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 发帖数: 6262 | 1 都故意杀人了,还跑去自首,不是有毛病么?
再说这案子,警察都隔了三天还没找上门,也真够水的,媒体没关注,也不是什么大案
要案,一开始警
察可能根本没上心,估计还当故意谋杀案办的,查死者生前的仇人什么的,根本没想到
是交通肇事然后
杀人。 |
a****a 发帖数: 3411 | 2 他爸妈以为自己也是精英阶层
结果就一草根 被共产党卖了
【在 w****j 的大作中提到】 : 都故意杀人了,还跑去自首,不是有毛病么? : 再说这案子,警察都隔了三天还没找上门,也真够水的,媒体没关注,也不是什么大案 : 要案,一开始警 : 察可能根本没上心,估计还当故意谋杀案办的,查死者生前的仇人什么的,根本没想到 : 是交通肇事然后 : 杀人。
|
y***g 发帖数: 10422 | 3 他爸妈如果不叫他去自首,万一以后抓住了以包庇罪判刑。 |
r*******1 发帖数: 1183 | 4 倒啊,喷之前也做一下research
案发第二天药被叫去问话,他矢口否认.当时警方没有掌握确凿的证据,就先放了. 第三
天药父母陪同去自首. |
w****j 发帖数: 6262 | 5 原来如此,这也能算自首呀。
【在 r*******1 的大作中提到】 : 倒啊,喷之前也做一下research : 案发第二天药被叫去问话,他矢口否认.当时警方没有掌握确凿的证据,就先放了. 第三 : 天药父母陪同去自首.
|
r*******1 发帖数: 1183 | 6
记者:被害方认为,药家鑫在警方最初询问时否认杀人事实,药家鑫父母陪子投案的行
为不应构成自首,一审是如何评判这一行为的?
法官: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
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结合本案,被告人药家鑫杀害张妙后,在逃离现场途中又将两行
人撞伤,公安机关在处理其撞伤两行人的交通事故过程中,虽然根据被撞的两个行人伤
势较轻而药家鑫所驾轿车车损较大的疑点,作为一般怀疑对象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但
并未认定药系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此后,公安机关曾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
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亦矢口否认。后来,药家鑫在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
于作案后第四日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具备了
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自首。
【在 w****j 的大作中提到】 : 原来如此,这也能算自首呀。
|
i**********e 发帖数: 625 | 7 狗屁中国法律,这是典型的 hit and run 加谋杀,
自首个屁, |
s*******u 发帖数: 2249 | 8 这就是重大嫌疑人,真查到他能要几天。还跑路,能跑出陕西就算这公子哥牛。
【在 r*******1 的大作中提到】 : : 记者:被害方认为,药家鑫在警方最初询问时否认杀人事实,药家鑫父母陪子投案的行 : 为不应构成自首,一审是如何评判这一行为的? : 法官: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 : 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 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结合本案,被告人药家鑫杀害张妙后,在逃离现场途中又将两行 : 人撞伤,公安机关在处理其撞伤两行人的交通事故过程中,虽然根据被撞的两个行人伤 : 势较轻而药家鑫所驾轿车车损较大的疑点,作为一般怀疑对象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但 : 并未认定药系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此后,公安机关曾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
|
r******y 发帖数: 9892 | 9 当然算。只不过悔改表现显然没有毫无证据就自动去自首的突出。
【在 w****j 的大作中提到】 : 原来如此,这也能算自首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