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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版 - 杭州“孕妇小偷团”调查 几十名妇女靠不停怀孕作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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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带着脱离贫困的梦想进入城市,却把自己怀孕的身体变成作案的道具。她们远离家乡,混迹城市,带着腹中的胎儿,或牵着手中的幼孩,曾偷过LV手袋、宝马钥匙、钻石项链,也曾偷过苹果平板、惠普电脑、智能手机……这些象征着城市财富的东西,从不曾真正为她们所拥有,只是从她们手中流过,留下的,是些微的金钱,以及重重的刑罚。
轰动全国的杭州“孕妇小偷团”刑罚落定,其间围绕法律和伦理的争论却没有平息。她们如何把人道关怀色彩的法律规定,变成自己作恶的“挡箭牌”?作为母亲和妻子的她们,因何坠入这样的犯罪险境?本刊记者近日奔赴浙江杭州、湖南道州等地展开调查采访。
“怀孕盗窃”的生财之道
2010年4月12日,对26岁的李小英来说,本来是平常的一天:早晨10点左右,穿上时尚的衣服,背上大包,与姐妹们在三墩路的公车站集合,然后分路搭乘公车,前往杭州市内的各大型商场、超市,以及服装市场、数码广场。从外表看,她们跟城市里闲逛打发时间的怀孕妇女无异,不过她们看似轻松的闲逛,却有另外的目的——完成计划中的行窃。
她们一般三四个人搭档。在物品琳琅满目的超市里,她们有人挡住摄像头,有人望风,最后下手行窃的,则是肚子已经鼓起的孕妇,或抱着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在行窃得手后,她们把东西藏进大包,或干脆塞进婴儿的衣服中。而盗窃所得,通常是六四分成,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分六成,其他人分剩下的四成。
但这一天,她们的行动还没来得及开始,就遭遇了早已注意她们一段时间的警方。
当日,杭州拱墅公安分局出动300余警力,发动了杭州历史上规模最大、“成功率最高”的一次抓捕行动。对象正是这些靠怀孕或者哺乳做掩护的行窃者。46名犯罪嫌疑人在这次抓捕中“落网”。据警方统计,有45名是女性,其中22名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还有1名男子,是在“娘子军”们背后专门负责收赃的。
警方显然已经忍耐了很久。为了对付这个行窃足迹遍及杭州大商场的“娘子军”盗窃团伙,杭州拱墅警方筹备了一个多月。从2010年3月8日成立专案组,至4月12日正式行动,经过事先的摸底、监控、部署,抓捕行动的成功,在预料之中。
然而李小英低估了这次行动对自己命运可能带来的逆转。虽然她也察觉抓捕行动突如其来,规模甚大,但根据过去两次被抓后的经验,她确信自己会很快被放出来。
李小英已经是杭州警局里的常客。因为盗窃,她曾于2009年的3月1日,和当年的5月15日,分别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行政拘留。但这两次时间在15 日以内的拘留,均没有执行。只因为她当时正处于怀孕期。而她的姐妹吴小玲,在2007年7月25日,就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而此后,她又曾被拘留3次。同样,因为怀孕或哺乳,每次在不到20个小时之内,她们就重获了自由。
经验使她们确信,“那条法律”是有用的。“那条法律”是指《刑诉法》60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由于看守所一般不收孕妇,警方通常是拘留不执行或者教育释放。据杭州警方透露,一名叫朱青的女子,竟被警方抓过34次,但因作案时不是怀孕就是哺乳期,她没有一次被关押。
原本有人道关怀色彩的法律规定,在那些愿意冒着伤害身体的风险,而去盗窃“糊口”的底层女性中,竟成就了一条“怀孕盗窃”的另类生财之道。
这就连被偷的商户也都知道,遇到那些怀孕盗窃的妇女意味着什么。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的颐高数码广场,员工曾当场抓住偷窃的怀孕妇女,然而,“我们也不敢动她们,毕竟是真的孕妇,只能送到派出所。但她们也会很快被放出来”。
这家数码广场管理处的经理告诉记者,早在三四年前,这里已发生过孕妇盗窃案。而据资料显示,2006年起,在杭州当地就有孕妇偷窃被行政拘留的记录。
警方对此颇为无奈,“对着一个抱着新生婴儿的母亲进行审讯,我们很为难也很尴尬。”一位资深刑警告诉记者。而这些盗窃的孕妇,已总结出对付警方的一套,一旦被抓到,就躺到地上喊叫“肚子痛”,警方只能马上把她们送到医院。
手握法律的特殊保护,在与警方的博弈中,她们总是胜利者。然而。这一次,她们没有想到,警方开始“动真格”了。
“近两年此类案件上升,今年年初我们经过摸底,发现这是一个团伙,专以盗窃为生。这次是下定决心打击的,否则在杭州,聚集来参与盗窃的孕妇可能越来越多。”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大队长姜卫平说。
在4月12日的抓捕行动中,始终陪伴在侧的还有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当日,22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被控制后,直接被送进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实行“监视居住”。
预料之外的审判结果
为了这群特殊的犯罪嫌疑人,杭州拱墅公安分局租下了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一层病房,装上了安全窗和铁门,作为孕妇们的临时居住场所。
“以往她们闹闹情绪,装装肚子痛,很快就会被放出来。这次她们也故伎重演,但妇产科医生和护士很快就赶来了。”监视居住期间曾负责管理这批孕妇的姜大姐说。她是拱墅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今年年底就要退休了。
当过去哭闹、威胁的经验开始失效后,孕妇们慢慢意识到,这次与以往不一样了。在医院里,她们分住在8个病房,妇产科医生每天查房,并帮她们做了肝功能、B超等身体检查。虽然这些检查,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此前从来没有享受过,但对这些“特殊待遇”,她们还是表示了抗拒。
“有一间病房的6个孕妇,从进来的第二天就开始绝食。”姜大姐说,“她不吃不喝,你跟她们说话,她们也不理不睬。”姜大姐无计可施,只能坐在她们床沿,自个儿跟她们说话。“我说,你们不顾自己,也要顾一下肚子里的孩子呀。她们一开始也不理,但人总是有感情的,后来慢慢就吃饭了。”姜大姐面容友善,说话轻声轻语,并无一般人想象中警官的锐气。
在这22名妇女中,年龄最大的39岁,最小的只有19岁,平均年龄在20多岁。她们大多有两到三个孩子。很多人都是自然怀孕,然后在怀孕期或哺乳期进行盗窃。也有一些人,为了盗窃而不断怀孕、流产。据警方透露,其中一个孕妇,在10年内竟然怀孕8次。
“她们一开始可能是望风,后来就偷窃,慢慢地胆子就起来了。”拱墅公安分局的刑侦大队教导员王旭红说,“有一个孕妇,曾经在偷东西的时候被事主抓住,挨了打,回家后不久,就流产了。后来还继续怀孕,继续偷。”
“这种不断流产、怀孕,对身体损害很大,甚至危及生命。她们在这方面确实很无知。”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的裘主任说。在拱墅警方的安排下,她曾给孕妇们上了孕期保健的一课,“‘胎盘前置’这种术语她们不懂,我就给她们解释,说可能导致半夜睡觉大出血,会随时没命。她们有些人听了,就喊肚子痛,其实是害怕,不敢再听了。”
这次讲座之后,一直很抵触警方的孕妇们,态度有了些转变。有孕妇主动找王旭红,报出自己的真名。此前,她们一直使用假身份证、假名字,甚至不知道同伴的真名。警方为此费尽周折,专门奔赴她们的原籍地,带上照片请当地干部指认。据最后查明,她们中的有些人用过四五个名字。
李小英和她的姐妹们,几乎都来自农村,大多教育程度不高。22个妇女中,只有一个是高中毕业,其他都是小学毕业或文盲。在生活清苦的农村,她们与城市里备受呵护的孕妇不同,同样可能承担沉重的劳动。而到了陌生的城市,她们更没有任何依靠。
“她们对生活没要求,没文化,也没法制意识。”王旭红说,“她们从没做过什么身体检查,没去过大医院生产,一般都是找接生婆、去小诊所,或者到了临盆时就回老家。有两个孕妇告诉我,她们的小孩一生下来就有病。”
此后,拱墅公安分局还安排了两场讲课,对这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治疗和普法教育。孕妇们对王旭红和姜大姐的态度也渐渐软化。阳光好的时候,妇女会请姜大姐把婴儿抱出去晒晒太阳。“也有些男人来探望,在病房外徘徊。”姜大姐说。
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审判结果陆续下来了。
刑期最重的李小英、吴小玲、朱惠等4人,获刑10年以上。她们平时是一起活动的姐妹,李小英曾参与盗窃14次,窃得财物可估部分价值人民币近11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吴小玲被判11年,朱惠被判10年零6个月,3人均被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庭上,听到宣判结果后,有孕妇在法庭仰头大哭。对李小英来说,即使预料到这次可能被判刑,但这个审判结果,还是比她预料的重得多。
而钟小成等12人,因盗窃数额巨大,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余9名被告人被判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们既期待审判结果,又害怕有结果。”姜大姐说,“结果出来后,她们的情绪波动较大,不吃饭,一直哭。”
“看她们家乡的情况,就知道,偷窃并没有改变她们的生活。”
刑罚落下,也为她们的生命画下了一个分号。
因情况特殊,在检察院和法院的配合下,这一次的起诉、审判速度比较快。孕妇们没有选择上诉,判决很快开始执行。2011年6月14日,杭州拱墅区法院对部分犯罪人员宣读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决定立即协同拱墅公安分局的民警,陪同这些罪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当天,在民警和医生的看护下,她们踏上了回乡的火车。李小英等人因在怀孕期,被暂时予以监外执行。
踏上回乡归途的人中,有15名来自湖南道县,其中大多数来自道县新车乡。另5名来自四川、贵州、江西等地。道县,地处湘粤桂边界。从湖南的省会长沙到道县,要坐8个小时的火车;而从道县到新车乡,也要40分钟。
新车乡以种植水稻和卷烟为主,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500元。贫穷,荒芜,这些破落农村的代名词,都可以用在这里。有4名孕妇盗窃者的居住登记地在这里。
“李小英的房子早就不住人了,家里只有一个瘸子老父亲,80多岁了,借了人家的一间小房子住。她回来了,但房子都没有了,住到娘家去了。”新车乡八家村的村支书,姓朱,他领记者去看李小英的房子。这栋房子已倒塌一半,里外长满了半人高的荒草。
吴小玲家的房子更是完全坍塌了。朱支书回忆,吴小玲当初是跟着老公一起出去的,有好几年没有回来了,生了孩子也是打电话回来登记的。两个月以前,乡派出所让他去把她们认领回来时,他瞅了老半天,才把她认出来。
在八家村转一圈,随处可见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上头的门锁锈迹斑斑。它们的主人大多出外打工,几年未曾归来。
“穷,穷得很。”朱支书重复了很多遍这句话。
新车乡莫家湾村,情况看起来比八家村稍好,耸立的红砖房子更多一些。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种卷烟,卷烟比水稻收入要好些。但年轻人也大多出外打工了。7月30日正好是新车乡赶集的日子,集市上大多是老人和孩子。
莫琳和莫小恬是从这里出去的。
说起莫琳,莫家湾村的妇女专干莫大姐摇摇头,“她有4个孩子,大的念小学了,只有一个男孩,五六岁,不会说话的。”为了给孩子治病,莫琳夫妇都出外打工,婆婆在家带孩子。莫琳家的房子,只有一间大平房,旁边搭起一个棚子做厨房。“他们带孩子到浙江看病,打一针就几百。没办法的。”
而莫小恬是2011年初才到杭州去的。在2011年3月9日下午的一次盗窃中,她负责望风。这次盗窃得手一只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莫小恬分到950 元。这950元,付出的代价是半年的有期徒刑。“她以前是跟老公一起到广州搞建筑的,家境还可以。但婆婆前几年中风,瘫了,家里一下子负担就重了。”莫大姐说。
贫穷,如同巨石,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无论压在谁身上,都是难以承受的重负。
孩子治病、老人生病、弟弟上学……这些,在审讯中,在法庭上,也是她们对自己行为给出的理由。
“她们说没办法,我说不是没办法,只是你们不做。偷东西,钱来得快,来得轻松,但是她们忽略了一点——这是犯罪。”姜大姐说。
“可怜?不可怜!”在杭州,与一位的士司机聊起这件事时,他声音突然提高,“我是坐过牢的人,比谁都清楚,有手有脚,为什么要偷!”在上世纪80年代严打时期,他曾因打架被判入狱4年。
“我问她们,这些年都赚了不少钱吧?她们说,也没多少,‘你看我这么穷’。”王旭红说。其实,偷来的东西往往贬值许多,而且她们都是三四个人一起犯罪,每个人也分不到多少,“看她们家乡的情况,就知道,偷窃并没有改变她们的生活。”
“一开始是震惊,然后是愤怒,最后是同情。”
“丢脸啊!”八家村的朱支书叹息。是他,去乡派出所把李小英、吴小玲、朱惠和朱小花领回八家村的。
“朱惠、朱小花不是我们村的,她们都是嫁出去的女儿啦。”朱支书对此耿耿于怀。谈起朱惠为人,他又叹着气说,“朱惠啊,是个老实的孩子。”当了30多年的村支书,村里的很多孩子都是他看着长大的。
“她们被送回来的那天晚上,没有一个人敢回家,都去娘家或亲戚家了。”新车乡驻八家村的干部说,“在农村,判刑是一辈子都抹不去的侮辱,是低人一等的。”直到两个月后的现在,她们大多还是寄住在娘家或亲戚家,即使在家里,偶尔出门也是躲躲闪闪的。
在新车乡,问起此事,人们都条件反射般地回答三个字“不晓得”,然后用奇怪的眼光瞅你一眼。据说,她们回来的当天,村里说过一阵,后来就沉默了,尤其不对外人说。
“乡亲们痛恨她们的行为,但对个人是关心、爱护的。”新车乡的乌乡长说,近期因湖南大旱,他天天下田帮农户引水,脸晒得红黑红黑的,“我们也是杭州警方通知,才知道这件事。一开始是震惊,然后是愤怒,最后是同情。”
孕妇们被送回来后,新车乡党委班子开会,最后从乡委班子和乡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帮扶小组,一个一个地落实了解情况,对一些确实困难的家庭发放了低保。乌乡长说:“有些人确实是家里有困难,值得同情,有些年龄还小,最小的才19岁,无知,贪玩。但孩子是无辜的,乡里还是会负责看护。”
“她们并非有组织的,有些人尝到甜头,一传十,十传百,形成了默契,认为这是生财之道。”姜卫平曾负责审讯这些孕妇,他说,“也有极个别,是丈夫看着别人赚钱容易,逼自己的老婆去做。不过有将近一半,丈夫不干活,或干些轻松的活,就靠这些孕妇盗窃维持家庭。”
但朱小花的男朋友劝阻过她的,她没有听;李小英的丈夫也曾骂妻子“蠢婆娘”,让她别干,她也没听。“城市的物质诱惑太大了,很难抵抗。”乌乡长摇摇头。
“她们文化不高,法制意识淡薄,就这样来到大城市,大城市与农村不一样,要生活下去不容易。”姜大姐说,“一开始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改变贫困状况,但时间长了,有些人的初衷也改变了,不仅是为了摆脱贫穷,而是好吃懒做。”
“外面的世界改变了她们。”姜大姐感叹道,她与她们相处了足足两个月,“这不是单一因素,而是多重因素。”
李小英、吴小玲等都拒绝了接受记者采访,帮忙联系的乌乡长转达了她们的话:“我们都已经认错了,不好再见人了。”她们希望回到平静的乡村生活,有些人向信用社贷了款,准备自己种些东西,她们对乡里的干部说:“还是家里好,晚上睡觉也踏实。”
她们回到了故乡,却回不到过去了。
现在,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她们要到乡派出所报到一次。一年之后,等待她们大多数人的,是回杭州服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了哺乳期(产后12个月)后,孕期被判刑的妇女将被收监。
李小英曾对新车乡帮扶小组说,“该坐牢就坐牢吧,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她今年26岁,孩子大的才7岁,小的3岁。
她们跌倒了,重重地跌在进城的路上。把她们绊倒的,是贫穷、是无知、是诱惑,是贪婪,是出身与梦想的巨大鸿沟。在全国,这样的故事仍在不断上演,南京、济南等地均见孕妇盗窃的报道。
2011年8月3日下午,中国社科院发布2011年城市蓝皮书报告,指出在中国的众多城市,流动人口的困境在加剧贫困发生,而贫困群体不仅经济贫困,知识素质也贫困,并在这种恶性循环中,陷入贫困“世袭”。
而在道县,那些回到家中的怀孕妇女,有的即将回到城市服刑,有的正艰难地开始她们的生活。她们带着脱离贫困的梦想进入城市,却把自己怀孕的身体变成作案的道具,于她们,这是人生永难抹去的污点,而于这个正在经济上不断攀升,正为拥有更多繁华都市而自豪的社会来说,她们的罪恶,她们的不幸,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真实的印记和污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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