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发帖数: 70028 | 1 2010年5月30日,深圳市长候选人罗志渊先生在个人博客发表竞选市长的演讲稿,题目是《我做深圳市长的“治市方略”》。核心内容是“加强文化事业的发展,确立文化立市的战略,尊重文化人才”。
广东省委省政府去年提出《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吹响了广东建设文化强省的进军号角。罗志渊先生提出的“文化立市”战略恰当地响应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为自己的施政纲领确立了正确的方向。
让全国人民感到特别震惊的是,罗志渊先生在《治市方略》中大胆地提出,通过立法手段率先成立“红灯区”。此语一出,舆论哗然,遭到众多非议。
先看看可能竞选深圳市长成功的罗志渊先生本人是怎样谈论“红灯区”的设想的,“与其让整个深圳沦为红灯区,不如划定一定区域作为红灯区。东莞是一个例子,怎么大力扫黄都摘不掉“性都”的帽子。其实,一个事物,要么消灭它,要么管理它。卖淫嫖娼我们是不提倡的,打击力度一直都没减弱,但并不能消灭此行为,所以我们深圳要率先通过立法手段管理起来,这才是明智之举。或者可以通过政府引导来做这项工作。”
原来罗志渊先生并不提倡非法行为,而且强调要加强管理,直至最后彻底消灭这种社会顽疾。设想终归是设想,是否可 | L*****s 发帖数: 24744 | 2 起码人家办"实事"了..解决广大狼友,商客,官人,还有WSN的生理需求..还遏制了黑社会
以及其他黑恶势力的混乱状态... | P*******1 发帖数: 395 | | r*********t 发帖数: 4911 | 4 愚蠢。就算心理上再认同,上升到法理就大错特错了。红灯区,本质上并不是不可行,
但在中国法制化如此之差的地方试行红灯区,我在怀疑提出者的智商和动机了。中国社
会对红灯区的认同感寿命不到20年(改革开放以来,文革以后,旧有文化影响大为下降
),就准备在法理上确认色情产业。这绝对是准备不充分的。 | d*****d 发帖数: 5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