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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日前,浙江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了公务接待的实施细则,要求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此消息一出,很多人回应“又是一场政府作秀”。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剩勇表示,这是一种进步。
“又来了,一场政府的作秀行为。”浙江网友化草告诉记者,这条规定根本就是在走形式,之前很多地方已经在公务接待方面提出过这条规定,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少做秀,多干实事才是真的。”
而浙江杭州某事业单位职员王丽(化名)也表示,这条要求并不现实。她认为,在公务接待时,陪餐人数超过客人人数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了。如果真的按照规定一刀切,必然会引起很多部门的反弹。
实施细则规定,公务接待工作需严格控制陪同人数,陪餐人员不超过客人人数,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不得搞层层陪同。而工作餐的标准不超过每人60元。
“相较之前,温州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是一种进步。”陈剩勇表示,实施细则对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细化,诸如60元的用餐标准等,都是温州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结合了当地的现实状况所做出的公务接待标准,提高了细则的操作性。
据报道,在部分温州市属职能部门的网站上,对于公务接待的标准其实早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温州市水利局在2007年就曾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规定上级或外宾接待餐标准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人数低于五人的控制在600元以内;同城接待每人控制在50元以内。
但是,这次的规定则更加细化,对细则针对的对象、用餐的标准、用餐的地点、陪餐的人数、用餐的规格、监督的手段等都做了一系列的规定。
陈剩勇认为,其实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将细则落实。他说,以前的中国是一个强调“情”的国家,但是现在中国必须强调“法理情”,不能因为情而罔顾法。“细则中的配套措施可行性很强,如果能够落实,就不是作秀。”
据了解,浙江全省对于公务接待费用是实行总额控制,在财务上单列支出,要求不能另立名目在会议费或其他经费中支出。根据浙江省2011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1年浙江全省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实现零增长。
“温州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出台,对浙江省有很好的示范作用。”浙江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王平表示,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在政府与民间关系,包括政府如何恰当使用税金等方面都具有探索性作用。
他提出,对于温州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更应该关注其在现实层面中面临的问题,并制定切实的解决方案。他认为,地方层面上的改革有些具备很好的经验,相关部门应该思索如何使其长期制度化,并提炼出大范围推广的核心价值。
微言大义
@321456:公务接待有着很大的漏洞,我们学院就有领导根本就有没接待,却每月都能拿出几千元的餐费发票来报销作为自己的灰色收入。院领导如此,中层也紧随其后。真可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哀莫>心死:如果是怕监督不力的话,可以再每次吃饭时一起合影,一算是与客人留念(有点牵强),二算是报销凭据,以后要审查时也能找到证据。
@rogergcooi:慢慢改进,好过没改进。
@暮霭:真不明白咋就这么费劲,去食堂吃顿自助餐很难吗?众目睽睽不比什么细则都强?
@老爷车:罗汉请观音客少主人多。一公务接待吃喝掉多少纳税人的钱。毛泽东时代干部到基层工作吃一吨饭给3两粮一角钱,现在变了,白吃还要送红包。
日前,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公务接待的实施细则,要求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数,工作餐的标准不超过每人60元。部分网友称,这条规定就是在走形式,之前很多地方已在公务接待方面提出过,但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这只是一场政府的作秀行为。(7月6日中国新闻网)
“配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其实已非新鲜事,早在2008年,昆明便有“如此规定”。如今温州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一出,纵观网络民意,叫好之声依然微弱,而质疑之声仍旧甚大。须知,这次的实施细则,其“亮点”不少,除却规定陪餐人数外,工作餐的标准每人不超过60元、每桌不超过1200元,低于五人一桌的不得超过600元,等等。细则够“细”,但叫好声却并不多,为何呢?
一者,则是担忧“执行力”,即谁来监督的问题,而这也是当前许多政府措施无法落实与实施的“软肋”,当监管触角无法抵达政策实施之地,那便是“画饼充饥”了;二者,则是信息透明的问题,即便这次的监管能够令人满意,我们也已用“最大的善意”来揣测,但问题是,如果没有信息透明,那再好的监督也无法呈现,自叫人难以相信。而“信息不透明”,早已是机关行政单位的“老大难题”。
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是,在公务接待之中,的确很难安插“监管者”,不可能在公务接待之中还藏着“监督者”,而如果让双方监督,那如此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监督,显然是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的,这是监管方面最大的难题,而如果要接待者的上级部门来监督,一旦下级部门接待好了,为城市发展迎来良机、为自己前途迎来政绩,那再多的“公务接待费”都是不存在问题的。没有独立的监督者,软肋往往是“步步惊心”。
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公务接待释放出“积极信号”,即约束公务接待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以至于来自政府方面的决策日益增多,但释放积极信号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因为信号只会给人带来心理期待,让一切“看上去很美”,但画饼是永远无法充饥的,必须将监督触角前移,才能让约束“公务接待”成为一种可能,“人情至上”才会有所收敛,“法理”才可能真正归位。
“陪餐人数不得超客人”该谁来监督?这个问题无解,那一切便只是纸面风暴。如今看来,要想约束公务接待,不仅要保持信息透明,而且要完善监督体系,这“两只手”,都是不可或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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