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 发帖数: 178 | 1 RD 7/2015 到年底才180天。
刚拿了一个比较心仪的offer,工资也多了休假也多了,人家说可以到1月中旬来上班。
但是有一个问题,因为是大公司比较古板,他们的legal要求我刚去就发信给USCIS说我
换工作了,工作地点,职责和工资都会列出来。
我考古pijiang在文学城上的帖子说,法律没规定485pending 180天后跳槽必须出具EVL。
这样做法会不会多此一举,触发RFE,甚至NOID?
另外他们还说让我自己用以前公司的lawyer,他们说原来的lawyer比较熟悉我的case。
。。
还有一个担忧就是虽然我的job title和未来job title是一致的,但是job
responsibilty上因为工作用的software不一样而发生一些改变。RFE会不会因为这个而
杯具?另外他们还拿了500刀做了法律上的评估说是job相似性比较高,但是我感觉不太
靠谱,他们搞法律的怎么会懂技术相似性。。 |
m*********2 发帖数: 178 | |
c***x 发帖数: 455 | 3 PD 7/2015 你是EB1吧...羡慕嫉妒(但是不恨) |
l****h 发帖数: 88 | 4 同问!Also, 新公司说不定可以把job description写的跟老公司一样?485刚提交的
eb2坐等数天数!我还有四个月5555555 |
m*********2 发帖数: 178 | 5 typo,RD 7/2015, eb1a 也不用等485 180天了
【在 c***x 的大作中提到】 : PD 7/2015 你是EB1吧...羡慕嫉妒(但是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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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发帖数: 178 | 6 不行啊,那是让新公司lie to government,才叫要了他们的命呢。
先面试,拿到offer时差不多4个月了。
【在 l****h 的大作中提到】 : 同问!Also, 新公司说不定可以把job description写的跟老公司一样?485刚提交的 : eb2坐等数天数!我还有四个月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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