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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内蒙版 “聂树斌案” ——呼格吉勒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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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吉勒话题: 呼格话题: 赵志红话题: 呼市话题: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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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aike.com/wiki/%E5%91%BC%E6%A0%BC%E5%90%89%E5%8B%92%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417/15/4708082_110280280.shtm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厕内,一名女子被强奸杀害。一名叫
呼格吉勒图的18岁青年被认定为此案的凶犯,随后被枪决。9年后,另一名叫赵志红的
人主动坦白凶案是其所为。但此后,时任新城区公安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案的主要“
侦破”领导人冯志明,并没有得到任何处理。
呼格吉勒图案 - 简介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厕内,一名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
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前来报案的呼格吉勒图。在移交检察院、法院公开审理后
,当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级法院核准并执行死刑。
但2005年10月23日,另一身负多起命案的凶手赵志红落网,承认他曾在1996年4月的一
天,在第一毛纺厂的公厕内杀害了一名女性,而此时,呼格吉勒图已被执行死刑9年多
了。赵志红落网后,媒体纷纷将“呼格吉勒图案”称为“冤案”。
“除这起案子外,赵志红还身负9起命案。”23日,当年负责抓获赵志红的呼和浩特市
公安局原副局长赫峰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第二起命案就是这起
女厕杀人案,他交代的情节和具体做法与现场非常一致,而呼格吉勒图交代的就不行。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呼格吉勒图案’是个疑案。”据赫峰透露,该案至今没有结案
的原因在于犯罪行为已过去多年,实物证据也已经灭失,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显然不行,
而“身负数命”的凶犯赵志红,也因为这个“疑案”,至今仍被关押在监狱里。
呼格吉勒图案 - 事件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996年公民呼格吉勒图因为“涉嫌奸杀”被执行死刑,2006年“呼
格吉勒图案”的“真凶”浮出水面,“呼格吉勒图案”一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媒体将呼格吉勒图案称为“内蒙古聂树斌案”,显然是注意到了两个案件高度相似的地
方:都是强奸杀人犯,被认定为凶手的人都被判处了死刑,多年后又都有疑似真凶落网
,并供认了作案过程。
接下来,高度相似的就是,当疑似真凶落网后,已被处死者的亲属开始了漫长的申告,
而未能获得重新审理的机会。再接下来,聂树斌案在媒体广泛关注4年多之后,仍无音
讯;呼格吉勒图案现在刚被报道,我们无法预计公正的到来需要等待多长的时间。
在这两个案件中,侦破与审理的回顾都留下许多疑点,显示了司法机构在依法剥夺生命
这样一个最高而且无可挽回的刑罚面前,有着太多的轻忽与随意。
在案件重新得到审理之前,被处死的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仍是法律上的有罪之人。然而
,疑似真凶的出现,他们所做的供述,以及他们的供述的可证实性,已经使聂树斌和呼
格吉勒图被冤杀的可能性极大地升高,所需的似乎只是一场重新审理而已。然而,重新
审理的机会看起来近在咫尺,实际上正在变成遥不可期的梦想。
两个案件中的疑似真凶,都身负多宗命案,然而他们都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呼格吉勒图
案中的疑似真凶赵志红,供述10宗杀人案,公诉机关减为9宗,这样呼格吉勒图强奸杀
人案就仿佛成立了。聂树斌案中的疑似真凶王书金,甚至为法院没有认定他供述的一宗
杀人案、让聂树斌去背黑锅而上诉。
这是何其奇特的司法景象!有人不知为何吐出了杀人的口供而早早被处死,有人随后落
网供述实为自己作案,而司法机关竟要为他少认定一宗杀人罪行。我们却不知这是后来
的供述者故意闹庭,还是先前的供述者屈打成招。
死者不可复生,但死者是否瞑目?生者永怀悲愤,但仍需获得正义。如果不是真凶出现
,则大案告破,立功的立功,升职的升职,弹冠相庆,一个无辜者的死,不仅足以让社
会正义貌似得以维护,而且将能成就很多人的功业。疑似真凶的出现,使这样的完美坍
塌。然而,死者无法瞑目,生者仍然无法得回正义。
如果不是呼格吉勒图案件,我甚至已经忘记了聂树斌案件尚无音讯。但正因为记起聂树
斌案件是怎样漫长无望的等待,我也更加为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前景忧虑。正义的照临,
总是“从重从快”的,那是何其快意和志得意满,但可能是错案了,处理就会“从轻从
慢”。判死,毕竟是剥夺别人的生命,司法可以痛下狠手,但改正错误,这关系到自己
,那可是真的疼呢。
呼格吉勒图案 - 过程
一宗10年前就盖棺定论的命案,10年后却因为一系列恶性案件的成功告破,再次掀起轩
然大波。一个10年前就已经被执行枪决,一个10年后才落入法网,两人均承认在呼市同
一厕所内杀害了同一名女性,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2005年10月23日12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以下简称“呼市”)赛罕区公安分
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纳胜、教导员马文彪等,持枪冲入呼市海东路铁路材料厂内的“中英
文幼儿园”,将正在自己宿舍床边若有所思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轻松擒获。至此,震惊
全国的“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落下帷幕。
随着犯罪嫌疑人赵志红的落网,27起惊天大案背后已经累积了10年之久的罪恶终于大白
于天下。
然而,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交待的他犯罪生涯中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让整个审讯室的空
气凝固了。原来,他交待的这起命案,早在10年前就被警方宣布侦破了。一个叫呼格吉
勒图的18岁青年被认定为此案的凶犯,并于1996年6月10日上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核准并执行了死刑。
一出10年前就已经审结并已经执行完毕的重大杀人案件在10年后突然又冒出了另一个凶
手,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究竟谁是当年的凶手?
27起惊天串案嫌犯10年后落网
2005年1月,塞外山城乌兰察布市(以下简称“乌市”)天寒地冻,北风冷峭。元旦、春
节接踵而来,人们正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中。然而,崭新的日历刚刚翻过一页,接二
连三的惨案的发生,就把整个乌市搅得风声鹤唳、人心惶惶。
2005年1月2日12时,乌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以南、旧208国道1华里路碑以西300米处的
田地粪坑内,发现一具覆盖着玉米秸秆和塑料地膜的女尸。
死者是位个体出租车司机,她在两小时前被人强奸,后被勒颈致死。
几乎是女司机尸体被发现的同时,察右前旗的土贵乌拉镇一名22岁的女青年又在土贵乡
大山尖村外的旷野中被歹徒强奸。
不过一周,在乌市察右前旗玫花公路旁的无人郊外,26岁的乌市政府发改委女干部被歹
徒强暴后连刺5刀杀害。
2月25日,警方在呼市集宁区电石厂东侧500米远的一处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了一具面目全
非、被强奸后连刺四刀的女性尸体。
案发后,经警方鉴定确认,这四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案情的重大惊动了公安部。于是
,“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督办的第二号特大命案。
警方的压力空前巨大。为了加快侦破进度,警方成立了“2·25”系列强奸、抢劫、杀
人案专案指挥部,全面展开摸底排查。与此同时,警方还邀请了刑侦画像专家对犯罪嫌
疑人进行了模拟画像,通过新闻媒体出价20万元公开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
10月11日,呼市新城区一村民向警方反映,以前住在附近的一男子长得与画像中的人非
常相似。该男子名叫红红,曾因盗窃被打击处理过。现在已离开本村,不知去向。
警方通过查阅有关案卷得知,此人真实姓名叫赵志红。2003年因入室盗窃被判刑6个月
。至此,警方将“2·2 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凶手锁定为赵志红。
10月22日,警方经过秘密调查,终于掌握了赵志红的行踪。当日12时,在呼市海东路铁
路材料厂内的“中英文幼儿园”宿舍一举将其抓获。
经过审讯,赵志红竹筒倒豆一般,供出了他从1996年开始,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在呼
市与乌市两地抢劫、强奸27起,杀害11名女性的犯罪事实。
四份口供重现厕所命案经过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赵志红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了他在呼市一厕所内奸杀一名受害妇女
的详细经过。
第一份笔录是在他落网后第四天,即2005年10月27日19点30分至24点50分,在天泽大厦
8611房间,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卢海忠、丁利明对其进行了讯问。
本次5个多小时的审讯中,赵志红主动交代了长达34页笔录之多的17起案件,其中第29
页笔录所供述的第16 起案件,就是呼市厕所命案,即“4·09”命案。
“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吧”,那天审讯一开始,他就对刑警们说,“快十年了,做了那
么多案子,时间顺序难免会颠倒,但所有作案的细节还大致记得清楚,我会描述完整的
。”
“4·09”命案现场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房家属区;而早春的
呼市,晚八点多钟,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内还没有一丝灯光。
即便如此,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
,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射精量,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在本次供述的最后,赵志红特意“提醒”警察,“有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准,你们自己再
查查吧。”
两天后的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张健、杲凤存在20点
08分至21点34分,再次提审赵志红。
这次他回忆作案时间是“1996年夏天大约五六月份”,并进一步确认公厕是“南北走向
、女厕在南”,通过扼颈碰触被害人头发判断她“留着短发”,并表示作案后“怕露馅
,就根本没敢打听”。
就在本次审讯后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给警方带路,他左转右绕,四处
参照,结果确乎出人意料。
十年前的那个公厕已被推倒,原址上现在早就盖起了楼群,赵志红竟然在该楼群的一个
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 09”命案案发现场的具体范围。
2005年11月11日,10点整至11点30分,在警犬基地,呼市刑警总队的杨山旺、呼市公安
局刑警支队的韩峰第三次提审赵志红。
对于“4·09”命案,他补充供述了在黑暗中用手感觉被害人“穿着秋裤”,而自己当
天是骑车顺着“二中—五四商场—烟厂路口—钢铁材料厂出租房”的路线回的家。
作案细节最为详尽的一份笔录,出现在2005年12月26日。当日11时30分至14时39分,在
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向孟凡涛和杨山旺供述如下: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
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
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
。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我用右胳膊夹着她,放到靠内侧的坑位隔断上,扶着她的腰,强奸了十几分钟后射精了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我穿40的鞋,鞋底是用输送带做的。
他再次强调,“作案后,我再没去过那儿,也没打听过案子。”
厕所命案“凶手”早已“法办”
在赵志红主动交代了他犯罪生涯中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后,一石激起千层浪。
“由于赛罕区是在几年前才从新城区划分出去的,因此当年经办‘4·09’案件的刑警
,如今广泛分布在市局和新城、赛罕两个分局,他们中的不少人作为市局、分局骨干力
量甚至主要领导,都参与了对赵志红的审讯”,一位参与“2·2 5”系列强奸、抢劫、
杀人案的民警事后对记者说,“赵志红乍一供述‘4·09’案件系其所为,所有对‘4·
09’案知情的干警,当时就懵了。”
早在“4·09”命案案发当月,警方就宣布破案了。案犯叫呼格吉勒图,已于1996年6月
10日被执行死刑了。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均认定呼格吉勒图所犯的犯罪事实是
:1996年4月9日晚8时 40分许,呼格吉勒图酒后窜至呼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第
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探后,遂闯入女厕所内,对杨某某采用威
胁、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其拖到隔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
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
按照呼格吉勒图所犯的犯罪事实,呼市中院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
在这份被呼格吉勒图家人称为“带有律师罪轻辩护痕迹”的上诉状中,呼格吉勒图承认
自己酒后误入女厕所,但是,他说自己没有掐杨某某的颈部。在上诉状的最后,他恳求
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对此案进行认真查证,他希望法院给他一条生路, “我对自己所犯
的错不想狡辩,但事实毕竟是事实,我不想死,也不怕死,但是(人)总是要死得明白。

然而,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呼市中院的判决。当时,正值全国“严打”
期间,“4·09”命案从案发的4月9日到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仅仅用了60天
,就被“从重从快”地急速画上句号。
“凶手”的亲友都认为他是冤枉的
谁也不会想到,十年后,这个仓促的句号,却因一起特大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件的艰难
告破,被猛然拉成巨大的问号与叹号。
呼格吉勒图的家在呼市赛罕区山丹小区。呼家的两位邻居告诉记者,呼家共有三个儿子
,全部老实巴交,从不和其他孩子打架闹事。特别是老二呼格吉勒图,胆小、懂事却乐
于助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呼市卷烟厂做工。“听说他杀人,整个院子的人都不相信。
想起这孩子就心疼。”当时呼家的几十个老邻居还曾经联名给司法机关上过书,但是最
终石沉大海。
“呼格吉勒图被枪毙的那天,不少街坊自发去给他送行,”一位邻居不住地抹泪,“这
孩子死得真惨。”
呼格吉勒图被执行的当天,呼家的天都塌了。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这位一生坚强
的蒙古族大汉禁不住嚎啕大哭,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全白了。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则
整日抱着儿子的画像以泪洗面,时不时地喃喃自语。他们始终不相信,一向乖巧的儿子
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丑事。但他们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有天天在恍惚中度日,希望
时间能洗刷一切。
然而,10年后惊悉这个“喜讯般的噩耗”后,这个家庭10年前已经塌过一次的天,更猛
烈地坍塌了。
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的是呼格吉勒图的表哥哈达。
“一接到警方通过律师询问我表弟案件情况的电话,我就立刻意识到压在我心头长达十
年之久的谜团,极有可能很快就要解开了。”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10年,但哈达还是难
掩激动。他始终坚信,呼格吉勒图不会杀人,他是无辜的!
其时,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正在做胆结石摘除手术。哈达没敢惊动家里任何人。直
到11月5日,李三仁康复出院。哈达才陆续将这个消息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全家。
呼格吉勒图全家再次陷入一片悲愤之中。
呼市厕所命案的“黑与白”
赵志红落网后,2005年12月16日的《内蒙古法制报》、12月29日的《北方新报》,分别
刊发了通讯报道《赵志红案侦破始末》和《杀人恶魔的心路历程》。在两篇报道的末尾
,均链接了“27起大案回放”,其中均记录:“19 96年夏季的一天,在呼市赛罕区一
厕所内,赵志红强奸杀害一名女青年。”
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在1996年呼市赛罕区的这个厕所内发生过两起命
案呢?
十余位住在内蒙古第一毛纺厂平房宿舍大院(现为山丹小区)的老住户均向记者证实,那
个公厕从建成到被拆,只发生过“4·09”这一起命案。
警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从赵志红已供认的犯罪事实,和现在掌握的各种证
据看,结合呼格吉勒图一案的情况,呼格吉勒图案极有可能是个冤案。
赵志红供述“4·09”命案是其所为之后,相关司法机关立即封存了十年前呼格吉勒图
“版本”的“4·09”案全部案卷。记者通过多方渠道才获取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内
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刑事裁判书。但是,遗憾的是,从
两份言简意赅的裁判书上,记者却无从得知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流氓罪、故意杀人罪两
宗罪名成立的关键证据的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
在“4·09”命案案发的第11天,即呼格吉勒图作为犯罪嫌疑人,尚未被批捕的1996年4
月20日,《呼和浩特晚报》上即刊发了一篇标题为《“四·九”女尸案侦破记》的法制
通讯。这篇报道中透露了警方认定“4·09”命案是呼格吉勒图所为的一个“铁证”—
—血样鉴定。
在《“四·九”女尸案侦破记》中有这样一段话,“新城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呼格吉勒
图的指缝污垢进行了采样,进行理化检验。市局和省厅进行了严格的鉴定。最后证明其
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者咽喉被掐破处的血样完全吻合。”
然而,据警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呼格吉勒图与受害者的血型相同,均为O型。
这位知情的警方人士对“4·09”命案的“体液检测”明显失误甚至漏检耿耿于怀:“
这样一起严重的性侵害案件,为什么不提取死者的阴道分泌物?如果该案确系赵志红所
为,如他供述,作案时有射精行为,1996年公安部门完全有D NA检测能力,只需要一个
检测,就不会导致可能的错杀无辜了啊!”
这篇通讯报道同时透露,呼格吉勒图“一直拖了两天才交待了犯罪过程”。
2006年7月18日,当年和呼格吉勒图同日接受警方询问的呼格吉勒图的好友闫峰给记者
发来一份名为《关于“ 4·09”案的补充说明》的传真,在文尾他这样写道:“在警察
问了我一段时间后,我听到了呼格吉勒图喊叫的声音和桌椅挪动的声音。”
最值得玩味的是,警方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老同志,当日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你没
见过呼格吉勒图的口供吧,其中一段很有趣。在那个黑灯瞎火的公厕、实施强奸的呼格
吉勒图,居然知道被害人穿的是牛仔裤、系的皮带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
子!有些同志跟我说,怎么越看越像是诱供啊?!”
在采访结束的时候,记者获悉,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组成的 “4·09”复核专案组已经成立,如果呼格吉勒图真的是
被冤杀的,相信法律一定会还他一个公道!
呼格吉勒图案 - 为何难再审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无时无刻不盼望着为儿子平冤
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于2005年先后落网,然而,事情过去5年多了,两
案均迟迟未能进入再审程序。冤案难申究竟难在哪?
记者从内蒙古公安厅曾承办赵志红案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包括现在的内蒙古高院的院
长在内的不少领导,在看过案卷后都倾向于认为呼格吉勒图案是个错案。
这名工作人员在看过案卷后认为,“案卷中的证据很弱,比如说,当初公安人员侦破时
,说受害者阴道中有遗留物,那为何不对此作鉴定?”另外,“呼格吉勒图曾在庭上翻
过案,也声称有人逼供,为什么检察院不去查清楚?”
这名工作人员分析说,虽然此案有“命案必破”“死刑复核权在省级高院”等法律方面
的因素,但办成错案的主要原因在于主观的有罪推定。
“我觉得首先是人的问题。”呼格吉勒图案的代理律师苗立分析说,因为当年公、检、
法的相关办案、审案人员仍在,如果进入再审纠错程序,很多人会因此受到牵连。而按
照规定,一旦纠错,这些当年办案的“有功人员”就要被追究责任,如果存在诱供或逼
供,还会被追究刑责。
苗立也坦言,赵志红虽然落网,并承认了呼格吉勒图案是他所为,但是只有口供,找不
到旁证和物证。“这或许成为法院纠错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因为仅凭口供仍难证明
赵志红就是真凶。”
苗立认为,刑法当中,没有对刑事复核案件的审理期限予以规定,这也是此案久拖不决
的原因之一。
相关知情人介绍,就算是赵志红案中涉及呼格吉勒图的案件因为缺乏物证和旁证难以再
审,但凭他看过的材料,呼格吉勒图案本身也疑点颇多,可以进行再审并翻案。
内蒙古高院立案庭的韩铉则否认“人为阻力”的说法,“这个案件现在都有中央领导批
示了,不会因为这些办案的人还在,就不予以纠正。”
呼格吉勒图案 - 网友热议
“当年负责经办此案的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员都已经有了职务调整,很多已经升职
或调迁。”该知情人士补充说。此外,网友“何海冉”在看到该微博后也评论称:“这
件事情早就听说了,当时参与案情的人基本上都升职了。”
如今,在腾讯微博上,关于冯志明升迁的消息再度将已尘封多年的旧案重新摆在世人面
前,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据记者统计,朱顺忠的这条微博在发出后不到两天时间内
,已获得了近3000条网友评论。不少网友在对负责该案的公安局领导已升迁表示“震惊
”之余,也对死去的呼格吉勒图表示哀悼。
此外,还有网友对官员考核机制发表了看法。“现在很多地方在考核官员时实行‘一票
否决制’,在涉及重大的冤、假、错、疑案时能否也对相关领导‘一票否则’呢?如此
,既可以督促公检法机关认真办案,也可减少案件错误率。”网友“明明如月”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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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417/15/4708082_110280280.shtm
20世纪末最大的冤案-呼格吉勒图
小伙因奸杀案被枪决 10年后真凶坦白要偿命
听完他的讲述,民警突然问闫峰:“最近有人找过你没有?”
“没有。”
“我们这次找你,你有什么想法?”
细心的闫峰突然感到了什么,他看着那位警察反问:“你们是不是把这个案子弄错
了?”
那位民警没有正面回答闫峰的问题,而是叮咛他回去后不要对任何人讲这次谈话的
情况。
2007年2月10日,闫峰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你分析,当时警方为什么抓了呼格吉勒图却没有抓你?”“案发那天,七八个警
察轮番问我时,我说的内容大致一样。呼格吉勒图向来胆小,害怕警察,可能说得比较
乱吧,被人家怀疑上了。”
2 申请偿命
“真凶”:人是我杀的 让我偿命
强奸杀人疑犯在《偿命申请书》中称“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就在内蒙警方找闫峰了解情况后不久,当地媒体报道了一个强奸杀人恶魔的恶迹。
这个强奸杀人魔叫赵志红,在将近10年时间内作案27起,强奸杀害妇女10起,其中
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看到这篇报道时,闫峰才彻底明白,呼格吉勒图被冤死了。
如果不是赵志红落网并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也许早已经被人忘
记了。
媒体报道:2005年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
嫌强奸、抢劫、杀人的嫌疑人赵志红。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此人在不到两个月的
时间内作案4起,强奸杀害3名妇女,受害者有出租车司机、机关干部、女大学生等。由
于案情重大,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
但是,在当地公安机关还没来得及庆功的时候,一件让他们头疼的事情发生了——
—审讯期间,赵志红主动交待,1996年春天他曾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平房家属区
(今山丹小区)的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妇女。
如果赵志红的供述是真实的,那么“4·9女尸案”就是一起冤案,已经被枪决的呼
格吉勒图就成了被冤枉的“替死鬼”。可能还意味着有人要为此案负责,虽然当年的办
案人员多数已经升迁。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名办案民警介绍,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赵志红先后4次向
警方供述了他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座公厕内强奸、杀害一名年轻女子的详细经过。虽
然距作案时间已近10年,但赵志红对作案现场、被害人身高、特征,强奸、杀人过程,
包括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间长短,都有准确的记忆。
2005年12月28日,赵志红在看守所接受内蒙古《北方新报》记者采访时再次承认“
4·9女尸案”是自己所为。他说:“是在1996年4月,对性的渴望导致我走上了强奸、
杀人的第一步。这一次作案,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我从一个好人彻底变成
了一个坏人。这以后,我开始对自己放纵。”赵志红会不会是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故意
向民警撒谎呢?
2005年10月30日,警方决定由赵志红带路,指认作案现场。山丹小区住户赵丽萍见
证了这一幕。
她说,虽然10年前的那座公厕早已被推平,原址上盖起了一排排整齐的楼房,但当
警察问赵志红作案厕所所在位置时,赵志红指着原来厕所的位置说:“就在这里。”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尽管如此,但2006年11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赵志红案
件时,公诉方呼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赵志红的犯罪事实中并没有“4·9女尸案”。
庭审结束后,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突然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
再次交待,1996年他曾在赛罕区公厕内强奸杀害了一名年轻女子。
在这份《偿命申请书》中,赵志红称自己“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
回了做人的良知”。因此,他要求法院重查此案,“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
局”。
3 两份供词
两个“凶手”的不同供述
一人“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一人“主动交待,就像竹筒倒豆子”
1996年4月15日的《呼和浩特晚报》报道:呼格吉勒图向警方报案后,当即被当作
嫌疑人带回“突审”。
警方称:“在审讯呼格吉勒图过程中,由于呼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虽然
呼格吉勒图极力想逃脱罪责,一直拖了两天才交待犯罪过程。”
案卷上记录的呼格吉勒图交待的“犯罪”过程是这样的———
“4月9日,我上班后便溜出了厂门。趁天色昏暗溜进了公共女厕所挨门的一个蹲坑
,假装大便,实际上企图强奸进厕的女人。大约8点半钟,见一个女的走进来,她蹲在
了靠里点的蹲坑上,我便朝她扑过去,就要强奸她。那女的见我扑过来,赶忙提起裤子
,并厉声问我:‘你要干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着我将她抱住,是用一只胳
膊将她的脖子搂住,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
的裤子拉下……没想她咽气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便回厂叫了闫
峰……我报案一是怕闫峰说漏了嘴,二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
和呼格吉勒图不同,10年后,赵志红向警方主动交待,当地媒体形容就像“竹筒倒
豆子”:“1996年4月,具体哪天我不记得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
听到女厕所有高跟鞋望外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两人刚好照
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两个大拇指平行卡在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
钟后,她没了呼吸。我又用胳膊夹着她,放到靠内侧的坑位隔断上……她皮肤细腻,很
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一个男的藏在女厕所等年轻女子强奸,如果遇到几个人同时进女厕所怎么办?如
果对方是老年人怎么办?而且呼格吉勒图从当天下午开始一直和闫峰在一起,单个出去
的时间很短,根本没有作案时间。无论一审还是二审,两份判决书都有‘犯罪嫌疑人呼
格吉勒图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字眼。能看出来,他们实在没有证据,就只好
拿逼供、诱供得来的口供定案。”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说。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则认为,儿子一直很懂事,而且胆子特别小,听到街道上
有人打架都不敢出去,根本不可能干出杀人强奸的事情。
“他从小一口一个警察叔叔,报案也是见义勇为,想做点好事。一个18岁的孩子,
又没有任何前科,怎么可能自己作了案还主动去找警察报案?”
4 亲属之痛
我儿子是被刑讯逼供的
从案发到枪决仅仅62天,家里的人再也没有见到儿子一面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和妻子尚爱云一直认为,呼格吉勒图的那些供述是受到刑
讯逼供、诱供甚至可能是警方无中生有写在笔录中的。
李三仁一家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
2007年2月10日,曾和呼格吉勒图在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关了一夜的闫峰对本报记
者说,案发当晚呼格吉勒图就在他隔壁的一间房子里接受审讯,当时他听到桌椅挪动的
声音,还听见呼格吉勒图在喊叫。第二天上午,他看到呼格吉勒图蹲在地上,双手被背
铐在暖气片上,头上还戴着头盔(为防止嫌疑人撞墙自残)。
1996年5月23日,案发44天后,呼市中院对“4·9女尸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
定呼格吉勒图在公共场所采取暴力猥亵妇女,并扼颈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为已构成
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一审宣判后,
呼格吉勒图认为自己“没有杀人动机”,提出上诉。据对呼格吉勒图“案情”比较熟悉
的玉泉区文体局干部张晓红讲,他听律师说,审判时呼格吉勒图瘦得皮包骨头,似乎精
神也接近错乱。一审法庭上,他基本上没有辩解。二审的时候,他说:“我不怕死,但
要死得明白,我没有掐她,哪来血迹?”据了解,“4·9女尸案”发生在“严打”期间
。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4月10日被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收容审查,5月10日被逮捕;5月
23日,一审判处死刑。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的十多天后,1996年6月5日,内
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这份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的犯罪事实仅有155
字:
“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4月9日晚8时40分许,酒后窜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诺和木勒
大街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探后,遂闯入女厕所内,对
杨某某采用威胁、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其拖到隔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
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法院据此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5天后,李三仁一家收到辖区派出所送来的一张收尸“通知”,说
他的儿子已经被执行枪决。“从被带走直到死,我们家里的人再也没有见到儿子一面。
几天后,才在当地的报纸上看到一张照片———身材矮小单薄的儿子戴着脚镣手铐被两
名警察押着。那些日子,我几乎天天看着那张照片哭,后来实在忍不住,就把那张照片
撕了。”10年过去了,尚爱云回忆起这件事时,又一次泣不成声。
5 十年之惑
最高法院将解开“冤案”谜团
“4·9女尸案”至今已近10年,那时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与今天相比已经
不大相同,当年办理此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如今也分成新城、赛罕两个分局

据了解,冯志明是“4·9女尸案”一个关键性人物。现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副区长
兼公安赛罕分局局长的冯志明,1996年时是新城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2007年2月9日,在冯志明办公室,当记者提出采访关于呼格吉勒图的案子时,冯志
明局长阴沉着脸一脸迷茫的样子。沉默几分钟后,他看着记者说:“10年前的案子你们
总不至于再报道吧?”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冯志明解释说:“案子是公、检、法三家共
同办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怎么会核准死刑呢?”问及案件其
他情况时,冯志明称具体办案的是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队,自己当时既不是局长也不是
大队长。冯志明究竟和“4·9女尸案”是什么关系呢?案发后当地《呼和浩特晚报》的
一篇报道可以看作是一个注脚。
这篇《“4·9女尸案”侦破记》中详细地报道了案件侦破过程:“当冯志明副局长
观察了现场后,他的脑海里已经像从沙里淘金似的不知筛过了多少遍。而当他和报案人
简单交谈了几句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冯局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
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审讯过程中
,呼格吉勒图极力想逃脱罪责,一直拖了两天才交待了犯罪过程。但是,被一眼认准的
罪犯,怎么会逃脱金睛火眼呢?”
“我们咨询过好多律师,他们都说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思维。他们(指警察)
已经‘一眼认准’呼格吉勒图是罪犯了,然后去找证据,实在找不到了就刑讯逼供、诱
供。当时,我们几次去找警察,让他们调查清楚,不要冤枉了好人,可他们说我们家属
不能作为证人。”尚爱云说。
“公安机关的侦查固然重要,但最终把关的应该是法院。如果证据不确实充分,法
院做出有罪判决就要承担责任。党委政法委对司法机关有履行监督的职能,但纠正一个
案件需要法律程序。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如果有问题,应该由原审法院(指内蒙古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委政法委一位
工作人员说。
2007年2月9日,记者就“4·9女尸案”采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遭到委婉
拒绝。据了解,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派人专门来呼和浩特调查此案,
现案卷已经被调走。
来源:华商报 作者:郝建国
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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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草,俺老家。
S****e
发帖数: 10596
4
比起“内人党”
这种个案真是不足说道

【在 t********i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417/15/4708082_110280280.shtm
: 20世纪末最大的冤案-呼格吉勒图
: 小伙因奸杀案被枪决 10年后真凶坦白要偿命
: 听完他的讲述,民警突然问闫峰:“最近有人找过你没有?”
: “没有。”
: “我们这次找你,你有什么想法?”
: 细心的闫峰突然感到了什么,他看着那位警察反问:“你们是不是把这个案子弄错
: 了?”
: 那位民警没有正面回答闫峰的问题,而是叮咛他回去后不要对任何人讲这次谈话的
: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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