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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4637 | 1 这件轰动两岸三地由于“包二奶”﹙包养情妇﹚引起双尸血案的“华人辛普森”案﹐发
生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八日。台湾富商彭增吉从大陆转道香港到洛杉矶﹐探望来自中国
青岛的情人纪然冰和五个月大的私生子纪启威。彭增吉发现纪然冰住的豪华公寓的大门
紧锁﹐在门口徘徊八小时之久﹐至晚上十一时推门入内﹐发现纪然放倒在血泊之中﹐纪
启威则被闷死在婴儿床上。美国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在纪然冰的左手臂上找到一个咬痕
﹐上面残留有咬人者的唾液﹐经DNA比对﹐与彭增吉的台湾发妻林黎云的DNA完全☆合﹐
而且案发时林黎云正在美国﹐住在离纪宅仅三哩之遥的自宅中。为了早日找到凶手和脱
嫌﹐彭增吉配合警方﹐从台湾将林黎云劝说回美国﹐接受警方DNA测试﹐警方于一九九
四年一月八日将林黎云逮捕。在逮捕时﹐彭增吉与林黎云用中文进行了一段十分钟的对
话﹐其中林黎云承认到过纪然冰住处﹐并曾与纪然冰发生肢体冲突。这段对话被警方暗
藏的录音机录下﹐成为此后起诉林黎云的证据。 这件双尸谋杀案于一九九五年进行
了第一次审理﹐由十二名陪审团对检辩双方的举证进行长达两个月的听证﹐最后有两名
陪审员坚持认为林黎云无罪而使案子流审。检方再度起诉林黎云﹐一九九六年审理时﹐
十二名陪审员一致认为林黎云犯有一级谋杀纪启威和二级谋杀纪然冰的罪行﹐法官判处
林黎云终身监禁并永远不得保释。
多次流审今年六月再起诉
林黎云不服此一判决﹐当庭大呼冤枉﹐并委托律师向加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
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裁定警方在侦办此案中﹐以非法手段录下嫌犯与家人的对话﹐
属于违宪获取证据﹐因此彭增吉与林黎云的对话录音不得作为呈堂证据﹐二审结果予以
撤消。
检方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对林黎云提起第三次起诉审理。辩方律师聘请了曾为辛普森作证
的刑事检测专家李昌钰﹐李昌钰依据现场警方报告和证据﹐认为现场还有第三者作案﹐
并把凶嫌指向男性。辩方律师则认定凶手是纪然冰的情夫彭增吉﹐因为怕与纪然冰继续
交往影响自己在大陆的事业而下此毒手。检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三个月的激烈舌战﹐
最后﹐十二名陪审团员中有四人认为林黎云无罪。法官于六月十八日裁定本案流审。
林接受检方条件认罪
检察官莫可认为此案证据确凿﹐准备提起第四次公诉。但在六月二十九日的审理前﹐与
辩方律师巴奈特讨论林黎云的认罪可能性﹐林黎云表示愿意接受检方提出的认罪条件﹐
即承认对纪然冰和纪启威犯下了两项气愤杀人罪。在美国﹐气愤杀人罪的最高刑期为十
一年﹐法官以两项罪名合并判处林黎云十一年监禁。由于林黎云持台湾护照﹐并非美国
公民﹐按照美国移民法规定﹐必须递解出境﹐并永远不得再入美国。林黎云可望在两个
星期之内离开美国﹐回到台湾。
在二十九日审判现场﹐当法官佛洛伯德一项一项询问林黎云是否对于检方起诉的携带致
命武器攻击他人于死时﹐林黎云一边回答是﹐一边不断用纸巾拭泪。最后﹐法官宣布两
项罪名合并执行十一年监禁﹐由于林黎云已服刑七年半﹐在狱中表现良好﹐可以出狱﹐
接受移民局递解出境﹐林黎云转而破涕为笑﹐与辩护律师拥抱﹐看上去顿失重荷﹐显得
非常轻松。 | S*******l 发帖数: 4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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