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 发帖数: 73 | 1 江哥被害400多天后,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终于在日本时间12月11日开庭审理了,以为
等来的会是一场迟来的正义,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点对于江歌妈有利的态度,我本
不想再评论此事,但是实在遏制不住自己的怒火,还是想说几句。
不想再说陈世峰有多变态,也不想说刘鑫有多凉薄,我只想说为他们辩护的两位律师,
想问问他们,职业道德何在?
先是刘鑫律师,临时反水,微博宣布单方节约,但是之后又删掉微博,重新为刘鑫辩护
,自从担任刘鑫的法律顾问之后,一直都在不停地怼江歌妈妈,为刘鑫喊冤,但是也有
网友挖出,刘鑫律师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律师,,那么她是以什么身份来参与此案呢?还
有刘鑫的供词是不是都是她出谋划策,扭曲事实呢?
最想说的还是陈世锋的律师,看他这几天在法庭上的表现,看似很有责任心,其实严重
的缺乏道义,明摆着是在颠倒黑白。
庭审一开始,嫌疑人陈世峰就亮出了自己的王牌——一份案发当时,刘鑫报警的录音,
还说是刘鑫递出来的水果刀,嫌疑人陈世峰试图转移视线,混水摸鱼,把脏水泼到刘鑫
身上。
如果刘鑫能给出有力的反驳,或许还能得到一点同情,可是她的回答很苍白无力,只是
辩解自己没有锁门,由于“怎么”是在接通电话前说的,警方没能录上。
按辩护律师的说法:陈世峰只有恐吓罪,没有蓄意杀人罪。陈世峰对江歌的致命一刀完
全是出于“自卫”,而且陈世峰在自卫的过程中还受了伤。陈世峰之后又捅了江歌很多
刀,确实有杀意,但杀一个死人,能叫杀人吗?
这是什么逻辑,虽然他是在尽自己的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有没有想过江哥的
母亲在一旁是怎么想,杀一个死人?真的能说出这样的话!这就是一个律师的道德修养
吗? |
z*********i 发帖数: 48 | 2 律师就是干这个的,可以说 这辆律师没道德,但不能说他们不敬业啊. |
g****7 发帖数: 73 | 3 他们确实敬业 否则不会什么案子都接 只不过在辩解中 颠倒黑白 恶语中伤 很让人不
理解 |
a*******d 发帖数: 72 | |
g****7 发帖数: 73 | |
r*******e 发帖数: 680 | 6 诸位忘了审死官里面的周星驰演的讼师宋世杰?各种坏,坏到自己的小孩们都活不过百
日。后来改恶从善。。。为民伸冤
虽是艺术夸张,也是道出了律师业的黑暗 |
g***e 发帖数: 4074 | 7 还要怎样?难道非得律师说我与检察院和警察局保持高度一致吗?
律师的职业就是替雇主辩护,只要不捏造证据,不教唆其当事人伪造证据,任何与该诉
讼相关的的质疑都是可以提出来让法官判定。律师不是做裁判的人,他说的话如果太离
谱,法官也不会买账。至于旁听的人不舒服,那是道德范畴的事情。法律范围内,有时
候背离很多人道德范畴的事情恰恰是最需要法律层面来判定。
比如说,这个案子,陈的律师可以给陈指出刀是如何来的会直接影响判案结果,如果陈
说刀是从江那里抢过来的,律师自然在庭审的时候提出这个主张,如果能有更多证据最
好,但是即使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的主张,律师自然要提到法庭上。至于
后面的辩论,甚至是检方有反对的证据,这些都不是证明律师不应该提出有利于自己当
事人的主张。至于你说“强盗逻辑”,既然都已经是强盗逻辑了,你认为法官会采信么
?说到底,把道德正义感带入法庭审判,这个才是没有职业道德。
【在 g****7 的大作中提到】 : 江哥被害400多天后,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终于在日本时间12月11日开庭审理了,以为 : 等来的会是一场迟来的正义,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点对于江歌妈有利的态度,我本 : 不想再评论此事,但是实在遏制不住自己的怒火,还是想说几句。 : 不想再说陈世峰有多变态,也不想说刘鑫有多凉薄,我只想说为他们辩护的两位律师, : 想问问他们,职业道德何在? : 先是刘鑫律师,临时反水,微博宣布单方节约,但是之后又删掉微博,重新为刘鑫辩护 : ,自从担任刘鑫的法律顾问之后,一直都在不停地怼江歌妈妈,为刘鑫喊冤,但是也有 : 网友挖出,刘鑫律师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律师,,那么她是以什么身份来参与此案呢?还 : 有刘鑫的供词是不是都是她出谋划策,扭曲事实呢? : 最想说的还是陈世锋的律师,看他这几天在法庭上的表现,看似很有责任心,其实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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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发帖数: 8967 | 8 估计楼主指望律师说“我的委托人罪无可恕,望法庭从严判决”
【在 g***e 的大作中提到】 : 还要怎样?难道非得律师说我与检察院和警察局保持高度一致吗? : 律师的职业就是替雇主辩护,只要不捏造证据,不教唆其当事人伪造证据,任何与该诉 : 讼相关的的质疑都是可以提出来让法官判定。律师不是做裁判的人,他说的话如果太离 : 谱,法官也不会买账。至于旁听的人不舒服,那是道德范畴的事情。法律范围内,有时 : 候背离很多人道德范畴的事情恰恰是最需要法律层面来判定。 : 比如说,这个案子,陈的律师可以给陈指出刀是如何来的会直接影响判案结果,如果陈 : 说刀是从江那里抢过来的,律师自然在庭审的时候提出这个主张,如果能有更多证据最 : 好,但是即使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的主张,律师自然要提到法庭上。至于 : 后面的辩论,甚至是检方有反对的证据,这些都不是证明律师不应该提出有利于自己当 : 事人的主张。至于你说“强盗逻辑”,既然都已经是强盗逻辑了,你认为法官会采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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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发帖数: 1961 | |
q******3 发帖数: 166 | 10 疑点的利益归被告,被告说刀是刘鑫给江歌的,刘鑫说我没给,标准程序是强行认定刘
鑫给江歌的刀,因为刘鑫有说谎的可能。检方说刀壳在陈办公室发现,陈会说刀壳在,
到丢了,刀壳忘记扔了,巧合而已。由于当事人都是中国人,只能寄希望与陈世峰回国
被追诉了,来个死缓啥的蹲足25年。 |
q******3 发帖数: 166 | 11 这个案子对于陈来说还真可能临时起意,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杀了人。不像加拿大张天一
绑架孙鹏案,人绑了,赎金拿到就撕票,落网后180万赎金就退了5万,法庭上就一句话
我没杀人,然后就不追究杀人罪了。这个加拿大检方更无能,案子瞎办的更离谱。相对
来说日本检方已经很不错了,中国办案效率高那是中国检查太强势,压法院压的死死的
,倒不是说中国检方有多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