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我很没文化,写出这个标题来。其实最早还不知道是《Let it Be》的,那时候是听了郑智化的《火伊去》,总觉得郑智化的《火伊去》歌词不好,曲子也一般。
郑智化是我的偶像,很喜欢他的《星星点点》、《年轻时代》、《堕落天使》,因为喜欢,几乎把他所有的歌曲都找来听了一遍,就发现这首《火伊去》。后来听郑智化的采访,才知道他年轻时候很喜欢披头士,所以借了《Let it Be》的曲子自己写了歌词,写成了《火伊去》。
这个时候才知道是披头士写的,可是对披头士又不知道,又搜索了这个组合的一些基本资料,发现这个组合原来这么牛逼。披头士不仅是英国最伟大的乐队,甚至是流行音乐里最牛逼的乐队。而这首《Let it Be》作为他们的最后一张单曲,被很多人推崇。
然而听到这首原版的歌曲,脑子里竟然是想起一句中国的俗语,闻名不如见面呀,真的是不过尔尔。
先说歌词吧,很慵懒的Let it Be,Let it Be,就是随心所欲的顺其自然,歌词简单重复。因为歌词很简单,所以曲子也很简单,有一点点慵懒的明快,但是整首歌都是平稳的,没有上下高低起伏,简直是像儿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