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Military版 - 中国司法
相关主题
曝谢亚龙当庭翻供:遭刑讯逼供 被吊打电击抽耳光从新发行的录像看,当时根本没有什么目击者
辽宁省公安厅反赌专案组否认谢亚龙遭刑讯逼供中国监狱化, 是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础。
杨涛:李刚刑讯逼供案,仍然疑云重重ZZ什么是“强大的心理攻势”?
法官称刑讯逼供需提供证据 否则法庭将不调查派出所所长遭检察院刑讯逼供50天 被要求做假证zz
河南蒙冤10年“杀人犯”前妻被刑讯逼供一个月 (转载)现在不用刑讯逼供,什么时候用?
有多少人能够顶住刑讯逼供呢?王立军下台了?美国之音和明镜的消息说他是被削权 中纪委正调查他
船长是否被刑讯逼供或利诱?王立军和薄熙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冲突
湖北黄石理工学院副书记杨智惨遭湖北省检察院刑讯逼供令计划操盘中南海政变,两年搞掉薄熙来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刑讯逼供话题: 取证话题: 暴力话题: 嫌疑人话题: 违法行为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C*********X
发帖数: 10518
1
作者:梁慧星
来源:中国法学网
几千年的中国刑法史,靠刑讯逼供定罪科刑,从酷吏周兴、来俊臣,到包青天、海青天
,莫不如此!严刑拷打,屈打成招,制造了多少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悲剧!多少无辜屈
死的窦娥冤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严禁刑讯逼供,取得很大的进步!在审判程序中
彻底禁绝了刑讯逼供,但在诉前刑事侦查阶段,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违法行为,仍然
存在着!
例如,1998年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赵金元、屠发强刑讯逼供,致嫌疑人熊先
禄死亡事件;1999年榆林市镇川派出所六名干警刑讯逼供,致嫌疑人黑海飞死亡,然后
伪造逃亡现场、掩盖罪行事件;2004年甘肃平凉市郑发祥暴力取证,致嫌疑人韩某死亡
事件。2005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三起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河北李
久明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编造杀人经过,错判死刑;云南丘北农民王树仁,被刑讯
逼供,打断胸椎、腰椎致七级残,被错判强奸杀人罪;辽宁沈阳新生公安分局,刑讯逼
供,将嫌疑人张建华殴打致死。据《了望东方周报》报道,2006年之前的10年间,因刑
讯逼供造成的有据可查的冤案,竟达20万起之多!
为了切实维护宪法,保障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彻底禁绝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现行刑法
加重了对刑讯逼供罪的制裁,并新增暴力取证罪。鉴于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的严重存在,
2000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将刑讯逼供列为刑事诉讼执法大检查的重
要内容。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强化侦查监督、防止刑讯逼供为主题的专项活
动。2005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王振明副检察长透露,一年间共计立案侵犯人身权
利罪案件1204件、1751人;起诉1924人,有罪判决1450人。虽然加大了对刑讯逼供、暴
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打击、惩罚力度,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政策目并未实现。此后
又接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云南杜培武案和湖北佘祥林案!
刑讯逼供,禁而不绝,必有其体制上的根源。这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在拥有刑事侦
查权和负有证明责任的机关手中。公安机关具有刑事侦查和看守所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
,使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手段,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再以此有罪供述作
为获取其他证据的手段,成为可能。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
公安机关。看守所虽然不归检察机关管辖,但检察机关有权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提到
本机关或者别的地方审讯。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在拥有刑事侦查权、负有证明
责任的检察机关手中,具备了进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条件。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
取证违法行为,也发生在检察机关。
作为对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期间虽然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但人民法院不承担证
明其犯罪的职责,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不发生在人民法院。监狱和劳改
、劳教场所归司法部门管辖,司法部门控制着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人身,但司法部门
不承担证明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犯罪的职责,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不发生
在司法部门。
可见,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就是:使拥有刑事侦查权和负有
证明责任的机关不能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的机关不具有刑事侦
查权、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正是现代法治国家杜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成功
经验。
2006年两会期间,梁慧星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将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强制场所划归不具
有刑事侦查权、不承担证明责任的司法部,以彻底根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
遗憾的是,这一提案,因受到公安部出于狭隘部门利益的抵制,而未被采纳。公安部认
为,采用所谓“全程录相”完全可以实现根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目的。三
年的时间过去了,靠所谓“全程录相”,达到根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目的
了吗?没有!最近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躲猫猫”事件,就是铁证!
关键问题在于,操控“全程录相”设备的机关,是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且负有证明犯罪
嫌疑人有罪的同一机关。警察和检察官绝不致于面对摄像头对犯罪嫌疑人动手动脚!难
道不会待嫌疑人招认之后再启动录相设备?即使录上了,难道不会删除?这简直易如反
掌!其实,所谓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也并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动脚不可,难道不可以让
“牢头、狱霸”代劳,玩一玩“躲猫猫”游戏?所谓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也并不是非
得要动手动脚不可,例如让嫌疑人连续数十个小时不能睡觉!或者让他自己玩“俯卧撑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已经验明,“全程录相”不可能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
取证犯罪行为!不仅如此,安装一套录相设备要30万元,每个县公安局一套、检察院一
套就是两套,60万元。市一级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当然也要各安装一套。全国2千个县
、5百个市,安装五千套“全程录相”设备,须国库支出人民币15亿元。设备还要人保
管、维护和使用,一套设备至少两个人,共需要一万人。这一万人的住房、工资、福利
、社保、医保,绝不是小数。还有录相成本,每个案件需人民币1千元。这5千套“全程
录相”设备的保管、维护、使用,每年至少需要人民币10亿元。可以断言,靠所谓“全
程录相”解决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是徒然浪费国库巨额资金、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十足
的馊主意!
在2009年两会期间,梁慧星等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建议(第7398号建议),改变羁押犯罪
嫌疑人的强制场所的管辖,由不具有刑事侦查和公诉职权的司法部门负责管理看守所,
并对被羁押的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负责,无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均只能在司法部门管
理的看守所的审讯室审讯犯罪嫌疑人,无须所谓“全程录相”,无须耗费国库资金,无
须增加纳税人负担,即可实现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政策目的。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98号建议的答复(政法办字【
2009】329号)中,肯定“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防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
建议”具有建设性,并正确指出:“如何有效防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保障犯罪嫌疑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2008年底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就已将解决这
一问题作为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但时至今日,问题并未获得解决。
中华民族号称文明古国,有最悠久的文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严重问题依然存在,
玷污了这个文明。我们看到从杜培武开始,到佘祥林,到2010年的赵作海,等等,这个
因刑讯逼供被冤枉错判的名单还在往下排下去。媒体报道,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人在
监狱服刑碰见了真凶,说服真凶自首,冤案才得到纠正。在2010年末中央电视台举办的
12.4法治晚会上,一位检察官说得好,他说这些冤案因死者复生、真凶出现而获得纠正
,是事实的胜利,不是法治的胜利。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存在,是法治的耻辱。只须
改变羁押场所的行政隶属即可解决的问题,何以成为“十五”、“十一五”都没有解决
的老大难题?难道“十二五”也解决不了!特再次建议。
家与国究竟存在什么样的联系?请关注“家与国”吧!长按下面二维码,识别后加关注
即可:
Views 347260 Report
C*********X
发帖数: 10518
2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共政权的合法性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5:00 2017, 美东)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Joke
标 题: Re: 中华古文明那么牛逼,为什么要抱着马克思的臭脚不放呢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4:38 2017, 美东)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中华古文明那么牛逼,为什么要抱着马克思的臭脚不放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4:21 2017, 美东)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中华古文明那么牛逼,为什么要抱着马克思的臭脚不放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3:59 2017, 美东)
政权的合法性问题!!!
楼主你弱智!!!!!
C*********X
发帖数: 10518
3
我表哥说,在哪里都有司法。。。
我表哥是娶的老婆是别人睡过3年的美女。。。
哎。。。。
历史算什么。。。。
拿到好处,活在当下才是真理。。。
我怎么才能在美国带下来啊。。。。

【在 C*********X 的大作中提到】
: 作者:梁慧星
: 来源:中国法学网
: 几千年的中国刑法史,靠刑讯逼供定罪科刑,从酷吏周兴、来俊臣,到包青天、海青天
: ,莫不如此!严刑拷打,屈打成招,制造了多少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悲剧!多少无辜屈
: 死的窦娥冤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严禁刑讯逼供,取得很大的进步!在审判程序中
: 彻底禁绝了刑讯逼供,但在诉前刑事侦查阶段,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违法行为,仍然
: 存在着!
: 例如,1998年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赵金元、屠发强刑讯逼供,致嫌疑人熊先
: 禄死亡事件;1999年榆林市镇川派出所六名干警刑讯逼供,致嫌疑人黑海飞死亡,然后
: 伪造逃亡现场、掩盖罪行事件;2004年甘肃平凉市郑发祥暴力取证,致嫌疑人韩某死亡

C*********X
发帖数: 10518
4
作者:梁慧星
来源:中国法学网
几千年的中国刑法史,靠刑讯逼供定罪科刑,从酷吏周兴、来俊臣,到包青天、海青天
,莫不如此!严刑拷打,屈打成招,制造了多少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悲剧!多少无辜屈
死的窦娥冤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严禁刑讯逼供,取得很大的进步!在审判程序中
彻底禁绝了刑讯逼供,但在诉前刑事侦查阶段,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违法行为,仍然
存在着!
例如,1998年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赵金元、屠发强刑讯逼供,致嫌疑人熊先
禄死亡事件;1999年榆林市镇川派出所六名干警刑讯逼供,致嫌疑人黑海飞死亡,然后
伪造逃亡现场、掩盖罪行事件;2004年甘肃平凉市郑发祥暴力取证,致嫌疑人韩某死亡
事件。2005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三起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河北李
久明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编造杀人经过,错判死刑;云南丘北农民王树仁,被刑讯
逼供,打断胸椎、腰椎致七级残,被错判强奸杀人罪;辽宁沈阳新生公安分局,刑讯逼
供,将嫌疑人张建华殴打致死。据《了望东方周报》报道,2006年之前的10年间,因刑
讯逼供造成的有据可查的冤案,竟达20万起之多!
为了切实维护宪法,保障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彻底禁绝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现行刑法
加重了对刑讯逼供罪的制裁,并新增暴力取证罪。鉴于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的严重存在,
2000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将刑讯逼供列为刑事诉讼执法大检查的重
要内容。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强化侦查监督、防止刑讯逼供为主题的专项活
动。2005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王振明副检察长透露,一年间共计立案侵犯人身权
利罪案件1204件、1751人;起诉1924人,有罪判决1450人。虽然加大了对刑讯逼供、暴
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打击、惩罚力度,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政策目并未实现。此后
又接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云南杜培武案和湖北佘祥林案!
刑讯逼供,禁而不绝,必有其体制上的根源。这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在拥有刑事侦
查权和负有证明责任的机关手中。公安机关具有刑事侦查和看守所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
,使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手段,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再以此有罪供述作
为获取其他证据的手段,成为可能。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
公安机关。看守所虽然不归检察机关管辖,但检察机关有权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提到
本机关或者别的地方审讯。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在拥有刑事侦查权、负有证明
责任的检察机关手中,具备了进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条件。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
取证违法行为,也发生在检察机关。
作为对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期间虽然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但人民法院不承担证
明其犯罪的职责,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不发生在人民法院。监狱和劳改
、劳教场所归司法部门管辖,司法部门控制着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人身,但司法部门
不承担证明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犯罪的职责,因此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不发生
在司法部门。
可见,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就是:使拥有刑事侦查权和负有
证明责任的机关不能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的机关不具有刑事侦
查权、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正是现代法治国家杜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成功
经验。
2006年两会期间,梁慧星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将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强制场所划归不具
有刑事侦查权、不承担证明责任的司法部,以彻底根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
遗憾的是,这一提案,因受到公安部出于狭隘部门利益的抵制,而未被采纳。公安部认
为,采用所谓“全程录相”完全可以实现根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目的。三
年的时间过去了,靠所谓“全程录相”,达到根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目的
了吗?没有!最近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躲猫猫”事件,就是铁证!
关键问题在于,操控“全程录相”设备的机关,是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且负有证明犯罪
嫌疑人有罪的同一机关。警察和检察官绝不致于面对摄像头对犯罪嫌疑人动手动脚!难
道不会待嫌疑人招认之后再启动录相设备?即使录上了,难道不会删除?这简直易如反
掌!其实,所谓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也并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动脚不可,难道不可以让
“牢头、狱霸”代劳,玩一玩“躲猫猫”游戏?所谓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也并不是非
得要动手动脚不可,例如让嫌疑人连续数十个小时不能睡觉!或者让他自己玩“俯卧撑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已经验明,“全程录相”不可能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
取证犯罪行为!不仅如此,安装一套录相设备要30万元,每个县公安局一套、检察院一
套就是两套,60万元。市一级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当然也要各安装一套。全国2千个县
、5百个市,安装五千套“全程录相”设备,须国库支出人民币15亿元。设备还要人保
管、维护和使用,一套设备至少两个人,共需要一万人。这一万人的住房、工资、福利
、社保、医保,绝不是小数。还有录相成本,每个案件需人民币1千元。这5千套“全程
录相”设备的保管、维护、使用,每年至少需要人民币10亿元。可以断言,靠所谓“全
程录相”解决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是徒然浪费国库巨额资金、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十足
的馊主意!
在2009年两会期间,梁慧星等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建议(第7398号建议),改变羁押犯罪
嫌疑人的强制场所的管辖,由不具有刑事侦查和公诉职权的司法部门负责管理看守所,
并对被羁押的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负责,无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均只能在司法部门管
理的看守所的审讯室审讯犯罪嫌疑人,无须所谓“全程录相”,无须耗费国库资金,无
须增加纳税人负担,即可实现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违法行为的政策目的。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98号建议的答复(政法办字【
2009】329号)中,肯定“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防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
建议”具有建设性,并正确指出:“如何有效防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保障犯罪嫌疑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2008年底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就已将解决这
一问题作为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但时至今日,问题并未获得解决。
中华民族号称文明古国,有最悠久的文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严重问题依然存在,
玷污了这个文明。我们看到从杜培武开始,到佘祥林,到2010年的赵作海,等等,这个
因刑讯逼供被冤枉错判的名单还在往下排下去。媒体报道,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人在
监狱服刑碰见了真凶,说服真凶自首,冤案才得到纠正。在2010年末中央电视台举办的
12.4法治晚会上,一位检察官说得好,他说这些冤案因死者复生、真凶出现而获得纠正
,是事实的胜利,不是法治的胜利。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存在,是法治的耻辱。只须
改变羁押场所的行政隶属即可解决的问题,何以成为“十五”、“十一五”都没有解决
的老大难题?难道“十二五”也解决不了!特再次建议。
家与国究竟存在什么样的联系?请关注“家与国”吧!长按下面二维码,识别后加关注
即可:
Views 347260 Report
C*********X
发帖数: 10518
5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共政权的合法性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5:00 2017, 美东)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Joke
标 题: Re: 中华古文明那么牛逼,为什么要抱着马克思的臭脚不放呢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4:38 2017, 美东)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中华古文明那么牛逼,为什么要抱着马克思的臭脚不放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4:21 2017, 美东)
发信人: CornucopiaX (VE RI TA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中华古文明那么牛逼,为什么要抱着马克思的臭脚不放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 17:13:59 2017, 美东)
政权的合法性问题!!!
楼主你弱智!!!!!
C*********X
发帖数: 10518
6
我表哥说,在哪里都有司法。。。
我表哥是娶的老婆是别人睡过3年的美女。。。
哎。。。。
历史算什么。。。。
拿到好处,活在当下才是真理。。。
我怎么才能在美国带下来啊。。。。

【在 C*********X 的大作中提到】
: 作者:梁慧星
: 来源:中国法学网
: 几千年的中国刑法史,靠刑讯逼供定罪科刑,从酷吏周兴、来俊臣,到包青天、海青天
: ,莫不如此!严刑拷打,屈打成招,制造了多少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悲剧!多少无辜屈
: 死的窦娥冤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严禁刑讯逼供,取得很大的进步!在审判程序中
: 彻底禁绝了刑讯逼供,但在诉前刑事侦查阶段,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违法行为,仍然
: 存在着!
: 例如,1998年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赵金元、屠发强刑讯逼供,致嫌疑人熊先
: 禄死亡事件;1999年榆林市镇川派出所六名干警刑讯逼供,致嫌疑人黑海飞死亡,然后
: 伪造逃亡现场、掩盖罪行事件;2004年甘肃平凉市郑发祥暴力取证,致嫌疑人韩某死亡

C*********X
发帖数: 10518
7
中国的立法有问题!!!
从立法就有问题,怎么进行法制建设,,这个是笑话!!!!

【在 C*********X 的大作中提到】
: 作者:梁慧星
: 来源:中国法学网
: 几千年的中国刑法史,靠刑讯逼供定罪科刑,从酷吏周兴、来俊臣,到包青天、海青天
: ,莫不如此!严刑拷打,屈打成招,制造了多少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悲剧!多少无辜屈
: 死的窦娥冤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严禁刑讯逼供,取得很大的进步!在审判程序中
: 彻底禁绝了刑讯逼供,但在诉前刑事侦查阶段,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违法行为,仍然
: 存在着!
: 例如,1998年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赵金元、屠发强刑讯逼供,致嫌疑人熊先
: 禄死亡事件;1999年榆林市镇川派出所六名干警刑讯逼供,致嫌疑人黑海飞死亡,然后
: 伪造逃亡现场、掩盖罪行事件;2004年甘肃平凉市郑发祥暴力取证,致嫌疑人韩某死亡

1 (共1页)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令计划操盘中南海政变,两年搞掉薄熙来河南蒙冤10年“杀人犯”前妻被刑讯逼供一个月 (转载)
薄刑讯逼供看来是真的:纽约时报爆出死刑犯自白有多少人能够顶住刑讯逼供呢?
刑讯逼供本来就是错的船长是否被刑讯逼供或利诱?
有些刑讯逼供是错误的,有些则是必要手段湖北黄石理工学院副书记杨智惨遭湖北省检察院刑讯逼供
曝谢亚龙当庭翻供:遭刑讯逼供 被吊打电击抽耳光从新发行的录像看,当时根本没有什么目击者
辽宁省公安厅反赌专案组否认谢亚龙遭刑讯逼供中国监狱化, 是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础。
杨涛:李刚刑讯逼供案,仍然疑云重重ZZ什么是“强大的心理攻势”?
法官称刑讯逼供需提供证据 否则法庭将不调查派出所所长遭检察院刑讯逼供50天 被要求做假证zz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刑讯逼供话题: 取证话题: 暴力话题: 嫌疑人话题: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