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 发帖数: 32 | |
x****u 发帖数: 44466 | 2 里面也没说部长局长是公务员。。。
【在 w******l 的大作中提到】 : 公务员法也未提及政党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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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 安了,所有党官都是从普通国家公务员里选出来的,从行政转党务时也没开除他们的公职
【在 w******l 的大作中提到】 : 公务员法也未提及政党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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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 发帖数: 32 | 4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
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具有行政编制的就是了,党工没有行政编制,也没有公职。
【在 x****u 的大作中提到】 : 里面也没说部长局长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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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发帖数: 9753 | 5 党官当然是公职,有行政编制,你不服也没有用
【在 w******l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 : 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具有行政编制的就是了,党工没有行政编制,也没有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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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发帖数: 529 | 6
公务员法中的几个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 武增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关于公务员的范围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作为“国家干部”进
行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推行以分类管理为重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对过去
大一统的“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将党政机关干部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区分
开来,党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国有企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
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
的范围限于国家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
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参照暂行条例管理。公务员法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的经验,结
合我国国情,将公务员的范围确定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
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这一规定,我国目前公务员的范围除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以外,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
人员、审判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在 w******l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 : 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具有行政编制的就是了,党工没有行政编制,也没有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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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发帖数: 529 | 7 当年李鹏总理强势的时候开始搞政府体制改革,当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行政首长说了算
,地方省市书记基本都靠边站,所谓“党政分开”,其中重头之一就是重新建立完整的
公务员制度。1993年国务院的《国家公务员法暂行条例》,就是李鹏力主下制定的。
最初的方案是确立专业的行政体系,只有政府系统的算公务员(包括公立学校教师但分
两个系统管理),且逢进必考;此外也不设事业单位,党口的一律算社会团体,单列一
个法由政府财政拨款发工资。方案一出,党口哗然,在党口看来公务员体系不个专业行
政人员体系,而是身份待遇问题,且逢进必考堵死了很多路。
结果拖到朱镕基副总理抢了经济主导权、拖到江泽民全面反击夺权、拖到朱镕基当总理
在政府口大规模“减员增效”(党口倒是只增不减)、拖到团口一批人成了大头目、一
直拖到2005年才出台《公务员法》。这期间党口的全成了公务员,反倒是政府很多担负
行政责任的政府部门成了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人员总量也不断膨胀,且公务员招考的
都实际上只占每年进人的1/3不到。 |
R******n 发帖数: 529 | 8 当年李鹏总理强势的时候开始搞政府体制改革,当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行政首长说了算
,地方省市书记基本都靠边站,所谓“党政分开”,其中重头之一就是重新建立完整的
公务员制度。1993年国务院的《国家公务员法暂行条例》,就是李鹏力主下制定的。
最初的方案是确立专业的行政体系,只有政府系统的算公务员(包括公立学校教师但分
两个系统管理),且逢进必考;此外也不设事业单位,党口的一律算社会团体,单列一
个法由政府财政拨款发工资。方案一出,党口哗然,在党口看来公务员体系不个专业行
政人员体系,而是身份待遇问题,且逢进必考堵死了很多路。
结果拖到朱镕基副总理抢了经济主导权、拖到江泽民全面反击夺权、拖到朱镕基当总理
在政府口大规模“减员增效”(党口倒是只增不减)、拖到团口一批人成了大头目、一
直拖到2005年才出台《公务员法》。这期间党口的全成了公务员,反倒是政府很多担负
行政责任的政府部门成了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人员总量也不断膨胀,且公务员招考的
都实际上只占每年进人的1/3不到。 |
x****u 发帖数: 44466 | 9 有没有编制是人力资源部定的,现在党干部都有编制。
【在 w******l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 : 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具有行政编制的就是了,党工没有行政编制,也没有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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