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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Time版 - [合集] 第三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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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第三类话题: 法庭话题: 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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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发帖数: 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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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ntcat (蓝聪聪) 于 (Thu Apr 25 19:26:24 2013, 美东) 提到:
定罪是法庭的事情,法庭需要严谨的证据链,特别需要定罪的证据。但对事情的逻辑有
个判断不一定需要严谨的证据链。我同意贝志诚上次以及这次说的,所有的证据串在一
起,只能是孙维。而她的某几个同学的表现,是有很大嫌疑的。
你们看过law and order这部电视剧吗?就算没看过,我在纽约public defender
office工作过,和警察检察官都打过很多交道。很多时候一个案子能走上法庭,靠的就
是circumstancial evidence,没有任何direct evidence。如果在美国,就凭现在这些证
据,早就够美国警察监视、审讯无数次了。早就足够检察官起诉了。而且很多时候,检
察官起诉是进一步挖掘direct evidence的办法。没办法,事实总是要靠挖掘的。警察
和检察官心里也有正常的逻辑,有根据自己的逻辑认为的嫌疑人,他们就靠这点逻辑思
维和circumstancial evidence进一步挖掘证据。可惜他们在中国,朱令父母没有这样的
机会看见嫌疑人无数次被警察骚扰,没机会看见他们站在法庭上,没机会看见他们家门
外驻扎满记者,一出门就被拍。你知道一个真正的嫌疑人原本该遭多少罪吗?一旦被法
庭起诉,需要出多少次庭吗?生活需要多少次被骚扰吗?这种类型的案子,会引起多大
的media attention吗?他们还想保留工作吗?no way。和他们原本该遭受的相比(不
是坐牢,是被司法机构调查和审判),现在是毛毛雨。
说起孙维那些“娘子”,为什么她们要被骚扰?因为她们自己选择了站出来为孙维辩护
。既然选择了站出来为嫌疑人辩护,就得接受被质询、被调查、被关注甚至被过度关注
的后果。同样,因为中国的法庭没有给受害人这个机会,所以老百姓给了。她们想站出
来作为辩方证人,那就接受百姓的质询调查和关注吧,还有接受某些媒体和个人过度关
注给她们的生活带来的困扰吧。
总有些人说,为什么做网络暴民?为什么不走司法途径?走司法途径就是正当合理的。
这是循环论证,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能走司法途径,这件事情就不会被讨论二十年
!你能让公安机关重新调查这案子吗?如果可以了,再来谴责别人。而现在网络暴民们
做的,不就是在促使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案子吗?
我们在说的,是一个恶性程度很高的刑事案件,以及极大的司法不透明、不公正。在中
国的现在,就连边远县城发生的恶性刑事案件,隔几年也都有一次“集中攻破”的重新
调查机会,不管有没有新证据。这个案子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当年黑客攻击产生的大量
来往email,没有带来新一轮的侦察?既然是恶性程度很高的刑事案件,既然涉及极大
的司法不透明、不公正,就不要指望它能有一个风平浪静的解决方式。
我支持这些华人“大妈”,还有隔几年就被跳起来的朱令话题。大家没忘了朱令,而且
这些年轻的孩子第一次接触朱令案子也会和我当年一样被激动,让我觉得大部分人的善
良力量强大。而且我看不惯的是teller这样自以为站在大众对立面就显示了自己的聪明
,不是丽狼出于同情嫌疑人孩子无端被骚扰的原因不高兴。可是之所以朱令案子这二十
年从没冷过,就因为它的证据在大部分老百姓心目中站的住脚。这些老百姓包括不那么
聪明的,包括一般聪明的,也包括很聪明的。老百姓想寻找自己心中的“公平”,给恶
人惩罚,安慰弱者的心。这杆秤经过二十年时间的锤炼,是牢固的。
有些人缺少同感心,可能本来就是淡淡的人。看见再不公平的事情,也不会引起很大的
情感波动。哪怕自己受到很大很大的委屈,也不会想报复,只希望算了以后能过的好。
可有些人并不和你们一样,有很强的代入感和行动力。看见不公平的事情,就想让它变
得公平。看见弱者受欺负,就想从别人手里抢回面包还给她,甚至想逼着周围人都去给
她关怀。这股子急公好义的心,虽然连我都没有了,可我不觉得有什么值得被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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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vch (断肠人在天涯) 于 (Thu Apr 25 19:33:20 2013, 美东) 提到:
老说沒有证据
美国有个scott peterson的案子,判了死刑
最近又有个女孩失踪案,尸体都没找到,也逮捕公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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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 (小木) 于 (Thu Apr 25 19:59:30 2013, 美东) 提到:
在这里看到你,真高兴!我以前在Prose追你的文看。。很喜欢,虽然我不怎么说话。
。。
前两天我还提到dude写的一篇新文风格像你呢。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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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lomon (凬貳癲) 于 (Thu Apr 25 21:00:36 2013, 美东) 提到:
欢迎大家去雷俱乐部玩,不用申请加入
我觉得华人大妈就是战国时代的刺客,一不小心就改变历史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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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cai (玫瑰之名:英雄儿女) 于 (Thu Apr 25 21:03:05 2013, 美东) 提到:
哪个刺客改变了历史?
荆轲当时的所从不是吓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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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vch (断肠人在天涯) 于 (Thu Apr 25 21:04:48 2013, 美东) 提到:
信陵君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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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dragon77 (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 于 (Thu Apr 25 21:23:46 2013, 美东) 提到:
我看着眼熟,没敢问。真是晕猫?不是说海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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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lomon (凬貳癲) 于 (Thu Apr 25 22:23:01 2013, 美东) 提到:
史记上不少这种人
刺秦那么多人虽然都没得手,却给始皇的政策产生很大影响
这几年看的谍战片甚至让我觉得,中国近代史特别是国共2党斗争史,主要是间谍们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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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Fri Apr 26 00:24:14 2013, 美东) 提到:
RE 赞!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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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00:24:33 2013, 美东) 提到:
就是贝也只是说,警方锁定孙为唯一嫌疑人,说明同寝室的,嫌疑早就被排除。
民乐队等等也有一样的嫌疑,你们怎么不去骚扰他们。
就因为这几个人出来为孙辩护? 孙没有为自己找证人的权利?
关注是一回事,到现实生活中,工作单位去骚扰是另外一回事,
甚至说要去骚扰人家的孩子,太出格了
即便是在完美的法治社会,嫌疑人也真的干了你们认定她干的事情,她也最终被定罪,
她仍旧有出庭的时候为自己辩护,找律师为自己辩护,找证人的权利。
证人为她作证,无论是为具体的事实作证,还是为人品行为作证,
也完全是合法正当的权利,那个发贴指南,也就相当于律师上庭前给他们的注意事项而
已。
什么谁要你出来,出来就要搞你,这完全是无视对方正当的权利,一幅顺我者昌,逆我
者亡的样子,其逻辑,和下毒杀人者,以权势践踏法律者没有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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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Fri Apr 26 00:31:19 2013, 美东) 提到:
没有人不给嫌疑人这样的权利,他们有出庭吗?有辩护吗?有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相反是受害人,他们的权利呢?他们20年来难道连知道真相的权利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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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00:41:23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反对呼吁重新审视此案件,但是重审后,要还是没有足够证据, 或者嫌疑犯无罪呢
? 你们接受这个结果吗?
我反对网络暴力,尤其是针对那几个为孙辩护的同学的网络暴力
不是说要第三类审判么,网络上的辩论就算一个预演,你们给不给嫌疑人辩护的权利,
她的证人有没有出庭作证的权利,有没有出庭后不受报复的权利?
对他们出来辩护后加以网络暴力,就是相当于用暴力剥夺他们作证的权利
受害人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但是人们必须明白,有些真相可能是永远泯灭了的,这和自
然事物一样,有些问题就是永远没有答案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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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 (Gift) 于 (Fri Apr 26 00:48:06 2013, 美东) 提到:
大侠请给指点明路 ------------你说怎么能够为朱令寻求justice?---------还是
你觉得就让朱令冤沉海底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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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Fri Apr 26 00:54:38 2013, 美东) 提到:
现在很多所谓"网络暴民"在做的事情,其目的就是让这个案子能够重审。我不能代表别
人说话,我只能说这个案子如果能重审,对我而言就是一个结果了。
你对嫌疑人权利的担忧,大可以放心,这20年来铊和铊的同学都毫发未损活得各自精彩
,你真低估了特权阶级,也高估了暴民们的杀伤力。
看到你说“有些真相可能是永远泯灭了的,这和自然事物一样,有些问题就是永远没有
答案”,我突然明白了有些人可以伤春悲秋,却永远不会为别人的苦痛落一滴泪,也永
远理解不了他们眼中的“网络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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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q9999 (哈哈先生) 于 (Fri Apr 26 00:54:50 2013, 美东) 提到:
This is why China can never become a great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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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q9999 (哈哈先生) 于 (Fri Apr 26 00:59:23 2013, 美东) 提到:
Don't need to reopen the case. There were enough evidences in the file. This
is why Beijing cop refused to let Zhu family acces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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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01:04:51 2013, 美东) 提到:
这根本不是担心,而是已经出现的网络暴力
这个世界本就是有很多残酷的事情,让你不得不接受
陈果仁, May Mengyao Zhou 的案件你看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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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01:06:34 2013, 美东) 提到:
要求重审,请愿是一条路,
但是反对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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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Fri Apr 26 01:57:39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明白你的逻辑,因为有这些案子有很多残酷的事情,所以朱令家人和网络暴民们就应
该默默接受?这是要比谁更惨吗?你头痛了也不许叫,因为还有人牙痛呢!
那不要双重标准,你也可以对被网络暴力“伤害”的那些人说:“这个世界本就是有很
多残酷的事情,让你不得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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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Fri Apr 26 02:09:47 2013, 美东) 提到:
请愿?我还以为你要出什么高招呢。
你知道19年来朱令父母找过多少人去过多少次公安局吗?你知道黄华雷洁琼40几个全国
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都曾联名上书要求结案吗?要是请愿有用,网络暴民还折腾个什么
劲?
想说你单纯,你又一副阅尽世间疾苦的样子。。。算了,我们不在一个频道上,我不回
帖了,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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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tar (家有影帝一枚,Puffer Fish老公一只) 于 (Fri Apr 26 02:13:34 2013,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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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从善如流,敢做敢当) 于 (Fri Apr 26 02:33:40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打脸非常正,赞。
你指出来的,正是liberal左派们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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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09:13:48 2013, 美东) 提到:
牙痛,头痛要去治病,但是总有治不好的病,不能说有治不好的病就把医院烧了
或者暴力报复你自认为的责任人
我没有说要默默接受,可以抗争,但是要用合法手段
我也建议被网络暴力“伤害”的那些人要用合法手段抗争维护自己的利益
退一步说用非常手段,也不能伤害无辜者
大家都用不法手段,甚至有什么人反对就都“暴力”之,这个社会就是丛林规则,那被
人毒害,被权势践踏,也就没得抱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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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09:23:03 2013, 美东) 提到:
那你觉得这么折腾,除了伤害无辜者,又有什么用吗
还是当权者介意一个普通人丢了工作,孩子受到威胁?
你也可以出其他的高招,但是用网络暴力手段对这些无辜者不公平,
不能因为朱令遭遇的悲惨,就伤害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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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queen (牛牛一家奔小康) 于 (Fri Apr 26 09:47:43 2013, 美东) 提到:
有没有用现在定论为时过早吧,仿佛你笃定是没有用了?
朱令当年也是个大孩子,风华正茂,看如今生不如死,三四十了智商还不如一个正常孩
子,就不无辜了吗?你自己说的啊,“这个世界本就是有很多残酷的事情,让你不得不
接受”,既然“娘子”选择了自己的立场,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啊,或者去把华人,天
涯,mitbbs全告了,真打起官司,老百姓也就不会再人肉神马的,到时候就先静观其变
了。他们胜诉了,也可以堵悠悠众口,一味的自己洗白,二十年了,也该知道没用了,
为什么不选择法律呢?智商拙计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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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10:02:52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是他们,他们怎么选择应对伤害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他们怎么应对,也都不证明伤害就是正确的
我不否认朱令的遭遇是残酷的,但是不能因为她是悲惨,就把别样残酷的事情加给他人。
[]既然“娘子”选择了自己的立场,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啊[]
你说的这句话,和网上某个恶毒的ID骂的“朱令既然xxx, 就xxx样, 谁要她xxx了”
一个逻辑。
他们选择自己的立场,是她们的正当权利,不应该面对“被暴力”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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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queen (牛牛一家奔小康) 于 (Fri Apr 26 11:04:52 2013, 美东) 提到:
好吧,合法请愿已经被和谐了,你再给想个折吧
你绕来绕去,除了双重标准没看出来别的啥门道
孩子被牵扯近来确实另人叹息,但这如今的情形已经不是一句冤冤相报何时了就能解决
问题了
目测唯一的办法便是孩子的父母站出来去打这场官司才能给孩子一世的解脱。
你的第一句话如果不是故意撇清,足见你的冷漠了,对真凶愤怒如我都希望孩子父母站
出来,就为了给孩子一个安宁,毕竟孩子是无辜可怜的。无论他们是不是凶手是不是纯
粹的受害者。而你对此无所谓,你想证明别人是错的,却不关心如何做对,我们确实不
在一个频道,多说无益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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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Fri Apr 26 11:16:41 2013, 美东) 提到:
问题是孩子的家长是站出来了,他们认为嫌疑人不是凶手,为嫌疑人辩护
于是遭到“网络暴力”,“暴力”的目的是什么?
一定要他们违心地指认对方是“凶手”?
网上暴民的目的是什么,是要找真凶, 还是想不分青红皂白找到一个可以 blame 的人
,满足自己的感情需要?
推动重审,要打官司,他们要还是为对方辩护呢? 暴民们就能接受?
暴民们是想让他们不敢为对方作证?
这还能是公正地审判?
如果重审的时候他们仍旧选择作为对方有利的证明,而整个过程向全社会公开,
照目前的情形,他们会遭到更多的网络暴力. 这种情况下,他们有什么动机去推动重审?
证明是错的也是必要的,社会上不同的人扮演有不同的角色,
比如如果我是做测试的,做的就是查错,而不是如何改正错误或者提供更好的方案,我
对产品一样有我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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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lair (midsummer night) 于 (Fri Apr 26 12:57:33 2013, 美东) 提到:
为什么要单提“华人大妈”呢?好像要把这件事庸俗化,淡化。我相信很多“华人大叔
”一样希望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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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2011 (julia) 于 (Fri Apr 26 13:07:30 2013, 美东) 提到:
Ding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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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rkatlarge (后知后觉) 于 (Fri Apr 26 14:51:32 2013, 美东) 提到:
嗯,晕猫,没白稀饭你,有common sense。好几个稀饭的名id在这个问题上都表达了对
“网络暴力”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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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queen (牛牛一家奔小康) 于 (Fri Apr 26 15:04:28 2013, 美东) 提到:
是他们在接受了sw的email调遣之后才站出来说认为嫌疑人不是凶手,然后才被“暴力
”,你弄错了因果和时间顺序。
你何以判定他们会是违心的指认对方是凶手?
为什么说大家珍重的目的不是找真凶?
后者是你的臆断还是有什么直接证据?如果你说从大家表现得出是大家为了满足自己的
感情需要,那我说从各种真是evidence,各种当事人表现,大家判断出他们是凶手也是
合理的。
他们可以继续辩护,但是也会有司法机关的取证,我觉得“暴民”能接受
这是你的臆断。“暴民”们在网站上最近发起了正当投票,呼吁重申,但是今天刚被和
谐了。支持票有一百多万,这票估计大都是暴民投的吧
至今为止就没有公正的审判过。暴民投票要求重新审判,如果你还要揣度大众阻挠公正
审判,我实在是无力争辩了
审?
何以见得公开审判后会有更多的网络暴力?是你的臆断吗?为什么我们所看到的的是所
谓的暴民都在呼吁公开审判,公开当年的卷宗信息,反倒是sw的支持派一口一个申也没
用,早已无法查证的嘴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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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Fri Apr 26 15:46:58 2013, 美东) 提到:
斧头帮吧,刺客特立独行,放这里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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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Fri Apr 26 15:48:58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你要去找da算账,他决定没有case啊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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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Fri Apr 26 15:49:45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有证据,去petition d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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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Fri Apr 26 15:55:54 2013, 美东) 提到:
想起薄熙来关律师,因为律师为坏人说话,呵呵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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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Fri Apr 26 17:32:13 2013, 美东) 提到:
专诸和要离是改变了吴国的历史走向的。尤其要离的经历更传奇一些,或者说更变态一
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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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 (Gift) 于 (Fri Apr 26 17:35:01 2013, 美东) 提到:
中国哪有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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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 (茶众,not Tea Party) 于 (Fri Apr 26 17:40:27 2013, 美东) 提到:
找几个政协人大代表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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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 (Gift) 于 (Fri Apr 26 17:48:35 2013, 美东) 提到:
据说已经试过了,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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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Fri Apr 26 17:58:1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是我一直不明白的。为什么这么多人声称是在促使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案子或者重新
审理案子,而不是更简单的公开当年的案件卷宗。我是很希望那些资料能公开,看看公
安手里有哪些干货,还是啥干货也没有。问题是现在这么多人激动成这样,却没人直接
推动这个。
现在的网络风波(我党标准用语)矛头都对准了孙维和她的同学,你们真觉得这会促进
政府和公安去重新审理?还是柿子捡软的捏?
:做的,不就是在促使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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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Fri Apr 26 18:09:59 2013, 美东) 提到:
chinese equivalent总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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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wer (例如) 于 (Fri Apr 26 18:11:45 2013, 美东) 提到:
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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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Fri Apr 26 18:25:02 2013, 美东) 提到:
又想起一个几乎改变历史走向的,汪精卫虽刺杀失败,但写下“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
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豪迈诗句,攒下丰厚政治资本,后来成为党内二号
人物,和再后来的头号汉奸。
以后我专门负责歪楼。连名人如汪精卫都有如此不为人知的一面,何况孙维,朱令乎?
再把楼正一正。
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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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 (Bart) 于 (Fri Apr 26 18:28:00 2013, 美东) 提到:
看过电影in the bedroom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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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way64 (中途岛) 于 (Fri Apr 26 19:43:55 2013, 美东) 提到:
没看过这个。 等我去找个简介,还是你给个b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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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ton2 (PiggieHead) 于 (Fri Apr 26 20:35:35 2013, 美东) 提到:
So well said.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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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mind (莲 。花生) 于 (Fri Apr 26 21:04:17 2013, 美东) 提到:
微访谈:方舟子聊校园暴力
http://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interview/qq30.txt
云无心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校园暴力#不知道方舟子和司马南先生如何看待
20年前的朱令事件?
方舟子 : 2002年我主办的新语丝网站登过该案的一些文章,包括首发朱令高中
同学贝志诚(即现在网上的“一毛不拔大师”)的文章,引起了舆论重视。后来
也见了曾被定为嫌疑人的孙某的自辩。因为时隔多年,已很难查清。贝志诚的一
些说法后来被发现是不能成立的。我当时不了解此人人品,否则不会登他的文章
马晓朝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校园暴力# 朱令事件为什么迟迟没有真相?你们
认为孙维是凶手还是可能另有其人?
方舟子 : 很多案件难以找到真相,特别是当初就不够重视、证据缺失的陈年旧
案。对刑事案应遵循“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嫌疑人被逮捕、定罪
之前不应指名道姓地谴责。网上关于此案的一些传闻其实不确。例如传说孙的祖
父找人求情、担保,其实在孙被当成嫌疑人时,孙越崎已去世一年多,这很容易
核查
....
我同意贝志诚上次以及这次说的,所有的证据串在一起,只能是孙维。
...
如果在美国,...
可惜他们在中国...
☆─────────────────────────────────────☆
ympc (bear) 于 (Sat Apr 27 00:35:20 2013, 美东) 提到:
wh会不会锁了此贴?版主,开个玩笑么。
嗯,学习了很多。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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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Apr 27 00:40:01 2013, 美东) 提到:
我以自己为例子吧,最早烦薛刚是他那个25点,真的是什么都没说,就是一味为孙维辩
护。
后来慢慢看了童的邮件直到黑客邮件爆料,回帖指南被爆出,其实邮件早几年就爆料了
,看的真是心寒。
我自己说薛李被人肉真不冤枉。看完邮件我认为他们最少是知情人,他们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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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Sat Apr 27 00:44:15 2013, 美东) 提到:
2008年5月12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第2天,朱明新前往市公
安局,要求公开朱令案的进展。在市局信息公开处苦等了7个半小时,跟**交涉五次,
才拿到了登记回执。
2008年5月30日,警方提供给朱明新《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朱明新表示不能接
受。
2009年3月16日, 经过近半年的行政复议,北京市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北
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予以撤销。
2009年3月26日,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朱明新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再次申请公开
朱令案的相关信息。但这次,她没有得到申请是否被受理的明确答复。经办人员只是告
诉朱明新,要经过相关部门请示才能做出答复,并让她回家听候通知。
------------------------------------------------
也就是说,北京市政府已经撤销了北京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公安
局却不予受理,至今不向朱令家人公布案件的过程和结果,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机构和制
度,我已经无法理解也无法用言语形容了。
朱令家人回家听候通知,期间多次去公安局询问,可是每次都被“热情接待”而后无功
而返。就为了一个号称已经结案的案件结果,他们一直被敷衍被推托一直等到现在!到
底谁才是软柿子?!
我自己(还有一些我看到的网络暴民言论)也是希望所谓的“相关部门”能先给朱令父
母一个交代,they deserve it,他们也等了太久。至于案件重审,也就是查出真凶,
难道不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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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Apr 27 00:44:51 2013, 美东) 提到:
非常好非常好。你赶紧去建议孙维和她的室友们去起诉。估计他们会嘲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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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y (看风景) 于 (Sat Apr 27 00:58:59 2013, 美东) 提到:
1.贝志诚的人品,方舟子还真说了不算。
2.朱令在1994年11月底出现铊中毒症状,1995年5月北京警方立案调查。警方在1995年
夏秋时分到朱令父亲单位调查过朱令父亲和孙维父亲的关系。
1995年12月9日孙越崎病逝于北京。
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
突审。
若孙真是下毒者,你觉得他家会在97年才有所活动吗?而且别忘了,孙维伯父是孙孚凌
,曾任北京市副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看过这个事件的很多信息后,很难不让人猜测背后有政治干预。何况TG此类以权谋私徇
情枉法的劣迹本来就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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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mind (莲 。花生) 于 (Sat Apr 27 01:36:02 2013, 美东) 提到:
This has nothing to do with Bei's character. Fang listed several facts that
indicate Bei is NOT an accurate reporter - that is the point. Since much
information was provided by Bei, stories and inferences based on his
accounts are question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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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mind (莲 。花生) 于 (Sat Apr 27 02:08:40 2013, 美东) 提到:
I think you are a compassionate person. But is your compassion toward the
victim different from someone else's compassion toward the innocent kids?
How much of "proof" in this case was just he said or she said?
Your experience at public defender's office may indicate that the Chinese DA
office needs to be more aggressive, but that cannot justify the attacks on
the suspect's friend's family.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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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 (calc) 于 (Sat Apr 27 02:24:35 2013, 美东) 提到:
问一下,为什么叫第三类法庭,前两类分别是什么呢?
这事儿我觉得推动重启调查是有意义的,但是把别人的孩子都人肉出来,绝对是过分了
。实际上中国一直有许多扑朔迷离的冤案迷案吧,性质比朱令案更严重的应该也不少,
只是朱令这个案子,正好有一个能上网的朋友使劲宣传,加上清华才女这个标签本身引
起的大众情绪,会才引来这么多关注。
些证
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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