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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1 2015年11月17日,荷广传媒联合凤凰博报在北京举办“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暨荷广传媒、凤凰博报 2016女性与媒体论坛”。
此次论坛以合作和交流为目的,为探讨当代妇女权益搭起了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直接参与塑造女性形象的相关人士以及各国媒体、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集思广益,破题女性在传媒中的形象呈现,为社会大众更好地理解女性敞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来自联合国、欧盟、各国驻华使团、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界女性问题研究学者的代表从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媒体如何报道女性议题及当下中国的女性发展机会等三个方面展开了深层次对话。
亲密关系暴力:隐秘的痛
在传统观念中,家暴是家庭内部的隐私,是“隐秘的痛”而不足与外人道。在这个领域,学者们的研究一直关注“为什么男性要对其亲密关系中的伴侣使用暴力”,结论也很丰富:有的学者将施暴者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反社会人格型,他们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和侵略性,家内家外都很暴力,亲密关系中是个“暴君”,在社会上是个横冲直撞的“黑老大”;另一种华山论剑岳不群型,这一类人,在外谦谦君子,在内专横跋扈,在亲密关系中有着非常强的独占欲、嫉妒心和控制欲。
全国妇联曾公布报告称有24.7%的女性曾遭遇过家暴,她们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会报警;而专注于家暴干预的北京红枫妇女心理中心公布的调查却显示有54.6%的受访者遭遇过家暴,90%的受害者是女性。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王曦影采用了社会学理论来解释家暴的形成。 2013年,王曦影对一组成年人进行了研究。这组成年人的孩提时代都非常相似,都见证过父母间的争吵,也都遭受到体罚,但他们却长成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人:施暴者和不施暴者。从社会学系理论来说,生活中,尤其是儿时存在这样的“榜样”却产生不同结果,这证明人是有能动性和主体性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由我自己决定。
不久前,《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正式公布,被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许多关注遭受家暴的弱势群体和妇女权益人士对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充满期待。
常年服务于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律师认为,社会对家庭暴力认知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很多人还是抱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态度,对于家庭暴力的认知也多停留在家务事、私事层面。在这种背景下,很多家暴事件仍然是事件,并不是法律案件。
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人口基金反对性别暴力项目专家李洪涛指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如果得不到合适帮助,也有可能会以暴制暴,成为施暴者;而且这样的转变并不是个案。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隐秘的、私人的,并没有被提升到像社会暴力一样的法律高度上。
媒体话语中的女性:什么才是女性视角?
媒体在推动性别平等和维护女性权益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媒体话语中对女性形象的塑造也是该社会中性别现实的某种映射。
“媒体对女性的塑造要多元化,要均衡。”原中国妇女报报社总编辑卢小飞说道。
卢小飞认为,虽然目前媒体中呈现的女性形象依旧比较刻板,但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弱势群体”的用词频次明显减少了。媒体女性形象呈现刻板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社会性别视角的缺失。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裴谕新觉得,大众缺乏对性别的认识系统,而这种缺乏,也折射到了媒体呈现上,尤其是自媒体或者商业媒体等与大众关系更紧密的平台上。
荷广传媒(原荷兰国际广播电台)执行主编 Andy Clark则谈到了国际媒体在报道中处理女性形象的经验。以荷兰媒体为例,从业者会坚守平等和开放的原则,在新闻制作的各个程序中保证沟通渠道畅通,听取观众和读者的意见,并严格自我监管。
现代女性要往哪儿走?
目前,女性在成长、教育、职业发展和公共事务参与等方面的机会仍然不均等。从前不久的延长产假,到近来的开放二胎,这一系列热点公共议题中被关注的焦点,是该政策可能对女性求职的影响。
去年9月,25岁的女孩马户(化名)到邮政速递公司应聘并试用,在签订合同时被拒绝。马户觉得受到就业性别歧视,将速递公司诉至法院,今年11月胜诉。马户是中国第一个因就业歧视问题将国有企业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平等就业权利并胜诉的人。
联合国最新的报告表明,全球数百万女性依旧在薪酬和工作条件上处于不利地位。前不久,硅谷也爆出了一起性别歧视案,某知名风投公司的前高管控告该公司在她晋升以及最终解聘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口语传播实训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女性的先锋人物代表马薇薇认为,要改变性别天花板的前提是先承认性别天花板的确存在。她举例说,在许多企业招聘启事当中都会注明性别;但很多职位会让女性产生困惑:这些只招男性的工作,女性真的不能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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