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 发帖数: 114 | 1 请问一个具体问题:
我知道,如果使用AP,身份将成为AOS (485 pending), 但是,仍然可以为同一雇主工
作. 我的问题是,如果485被拒绝,是什么身份呢?仍然可以为同一雇主工作?多谢! | y****u 发帖数: 2053 | 2 co-ask
好像在哪里看到说h1b使用ap之后不影响本身的h1b,但是使用EAD就变成AOS了,是这样
的吗?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请问一个具体问题: : 我知道,如果使用AP,身份将成为AOS (485 pending), 但是,仍然可以为同一雇主工 : 作. 我的问题是,如果485被拒绝,是什么身份呢?仍然可以为同一雇主工作?多谢!
| l******5 发帖数: 3030 | 3 移民局的规定是,使用 AP 入境,其 H 身份可以 transfer (H-1),也可以 extend (H
-1/4),--就象你没有用过 AP 一样。
"an alien who was an H-1 or L-1 nonimmigrant, but who was paroled pursuant
to a grant of advance parole, may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H-1 or L-1
status, if there is a valid and approved petition. " - Q 3 of INS Memo (5-16
-00) H/Ls Who Work After Entering on Advance Parole(下同)
这个仍然维持 H 身份,不只是说你 H-1 入境后继续为原来的雇主工作,或 H-4 入境
后仍保留其 H-4 身份,还应该可以这样引申诠释如下:
1) 你 H-1 入境后为新的雇主工作,其 I-129 transfer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2) 你 H-1 入境后不再工作,其 I-539 转 H-4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3) 你 H-4 入境后工作,其 I-129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既然使用 AP 入境与用 H-1/4 签证一样,那么 COS/EOS 也就谈不上要出境申请签证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0&postID=2071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请问一个具体问题: : 我知道,如果使用AP,身份将成为AOS (485 pending), 但是,仍然可以为同一雇主工 : 作. 我的问题是,如果485被拒绝,是什么身份呢?仍然可以为同一雇主工作?多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