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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iego版 - 又一个死刑,叹一声气,转一篇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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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死刑话题: 凶手话题: 没有话题: 法律话题: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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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w*****g
发帖数: 3922
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当我们面对死刑
2010-05-30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都可以讨论。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结中享有快感。
古人说,杀人偿命。我这些天认真想了许久,其实也是句屁话。命如何能偿得了?死刑
,实在是一个推卸和逃避责任的方法。
如果说,一个小偷偷了我的钱后被抓,我自然希望我的钱可以如数退还回来,另外让小
偷坐几天牢以示惩戒。那么,如果我被人捅了一刀呢?从我的角度来说,难道说当凶手
被抓获后,我再反捅对方一刀就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吗?但如果法律不允许我这样做
,那为什么要允许死刑呢?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伤害另一个
人的生命,除非这个人对他人的生命形成了威胁。那么,当凶手已经被制服,无法再威
胁到他人的安全时,我们为什么要以死刑来处罚他呢?这样的我们,跟凶手有什么区别

古人又有一言,不杀不以平民愤。这又是一句屁话。杀了凶手,民愤就没有了?凶手没
了,民愤还在!你杀凶手时,有没有考虑过凶手的家人,他们也许是无辜的,为什么要
他们一同承担亲人离去的痛苦?有没有考虑受害者的家人?凶手如果不死,可以至少在
经济上做一些补偿。而凶手如果死了,谁来为受害者家人负责?
从受害者家人所受的伤害出发,我完全可以想像他们多么希望凶手可以以命赔罪,这是
最淳朴最自然的坚持,他们甚至可以耗尽积蓄去打官司以求凶手被判最重的刑。但当他
们精疲力尽终于听到凶手被判死刑时,他们会开怀大笑吗?当然不会,那时的他们,只
有无尽的失落感。
而此时,谁来关心他们日后的生活?如果是孤独的老人失去唯一的孩子,谁来照顾老人
?如果是女人失去了丈夫,谁来帮她支撑这个家庭?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最终判决的细节如何,所以也不清楚那个据说有背景有房产的凶手如
何在经济上补偿这个家庭。但如果凶手是个穷光蛋呢?凶手一死了之,他应承担的赔偿
谁来负责?
我为此做了一些简单的认知,却惊讶的发现我们的法律根本没有对这种情况做任何考虑
。所有劳教人员的劳动成果,属于国家。也就是说,犯人无法在服刑期间通过自己的劳
动来从经济上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而对于直接的经济赔偿,根本没有有效的手段保证
其顺利执行。死刑犯对受害者的赔偿更是天方夜谭。
这是怎样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如何能保证社会的安定?
死亡是什么?对于绝望和痛苦的人,死亡是一场安宁的梦,是最好的解脱。当他们对自
己的死亡的理解到达这样的境界时,他们当然也不会在意你我的生死。当他们让受害者
及其家属终生痛苦的时候,我们的法律,可以保证让他们安祥的睡去。
。。。。。。
于是,我很容易理解最近那些砍杀孩子们的恶人,也能理解那砍杀警察的杨佳。对于他
们的罪行,他们付出的代价太小了,值!
我们仿佛已经进入到人类历史最文明的阶段,但大多数人们的内心深处,其实还在最原
始的那个肮脏角落,吃着流淌着血水的腐肉,偶尔抬起头来嘿嘿一笑,手里捧着的,是
同类的白骨。
w*****g
发帖数: 3922
2
药案和前段时间的策划下跪求捐款一事,都是不完善的制度的结果,但没有几个人反思
这一点。你们
都在道貌岸然的为争取他人的死亡和谴责他人中兴奋着,却不曾想过如何不出现第二个
怕承担责任的
药家鑫,不出现第二个为救自己生病的孩子而不择手段的母亲。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b***o
发帖数: 607
3
你覺得想一下就有用了麼?或者你想到了如何完善制度?而這個世界上曾經有過任何完
善的制度來像你說的那樣不出現藥家鑫麼?你如果真的認為大家都沒有思考過國內的制
度問題,那麼是你天真了。很多人只不過是認識到現實的殘酷性,這個現有的制度是無
法短期內被改變的。批評是容易的,真正去做事情是困難的。你有心的話,給那個受害
者的家庭捐點款吧。我想這是最現實的行動了。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药案和前段时间的策划下跪求捐款一事,都是不完善的制度的结果,但没有几个人反思
: 这一点。你们
: 都在道貌岸然的为争取他人的死亡和谴责他人中兴奋着,却不曾想过如何不出现第二个
: 怕承担责任的
: 药家鑫,不出现第二个为救自己生病的孩子而不择手段的母亲。

x***y
发帖数: 830
4

谁是你们?? 那你是谁? 你们的对立面?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药案和前段时间的策划下跪求捐款一事,都是不完善的制度的结果,但没有几个人反思
: 这一点。你们
: 都在道貌岸然的为争取他人的死亡和谴责他人中兴奋着,却不曾想过如何不出现第二个
: 怕承担责任的
: 药家鑫,不出现第二个为救自己生病的孩子而不择手段的母亲。

e*********u
发帖数: 3591
5
这是政治社会学领域了,ms话题也很严肃。姑且不论死刑是否应废除,这个涉
及到社会的现实建构、自然法的合理性等诸多问题。单从思考的有价值性来看,
有一位大师教导过我,做学问要读一手文献,这样才能真正有自己有价值的思
考,读二手文献就已经是在嚼别人嚼剩下的了,还多少能嚼出点东西,至于这
里引用的知音体嘛。。。
I**********l
发帖数: 1350
6
就怕死刑一旦废除,社会就会乱了套。想要杀人的人胆子就变大了。他们的思维就会变
成"大不了就是坐一辈子牢......"
w*****g
发帖数: 3922
7
对不起,这篇文章我发错了版,本是要发到首页显示的某个版(可能是军版吧)。文章
里提我到的你们,指的是那个版为死刑判决而雀跃的人们。
我一般不愿和local的网友讨论这么严肃的问题,尤其是这篇文章是来源于我的同学被
害的事件。大家求同存异,不要联系到个人形象就是了。
另外为回复的几个朋友回答两个问题:
1、我的确在做一些事情希望可以改变我所有的文章里涉及的现状,但鉴于我目前的时间
和精力,还没有显著的效果。说这个只是不想让你失望。
2、我们应该自信,不要总认为自己的身边不会出现大师。
就这些,此主题我不再回复,谢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当我们面对死刑
2010-05-30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都可以讨论。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结中享有快感。
古人说,杀人偿命。我这些天认真想了许久,其实也是句屁话。命如何能偿得了?死刑
,实在是一个推卸和逃避责任的方法。
如果说,一个小偷偷了我的钱后被抓,我自然希望我的钱可以如数退还回来,另外让小
偷坐几天牢以示惩戒。那么,如果我被人捅了一刀呢?从我的角度来说,难道说当凶手
被抓获后,我再反捅对方一刀就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吗?但如果法律不允许我这样做
,那为什么要允许死刑呢?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伤害另一个
人的生命,除非这个人对他人的生命形成了威胁。那么,当凶手已经被制服,无法再威
胁到他人的安全时,我们为什么要以死刑来处罚他呢?这样的我们,跟凶手有什么区别

古人又有一言,不杀不以平民愤。这又是一句屁话。杀了凶手,民愤就没有了?凶手没
了,民愤还在!你杀凶手时,有没有考虑过凶手的家人,他们也许是无辜的,为什么要
他们一同承担亲人离去的痛苦?有没有考虑受害者的家人?凶手如果不死,可以至少在
经济上做一些补偿。而凶手如果死了,谁来为受害者家人负责?
从受害者家人所受的伤害出发,我完全可以想像他们多么希望凶手可以以命赔罪,这是
最淳朴最自然的坚持,他们甚至可以耗尽积蓄去打官司以求凶手被判最重的刑。但当他
们精疲力尽终于听到凶手被判死刑时,他们会开怀大笑吗?当然不会,那时的他们,只
有无尽的失落感。
而此时,谁来关心他们日后的生活?如果是孤独的老人失去唯一的孩子,谁来照顾老人
?如果是女人失去了丈夫,谁来帮她支撑这个家庭?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最终判决的细节如何,所以也不清楚那个据说有背景有房产的凶手如
何在经济上补偿这个家庭。但如果凶手是个穷光蛋呢?凶手一死了之,他应承担的赔偿
谁来负责?
我为此做了一些简单的认知,却惊讶的发现我们的法律根本没有对这种情况做任何考虑
。所有劳教人员的劳动成果,属于国家。也就是说,犯人无法在服刑期间通过自己的劳
动来从经济上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而对于直接的经济赔偿,根本没有有效的手段保证
其顺利执行。死刑犯对受害者的赔偿更是天方夜谭。
这是怎样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如何能保证社会的安定?
死亡是什么?对于绝望和痛苦的人,死亡是一场安宁的梦,是最好的解脱。当他们对自
己的死亡的理解到达这样的境界时,他们当然也不会在意你我的生死。当他们让受害者
及其家属终生痛苦的时候,我们的法律,可以保证让他们安祥的睡去。
。。。。。。
于是,我很容易理解最近那些砍杀孩子们的恶人,也能理解那砍杀警察的杨佳。对于他
们的罪行,他们付出的代价太小了,值!
我们仿佛已经进入到人类历史最文明的阶段,但大多数人们的内心深处,其实还在最原
始的那个肮脏角落,吃着流淌着血水的腐肉,偶尔抬起头来嘿嘿一笑,手里捧着的,是
同类的白骨。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u***i
发帖数: 128
8
We discussed about this not long ago. You are trying to blur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criminal law with civil law. Please stop misleading
people under the disguise of justice.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e*********u
发帖数: 3591
9
Bingo

【在 u***i 的大作中提到】
: We discussed about this not long ago. You are trying to blur the
: distinction between criminal law with civil law. Please stop misleading
: people under the disguise of justice.

b*****z
发帖数: 757
10
关于死刑的公正性的讨论,50年前的小说“鼠疫”里基本都有;欧美废除死刑的运动从
理论到实践已经搞了多少年了,这些余唾没有任何新鲜的地方,大师还是要有点原创的
玩意滴。
最搞笑的是,一边一副精英面孔嘲笑大众的愚昧吃人,一边又代受害人感想发言;一边
谴责死刑的不人道,一边又觉得判处死刑来的太痛快;要做鲁迅的话,还请决绝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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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发帖数: 1717
11
现在死刑是否废除的问题远没有执法公正问题来的紧迫。
大家盼死刑是担心凶手因为家庭背景可以逃脱应有的处罚。透视的背景是国内权大于法
,衙内可以因为李刚爹就逍遥法外,大众对社会以及司法公正丧失信心。
执法缺乏公正性,权大于法的话,法本身再完美也不解决问题。
毙了药,虽然药家没了儿子,受害人并不能复生,但下一个想效尤的或许就会掂量下,
社会上可能就会少几个药家新、李启铭,而他们尖刀和车轮下就会少些张三李四这样的
冤魂。
话说回来,你扯的淡都有道理,但没有抓住主要关节,在局部细节阐释再完善,也无助
社会进步,甚至有时候还妨碍社会进步。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大雪天出门首先要穿厚羽绒服保暖,而不是说羽绒服没有连衣裙好
看,虽然的确连衣裙比羽绒服好看。
t*********1
发帖数: 502
12
“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
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都可以讨论。”
问题是: "世人可以以此为戒"这个目的怎么达到?没有死刑的话,有钱有势的可以更加
为所欲为了。估计就变成了:某个阶层无所谓了,大部分阶层以“某个阶层”为镜。
没有死刑,考虑到实际国情,怎么能够“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尤其是可以--〉死
缓--〉有期 --〉保外就医--〉。。。 很多路子。
只是从一个人,尤其是加害者的,人道,或者,小范围的几个人角度考虑,死刑是没有
多大意义。可是这个立场有多大的说服力?
没有为某个人的死刑大快人心,可是没有这种死刑,对于很多大众来说,心理更堵得荒
。人性本来就有恶的部分,死刑至少可以惩恶,以戒减少后来的模仿者。更多的人至少
可以感觉心里安全点吧。
n*******d
发帖数: 124
13
如果原文作者是自己的老爸老妈被杀还能写出上面的文章,我就佩服他,否则,就是BS
而已。
w*****g
发帖数: 3922
14
请注意你的言辞。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原文作者是自己的老爸老妈被杀还能写出上面的文章,我就佩服他,否则,就是BS
: 而已。

D**********R
发帖数: 25234
15
顶这个。

【在 P******t 的大作中提到】
: 现在死刑是否废除的问题远没有执法公正问题来的紧迫。
: 大家盼死刑是担心凶手因为家庭背景可以逃脱应有的处罚。透视的背景是国内权大于法
: ,衙内可以因为李刚爹就逍遥法外,大众对社会以及司法公正丧失信心。
: 执法缺乏公正性,权大于法的话,法本身再完美也不解决问题。
: 毙了药,虽然药家没了儿子,受害人并不能复生,但下一个想效尤的或许就会掂量下,
: 社会上可能就会少几个药家新、李启铭,而他们尖刀和车轮下就会少些张三李四这样的
: 冤魂。
: 话说回来,你扯的淡都有道理,但没有抓住主要关节,在局部细节阐释再完善,也无助
: 社会进步,甚至有时候还妨碍社会进步。
: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大雪天出门首先要穿厚羽绒服保暖,而不是说羽绒服没有连衣裙好

e*********u
发帖数: 3591
16
同顶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顶这个。
f*******e
发帖数: 4531
17
嗯,让要加薪写一篇深刻检查,当街朗读,放了算了,另外,随身配备警察两名终身监
督,保证决不再犯。
i********6
发帖数: 4766
18
顶这个。
不是脑有病,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BS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原文作者是自己的老爸老妈被杀还能写出上面的文章,我就佩服他,否则,就是BS
: 而已。

p********n
发帖数: 98
19
死亡是睡眠的姊妹
药同学强迫别人永久睡眠了
我们也让他永久睡眠下去
没有悲痛,没有伤感,没有难过....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l*****a
发帖数: 14598
20
i choose A

【在 i********6 的大作中提到】
: 顶这个。
: 不是脑有病,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
: BS

相关主题
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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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感人的MV,看一遍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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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7853
21
其实你忽略了一点:刑罚,尤其死刑的目的是教育警示更多人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s******t
发帖数: 12883
22
南京老太案的判决,让社会不敢关怀倒地的老人,
药案的判决,也有类似效应。如果药某轻判,那么以后会有更多人在恐惧赔偿金额
的时候把被自己撞伤的人杀死。 虽然药某并不是第一个杀死被他撞伤的人,但是
这是第一个具有轰动社会效应并且受到广泛关注的案子,所以公示效应更大。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其实你忽略了一点:刑罚,尤其死刑的目的是教育警示更多人
D*****l
发帖数: 554
23
Good comments!

BS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原文作者是自己的老爸老妈被杀还能写出上面的文章,我就佩服他,否则,就是BS
: 而已。

n*******d
发帖数: 124
24
你上面不是说不就次主题回复了吗?
BTW,我在说你转的那个新浪文章的作者,不是你。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注意你的言辞。
l*****a
发帖数: 14598
25
你再仔细看看
貌似空间是LZ的,但是不清楚文章是原创还是转载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上面不是说不就次主题回复了吗?
: BTW,我在说你转的那个新浪文章的作者,不是你。

c******s
发帖数: 2163
26
判他死刑正是警示第二个药家鑫的出现, 否则在中国犯罪的成本太低。中国有自己的
国情, 像药这样的人就是要永远远离社会。 你难过同情的不是地方, 认识也很幼齿
, 我顶着锅盖说:同学您这样的思维还想为EB2 打官司, 我知道我不该这样说,抱歉
了。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药案和前段时间的策划下跪求捐款一事,都是不完善的制度的结果,但没有几个人反思
: 这一点。你们
: 都在道貌岸然的为争取他人的死亡和谴责他人中兴奋着,却不曾想过如何不出现第二个
: 怕承担责任的
: 药家鑫,不出现第二个为救自己生病的孩子而不择手段的母亲。

y*****n
发帖数: 11251
27
这个就是一种两难问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只能选一个后果比较不那么严重的办法。
那个就是死刑了。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e*********u
发帖数: 3591
28
这更说明那批评是对事不对人呢。

【在 l*****a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再仔细看看
: 貌似空间是LZ的,但是不清楚文章是原创还是转载

g*********9
发帖数: 3528
29
LOL.
美国几个州要求废除死刑的原因之一是死刑太贵。。。几十万一个,州政府杀不起人。
楼主还真以为文明进步。
w*****g
发帖数: 3922
30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好者吗?
第二、如果你们说死刑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在犯罪时有顾虑,我非常理解。但这就意味
着,死刑犯的生命,被用来保护我们的生活。我们用别人的生命来保护自己。谁给了我
们这样的权力?我们为了在餐桌上享受而允许对猪牛的屠宰,而为了生活的平静去伤害
他人的生命。这就是我们的所作所为?
第三、药家鑫的行为确实令人叹息,他只是个孩子,而我完全相信他已经深深的懊悔,
余生也必然不会再犯同样严重的错误。而此时,我们需要用死刑来惩罚他吗?为什么要
让他死?他的死符合谁的利益?没有任何人!那我们为什么要让他死?
一定会有人再次强调,他的死是为了警示“模仿者”。但是,药家鑫杀人时难道不清楚
“杀人偿命”?那你如何保证他的死可以避免其它类似的“激情”犯罪(我这里的激情
定义为,一时冲错了头脑)的发生?
(况且,药案发生的根本社会原因在哪里?在于中国没有健全的交通保险制度,当车祸
发生时,他们无法依赖保险公司去保护他们。社会大众,有几个理解到这一点?
同样的,之前那个生病孩子的母亲策划下跪事件,根源在于中国没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制
度和信用制度。任何伟大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命,甚至都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策划
个下跪事件又能如何?看着白岩松孟非之流正义凛然的批评这位母亲,所谓伤害了社会
的慈善事业,会影响到更多人的生命。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相对于合理的制度,慈善永
远只能影响到更少数人的生活。)
第四、再强调一遍,杀人偿命,是句狗屁不如的话。
第五、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主张无条件废除死刑。
第六、很多人的观点认为,中国目前无法废除死刑,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是基于国民素
质和国民经济对取消死刑犯的承受能力,这也是我原文中最后一段的由来。
第七、立法和执法是两件事。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同样重要。不能因为执法不严就停止
对法律本身的修正。
我当然知道中国执法的问题,我在上中学时就告诉同学,中国目前是人治的社会。我现
在也在告诉身边的人,我相信我有生之年会看到中国的一次巨大的变革,只是我还不能
预测到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这个变革可以开始、发展,并最终成功。
之所以你们没有看到我对执法问题的观点,是因为我要保证我的文章可以安全的发在我
的新浪blog上。
当然,所有这些乱象的根源在于,政府公务员不能做到各司其职。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我目前不敢多谈。
第八、对死亡本身,我也有很多的思考。只不过我不想把这些内容明明白白的写出来。
我担心思考和理解死亡的人多了,死亡的人也就多了。
第九、我为EB2出头,是因为没其它人出头。好歹我站出来了,站到了其它那两三万人的
前面了。我非常欢迎有更普遍思维的精英站到我前面。谢谢!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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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发帖数: 14598
31
你站出来的目的
不过是为你个人的私利而以
不要自以为多了伟大崇高!!!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 好者吗?

e*********u
发帖数: 3591
32
LZ真是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啊。
1,同情你的同学。从法律的层面,对罪犯判决上应该是死刑外加经济补偿。楼上
某位达人已经说了,不要混淆刑法和民法的区别。天朝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导致的乱
象现在还少么?要是这个底线都守不住了,后果实难设想。
2,适当的一般性的强制是保障自由的必要条件。在这个问题上,不要拿生命的崇
高性出来说事,杀人犯在杀人的时候咋没考虑生命的崇高性呢?
3,
1)凭啥相信一个杀过人而没有受到惩罚的人以后就不杀人了?
2)药杀人是事实,交通保险制度有问题也是事实,但是构成因果关系吗?如果现
在所有撞人的都在杀人,也许还可以委过于社会制度。这种事也往社会制度上推,
最初提这个观点的人动机实在可疑。
4,那说点如狗屁的话?
5,说说你的条件?你肯定是主张废除死刑的,要不深更半夜码那么多字。
6,你的最后一段文字很抒情啊,一副站在人类道德最高点的样子,不过跟你宣称要
驳斥的观点实在是没有逻辑关系。
7,所有乱象的根源在于公务人员不能各司其职?只看这一句就知道你的思考的所谓
深度了。
8,说出来让大家开心开心嘛。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 好者吗?

k*******y
发帖数: 798
33
Lz啊,你说的挺好听的,不过真的很没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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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
发帖数: 4766
34
而且自称号精英,大师。 一大早的恶心谁呢

【在 l*****a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站出来的目的
: 不过是为你个人的私利而以
: 不要自以为多了伟大崇高!!!

I*****y
发帖数: 6402
35
你说的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有些错误,你犯了以后,别人可以给你改正的机会;而又有些错误,你犯了以后根本就
没有改正的机会。比如这个要加薪杀了人,那个被害者能死而复生吗?又是谁给了要加
薪杀人的权力? 这个错误犯下了,他就要承担后果,这个后果是根据法律程序来决定的
。你刚才问是谁给了人们权力去杀要加薪,这个难道不应该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吗?
杀了要加薪,绝不仅仅是震慑以后的类似的犯罪;更多的是对他的一种惩罚,仅仅是针
对他本人而已。这个是刑法,属于公诉的范畴。不是一介P民能左右的。即便你不想让
要加薪被判死刑,你想撤诉都不行,因为要加薪触犯了国法、刑律。
被害者的家人需要补偿,你不会认为这个补偿只仅仅限于经济上的补偿吧?人都死了,
你补偿一座金山,被害者家庭就彻底被“补偿”了?补偿是什么意思?就跟人没死的时
候一样吗?人死了,你再补偿也没用了,就好象你说的“杀人偿命是一句屁话”,难道
你一再强调的“补偿”不也和“杀人偿命”闻起来是同一个味道吗?
“补偿”,或者说“经济补偿”,这个是民法的范畴,就是老百姓自己想告就告、想撤
诉就撤诉的过程。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 好者吗?

n*******d
发帖数: 124
36
除了第一段,赞一个.尤其是"杀了要加薪,绝不仅仅是震慑以后的类似的犯罪;更多的是对他的一种惩罚,仅仅是针对他本人而已",深表赞同.震慑后人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定的

【在 I*****y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 有些错误,你犯了以后,别人可以给你改正的机会;而又有些错误,你犯了以后根本就
: 没有改正的机会。比如这个要加薪杀了人,那个被害者能死而复生吗?又是谁给了要加
: 薪杀人的权力? 这个错误犯下了,他就要承担后果,这个后果是根据法律程序来决定的
: 。你刚才问是谁给了人们权力去杀要加薪,这个难道不应该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吗?
: 杀了要加薪,绝不仅仅是震慑以后的类似的犯罪;更多的是对他的一种惩罚,仅仅是针
: 对他本人而已。这个是刑法,属于公诉的范畴。不是一介P民能左右的。即便你不想让
: 要加薪被判死刑,你想撤诉都不行,因为要加薪触犯了国法、刑律。
: 被害者的家人需要补偿,你不会认为这个补偿只仅仅限于经济上的补偿吧?人都死了,
: 你补偿一座金山,被害者家庭就彻底被“补偿”了?补偿是什么意思?就跟人没死的时

s***e
发帖数: 421
37
只有一级谋杀才可以用死刑来震慑后来者,
药是二级谋杀。
d****n
发帖数: 132
38
要想成功, 须先自宫.
要成大师, 须先脑残.
不过最惨的是, 自宫了却没练成葵花宝典, 脑残了也没成大师.
e*********u
发帖数: 3591
39
脑残许可以申领残趴证呢

【在 d****n 的大作中提到】
: 要想成功, 须先自宫.
: 要成大师, 须先脑残.
: 不过最惨的是, 自宫了却没练成葵花宝典, 脑残了也没成大师.

l*****a
发帖数: 14598
40
你错了
其实。。。
你去看看LZ姓什么,连在一起叫还是比较恰当的

【在 d****n 的大作中提到】
: 要想成功, 须先自宫.
: 要成大师, 须先脑残.
: 不过最惨的是, 自宫了却没练成葵花宝典, 脑残了也没成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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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39
41
最讨厌这种观点,就知道钱钱钱,好像亲情感情都没钱重要,有了钱赔就好,凶手就不
用赎罪了。人都死了,赔钱也不能活。好像死者就是亲属的赚钱机器一样,死了也该换
钱。
我最不赞成赔很多钱给家属。我知道的家属拿很多钱的都不在乎死者,赔偿金很快就挥
霍掉了。这种人为什么要赔他钱。我觉得只有未成年子女有资格要赔偿金。配偶就算了,很快又结婚了,钱给别人花了。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 好者吗?

e*********u
发帖数: 3591
42
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在 l*****a 的大作中提到】
: 你错了
: 其实。。。
: 你去看看LZ姓什么,连在一起叫还是比较恰当的

C*******L
发帖数: 34
43
按捺这骂你的心情回复你
首先,赔偿的问题,可以通过民间互助,慈善机构等等的形式解决。我反对受害人家属
因为钱放弃追求正义。这也就是法律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案件不能私了的一个原因
。如果赔偿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公诉案件了。
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赔偿很积极,受害者家属愿意出具谅解的意见书,
这个可以视为“可以”减轻刑罚的条件,但不是“必须”减轻。
其次,关于杀人偿命的观点。如果我们把现代社会视为一个契约社会。那么中国人的契
约社会就是要讲究大家把规则摆明和执行。规则就是杀人偿命,那么故意杀人取人性命
的就等于在这个时候同时放弃自己的生命权利。这不是很公平么?
不是公众在杀他,而是他自愿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权利,司法机关执行一下而已。
再者,死刑立即执行对预防犯罪是有效的。虽然有人说千百年来有死刑,但是还有杀人
犯。我可以说,就算废除死刑,改成终身监禁或者不坐牢,死刑也不会减少,在中国的
国情下只会更多。
最后,中国资源少人多,没那么多监狱和费用养活这些人渣。有这钱还不如给贫困地区
孩子买点吃的。有这地方盖监狱,不如搞点绿化。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 好者吗?

D**********R
发帖数: 25234
44
weiqing同学没有搞清楚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定义和区别,逻辑也很难理清。。。。
同情着飘过。。。。
O*******d
发帖数: 20343
45
死刑对谋杀案的潜意识的形成绝对有威慑力。 楼主混淆民事案和刑事案的区别。民事
案件是可以用钱来摆平的。 刑事案件是不可以用钱来摆平的。
c**e
发帖数: 5555
46
我把对lz所有不文明的问候都省下了,你自己想象吧。
我只想说,对凶手的死刑是最大的公义,是人性的底线,如果这都有得质疑,我实在感
慨于某些“人”堕落的程度!
w*****g
发帖数: 3922
47
我的文章着眼于对法律本身的反思,所以你不能从法律出发来思考问题。法律允许判人
死刑,但法律是人定的,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权力去杀死别人?
补偿和赔偿是两个概念,我已经很谨慎的使用了“补偿”,但很显然,你们仍然混淆了
这两个概念。如果受害者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那么,我们的法律在对罪犯的惩罚和
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考虑上,应该更偏重于哪一个?我认为是后者,因为逝者已逝
,活着的人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那么如果罪犯活着,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补偿方
式会更多,现实性更强。而如果罪犯被处死,受害者家庭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才是对他
们最大的不公!对于失去了唯一经济支柱的家庭,他们在巨大的悲痛中,也必须考虑明
天的口粮在哪里。
杀人偿命,不是欠债还钱。把“杀人偿命”当作天经地义的人,是不思考的人。我去年
翻阅法律条文时也读到法律界早已认可“杀人偿命”是最原始的法律认知,之所以目前
中国仍然采用死刑,是基于中国法律素质不高的具体国情。昨天又看到一篇网文,你们
也可以参考一下:
http://www.w521h.com/shenghuobaike/zhidao/20110226984.html
在我们中国为什么有死刑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有人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
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
、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
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另一些人认为
,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
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
实)。 湘潭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教授(名字记不起来了)是一个取消死刑的最为积极的倡
导者,曾多次发表了相关论文,也多次举办过全国性的研讨会。 死刑缓期:我国的死刑
除死刑立即执行外,还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顺便说一句:美国是保留死刑的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之一,在六十年代发生过一次死
刑冤案而引起举国哗然,从此以后,对死刑的判决变得“艰难”了,从罪犯审判到执行
死刑的时间平均达九年,这主要是给予罪犯充分的申辩和相关机构对犯罪进行更为详细
、完整的调查,以减少冤案的发生,这也体现了对死刑的谨慎。

定的

【在 I*****y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 有些错误,你犯了以后,别人可以给你改正的机会;而又有些错误,你犯了以后根本就
: 没有改正的机会。比如这个要加薪杀了人,那个被害者能死而复生吗?又是谁给了要加
: 薪杀人的权力? 这个错误犯下了,他就要承担后果,这个后果是根据法律程序来决定的
: 。你刚才问是谁给了人们权力去杀要加薪,这个难道不应该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吗?
: 杀了要加薪,绝不仅仅是震慑以后的类似的犯罪;更多的是对他的一种惩罚,仅仅是针
: 对他本人而已。这个是刑法,属于公诉的范畴。不是一介P民能左右的。即便你不想让
: 要加薪被判死刑,你想撤诉都不行,因为要加薪触犯了国法、刑律。
: 被害者的家人需要补偿,你不会认为这个补偿只仅仅限于经济上的补偿吧?人都死了,
: 你补偿一座金山,被害者家庭就彻底被“补偿”了?补偿是什么意思?就跟人没死的时

w*****g
发帖数: 3922
48
对不起,我搞得很清楚,同学的案子我在跟踪。我的逻辑也很清楚,只是很抱歉自己的
表达能力没有让你理解清楚。
不过,同情的点在哪里?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weiqing同学没有搞清楚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定义和区别,逻辑也很难理清。。。。
: 同情着飘过。。。。

w*****g
发帖数: 3922
49
我只是在交流思想,以求同存异的基本态度,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学习。我一没有伤害任
何人的结果,二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出发点,你什么要用不文明的问候我?扪心自问,你
是否渺小了一些?
至少我可以为你科普一下,法律并不判定每一个谋杀案的凶手以死刑,你先质疑法律吧


【在 c**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把对lz所有不文明的问候都省下了,你自己想象吧。
: 我只想说,对凶手的死刑是最大的公义,是人性的底线,如果这都有得质疑,我实在感
: 慨于某些“人”堕落的程度!

I*****y
发帖数: 6402
50
I have no comments to this any more.... LOL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只是在交流思想,以求同存异的基本态度,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学习。我一没有伤害任
: 何人的结果,二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出发点,你什么要用不文明的问候我?扪心自问,你
: 是否渺小了一些?
: 至少我可以为你科普一下,法律并不判定每一个谋杀案的凶手以死刑,你先质疑法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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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发帖数: 663
51
楼主正站在自建的道德制高点上悲天悯人,俯视众生呢。放着诸多的理解和建议不闻,
只在默念“众人皆醉我独醒”
看不下去说两句,楼主你可以继续念
第一,感同身受。处在局外的你是那么的慈悲为怀,若是至亲有此遭遇,你还是这么坚
持呢?前面有朋友提醒你这一点,可你却叫别人注意言辞。仅仅是假如一下你都受不了
,你的回答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第二,犯罪成本过低就是对犯罪的纵容和促进,这个想来是毫无异议的。这种典型案例
的影响力之深远,不下于南京徐老太。这么恶质的行为不受到应有的惩罚,只会助长花
钱买命之风,只怕有更多的人受此无辜牵连。悲天悯人的楼主是不是觉得这些人不值得
考虑?
第三,凡事都往制度上说,说白了也是借口。再完美的保险制度也阻止不了富二代飙车
杀人。世上不会有完美的制度,也不会有完美的人性。凡事过于理想化,只是活在梦中
而已。
a**********u
发帖数: 28450
52
你如果不是药家鑫的亲友,就是个装逼犯。等你家人被撞伤然后捅死,再来装逼不迟。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e*********u
发帖数: 3591
53
不是说用了两个不同的字就是不同的概念的,从你后面的解释来看,你的补偿
仍然是经济层面的赔付,与赔偿有何区别?
不懂法律的人在那里做深沉反思法律状,唯贻笑大方耳。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只是在交流思想,以求同存异的基本态度,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学习。我一没有伤害任
: 何人的结果,二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出发点,你什么要用不文明的问候我?扪心自问,你
: 是否渺小了一些?
: 至少我可以为你科普一下,法律并不判定每一个谋杀案的凶手以死刑,你先质疑法律吧
: 。

a**********u
发帖数: 28450
54
就像那个律师所说的,这帮人就爱拽一些故作高深的词来扰乱视听,把很简单的事情复
杂话,对这种死刑犯的同情股息,就是对被害者/遵纪守法的蔑视

【在 e*********u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说用了两个不同的字就是不同的概念的,从你后面的解释来看,你的补偿
: 仍然是经济层面的赔付,与赔偿有何区别?
: 不懂法律的人在那里做深沉反思法律状,唯贻笑大方耳。

n*******d
发帖数: 124
55

药家鑫从哪里来的权力去杀死别人?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文章着眼于对法律本身的反思,所以你不能从法律出发来思考问题。法律允许判人
: 死刑,但法律是人定的,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权力去杀死别人?
: 补偿和赔偿是两个概念,我已经很谨慎的使用了“补偿”,但很显然,你们仍然混淆了
: 这两个概念。如果受害者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那么,我们的法律在对罪犯的惩罚和
: 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考虑上,应该更偏重于哪一个?我认为是后者,因为逝者已逝
: ,活着的人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那么如果罪犯活着,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补偿方
: 式会更多,现实性更强。而如果罪犯被处死,受害者家庭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才是对他
: 们最大的不公!对于失去了唯一经济支柱的家庭,他们在巨大的悲痛中,也必须考虑明
: 天的口粮在哪里。
: 杀人偿命,不是欠债还钱。把“杀人偿命”当作天经地义的人,是不思考的人。我去年

w*****g
发帖数: 3922
56
他没有权力去杀别人,所以他要受惩罚。但我们同样没有权力去杀别人,不是吗?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 药家鑫从哪里来的权力去杀死别人?

n*******d
发帖数: 124
57
我们没有权力去杀他,法律在替死去的受害者执行他应该受到的惩罚.不是吗?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他没有权力去杀别人,所以他要受惩罚。但我们同样没有权力去杀别人,不是吗?
e*********u
发帖数: 3591
58
突然发现书记的新头像,顿时pf得五体投地。。。

【在 I*****y 的大作中提到】
: I have no comments to this any more.... LOL
h****7
发帖数: 2350
59
刚看了楼主的博客. 说是有产后抑郁症的迹象. 大家还是别跟她折腾了.
y****j
发帖数: 2971
60
楼主是男地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刚看了楼主的博客. 说是有产后抑郁症的迹象. 大家还是别跟她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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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
发帖数: 2350
61
呵呵, 对不起. 似乎楼主真是男的.
看贴不认真. 只看到什么"小公主降生. 瘦了五斤..."
不过, 楼主也确实说他自己有产后抑郁症的迹象. 男性.... 也会抑郁的.
Anyway, 希望楼主能从抑郁中走出来. 勇敢地面对人生.

楼主是男地

【在 y****j 的大作中提到】
: 楼主是男地
y****j
发帖数: 2971
62
LOL, you make my day :)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 对不起. 似乎楼主真是男的.
: 看贴不认真. 只看到什么"小公主降生. 瘦了五斤..."
: 不过, 楼主也确实说他自己有产后抑郁症的迹象. 男性.... 也会抑郁的.
: Anyway, 希望楼主能从抑郁中走出来. 勇敢地面对人生.
:
: 楼主是男地

m******o
发帖数: 510
63
咯咯,经过反复提示我终于发现帖子原来是weiqing发的。

【在 y****j 的大作中提到】
: LOL, you make my day :)
e*********u
发帖数: 3591
64
讨论男性的话,我会“很谨慎”地使用郁闷,而不是抑郁。请不要从词源
词义的层面“出发来思考”为什么这两个词不一样,因为,我正在“着眼于”
对汉语言文字“本身的反思”。这个问题实在太生鸟,“我一般不愿和local
的网友讨论这么严肃的问题”。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 对不起. 似乎楼主真是男的.
: 看贴不认真. 只看到什么"小公主降生. 瘦了五斤..."
: 不过, 楼主也确实说他自己有产后抑郁症的迹象. 男性.... 也会抑郁的.
: Anyway, 希望楼主能从抑郁中走出来. 勇敢地面对人生.
:
: 楼主是男地

w*****g
发帖数: 3922
65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
我在这里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
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说过了,大家交流一下总是好的,我从一些朋
友的回帖中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
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你们从
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我是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是真心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一个回答。
谢谢。

【在 e*********u 的大作中提到】
: 讨论男性的话,我会“很谨慎”地使用郁闷,而不是抑郁。请不要从词源
: 词义的层面“出发来思考”为什么这两个词不一样,因为,我正在“着眼于”
: 对汉语言文字“本身的反思”。这个问题实在太生鸟,“我一般不愿和local
: 的网友讨论这么严肃的问题”。

k*******y
发帖数: 798
66
旁观者很诚恳地说,你也不要听不得其他人的观点,逻辑上不能说服别人,数量上也不
占优势,态度却高人一等普度众生,你说"杀人偿命"是屁话,别人当然也可以说你说
的是屁话。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我在这里只是
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表达自己的观
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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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
: 我在这里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
: 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说过了,大家交流一下总是好的,我从一些朋
: 友的回帖中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
: 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你们从
: 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 我是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是真心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一个回答。
: 谢谢。

p**********a
发帖数: 65
67

别把自己说的那么无辜,你这类帮凶的文章对张妙的家人绝对是伤口上撒盐。他们没有
时间上这里来被伤害,其他人看不过眼有不怕鞋脏的踩你两脚很正常。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
: 我在这里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
: 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说过了,大家交流一下总是好的,我从一些朋
: 友的回帖中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
: 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你们从
: 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 我是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是真心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一个回答。
: 谢谢。

s*******n
发帖数: 10426
68
1.刑法和民法不同,判死刑不关赔偿受害人家属的事,而是关乎社会正义与秩序的事,
所以是否废除死刑同经济、精神赔偿没有任何关系。
2.死刑并不是简单的震慑、警告潜在的犯罪分子那么简单,西方的废除死刑是宗教原罪
思想在法律上的投影,俺们中国人不鸟这一套,俺们的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人不
偿命,大家就觉得正义没有伸张、秩序没有得到维护。
3.死刑可不是想你说的对谁都没有利,从死刑中获利的是整个社会,因为人们认为正义
得到伸张了,秩序得到维护了,这个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西方不死刑,因为他
们没有我们文化中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想法,所以不处死杀人犯并没有让他们觉得
正义和秩序受到损害,反倒是处死他人危害了宗教信仰。
所以,俺们不用鸟他们西方的那套价值,人照样处死,狗照样吃。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终于决定还是回复一篇,目的是与一些熟识的网友交流思想,这总是一件好事,尤其
: 在大家可以纯粹的交流的时候。
: 第一、我的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当时我知道了杀害我的同学的凶手终于被判了死刑。
: 而我当时考虑的是,我的同学的丈夫、孩子,和她的父母在这个判决后,得到了什么补
: 偿,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很遗憾,这样的判决没有带给他们任何实质上的补偿。我亲
: 爱的同学,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她的父母三十年的养育,她的丈夫的爱,她的孩子今
: 后一生的母爱,连甚至一点点的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换来。我们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法律
: ,有这样的判决吗?你们在为死刑的判决叫好时,有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他们可
: 能真的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来继续他们的生活。谁来帮助他们?法律吗?你们这些叫
: 好者吗?

w*****g
发帖数: 3922
69
各位说我说的是屁话,一点问题没有。对前面自己讲道理的朋友,虽然我对你们的道理
有不同意见,但大家是在正常的交流,这很好。
顺便说一句,我以一对多进行讨论,如何保持态度低人一等?呵呵。
但我困惑的是,为什么有些人要进行人事攻击。

【在 k*******y 的大作中提到】
: 旁观者很诚恳地说,你也不要听不得其他人的观点,逻辑上不能说服别人,数量上也不
: 占优势,态度却高人一等普度众生,你说"杀人偿命"是屁话,别人当然也可以说你说
: 的是屁话。
:
: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我在这里只是
: 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表达自己的观
: 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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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70
每个人都有权利杀死别人呀,这个是基本人权,不能剥夺也无法剥夺,所以药家鑫行使
了他的杀人权利,我们也行使了我们的杀人权利。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文章着眼于对法律本身的反思,所以你不能从法律出发来思考问题。法律允许判人
: 死刑,但法律是人定的,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权力去杀死别人?
: 补偿和赔偿是两个概念,我已经很谨慎的使用了“补偿”,但很显然,你们仍然混淆了
: 这两个概念。如果受害者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那么,我们的法律在对罪犯的惩罚和
: 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考虑上,应该更偏重于哪一个?我认为是后者,因为逝者已逝
: ,活着的人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那么如果罪犯活着,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补偿方
: 式会更多,现实性更强。而如果罪犯被处死,受害者家庭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才是对他
: 们最大的不公!对于失去了唯一经济支柱的家庭,他们在巨大的悲痛中,也必须考虑明
: 天的口粮在哪里。
: 杀人偿命,不是欠债还钱。把“杀人偿命”当作天经地义的人,是不思考的人。我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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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3922
71
谢谢你平静的讨论!

废除死刑对经济赔偿当然有关系。罪犯没有死,有就可能实现更多的经济甚至精神赔偿
,但
罪犯一死,所有的赔偿没有人来保证。对于一些非常需要经济赔偿来维持一段时间生活
的爱
害者家属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刑法和民法的共同作用不能保证对受害者家属
的保
护和赔偿,那就说明我们的法律体制有问题,需要更改。
我在一开始已经说过了。人命不是钱,你杀了凶手,也不能让受害人复活,所以没有任
何方法可以“偿命”。受害者的家庭的伤害什么都不能弥补,凶手死或不死,完全只是
精神层面
的意义。而现实意义上来说,对受害者家庭在其它方面的补偿更为关键。
如果有人砍了你一条胳膊,法律会怎么判?砍臂偿臂?
人们叫好声喊得痛快了,“获利”了,受害者需要被求助的家人,他们的利益在哪里?
他们的家庭秩序被谁维护了?
对于你这个观点,我引一篇网上的内容:
“谁取了人的生命,我就处死谁;凡害人命的动物,也要处死。凡流人血的,别人也要
流他的血,因为我──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圣经·创世记》
尤其
刑。
么补
我亲
子今
法律
们可
些叫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1.刑法和民法不同,判死刑不关赔偿受害人家属的事,而是关乎社会正义与秩序的事,
: 所以是否废除死刑同经济、精神赔偿没有任何关系。
: 2.死刑并不是简单的震慑、警告潜在的犯罪分子那么简单,西方的废除死刑是宗教原罪
: 思想在法律上的投影,俺们中国人不鸟这一套,俺们的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人不
: 偿命,大家就觉得正义没有伸张、秩序没有得到维护。
: 3.死刑可不是想你说的对谁都没有利,从死刑中获利的是整个社会,因为人们认为正义
: 得到伸张了,秩序得到维护了,这个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西方不死刑,因为他
: 们没有我们文化中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想法,所以不处死杀人犯并没有让他们觉得
: 正义和秩序受到损害,反倒是处死他人危害了宗教信仰。
: 所以,俺们不用鸟他们西方的那套价值,人照样处死,狗照样吃。

w*****g
发帖数: 3922
72
。。。。。。你乱了。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每个人都有权利杀死别人呀,这个是基本人权,不能剥夺也无法剥夺,所以药家鑫行使
: 了他的杀人权利,我们也行使了我们的杀人权利。

n*******d
发帖数: 124
73
依你高见,药家鑫应该怎么判?终身为奴,当牛做马?
你没有看到受害者的家属放弃了经济上的赔偿吗?你真以为你比他们更清楚想要什么?
如果药的父母可以出那个受害者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给受害者家属,你是不是人为他们
应该磕头致谢?
按照你的逻辑,如果药杀死的一个人是个孤儿,上无父母,下无子女,是不是你认为应该判
死刑?因为他没有办法赔偿.
s*******n
发帖数: 10426
74
呵呵,这个是开玩笑的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乱了。
w*****g
发帖数: 3922
75
我的原文写于去年5月,本来就没有特指药家鑫案。我主张废除死刑,一是基于死亡本身
没有现实意义,反而会恶化有关联的家庭的现实问题,二是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人类的
生命,除非当我们的生命在被这个人直接威胁时。
药家鑫的家属放弃了reduculous的经济赔偿,是他们的事情,但这并不改变其它一些受
害者家属连1万元的赔偿金都迫切需要的现实。
废除死刑,并不是拿钱来买自己和他人的命,也不是逃避一定的惩罚。逝者已逝,多关
心一下活着的人,我觉得更有意义一些。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依你高见,药家鑫应该怎么判?终身为奴,当牛做马?
: 你没有看到受害者的家属放弃了经济上的赔偿吗?你真以为你比他们更清楚想要什么?
: 如果药的父母可以出那个受害者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给受害者家属,你是不是人为他们
: 应该磕头致谢?
: 按照你的逻辑,如果药杀死的一个人是个孤儿,上无父母,下无子女,是不是你认为应该判
: 死刑?因为他没有办法赔偿.

w*****g
发帖数: 3922
76
呵呵,我知道。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这个是开玩笑的
n*******d
发帖数: 124
77
你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对药家鑫案件,你觉得应该怎么判?

本身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原文写于去年5月,本来就没有特指药家鑫案。我主张废除死刑,一是基于死亡本身
: 没有现实意义,反而会恶化有关联的家庭的现实问题,二是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人类的
: 生命,除非当我们的生命在被这个人直接威胁时。
: 药家鑫的家属放弃了reduculous的经济赔偿,是他们的事情,但这并不改变其它一些受
: 害者家属连1万元的赔偿金都迫切需要的现实。
: 废除死刑,并不是拿钱来买自己和他人的命,也不是逃避一定的惩罚。逝者已逝,多关
: 心一下活着的人,我觉得更有意义一些。

s*******n
发帖数: 10426
78
你没看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其实一句话:法律是在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在包赔受
害人损失。
下面逐条恢复你的讨论:
废除死刑对经济赔偿当然有关系。罪犯没有死,有就可能实现更多的经济甚至精神赔偿
,但
罪犯一死,所有的赔偿没有人来保证。对于一些非常需要经济赔偿来维持一段时间生活
的爱
害者家属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刑法和民法的共同作用不能保证对受害者家属
的保
护和赔偿,那就说明我们的法律体制有问题,需要更改。
w*****g
发帖数: 3922
79
怎么判应当基于法律,但我目前置疑的就是法律本身。我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也
无法自己构造一个新法律来帮助我判决。所以我目前无法回答你的问题。
但如果我可以做决定,我不会让药家鑫死,可能判无期,或者数十年的牢狱。同时将其
终身一半的收入转给受害者家属。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的选择,不代表一种成熟的观
点。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 对药家鑫案件,你觉得应该怎么判?
:
: 本身

w*****g
发帖数: 3922
80
。。。很好的讨论,我暂时没有时间一一做答,只是先提醒一下:麻烦你再看一下我引
的圣经的那段,那段话说的是上帝主张的是杀人偿命,而并非你说的西方没有这样的思
想。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没看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其实一句话:法律是在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在包赔受
: 害人损失。
: 下面逐条恢复你的讨论:
: 废除死刑对经济赔偿当然有关系。罪犯没有死,有就可能实现更多的经济甚至精神赔偿
: ,但
: 罪犯一死,所有的赔偿没有人来保证。对于一些非常需要经济赔偿来维持一段时间生活
: 的爱
: 害者家属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刑法和民法的共同作用不能保证对受害者家属
: 的保
: 护和赔偿,那就说明我们的法律体制有问题,需要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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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81
没有权利伤害人类的生命?为啥没权利?人类有啥了不起的?生命又有啥牛B的?你们
人类只不过是我们的食物罢了,就象猪、牛是你们的食物。你们的生命也就不过百年,
在我们看来不过就是比蚂蚁的命长一点罢了。你觉得蚂蚁的生命很了不起吗?
----Wraith

本身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原文写于去年5月,本来就没有特指药家鑫案。我主张废除死刑,一是基于死亡本身
: 没有现实意义,反而会恶化有关联的家庭的现实问题,二是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人类的
: 生命,除非当我们的生命在被这个人直接威胁时。
: 药家鑫的家属放弃了reduculous的经济赔偿,是他们的事情,但这并不改变其它一些受
: 害者家属连1万元的赔偿金都迫切需要的现实。
: 废除死刑,并不是拿钱来买自己和他人的命,也不是逃避一定的惩罚。逝者已逝,多关
: 心一下活着的人,我觉得更有意义一些。

s*******n
发帖数: 10426
82
不行呀,药家鑫要是判无期了,在监狱里也赚不到钱呀,强迫犯人劳动是不对的...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怎么判应当基于法律,但我目前置疑的就是法律本身。我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也
: 无法自己构造一个新法律来帮助我判决。所以我目前无法回答你的问题。
: 但如果我可以做决定,我不会让药家鑫死,可能判无期,或者数十年的牢狱。同时将其
: 终身一半的收入转给受害者家属。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的选择,不代表一种成熟的观
: 点。

s*******n
发帖数: 10426
83
上帝已经out了,它那时候的主张不能代表现在的西方主流价值观。。。。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很好的讨论,我暂时没有时间一一做答,只是先提醒一下:麻烦你再看一下我引
: 的圣经的那段,那段话说的是上帝主张的是杀人偿命,而并非你说的西方没有这样的思
: 想。

w*****g
发帖数: 3922
84
犯人当然在劳动,只不过创造的价值全给了国家了。这点我在原文中提到了。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行呀,药家鑫要是判无期了,在监狱里也赚不到钱呀,强迫犯人劳动是不对的...
n*******d
发帖数: 124
85
如果药杀死的一个人是孤儿,上无父母,下无子女,你觉得怎么判?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怎么判应当基于法律,但我目前置疑的就是法律本身。我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也
: 无法自己构造一个新法律来帮助我判决。所以我目前无法回答你的问题。
: 但如果我可以做决定,我不会让药家鑫死,可能判无期,或者数十年的牢狱。同时将其
: 终身一半的收入转给受害者家属。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的选择,不代表一种成熟的观
: 点。

w*********e
发帖数: 6093
86
为节能减碳做出了巨大的社会贡献,
奖励悍马一部,苗刀一把,保送中央音乐学院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药杀死的一个人是孤儿,上无父母,下无子女,你觉得怎么判?
e*********u
发帖数: 3591
87
先麻烦你指出来一下我怎么“污辱”你了?别自己观点说不清楚就在那做含屈
带怨、梨花带雨状的撒泼打滚。前面的帖子大量引用的是你韦大师的原话,
自己看着不爽了?
往一般化了说,法律杀的不是药家鑫,杀的是杀人犯;同样,哥(我家二子
比你女儿还大着两岁,叫声哥亏不着你)烦的不是你weiqing,烦的是伪道
学。往具体化了说,哥是想看看大师肚子里有几分墨水,俗话说,行家伸伸
手,就知有没有。哥不是行家,伸手的次数就多了那么一点点,一不小心成
了调戏小正太了。
你的观点一是拾人牙慧,二是哗众取宠,既无理论价值,亦无应用的针对性。
你所想做的归根结底无非就是想自己爬到自己建造的虚假的道德制高点上,
做出一副俯视众生的样子,接受不懂事如“梦冰”小mm的崇拜,本就不是你所
标榜的什么“交流观点”。话说你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长大点好不?
从辩论方法上来说,你只是一味重复自己的所谓观点,几乎成了复读机;对
于版上有水平的朋友,如unami,Psalmist,村委书记(恕不一一列举)
等,的反驳观点只会闪烁其词,从无正面答复;对于你自己所主张观点的关
键概念,例如“赔偿”和“补偿”的区别,何曾有过清晰的定义?版上兄弟姐妹
只怕已经是耐着一百分的性子、本着言论自由的态度听你胡扯了。
伸手就到此为止了,我已清楚地了解所谓的道学家也就是一山中芦笋的水平,
要想承认你是中平之资都难。唉,再说就真的是浪费时间,哥这次说这么多估
计也已伤了不少rp,人贵有自知之明,充电去也。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
: 我在这里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
: 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说过了,大家交流一下总是好的,我从一些朋
: 友的回帖中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
: 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你们从
: 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 我是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是真心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一个回答。
: 谢谢。

P******t
发帖数: 1717
88
终于忍不住了,真有人就是丑人多作怪!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
因为你的观点很操蛋,搞得大家很烦,但请别自恋,你还没牛x到被憎恨的地步,只是
很烦,像在孙悟空耳边嗡嗡嗡的那只苍蝇。
“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
,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
WTF! 本来你的辩论其实还有可读性的部分,甚至我本还打算对某些部分表示可以理解
并进一步讨论,但这几句装13的问句真的很雷人。建议你照镜深情凝视自己双目10分钟
,是否可以看到些什么。你的言论已经伤害了很多读者淳朴的感情,你懂不懂?侮辱打
击你(如果可称为侮辱打击的话)可以稍微消解一下你带给广大读者精神折磨的痛楚,
就跟杀了药家鑫才足以平众愤、才可以给被害人家属重创的精神贴上一点最低限度的创
可贴。读者痛苦的源头在于你不善于聆听,更不善于自省,前面那么多长贴回复你,你
仍没看懂(根本没打算往脑子里take in任何东西),仍在这里嗡嗡嗡嗡的咿呀发出这
种令人作呕的疑问即是明证。
“你们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你自己的fucking problem就出在这里,把自己当个俯视众生的x。你这句的‘别人’其
实换成‘我’更恰当,因为这里几乎没有别人那么看,只有你一个人在那么看。为什么
是整个世界错了,而不可能是你错了呢?其实我一直很烦你帖子里一句话,以及你引来
背书自己论点的那些材料里的类似的话,那句话就是:我国人口众多,国民素质比较低
。这句话估计已经深入你髓,其包含的意味也可以完美诠释你在这里不受待见的语言内
容和腔调。
请其他SD同胞和版务原谅我一秒钟,下面这句也不是针对楼主你,实在必须要发泄下情
绪:去你妈的x吧!什么他妈的东西,张口闭口国民素质低,就他妈的显的说这话的人
高!
操!你们知道国民里谁素质低吗?不是广大工农商学兵,素质最低的人群是坐在各级政
府大楼里,逢开大会面前放名牌的人,是抢记者录音笔高问‘你是哪个单位的’人,其
次素质低的是和这些人勾结攫取群众利益的人,再其次是些失掉良知甘于依附在这些皮
上为虎作伥的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还没有灭亡,不是因为有那24姓家谱里的人,不是
因为几个王侯将相、唐宗宋祖,而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具吃苦耐劳品质且有正义勇敢心的
普通民众。
上世纪最最牛x的中国人(功过暂不论)曾经告诉过世人下面这些话,今天距离他讲这
些话刚刚好有70年了,有必要再重温一下。楼主这样的‘精英’如果还没有丧失良知、
而只是一时迷失自己的人尤其有必要读一读

《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一九四一年三月、四月)
http://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marxist.org-chinese-m
1、现在我们很多同志,还保存着一种粗枝大叶、不求甚解的作风,甚至全然不了解下
情,却在那里担负指导工作,这是异常危险的现象。对于中国各个社会阶级的实际情况
,没有真正具体的了解,真正好的领导是不会有的。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
作调查,调查社会各阶级的生动情况。
2、要做这件事,第一是眼睛向下,不要只是昂首望天。没有眼睛向下的兴趣和决心,
是一辈子也不会真正懂得中国的事情的。(!!!!! 态度不解决,一切免谈!)
3、第二是开调查会。东张西望,道听途说,决然得不到什么完全的知识。(别以为自
己念了几本东人或西人的破书、理论,自己没事儿关上门琢磨琢磨后脑袋冒出个什么就
以为冒出的是块和氏璧,其实可能冒出的不过是块输尿管结石)
4、开调查会,是最简单易行又最忠实可靠的方法,我用这个方法得了很大的益处,这
是比较什么大学还要高明的学校。到会的人,应是真正有经验的中级和下级的干部,或
老百姓。我在湖南五县调查和井冈山两县调查,找的是各县中级负责干部;寻乌调查找
的是一部分中级干部,一部分下级干部,一个穷秀才,一个破产了的商会会长,一个在
知县衙门管钱粮的已经失了业的小官吏。他们都给了我很多闻所未闻的知识。使我第一
次懂得中国监狱全部腐败情形的,是在湖南衡山县作调查时该县的一个小狱吏。兴国调
查和长冈、才溪两乡调查,找的是乡级工作同志和普通农民。这些干部、农民、秀才、
狱吏、商人和钱粮师爷,就是我的可敬爱的先生,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
取同志态度的,否则他们就不理我,知而不言,言而不尽。(尽管你态度毫不谦虚[尽
管你试图表现平静,却并非真正谦虚,表现平静只是理直气壮‘俯视’他人需要的一点
必备仪态],率直版友仍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却做出很受伤的样子再次试图在
moral上藐视他人并舔舐自己)
5、因此,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
、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Why can't you take
anything? You eyes are open but your mind is never open. )
6、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
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70年后,情况看来并没有好转,‘精英’们仍然认为
群众是“素质较低”,自己是高瞻远瞩洞悉一切悲悯俯视众生的英雄)
7、一般地说,中国幼稚的资产阶级还没有来得及也永远不可能替我们预备关于社会情
况的较完备的甚至起码的材料,如同欧美日本的资产阶级那样,所以我们自己非做搜集
材料的工作不可。特殊地说,实际工作者须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这是任何国家的
共产党也不能依靠别人预备的。所以,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对于只懂得理
论不懂得实际情况的人,这种调查工作尤有必要,否则他们就不能将理论和实际相联系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3],这句话,虽然曾经被人讥为“狭隘经验论”的,我
却至今不悔;不但不悔,我仍然坚持没有调查是不可能有发言权的。有许多人,“下车
伊始”,就哇喇哇喇地发议论,提意见,这也批评,那也指责,其实这种人十个有十个
要失败。因为这种议论或批评,没有经过周密调查,不过是无知妄说。
8、我现在还痛感有周密研究中国事情和国际事情的必要,这是和我自己对于中国事情
和国际事情依然还只是一知半解这种事实相关联的,并非说我是什么都懂得了,只是人
家不懂得。和全党同志共同一起向群众学习,继续当一个小学生,这就是我的志愿。
===
顺便再多说几句。先恭喜你喜得千金。你博文里标题是“小公主降临!”,“
公主出生记”。不知道别人生女儿会怎么说,至少我不会说自家小孩‘公主降临’‘王
子出生’,别扭,喜悦自是喜悦,称宝宝大宝小宝都是人之常情,但您老骨髓里自己就
不是一般人,生的是公主。说实话,上面扯淡这么多估计都是白扯,您病的不轻,一席
话应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我真的是很想了解一些人的心态,能不能麻烦你们给我解释一下:
: 我在这里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管有没有理解我的想法,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同时
: 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都没什么问题。我也说过了,大家交流一下总是好的,我从一些朋
: 友的回帖中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
: 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你们从
: 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 我是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是真心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一个回答。
: 谢谢。

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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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强贴

终于忍不住了,真有人就是丑人多作怪!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
因为你的观点很操蛋,搞得大家很烦,但请别自恋,你还没牛x到被憎恨的地步,只是
很烦,像在孙悟空耳边嗡嗡嗡的那只苍蝇。
“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
,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
WTF! 本来你的辩论其实还有可读性的部分,甚至我本还打算对某些部分表示可以理解
并进一步讨论,但这几句装13的问句真的很雷人。建议你照镜深情凝视自己双目10分钟
,是否可以看到些什么。你的言论已经伤害了很多读者淳朴的感情,你懂不懂?侮辱打
击你(如果可称为侮辱打击的话)可以稍微消解一下你带给广大读者精神折磨的痛楚,
就跟杀了药家鑫才足以平众愤、才可以给被害人家属重创的精神贴上一点最低限度的创
可贴。读者痛苦的源头在于你不善于聆听,更不善于自省,前面那么多长贴回复你,你
仍没看懂(根本没打算往脑子里take in任何东西),仍在这里嗡嗡嗡嗡的咿呀发出这
种令人作呕的疑问即是明证。
“你们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在别人看来在人格上很渺小吗?”
你自己的fucking problem就出在这里,把自己当个俯视众生的x。你这句的‘别人’其
实换成‘我’更恰当,因为这里几乎没有别人那么看,只有你一个人在那么看。为什么
是整个世界错了,而不可能是你错了呢?其实我一直很烦你帖子里一句话,以及你引来
背书自己论点的那些材料里的类似的话,那句话就是:我国人口众多,国民素质比较低
。这句话估计已经深入你髓,其包含的意味也可以完美诠释你在这里不受待见的语言内
容和腔调。
请其他SD同胞和版务原谅我一秒钟,下面这句也不是针对楼主你,实在必须要发泄下情
绪:去你妈的x吧!什么他妈的东西,张口闭口国民素质低,就他妈的显的说这话的人
高!
操!你们知道国民里谁素质低吗?不是广大工农商学兵,素质最低的人群是坐在各级政
府大楼里,逢开大会面前放名牌的人,是抢记者录音笔高问‘你是哪个单位的’人,其
次素质低的是和这些人勾结攫取群众利益的人,再其次是些失掉良知甘于依附在这些皮
上为虎作伥的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还没有灭亡,不是因为有那24姓家谱里的人,不是
因为几个王侯将相、唐宗宋祖,而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具吃苦耐劳品质且有正义勇敢心的
普通民众。
上世纪最最牛x的中国人(功过暂不论)曾经告诉过世人下面这些话,今天距离他讲这
些话刚刚好有70年了,有必要再重温一下。楼主这样的‘精英’如果还没有丧失良知、
而只是一时迷失自己的人尤其有必要读一读

《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一九四一年三月、四月)
http://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marxist.org-chinese-m
1、现在我们很多同志,还保存着一种粗枝大叶、不求甚解的作风,甚至全然不了解下
情,却在那里担负指导工作,这是异常危险的现象。对于中国各个社会阶级的实际情况
,没有真正具体的了解,真正好的领导是不会有的。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
作调查,调查社会各阶级的生动情况。
2、要做这件事,第一是眼睛向下,不要只是昂首望天。没有眼睛向下的兴趣和决心,
是一辈子也不会真正懂得中国的事情的。(!!!!! 态度不解决,一切免谈!)
3、第二是开调查会。东张西望,道听途说,决然得不到什么完全的知识。(别以为自
己念了几本东人或西人的破书、理论,自己没事儿关上门琢磨琢磨后脑袋冒出个什么就
以为冒出的是块和氏璧,其实可能冒出的不过是块输尿管结石)
4、开调查会,是最简单易行又最忠实可靠的方法,我用这个方法得了很大的益处,这
是比较什么大学还要高明的学校。到会的人,应是真正有经验的中级和下级的干部,或
老百姓。我在湖南五县调查和井冈山两县调查,找的是各县中级负责干部;寻乌调查找
的是一部分中级干部,一部分下级干部,一个穷秀才,一个破产了的商会会长,一个在
知县衙门管钱粮的已经失了业的小官吏。他们都给了我很多闻所未闻的知识。使我第一
次懂得中国监狱全部腐败情形的,是在湖南衡山县作调查时该县的一个小狱吏。兴国调
查和长冈、才溪两乡调查,找的是乡级工作同志和普通农民。这些干部、农民、秀才、
狱吏、商人和钱粮师爷,就是我的可敬爱的先生,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
取同志态度的,否则他们就不理我,知而不言,言而不尽。(尽管你态度毫不谦虚[尽
管你试图表现平静,却并非真正谦虚,表现平静只是理直气壮‘俯视’他人需要的一点
必备仪态],率直版友仍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却做出很受伤的样子再次试图在
moral上藐视他人并舔舐自己)
5、因此,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
、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Why can't you take
anything? You eyes are open but your mind is never open. )
6、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
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70年后,情况看来并没有好转,‘精英’们仍然认为
群众是“素质较低”,自己是高瞻远瞩洞悉一切悲悯俯视众生的英雄)
7、一般地说,中国幼稚的资产阶级还没有来得及也永远不可能替我们预备关于社会情
况的较完备的甚至起码的材料,如同欧美日本的资产阶级那样,所以我们自己非做搜集
材料的工作不可。特殊地说,实际工作者须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这是任何国家的
共产党也不能依靠别人预备的。所以,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对于只懂得理
论不懂得实际情况的人,这种调查工作尤有必要,否则他们就不能将理论和实际相联系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3],这句话,虽然曾经被人讥为“狭隘经验论”的,我
却至今不悔;不但不悔,我仍然坚持没有调查是不可能有发言权的。有许多人,“下车
伊始”,就哇喇哇喇地发议论,提意见,这也批评,那也指责,其实这种人十个有十个
要失败。因为这种议论或批评,没有经过周密调查,不过是无知妄说。
8、我现在还痛感有周密研究中国事情和国际事情的必要,这是和我自己对于中国事情
和国际事情依然还只是一知半解这种事实相关联的,并非说我是什么都懂得了,只是人
家不懂得。和全党同志共同一起向群众学习,继续当一个小学生,这就是我的志愿。
===
顺便再多说几句。先恭喜你喜得千金。你博文里标题是“小公主降临!”,“
公主出生记”。不知道别人生女儿会怎么说,至少我不会说自家小孩‘公主降临’‘王
子出生’,别扭,喜悦自是喜悦,称宝宝大宝小宝都是人之常情,但您老骨髓里自己就
不是一般人,生的是公主。说实话,上面扯淡这么多估计都是白扯,您病的不轻,一席
话应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在 P******t 的大作中提到】
: 终于忍不住了,真有人就是丑人多作怪!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
: 因为你的观点很操蛋,搞得大家很烦,但请别自恋,你还没牛x到被憎恨的地步,只是
: 很烦,像在孙悟空耳边嗡嗡嗡的那只苍蝇。
: “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
: ,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
: WTF! 本来你的辩论其实还有可读性的部分,甚至我本还打算对某些部分表示可以理解
: 并进一步讨论,但这几句装13的问句真的很雷人。建议你照镜深情凝视自己双目10分钟
: ,是否可以看到些什么。你的言论已经伤害了很多读者淳朴的感情,你懂不懂?侮辱打
: 击你(如果可称为侮辱打击的话)可以稍微消解一下你带给广大读者精神折磨的痛楚,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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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另外还有反过来想
如果是个无亲无故且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的瘾君子杀了人,不具有赔付受害人家属能力,
是不是就该毙了?
如果是李鹏或薄熙来儿子杀了人,家里钞票大大有,或干脆某煤老板自己杀了人,具有
赔付受害人家属能力,是不是就不用毙,日后按月给钱就大家两清?
一样犯罪情节,因为犯罪人有钱没钱即可左右判罚结果,那有钱人以后都花钱买命玩儿
好了。反正钱会云肯定不是第一个,也该不会是最后一个被普交赔钱结帐的,以后更可
以大大方方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用钱结帐。oh, sorry,不叫用钱结帐,不叫赔付,不
叫赔偿,用楼主谨慎的说法叫做‘补偿’。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药杀死的一个人是孤儿,上无父母,下无子女,你觉得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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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吼一声,最近谁去洛杉矶大使馆,帮忙取护照,有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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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more家长会thanksgiving活动建议
notary, 请问SD哪里有便宜的公证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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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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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老兄,冷靜冷靜,不要太投入了。網上討論不用太認真。weiqing也是經常助人為樂的
好同志,本質並不壞。可能有些問題沒有想明白,被大家群毆一下有點慌亂,言不由衷
也是有的。都是在SD混的老中,低頭不見抬頭見,以和為貴吧。

【在 P******t 的大作中提到】
: 终于忍不住了,真有人就是丑人多作怪!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
: 因为你的观点很操蛋,搞得大家很烦,但请别自恋,你还没牛x到被憎恨的地步,只是
: 很烦,像在孙悟空耳边嗡嗡嗡的那只苍蝇。
: “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
: ,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
: WTF! 本来你的辩论其实还有可读性的部分,甚至我本还打算对某些部分表示可以理解
: 并进一步讨论,但这几句装13的问句真的很雷人。建议你照镜深情凝视自己双目10分钟
: ,是否可以看到些什么。你的言论已经伤害了很多读者淳朴的感情,你懂不懂?侮辱打
: 击你(如果可称为侮辱打击的话)可以稍微消解一下你带给广大读者精神折磨的痛楚,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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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呵呵,没想到兄台也受不了他惺惺作态,并先我发了驳文
你的回复比我讲的有理有礼有节得多,正为读的每句都能挠到准确地方要回帖称赞时,
忽然看到自己ID也被拎出来,只好省去500字,以避拿别人手拍自己之嫌
不过他的操行真就你说的这样:复读机、避实就虚,先惺惺作态,再顾影自怜,。。。

【在 e*********u 的大作中提到】
: 先麻烦你指出来一下我怎么“污辱”你了?别自己观点说不清楚就在那做含屈
: 带怨、梨花带雨状的撒泼打滚。前面的帖子大量引用的是你韦大师的原话,
: 自己看着不爽了?
: 往一般化了说,法律杀的不是药家鑫,杀的是杀人犯;同样,哥(我家二子
: 比你女儿还大着两岁,叫声哥亏不着你)烦的不是你weiqing,烦的是伪道
: 学。往具体化了说,哥是想看看大师肚子里有几分墨水,俗话说,行家伸伸
: 手,就知有没有。哥不是行家,伸手的次数就多了那么一点点,一不小心成
: 了调戏小正太了。
: 你的观点一是拾人牙慧,二是哗众取宠,既无理论价值,亦无应用的针对性。
: 你所想做的归根结底无非就是想自己爬到自己建造的虚假的道德制高点上,

P******t
发帖数: 1717
93
不打不相识。反正我没参加过SD网友聚会,也不至于因为可能会低头不见抬头见就网上
假装看不见帖子。weiqing如果是好同志,想必也会从我90%的胡言乱语中听取那10%还
可能对他有点裨益的东西。上世纪中国最牛x那个人在另一文里还说过几句话:知无不
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如果weiqing真的心明眼亮,会从中获益;如果不然,那又who
cares?!

【在 b***o 的大作中提到】
: 老兄,冷靜冷靜,不要太投入了。網上討論不用太認真。weiqing也是經常助人為樂的
: 好同志,本質並不壞。可能有些問題沒有想明白,被大家群毆一下有點慌亂,言不由衷
: 也是有的。都是在SD混的老中,低頭不見抬頭見,以和為貴吧。

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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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强排这个啊,实在是说出了我憋了着么多天的心声,狠狠地出了口浊气。
白痴不要紧,zhuangbility的白痴大放厥词还做救世主大师精英状那就是找扇。跟这种
人说道理,已经事实证明
纯属浪费时间。
楼主不必继续做捧心状操着梨花体苦苦追问为什么,有木有。之前有id问得明白,若你
那夫人公主被撞后还连捅
八刀,你打算要多少钱的补偿,或赔偿,然后让杀人犯walk free? 抑或者养你一辈子?

【在 P******t 的大作中提到】
: 终于忍不住了,真有人就是丑人多作怪!
: “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如此的憎恨?”
: 因为你的观点很操蛋,搞得大家很烦,但请别自恋,你还没牛x到被憎恨的地步,只是
: 很烦,像在孙悟空耳边嗡嗡嗡的那只苍蝇。
: “花大把的时间持续污辱打击一个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人,相信你们这样做觉得很痛快
: ,但你们痛快的源头在哪里?”
: WTF! 本来你的辩论其实还有可读性的部分,甚至我本还打算对某些部分表示可以理解
: 并进一步讨论,但这几句装13的问句真的很雷人。建议你照镜深情凝视自己双目10分钟
: ,是否可以看到些什么。你的言论已经伤害了很多读者淳朴的感情,你懂不懂?侮辱打
: 击你(如果可称为侮辱打击的话)可以稍微消解一下你带给广大读者精神折磨的痛楚,

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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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我也是被憋得不行了。看楼主的论点论据和论调让我想起了一句有名的话,就是那XXX
跟你辩论的时候会先竭尽全力把你的智商水平给拉到同一位置,然后试图通过经验击败
你。。。

【在 i********6 的大作中提到】
: 强排这个啊,实在是说出了我憋了着么多天的心声,狠狠地出了口浊气。
: 白痴不要紧,zhuangbility的白痴大放厥词还做救世主大师精英状那就是找扇。跟这种
: 人说道理,已经事实证明
: 纯属浪费时间。
: 楼主不必继续做捧心状操着梨花体苦苦追问为什么,有木有。之前有id问得明白,若你
: 那夫人公主被撞后还连捅
: 八刀,你打算要多少钱的补偿,或赔偿,然后让杀人犯walk free? 抑或者养你一辈子?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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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楼主大SB是也。
q*c
发帖数: 9453
97

本身
kao. 判处罪犯死, 极大的关心了 10+亿活人的安全, 就没意义?
看来只有那几个家属是活人, 全中国其余都是死人了。你这个死人, 哈哈。
小左的另外特点就是他们眼睛只能看1 寸远, 而那一寸里面的人就特别的重要。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原文写于去年5月,本来就没有特指药家鑫案。我主张废除死刑,一是基于死亡本身
: 没有现实意义,反而会恶化有关联的家庭的现实问题,二是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人类的
: 生命,除非当我们的生命在被这个人直接威胁时。
: 药家鑫的家属放弃了reduculous的经济赔偿,是他们的事情,但这并不改变其它一些受
: 害者家属连1万元的赔偿金都迫切需要的现实。
: 废除死刑,并不是拿钱来买自己和他人的命,也不是逃避一定的惩罚。逝者已逝,多关
: 心一下活着的人,我觉得更有意义一些。

q*c
发帖数: 9453
98
里面还有一句特牛必的:
Just like human being, we never ask permission of our food :)
lol. 握爪。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没有权利伤害人类的生命?为啥没权利?人类有啥了不起的?生命又有啥牛B的?你们
: 人类只不过是我们的食物罢了,就象猪、牛是你们的食物。你们的生命也就不过百年,
: 在我们看来不过就是比蚂蚁的命长一点罢了。你觉得蚂蚁的生命很了不起吗?
: ----Wraith
:
: 本身

Z*****l
发帖数: 14069
99
"屁话"? 请注意言辞。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 凶手终被判了死刑,旁观者可以说,大快人心,这是句屁话,我无法从另一个生命的终

Z*****l
发帖数: 14069
100
用"屁"字的文章,没什么严肃性可言。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只是在交流思想,以求同存异的基本态度,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学习。我一没有伤害任
: 何人的结果,二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出发点,你什么要用不文明的问候我?扪心自问,你
: 是否渺小了一些?
: 至少我可以为你科普一下,法律并不判定每一个谋杀案的凶手以死刑,你先质疑法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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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
发帖数: 2350
101
看了楼主一系列博文, 感觉自恋还带点儿忧郁.
人应该是男性, 但是性格中的女性气质挺多.
大家也别太较真了.
m******o
发帖数: 510
102
不要动不动就用“女性气质”来描述概括和总结嘛……
你不觉得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和伤害吗?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楼主一系列博文, 感觉自恋还带点儿忧郁.
: 人应该是男性, 但是性格中的女性气质挺多.
: 大家也别太较真了.

t*Q
发帖数: 7840
103
你不觉的这对男性的侮辱和伤害更大吗?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在 m******o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要动不动就用“女性气质”来描述概括和总结嘛……
: 你不觉得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和伤害吗?

h****7
发帖数: 2350
104
抱歉. "女性气质"这个说法... 不妥.
只是个人感觉, 很不靠谱, 所以应该慎言.
还是说"自恋"更靠谱一点. 楼主的自恋程度确实挺深的 (看这篇博文的开头).
===================================================
范跑跑,你没有必要做出回应
(2008-06-28 11:27:03)
本来我一直不愿意放下我高贵的身段流于世俗去参加流行的话题的讨论,但本着治病救
人的原则,我还是要偶尔的把我的文章内容大众化一些。所以,我开始写一点点范跑跑
的事情。
===================================================

【在 m******o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要动不动就用“女性气质”来描述概括和总结嘛……
: 你不觉得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和伤害吗?

i********6
发帖数: 4766
105
i was just about to say that! don't insult us ladies!

【在 m******o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要动不动就用“女性气质”来描述概括和总结嘛……
: 你不觉得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和伤害吗?

D**********R
发帖数: 25234
106
真是恶心,平时讨论问题都标榜着言论自由、就事论事的一群人,如今站对了队,就对
持不同意见的人墙倒众人推。
似乎占了论辩的上风,就可以不顾姿态形象地随便砸对方,无论是冷嘲热讽还是人身攻
击,都变得理直气壮。
一群小丑!
w*****g
发帖数: 3922
107
我觉得这叫自傲吧。不过无所谓了,这部分在于读我的文章的人事先秉持一种什么样的
态度。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抱歉. "女性气质"这个说法... 不妥.
: 只是个人感觉, 很不靠谱, 所以应该慎言.
: 还是说"自恋"更靠谱一点. 楼主的自恋程度确实挺深的 (看这篇博文的开头).
: ===================================================
: 范跑跑,你没有必要做出回应
: (2008-06-28 11:27:03)
: 本来我一直不愿意放下我高贵的身段流于世俗去参加流行的话题的讨论,但本着治病救
: 人的原则,我还是要偶尔的把我的文章内容大众化一些。所以,我开始写一点点范跑跑
: 的事情。
: ===================================================

S********r
发帖数: 349
108
自傲之人,必有傲骨,但是很抱歉,从你的文章里面根本看不出来这一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你想要毫无底线地弘扬一种观点的时候,请先想想如果同样的
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是不是还能如此的超然。

的态度。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这叫自傲吧。不过无所谓了,这部分在于读我的文章的人事先秉持一种什么样的
: 态度。

w*****g
发帖数: 3922
109
小黑,我个人不同意你的观点,我通读了所有文章,从上周就开始尽力理解各位讲的道
理并不断反问自己。但仍然认为,一部分人,只是占据了人数和空闲时间的上风。
对了,哥白尼怎么死的?(呵呵,又要让各位流口水了)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真是恶心,平时讨论问题都标榜着言论自由、就事论事的一群人,如今站对了队,就对
: 持不同意见的人墙倒众人推。
: 似乎占了论辩的上风,就可以不顾姿态形象地随便砸对方,无论是冷嘲热讽还是人身攻
: 击,都变得理直气壮。
: 一群小丑!

w*****g
发帖数: 3922
110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在 S********r 的大作中提到】
: 自傲之人,必有傲骨,但是很抱歉,从你的文章里面根本看不出来这一点。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你想要毫无底线地弘扬一种观点的时候,请先想想如果同样的
: 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是不是还能如此的超然。
:
: 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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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
发帖数: 2971
111
其实死刑是社会地某种进步,比较古代动用私刑来说,死亡是一种很仁慈地惩罚。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y****j
发帖数: 2971
112
不想就死刑问题和你探讨,不同意见大家说了很多,你也不会听进去。
不过我觉得很多在这里拍地,也是烦你地"自傲"
既然你地出发点是想传播你地思想甚至说服别人,至少要用别人能听进去地语言吧。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小黑,我个人不同意你的观点,我通读了所有文章,从上周就开始尽力理解各位讲的道
: 理并不断反问自己。但仍然认为,一部分人,只是占据了人数和空闲时间的上风。
: 对了,哥白尼怎么死的?(呵呵,又要让各位流口水了)

k*******y
发帖数: 798
113
请教下大师,如何亲手让那个人在你面前痛苦呢?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
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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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A*X
发帖数: 908
114
如果有人正在杀你,你也有自卫的能力,但是会导致对方死亡,你是会选择自卫而杀了
对方?还是会选择被杀死,然后留着对方供养你的家人?如果你选择了自卫而杀人,是
谁给你杀人的权利?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文章着眼于对法律本身的反思,所以你不能从法律出发来思考问题。法律允许判人
: 死刑,但法律是人定的,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权力去杀死别人?
: 补偿和赔偿是两个概念,我已经很谨慎的使用了“补偿”,但很显然,你们仍然混淆了
: 这两个概念。如果受害者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那么,我们的法律在对罪犯的惩罚和
: 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考虑上,应该更偏重于哪一个?我认为是后者,因为逝者已逝
: ,活着的人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那么如果罪犯活着,对受害者家庭今后生活的补偿方
: 式会更多,现实性更强。而如果罪犯被处死,受害者家庭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才是对他
: 们最大的不公!对于失去了唯一经济支柱的家庭,他们在巨大的悲痛中,也必须考虑明
: 天的口粮在哪里。
: 杀人偿命,不是欠债还钱。把“杀人偿命”当作天经地义的人,是不思考的人。我去年

y****i
发帖数: 17878
115
I think you referred to Giordano Bruno, not Nicolaus Copernicus.
I know Bruno, Bruno is a hero of mine. Sir, you're no Giordano Bruno.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小黑,我个人不同意你的观点,我通读了所有文章,从上周就开始尽力理解各位讲的道
: 理并不断反问自己。但仍然认为,一部分人,只是占据了人数和空闲时间的上风。
: 对了,哥白尼怎么死的?(呵呵,又要让各位流口水了)

w*****g
发帖数: 3922
116
请查看我原文中的以下内容:
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伤害另一个人的生命,除非这个人对他
人的生命形成了威胁。
谢谢。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有人正在杀你,你也有自卫的能力,但是会导致对方死亡,你是会选择自卫而杀了
: 对方?还是会选择被杀死,然后留着对方供养你的家人?如果你选择了自卫而杀人,是
: 谁给你杀人的权利?

z*****s
发帖数: 239
117
同问大师, 你又如何亲手让那个人在你面前痛苦呢?动用私刑?你又有何权利去代替
社会或法院?

【在 k*******y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教下大师,如何亲手让那个人在你面前痛苦呢?
:
: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
: 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
: ★ Sent from iPhone App: iReader Mitbbs 6.88 - iPhone Lite

A*X
发帖数: 908
118
已经杀了人的就不是威胁了,是不是?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查看我原文中的以下内容:
: 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伤害另一个人的生命,除非这个人对他
: 人的生命形成了威胁。
: 谢谢。

A*X
发帖数: 908
119
或者说,你所说的杀人权利只在威胁时有效,威胁过了就没有这个权利了,是不是?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已经杀了人的就不是威胁了,是不是?
w*****g
发帖数: 3922
120
我说的是“希望”,不代表法律会支持。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
我如果说我希望各位每人捐我10块钱让我快速富裕,你也会问我有什么权力不成?
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情况下说我是大师,请不要擅自恶化我的形象。
当然,这不代表我不认为我不是。

【在 z*****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问大师, 你又如何亲手让那个人在你面前痛苦呢?动用私刑?你又有何权利去代替
: 社会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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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
发帖数: 908
121
按你说的,在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有杀人的权利,那这个权利又是谁给你的?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查看我原文中的以下内容:
: 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伤害另一个人的生命,除非这个人对他
: 人的生命形成了威胁。
: 谢谢。

A*X
发帖数: 908
122
如果生命在受威胁时有杀人的权利,但这个生命被这个威胁消灭了,那这个杀人的权利
是不是也一起被消灭了?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或者说,你所说的杀人权利只在威胁时有效,威胁过了就没有这个权利了,是不是?
k*******y
发帖数: 798
123
切,搞了半天,你也就是阿Q啊。

我说的是“希望”,不代表法律会支持。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我如果说我希望各位
每人捐我10块钱让我快速富裕,你也会问我有什么权力不成?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情况
下说我是大师,请不要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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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说的是“希望”,不代表法律会支持。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
: 我如果说我希望各位每人捐我10块钱让我快速富裕,你也会问我有什么权力不成?
: 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情况下说我是大师,请不要擅自恶化我的形象。
: 当然,这不代表我不认为我不是。

s*******n
发帖数: 10426
124
赞记忆力,呵呵

【在 q*c 的大作中提到】
: 里面还有一句特牛必的:
: Just like human being, we never ask permission of our food :)
: lol. 握爪。

S********r
发帖数: 349
125
凡事不要一厢情愿。如果行凶之人不死的话只会更逍遥快活,汝又当如何?

过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s*******n
发帖数: 10426
126
问题的关键在于,杀人罪这种罪行不单单是罪犯和受害人之间的事,而是罪犯和全体社
会成员之间的事,受害人其实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以才会有公诉。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w*****g
发帖数: 3922
127
在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杀人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的权力。
我喜欢你的观点。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按你说的,在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有杀人的权利,那这个权利又是谁给你的?
w*****g
发帖数: 3922
128
good point!我需要思考一下你的问题。有空的时候我们继续交流。
今天至此为止。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生命在受威胁时有杀人的权利,但这个生命被这个威胁消灭了,那这个杀人的权利
: 是不是也一起被消灭了?

c****i
发帖数: 7933
129
像你这样的文科傻妞,应该有些自知之明,知音读者的东西请不要发到mitbbs,侮辱我
们的智商。拜托!

时间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对不起,这篇文章我发错了版,本是要发到首页显示的某个版(可能是军版吧)。文章
: 里提我到的你们,指的是那个版为死刑判决而雀跃的人们。
: 我一般不愿和local的网友讨论这么严肃的问题,尤其是这篇文章是来源于我的同学被
: 害的事件。大家求同存异,不要联系到个人形象就是了。
: 另外为回复的几个朋友回答两个问题:
: 1、我的确在做一些事情希望可以改变我所有的文章里涉及的现状,但鉴于我目前的时间
: 和精力,还没有显著的效果。说这个只是不想让你失望。
: 2、我们应该自信,不要总认为自己的身边不会出现大师。
: 就这些,此主题我不再回复,谢谢!
:

k*******y
发帖数: 798
130
你这是俗人的观点啦,大师可以亲自让杀人犯在痛苦的内疚和自责中独过余生的,比死
了还难受。

凡事不要一厢情愿。如果行凶之人不死的话只会更逍遥快活,汝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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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S********r 的大作中提到】
: 凡事不要一厢情愿。如果行凶之人不死的话只会更逍遥快活,汝又当如何?
:
: 过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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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
发帖数: 798
131
拜托拜托,不要侮辱文科女生。

像你这样的文科傻妞,应该有些自知之明,知音读者的东西请不要发到mitbbs,侮辱我
们的智商。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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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i 的大作中提到】
: 像你这样的文科傻妞,应该有些自知之明,知音读者的东西请不要发到mitbbs,侮辱我
: 们的智商。拜托!
:
: 时间

n*******d
发帖数: 124
132

1.你先说不希望他死,然后你又说他最终死不死,你不关心.大师,你到底想说什么?
2. "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那样太便宜他了",是不是能理解成你人为又更好
的方法让罪犯痛苦,所以你不想让他死?
3.你希望的事情难道不是你希望未来的法律所支持的吗?
为什么因为你自己不能工作,要导致被害者受到的伤害不能被主持公道?这是你鼓吹的废
除死刑的原因吗?
我还是希望你能直接回答三个问题:
1.如果药家鑫杀死的人没有父母,没有丈夫,没有儿子,没有其他亲人,你觉得该判他死刑
吗?
2.如果药家鑫能够赔偿几十倍几百倍那个受害者正常情况下一辈子能赚到的钱,你觉得
该判他死刑吗?
3.另外一个朋友提到的,如果一个没有赔偿(或者补偿")能力的人杀了人,你觉得该判他
死刑吗?
希望你能直接说是还是不是,再说你的理由.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A*X
发帖数: 908
133
当一个生命伤害其他生命的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自身生命不被伤害的权利,这种放弃是
永久的,不能说伤害完了就又要求这种权利了。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在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杀人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的权力。
: 我喜欢你的观点。

w*****g
发帖数: 3922
134
刚才走路的时候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快速的回复一下,今天就到这里:
1、我需要修正一下我原文的说法:没有人有伤害他人生命的权力,除非出现了为了维护
这个权力无其它选择的时候。这个修正与你的问题无关,只是包括更广的内容。
2、你问题中的权利,当受害人死亡后,应该消失。因为“生命被威胁”这个前提已经不
在了。但这不意味着凶手不需要对自己的违规受到惩罚,但惩罚的底线,仍然是生命不
受伤害。
其实我觉得我说的很恶毒,因为死亡对于重刑犯来说,是最轻的惩罚。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生命在受威胁时有杀人的权利,但这个生命被这个威胁消灭了,那这个杀人的权利
: 是不是也一起被消灭了?

w*****g
发帖数: 3922
135
that's a great point! I am so excited to see this. will discuss with you
later.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当一个生命伤害其他生命的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自身生命不被伤害的权利,这种放弃是
: 永久的,不能说伤害完了就又要求这种权利了。

y****i
发帖数: 17878
136
you should not make a blanket statement like this
if you think some individuals are way out of the line, name their names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真是恶心,平时讨论问题都标榜着言论自由、就事论事的一群人,如今站对了队,就对
: 持不同意见的人墙倒众人推。
: 似乎占了论辩的上风,就可以不顾姿态形象地随便砸对方,无论是冷嘲热讽还是人身攻
: 击,都变得理直气壮。
: 一群小丑!

d*********y
发帖数: 395
137
那你应该是所谓的理工科精英男了,至少有点探索精神考考古吧,LZ不是什么妞,是大叔
.文科女生怎么了,在这里玩的转的多了去了。拜托不要在这里显示你是井底之蛙了.

【在 c****i 的大作中提到】
: 像你这样的文科傻妞,应该有些自知之明,知音读者的东西请不要发到mitbbs,侮辱我
: 们的智商。拜托!
:
: 时间

w******x
发帖数: 2769
138
双方探讨问题时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更不要把讨论双方的家人譬如父母子女等加入讨论
范围。
希望大家在相互尊重原则下探讨,而不是相互贬低咒骂。
i********6
发帖数: 4766
139
as long as LZ states his 高贵的身段 to join 流于世俗话题的讨论, he will get
PAI, for sure.but his whole purpose is 治病救人, means he doesn't mind how
many ppl disagree with him, coz all other voices are 病人.
so, is that considered as a personal attack/insult as well? he insult all the ones against his opinion.

【在 w******x 的大作中提到】
: 双方探讨问题时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更不要把讨论双方的家人譬如父母子女等加入讨论
: 范围。
: 希望大家在相互尊重原则下探讨,而不是相互贬低咒骂。

M**2
发帖数: 438
140
en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ffe060100j65b.html
: 当我们面对死刑
: 2010-05-30
: 听闻凶手终被判了死刑,但我却更为难过。
: 其实凶手最终获得的刑罚是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关心。我亲爱的同学已经离开了,孩
: 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丈夫永远失去了妻子,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管凶手如何被
: 惩处,这已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刑罚的目的是保证凶手不再祸害他人,世人可以以此为
: 戒,而且受害者家属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只要这些目的达到了,刑罚的具体形式和程度
: 都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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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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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强烈建议版主锁贴或删贴
LZ已经通过思想钢印把自己打成仙人了,正悲天悯人的傲视众生,以他那引以为傲的脑
残逻辑。没办法,LZ不是在哗众取宠,而是实实在在打心眼里这么认为。
这种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大家已经尽量就着他的智商水平发文,但自我洗脑太深,神
仙也救不了他。大家洗洗睡吧,也算是见识了世界上的一种奇特生物。
m**********2
发帖数: 6568
143
Ding!

BS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原文作者是自己的老爸老妈被杀还能写出上面的文章,我就佩服他,否则,就是BS
: 而已。

w*****g
发帖数: 3922
144
呵呵,世界上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在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你凭什么说我被洗脑而不是
你被洗脑?

【在 f*******a 的大作中提到】
: 强烈建议版主锁贴或删贴
: LZ已经通过思想钢印把自己打成仙人了,正悲天悯人的傲视众生,以他那引以为傲的脑
: 残逻辑。没办法,LZ不是在哗众取宠,而是实实在在打心眼里这么认为。
: 这种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大家已经尽量就着他的智商水平发文,但自我洗脑太深,神
: 仙也救不了他。大家洗洗睡吧,也算是见识了世界上的一种奇特生物。

w*****g
发帖数: 3922
145
简单回答你的问题。
当我作为第三方,不希望凶手被处死。当我作为受害者家属,他在当前法律下最终死不
死,我不关心。我前面说得很明白。
我希望的事情,如果包括了个人感情个人利益在内,不一定是合理的事合法的事,我如
何希望法律来支持?
不管什么情况,我都不认为他人有在事后处死任何人的权力。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 1.你先说不希望他死,然后你又说他最终死不死,你不关心.大师,你到底想说什么?
: 2. "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那样太便宜他了",是不是能理解成你人为又更好
: 的方法让罪犯痛苦,所以你不想让他死?
: 3.你希望的事情难道不是你希望未来的法律所支持的吗?
: 为什么因为你自己不能工作,要导致被害者受到的伤害不能被主持公道?这是你鼓吹的废
: 除死刑的原因吗?
: 我还是希望你能直接回答三个问题:
: 1.如果药家鑫杀死的人没有父母,没有丈夫,没有儿子,没有其他亲人,你觉得该判他死刑
: 吗?

w*****g
发帖数: 3922
146

你这个观点非常好,非常有理论性。我经过思考,回答如下:
第一、我引入“权利对等”的概念,即任何人侵犯他人权利时,自己在当前已经放弃了
自己的同样的权利。这是对你的观点的总结和引申。
第二、对同等权利的放弃仅在侵犯他人权利的状态下出现,且放弃程度不超过当前或可
预计的侵犯程度。
比如我抢了你10块钱,那10块钱是我的了,你可以再抢回来那10块钱,但你不能顺带再
拿走本属于我的20块钱。
再比如我今天抢了你10块钱,当时放弃了对那10块钱的所有权,那不意味着我今后永远
失去了对自己所有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当被侵犯者的权利不可恢复时,不应剥夺侵犯者的同等权利,应以剥夺侵犯者其
它权利的方式给予惩罚。
比如我打碎了你家中的一件独一无二的古董,我不能拿出同样的古董赔给你,那么我只
有通过金钱(失去财产所有权)或坐牢(失去人身自由及财产权)等方式来接近惩罚。
再比如我砍了你一条胳膊,目前医疗手段不能拿我的接在你的身上,你不能要求同样砍
我一条胳膊当作赔偿。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 当一个生命伤害其他生命的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自身生命不被伤害的权利,这种放弃是
: 永久的,不能说伤害完了就又要求这种权利了。

h****7
发帖数: 2350
147
楼主支持废除死刑, 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到底应该不应该废除死刑, 在全世界一直都是争议的. 很难说清楚.
这种社会学的课题, 不象自然科学课题, 容易有个证明和答案.
要想达成法律或一致行动依据, 只能或民主投票、或领导说了算.
这里只是想说一点, 我的观感,楼主自恋/自我/自负的精神状态,是挺深的。
达没达到病态程度我不敢说。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简单回答你的问题。
: 当我作为第三方,不希望凶手被处死。当我作为受害者家属,他在当前法律下最终死不
: 死,我不关心。我前面说得很明白。
: 我希望的事情,如果包括了个人感情个人利益在内,不一定是合理的事合法的事,我如
: 何希望法律来支持?
: 不管什么情况,我都不认为他人有在事后处死任何人的权力。

w*****g
发帖数: 3922
148
解释一下你们眼中的我的自恋/自负/自傲。。。
第一,我只有在自己的blog和一些非local的网站版面上把自己的文章“包装”成很自负
或自恋的样子,这是我的自由,也是一种宣传手段。如果你在local版面看我的文章,我
最多是自信,更多的是幽默。
第二、我已经解释过,本主题原文本是要转到军版,我也没想要参与过多的讨论。但当
时我失误转到了sandiego版又回了一帖都没发现。后来有人已经回复了,我也不想继续
与他人讨论这个话题。一是因为我的文章不是写给周围的人看的,二是我不想在周围的
人当中讨论这些容易敏感的话题。
第三、有一些好事者,开始向这里转我的blog里使用的一些词句。这是他们的事,跟我
无关。话不是说给你们听的,你们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提示一下,我blog里还有更
多的文章里有更过份的话,感兴趣的话可以总结一下。
第四、我在本主题以下的回复一直以心平气和的态度,没有瞧不起任何以讨论为目的的
内容及网友。为什么,因为我一直很自信,自信在“哪怕渺小于我,身边也是可以出现
大师的”。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楼主支持废除死刑, 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 到底应该不应该废除死刑, 在全世界一直都是争议的. 很难说清楚.
: 这种社会学的课题, 不象自然科学课题, 容易有个证明和答案.
: 要想达成法律或一致行动依据, 只能或民主投票、或领导说了算.
: 这里只是想说一点, 我的观感,楼主自恋/自我/自负的精神状态,是挺深的。
: 达没达到病态程度我不敢说。

n*******d
发帖数: 124
149

自负
看来凤姐也不是没有知己的.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解释一下你们眼中的我的自恋/自负/自傲。。。
: 第一,我只有在自己的blog和一些非local的网站版面上把自己的文章“包装”成很自负
: 或自恋的样子,这是我的自由,也是一种宣传手段。如果你在local版面看我的文章,我
: 最多是自信,更多的是幽默。
: 第二、我已经解释过,本主题原文本是要转到军版,我也没想要参与过多的讨论。但当
: 时我失误转到了sandiego版又回了一帖都没发现。后来有人已经回复了,我也不想继续
: 与他人讨论这个话题。一是因为我的文章不是写给周围的人看的,二是我不想在周围的
: 人当中讨论这些容易敏感的话题。
: 第三、有一些好事者,开始向这里转我的blog里使用的一些词句。这是他们的事,跟我
: 无关。话不是说给你们听的,你们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提示一下,我blog里还有更

b*****z
发帖数: 757
150
这些都有道理,但基本又都是文字游戏,咦,为什么我要说”又“。
通俗一点:1承认了正当防卫的权利;2不能防卫过当;3量刑要合理;我觉得没有哪一
条不在现有法
律的考量范围之类,同时至少我没有看到过以眼还眼的判罚。
而且lz这种只考虑所谓”对等权利“的”当下时态有效性“是相当危险的;这几乎等同
于”弱肉强食“的
丛林法则。具体到药案,药在下车拔刀的时刻张妙即具有KO对方的权利,但在当时的情
景下,这个权
利对于受害人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法律的一部分功能就在于对于过去行为的追究。我
个人还觉得法
律在一定程度上是代表受害者(不论是否在世)实施正当权利的一种工具。
对严重罪行的死刑是一种极端情境,只有两条路可选:
1. 不认可任何人/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2. 血债血偿。
两条路都不好走,都会导致伦理上的困境。具体到现实中,还和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
传统、科技、
经济水平相关,那更是千头万绪。
lz走的是第一条道路,本身无可厚诽;勇于思考,也很不错;身段少摆几个,那就更好
了。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解释一下你们眼中的我的自恋/自负/自傲。。。
: 第一,我只有在自己的blog和一些非local的网站版面上把自己的文章“包装”成很自负
: 或自恋的样子,这是我的自由,也是一种宣传手段。如果你在local版面看我的文章,我
: 最多是自信,更多的是幽默。
: 第二、我已经解释过,本主题原文本是要转到军版,我也没想要参与过多的讨论。但当
: 时我失误转到了sandiego版又回了一帖都没发现。后来有人已经回复了,我也不想继续
: 与他人讨论这个话题。一是因为我的文章不是写给周围的人看的,二是我不想在周围的
: 人当中讨论这些容易敏感的话题。
: 第三、有一些好事者,开始向这里转我的blog里使用的一些词句。这是他们的事,跟我
: 无关。话不是说给你们听的,你们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提示一下,我blog里还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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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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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当下时态有效性”我已经考虑过了,所以我列的三条基本原则,并没有在时
间上对“反侵权”加以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发之后有人有权去杀死凶手,因为他造
成的侵权,不管是死亡还是受伤,都是不可恢复的,这里的恢复不是指被抢的10块钱又
被送回来的意思。
另外,我通读了我本主题的所有回帖,除了第一和第二篇之外(我已经声明了那两篇本
不是要发在这里),其它的讨论中哪里态度不好高高在上的地方?我自己看不出来,请
指点。

【在 b*****z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些都有道理,但基本又都是文字游戏,咦,为什么我要说”又“。
: 通俗一点:1承认了正当防卫的权利;2不能防卫过当;3量刑要合理;我觉得没有哪一
: 条不在现有法
: 律的考量范围之类,同时至少我没有看到过以眼还眼的判罚。
: 而且lz这种只考虑所谓”对等权利“的”当下时态有效性“是相当危险的;这几乎等同
: 于”弱肉强食“的
: 丛林法则。具体到药案,药在下车拔刀的时刻张妙即具有KO对方的权利,但在当时的情
: 景下,这个权
: 利对于受害人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法律的一部分功能就在于对于过去行为的追究。我
: 个人还觉得法

b*****z
发帖数: 757
152
一家之言吧。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身伤害都是不可恢复的,现代司法基本废除了肉刑,相应的惩罚
都是替代措
施。
你的论点是:因为杀死凶手并不能恢复罪行造成的伤害,所以死刑没有必要。
同理,无期徒刑也不能恢复罪行造成的伤害,所以无期也没有必要。
你还可以继续推论下去,直到当庭释放。
反面观点是,死亡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任何替代性补偿无法弥补其中之万一的,所以
死刑的介入才
恢复了受害方和罪犯之间的平等,这才是”血债血偿“的意义所在。
你现在的讨论还有点料;对你喊了几个倒好的姑且就算对你前两篇以及”哥白尼“(或
则布鲁诺论)的
追究吧。真要有点幽默精神的话,还在乎几块砖头吗?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所谓的“当下时态有效性”我已经考虑过了,所以我列的三条基本原则,并没有在时
: 间上对“反侵权”加以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发之后有人有权去杀死凶手,因为他造
: 成的侵权,不管是死亡还是受伤,都是不可恢复的,这里的恢复不是指被抢的10块钱又
: 被送回来的意思。
: 另外,我通读了我本主题的所有回帖,除了第一和第二篇之外(我已经声明了那两篇本
: 不是要发在这里),其它的讨论中哪里态度不好高高在上的地方?我自己看不出来,请
: 指点。

P******t
发帖数: 1717
153
小黑你太讲义气了,谁有你这样的朋友真运气。
不过大家都早已经成年人,为自己言行负责的能力也该具备,即受捧或挨抨,并且他们
也不是你家豌豆苗,你可以跟他保护他们一辈子,还是要他们自己面对和处理自己遇到
的问题。
何况lz这次的遭致的口水可谓咎由自取,不但不能理解和回复切中他论证要害的那些帖
子,连你对他表示过的同情也表示无法理解。我已经停止回复他的帖子,因为他帖子不
值一回,纯属浪费时间。小学有个数学老师恨差生屡教不改错误时经常说一句话,‘宁
跟清凉人打架,不跟糊涂人说话’,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跟明白人起冲突最后也能厘
清是非,但跟糊涂人哪怕说句话可能就会因此再也跟他缠不清。
借贴再跟其他还跟lz缠辩的网友讨论几句,他的论证大概也就那么几下子,的确是如前
面一帖所言:努力把对方降到自己的level再用自己习惯的方式辩论,如果不然就藐视
对方。漏洞太多不值多驳,这也是我本主题下最后一贴,大家再认真就真输了,呵呵。
1、非得assume经济等方面的补偿对受害人家属更重要,即便张妙家人已经拒绝民事赔
偿他仍这么坚持认为,即便版面这么多声音都认为偿命更重要(i.e.假使悲剧发生在他
们身上,这就是他们的选择),lz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assumption更普适,完全忽视外
周情况,活在辩论在自己独尊的世界里。
2、没事儿掉掉书包,拾拾别人牙慧,反复重复生命诚可贵、没了就没了,中国没废除
死刑是因为人口多国民素质偏低,甚至世界上多数国家废除死刑都能用来佐证自己站队
正确。这些其实都不是lz自己的新东西,翻出来并不能当自己思考过,当做自己的论据
论证论点。根据维基百科,世界上的确有95个国家完全废除死刑;但是有90个国家法律
保留死刑(其中49个过去10年没有使用过),另外8个国家在special circumstances可
使用死刑。人口前10位的国家,有7个是保留死刑并仍在使用,其中不光有中印,还有
日美等东西方大国,巴西属于特殊情况可用的8国之一,另外2个保留死刑但近10年没有
使用。可见不光国家数量上废除死刑的并不占大多数,而且多是人口小国,从人口算,
行使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所占人口比重更是占绝大多数。况且别的国家废除,中国就一定
要跟着废除?信基督教的国家数量还占优势呢,中国就要不顾国情也推行基督教?根据
中国的历史文化国情国民价值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状做衣服不可以吗?不从
本国实际出发,只能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法国没有照搬英国的君主立宪,日本保留自
己的天皇而不是照搬美国的联邦制,新加坡李家执政n年,这些国家也都发展的好好的
,没有说谁抛弃自己的历史而去生学照搬别家的模式。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真是恶心,平时讨论问题都标榜着言论自由、就事论事的一群人,如今站对了队,就对
: 持不同意见的人墙倒众人推。
: 似乎占了论辩的上风,就可以不顾姿态形象地随便砸对方,无论是冷嘲热讽还是人身攻
: 击,都变得理直气壮。
: 一群小丑!

w*****g
发帖数: 3922
154

我的原则三,当侵权部分无法弥补时,应剥夺侵权者其它部分的权利。剥夺多少,在于
侵权
部分的严重性。无期或有期徒刑正是以上原则的体现。
第一、即使在我国,也不是每一个谋杀案都判死刑。
第二、受害者和凶手是不同的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生命本身是不“平等”的。你无
法做
到平等。即使单纯以数量计,那么如果一个人杀死多个,或多个人杀死一个,应该如何
判才
叫平等?
第三、血债血偿最朴素的理解不就你捅我一刀,我捅你一刀吗?这有意义吗?
我很感谢和珍惜正常的交流。老实说,这整个讨论过程中,我思考了很多,自认为也收
获了
很多。谢谢!
在时
他造
钱又
篇本
,请

【在 b*****z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家之言吧。
: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身伤害都是不可恢复的,现代司法基本废除了肉刑,相应的惩罚
: 都是替代措
: 施。
: 你的论点是:因为杀死凶手并不能恢复罪行造成的伤害,所以死刑没有必要。
: 同理,无期徒刑也不能恢复罪行造成的伤害,所以无期也没有必要。
: 你还可以继续推论下去,直到当庭释放。
: 反面观点是,死亡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任何替代性补偿无法弥补其中之万一的,所以
: 死刑的介入才
: 恢复了受害方和罪犯之间的平等,这才是”血债血偿“的意义所在。

b*****z
发帖数: 757
155
1.法律的权威性来源于何处?法律的公正性如何得以体现?你的文件三的立论依据在哪
里?何以剥夺
其他部分权利就比剥夺同样的权利来的公正?
2.不是所有的谋杀都判死刑,不等于”血债血偿“的原则不成立。这些可以减刑的附加
条件和对罪行当
时情境的考量,体现了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极端一点,如果可以明确证明药是个神经病
并将其释放就
医,我个人没有意见。
3.个体生命的不平等和生命在死亡面前的平等是两个概念。
4.朴素的见解不见得一定是毫无意义的。你的一二号文件实际上维护了”还捅一刀“的
惩戒权利,不过
这种“即时”性的权利在很多情况下毫无价值。退一步讲,即使没有死刑,无期或者其
他刑罚,从广义
上理解,也不过是变相的报复而已,有什么意义?
这是我的最后一贴;坐而论道非我所长;尤其是这种严肃的话题,很多东西我自己都是
一头雾水,本
来实在没啥资格指点别人滴。我以前看过“规训与惩罚”,觉得相当精彩,这里推荐一
下。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原则三,当侵权部分无法弥补时,应剥夺侵权者其它部分的权利。剥夺多少,在于
: 侵权
: 部分的严重性。无期或有期徒刑正是以上原则的体现。
: 第一、即使在我国,也不是每一个谋杀案都判死刑。
: 第二、受害者和凶手是不同的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生命本身是不“平等”的。你无
: 法做
: 到平等。即使单纯以数量计,那么如果一个人杀死多个,或多个人杀死一个,应该如何
: 判才
: 叫平等?

D**********R
发帖数: 25234
156
我的发言和观点从来不会因为认识或者不认识谁而改变,何况我根本就不认识weiqing
,除了bbs回帖,没有任何私下交
往。
我还没有蠢到你说的那个地步,更不认为他在这里的言行deserve那些人身攻击。

【在 P******t 的大作中提到】
: 小黑你太讲义气了,谁有你这样的朋友真运气。
: 不过大家都早已经成年人,为自己言行负责的能力也该具备,即受捧或挨抨,并且他们
: 也不是你家豌豆苗,你可以跟他保护他们一辈子,还是要他们自己面对和处理自己遇到
: 的问题。
: 何况lz这次的遭致的口水可谓咎由自取,不但不能理解和回复切中他论证要害的那些帖
: 子,连你对他表示过的同情也表示无法理解。我已经停止回复他的帖子,因为他帖子不
: 值一回,纯属浪费时间。小学有个数学老师恨差生屡教不改错误时经常说一句话,‘宁
: 跟清凉人打架,不跟糊涂人说话’,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跟明白人起冲突最后也能厘
: 清是非,但跟糊涂人哪怕说句话可能就会因此再也跟他缠不清。
: 借贴再跟其他还跟lz缠辩的网友讨论几句,他的论证大概也就那么几下子,的确是如前

u***i
发帖数: 128
157
You are in the wrong camp again...

weiqing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发言和观点从来不会因为认识或者不认识谁而改变,何况我根本就不认识weiqing
: ,除了bbs回帖,没有任何私下交
: 往。
: 我还没有蠢到你说的那个地步,更不认为他在这里的言行deserve那些人身攻击。

D**********R
发帖数: 25234
158
原来你回帖讨论问题就是为了找对了camp和大部队站在一起扔石头么?

【在 u***i 的大作中提到】
: You are in the wrong camp again...
:
: weiqing

Z*****l
发帖数: 14069
159
对,没有私交,他为你打掩护吃包子。

weiqing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发言和观点从来不会因为认识或者不认识谁而改变,何况我根本就不认识weiqing
: ,除了bbs回帖,没有任何私下交
: 往。
: 我还没有蠢到你说的那个地步,更不认为他在这里的言行deserve那些人身攻击。

a*****e
发帖数: 1543
160
我反对死刑,唯一的原因是不愿意看到任何人被枉杀。没有其他悲天悯人的理由。
虽然要加薪这样的人我觉得可杀,该杀,不过在废除死刑的大前提下留他一条命,我也
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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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发帖数: 1717
161
国米教圣姑原来是我圣城SD版众啊,幸甚至哉

【在 a*****e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反对死刑,唯一的原因是不愿意看到任何人被枉杀。没有其他悲天悯人的理由。
: 虽然要加薪这样的人我觉得可杀,该杀,不过在废除死刑的大前提下留他一条命,我也
: 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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