*******8 发帖数: 1254 | 1 如果从1988年起草《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算起,中国在
中央层级探索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已经走过了近1/4个世纪。中共十八大后,海
外内舆论对该议题的关注度在此空前提升。
12月初,广东省分别在珠海横琴新区和韶关市始兴县,开展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并在
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拟在2014年逐步推开。大陆其他地区也有类似试点。与官员
财产申报舆论热点相对应的是,11月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的二手房成交量明
显增长。
对此,有分析认为中国试点推行公开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以致拥有多套房产
的部分官员急于脱手名下房产。媒体调查指出,确实出现多地政府机构人员放盘出售的
现象。
十八大首次将“纯洁性建设”列入党建主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严整吏治、提速
反腐,调查短平快、狠准稳,一批贪腐官员先后落马。同时,特别强调制度反腐,源头
治理,高层均未回避官员财产公开问题,决心和信心显而易见。反腐败已是“山雨欲来
风满楼”,自然让一部分贪官坐卧不宁。虽然官员出售房产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但
在这种背景下多地集中出现的官员急售房产现象,社会就不能不重视了。也许,急售房
产,本身就是一条重要的反腐线索。
通过非正常收入途径获得的固定房产窝在手上,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旦认真起来
,不但不能保全财产,还可能因为证据摆在面前,难以蒙混过关。但换成现金之后进行
转移,不但有可能侥幸过关,还可能通过转移隐匿保全财产,这就是官员“急售”的原
因所在。
贪官在处理贪腐所得方面,上策是人财俱全,即人、财都安全转移到境外;中策
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往往是财产和亲属转移到境外,独自做“裸官”,一
有风吹草动,能溜则溜,不能溜也做好了“牺牲”准备;下策是挥霍一空,听天由命,
这往往是中小贪腐分子的选择。
近年破获的贪腐大案显示,通过近亲属、情人以及其他共同利益人等特定关系人转
移资产,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新趋势。大陆央行2011年的一份报告也详细披露
了贪官转移资产的八种常用方式。在出现官员急售房产现象时,以“获取非法资产”和
“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相关监测应该进一步加强,及时为执法机构提供线索。具体的说
,反腐机构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应该同步加强;反
腐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建立官员财产异动报
告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反洗钱相关数据查询通报制度、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等
配套体系。
官员急售房产现象,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醒人们,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公开,
一是不能拖,给贪官留下足够的资产转移时间;二是要尽快由点及面,不给贪腐分子留
下足够的资产转移空间。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公开,虽然目前在中国还不太普及,
但在国际上早就有着成熟的运作办法。在中国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种种困难,但问题可以
在实践中修改和完善,早实施比晚实施好,全面实施比单在个别地方试点好。
对于官员急售房产现象,社会上有人光顾着欢呼房价要降了,其实贪官能否得逞
才是最应关注的,因为那是本属于全国百姓的财富。反腐机构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
度,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这既是反腐本身的需要,也是回应民意关切的需要。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