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 发帖数: 27852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US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V123 (文成武德全能神教教主-正在301治脚气), 信区: USANews
标 题: 我对于那个老黑被按在地上枪决也感到愤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ul 8 09:55:57 2016, 美东)
我早讲过,美国已经变成police state,
警察有着超越一切的authority和执法权,但是却一切以保护自身为第一原则,这两个
原则是相悖的
你如果要超越一切的执法权和authority,那么就需要以保护公民为第一原则,而不是保
护你自己!
如果你以保护自身为第一原则,你就不能有超越一切的执法权,警察,跟军人一样是个
特殊岗位。
就好象高级公务员不能以保护自身为第一原则一样的道理 (高级公务员必要的时候就
要牺牲自己保护国家利益)
落实到本案,这个黑人已经被压制住,事实上不可能立即对警察造成威胁,你不能仅仅
听到或者看到他有枪就开枪击毙他,你至少要看到他有掏枪的动作才行
这个跟那个车里被击毙的不一样。车里被击毙的那个因为是自由的,有可能去掏枪
而这个已经被压制,事实上不可能立刻对警察造成威胁
我不是说那个黑人没有错--- 他应该遵守警察命令。但是不遵守警察命令,不等于对警
察造成了致命威胁,不应该被立即枪杀,尤其是在实际上已经被压制住的情况下。
在本案中,我感觉警察听到 “he has a gun” 之后感觉可有开枪的理由了。。。
现在警察长久以来执行的rule 有问题,过于强调先发制人且允许使用致命武力,
这本身就给各种误杀提供了脱罪的借口
应该从rule上限制使用致命武力, 比如对那些轻度拘捕(非持械拘捕的),使用电击
枪岂不是更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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