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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发帖数: 39446 | 1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结果:
** 标题:
关于是否废除版规第8条
** 描述:
鉴于钻风明确要求我们废除目前的版规第8条,版务对此持慎重态度,版务担心这会造
成一些id有恃无恐的用马甲对他人进行PA,以至于会把鱼版风气带到象8区靠拢,影响
大家讨论正常的渔事。因此,决定征集大家的意见。
(1) 同意废除版规第8条,马甲PA主ID无罪 18 票 约占 25%
(2) 不同意废除第8条,已知马甲PA主ID同罪 53 票 约占 74%
投票总人数 = 71 人
投票总票数 = 71 票
riprap 的建议如下:
此条款技术上无法执行,尤其是"版务保留判定马甲权利"这一点,赋予班主过大权力,br />
患,建议废除。
WillyBass 的建议如下:
尼玛又搞投票帖?微粒说要翻了你这条你就得翻了。
loganfreeman 的建议如下:
网络ID不要和真人对应起来
BrokenRod 的建议如下:
马甲和主ID本来就是同一个人。找不着主ID的马甲另说。
反对这一条的基本是想用马甲干坏事的人。
bigcatfish 的建议如下:
如果不是有人利用版规别有用心,谁吃多了撑的用马甲PA。
wangmar 的建议如下:
我觉得上马甲PA,只能显示出主ID的差品行。
建议要加大处罚力度。这样才能体现在屏幕前面的所有人是平等的。
windloren 的建议如下:
乱世须用重典,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就让别人来替他管!
st6 的建议如下:
马甲判断没大家想的那么难,更何况有些人文风从来都不改呢。大家看看某些人发的图片br />
whiteperch 的建议如下:
反对,对于多次违规,厚颜无耻的人就该严惩。找不到真身的令说,知道真身就该惩戒。br />
还有破不了的案子呢,规矩就是规矩,要严格执行。
realbasten 的建议如下:
上马甲骂人的都是孬货,有种就上主ID。要把这条都废了,鱼版就没有最乱,只剩更乱了
sima00 的建议如下:
乱世用重典,必须的。
eaglepeng 的建议如下:
不同意废除。有些烂人搞30多个马甲上来就是来生事。版面不应该由这种人牵着走。换马
讨论其他事情还是可以的。如果捣乱,办了就是办了。不要投票了。
有些事和人就应该被ignore.鱼版应该还其他有意思的事情的。
redrivermoon 的建议如下:
版规与站规不冲突。
oldfat 的建议如下:
不同意废除第8条,理由很明确。但在技术上确认马甲很难,建议版主和主id确认后再行动
IDjia 的建议如下:
这是虚拟世界,一个ID就是一个ID | W**********d 发帖数: 94 | 2 这个不是人少人多说了算的。文革都是大家说好。站务已经说了要修改第八条。这第八
条在大S时代已经用过了,我就被诬蔑/误认用马甲被封加刑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版务
包括Admin都不可能真凭实据的鉴定马甲,你们封错一人这个樑子可结大了。除了语气
论调(可以模仿)作为标准,还有啥依据?我本人也痛恨使用马甲,本来来这里没打算
过用马甲,没事我用马甲骂人干吗?只有某些人放下搞我的敌对心态,马甲自然就没有
了。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结果: : ** 标题: : 关于是否废除版规第8条 : ** 描述: : 鉴于钻风明确要求我们废除目前的版规第8条,版务对此持慎重态度,版务担心这会造 : 成一些id有恃无恐的用马甲对他人进行PA,以至于会把鱼版风气带到象8区靠拢,影响 : 大家讨论正常的渔事。因此,决定征集大家的意见。 : (1) 同意废除版规第8条,马甲PA主ID无罪 18 票 约占 25% : (2) 不同意废除第8条,已知马甲PA主ID同罪 53 票 约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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