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 发帖数: 71 | 1 妈妈I94规定可以待到今年4月29号
按规定提前3个月办了延期,1月25号收到case已接受并正在处理的信件
但至今未收到approval letter
请问如果逾期还没收到approval letter 的话,是否属于合法居留?
另问即便获批延期,下次入境会否受影响?妈妈现在是十年签证。因为周边有人说办了延
期会影响下次入境,所以想看看大家的意见。
谢谢! | w**d 发帖数: 956 | 2 这种情况你在版上考一下古,很多人都回答过你的问题,属于合法居留。
如果获批延期,下次入境应该不受影响。没有十年签证的时候, 父母之前申请过延期获
批准的,后来再申请签证都批了。 | n**********i 发帖数: 71 | 3 谢谢回复,昨天可能有点着急了,后来看了旧帖,确实也得到了答案。
不过我想再确认一下,我妈妈去年11月1号入关,海关手写的逗留期只批到了今年1月,
而网上的i94批准逗留到今年4月29号,我们1月21号收到的办理延期收据,即便现在属
于合法逗留,不知道下次入境海关是否质疑?情况比较复杂,谢谢。
【在 w**d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情况你在版上考一下古,很多人都回答过你的问题,属于合法居留。 : 如果获批延期,下次入境应该不受影响。没有十年签证的时候, 父母之前申请过延期获 : 批准的,后来再申请签证都批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