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 发帖数: 2 | 1 老公EB1同时提交140和485,带上我和孩子。孩子的485因钱交多了被退回后重新提交。
我和老公已经拿到绿卡,可孩子的485被转到了MO。现在收到RFE,要求“evidence of
immigrant visa petition: a copy of the I-797, notice of Action, for Form 1-
129F; Form I-130 or Form I-360...”。针对我孩子的情况,我想他们是想让我们提
供130批准的证据,可我们没有交130,所有的申请都是基于140。
想问问大牛,这种情况我们自己搞得定吗,还是请个律师比较放心?绿卡的事情太折磨
人了,不想再出任何差错。
除了130外,还要求我们提交864,Affidavit of Support, from the petitioner/
sponsor listed on Form I-130 or Form I-129F,以及税表。要是我们自己搞得话,
这些材料可以忽略吗? | c**2 发帖数: 8496 | 2 a letter to explain, make sure you picked the correct category in child's I-
485 form. | s**********4 发帖数: 2 | 3 多谢回复。我们还被要求补交I-864表,这表应该是给亲属移民的经济担保。本来想不
管是不是先交一份,可第一栏的选项里没有一项符合我们。那是不是写信解释一下,
864表就不补了。我们原来交了I-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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