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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云南高院田成有:男子杀2人获死缓案10年后将成标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ul 22 22:16:07 2011, 美东)
田成有认为,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
,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财经》综合报道】 2009年5月16日,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
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
可的自首,最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
奎死缓。
该判决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在该案中,两次判决的最大差异在于,一审法院认为,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
以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则认定了自首情节,并将此作为改判死缓的重要依据。
7月13日的新快报刊登了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的采访。田成有在采
访中表示:“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
型。”
田成有认为:“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
,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
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
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
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
对法律的玷污。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我们现在顶了这
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
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田成有说:“说真心话,我不是为李昌奎个人说情,李昌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
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
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
田成有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
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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