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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InJesus版 - 再评「李常受之四位一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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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贴,文中所述,不代表任大观点)
吴主光
自从前一期,笔者刊登了一篇文章《李常受的「四位一体」》之后,收到一些友人
寄来大量有关李常受的资料。要消化这些数据,实在需要很多时间和心思。但是,笔者
感到有必要在今期再写一篇评论李常受「四位一体」的文章,藉以澄清一些误会,和再
深入一点指出李常受思想的错误。
李常受在美国的诉讼
根据数据显示,早于一九七零年代中后期,美国有两个福音机构──「基督教研究
院」(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e)、加州柏克莱的「伪灵剖析会」(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曾发表评论,指李常受和他的教派为「邪教」。到一九七七年
,美国「圣经解答者」(Bible Answer Man)「马丁华特」(Walter Martin)又在一
公开聚会中解析李常受的教派为「邪教」,于是李常受的「地方教会」在报章上谴责「
马丁」。李常受并邀请「马丁」到家中午餐,详谈这事。之后,「马丁」返回「基督教
研究院」,指示同工们今后不要再对李常受作出任何批评。
可惜不久,双方又再「交战」。更不幸者,有两本针对李常受的书出版,启动了诉
讼事件。第一本由Thomas Nelson写的《弯曲的心思者》(The Mind Benders),指控
「地方教会」对会众「洗脑」和「恶待会员」。「地方教会」遂于一九八一年提起第一
次诉讼,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Thomas Nelson收回他的书,不再出版。第二本由「伪
灵剖析会」写的《神人》(God Man),这本书又在两年后再由Neil T. Duddy改编,并
印发德文和英文版;于是「地方教会」第二次提出诉讼,结果一九八五年法庭裁定《神
人》一书属于「诽谤」,罚款一千一百九十万美元,导至「伪灵剖析会」因付不起罚款
而宣布破产,而Duddy也要远走他方。之后,各界人士对李常受和「地方教会」加以责
难。一九九七年李常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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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去世之后,有John Ankerberg和John Weldony于一九九九年经“Harvest
House Publishers”出版社出版一《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The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该书只用了一页半的篇幅批评李常受,「地方教会」就
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第三次提出诉讼。但二零零六年上诉法院改判「法院对『宗教争议
』不具管辖权」;「地方教会」向最高法院上诉,二零零七年又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两院均裁定「不受理」。
与此同时,「地方教会」明白与众为敌不是办法,于是展开许多与众福音机构建立
关系的活动。他们在香港的同类活动,笔者也曾出席。这些活动得到广泛的友善接纳,
所以「地方教会」的「流水站」出版机构也加入了「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协会」(ECPA)
、「基督教出版营销会协会」(CBA)、和「福音派基督徒信用合作社」(ECCU)成为
会员。又进行与「基督教研究社」(CRI)、「富勒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多次对话。
即使如此,反对「地方教会」和李常受的人仍然很多。到二零零七年,一封来自七
个国家,由六十位福音派学者和领袖联名签署的「公开信」,劝勉「地方教会」和「流
水站」应该放弃李常受的「非正统论述」和「一直以来用法律诉讼方式来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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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国基督教研究院」的院长Hank Hanegraaff和该院的期刊篇辑Elliot
Miller却决心对「地方教会」和李常受进行深入研究。他们花了六年时间,多次会见「
流水站」的代表;又跑到中国、台湾、南韩、英国等地搜集数以百计的文件和资料,加
以研究。最后作出一个惊世的结论,公开向「地方教会」道歉,表示「我们错了!」这
实在是轰天动地的道歉。我们知道,向来西方学术界很少对中国人会这么谦卑,肯公开
道歉认错。可能因这个缘故,「富勒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真道实践会」(Answers in Action),「美国宗教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American Religion),「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协会」(Evangelical
Christian Publishers Association)等组织都纷纷起来写公开信,表示承认李常受的
思想纯正。《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杂志亦誉「倪柝声」为二十世纪百
位最具影响力的基督徒之一。美国国会众议院也在零九年七月底表彰为主殉道的倪柝声
,肯定他对全球基督教的贡献。
反对的声音
当然,仍然保持反对李常受的也大有人在。诸如「陈恪三」、「唐崇荣」、「卢文
」、「唐守临,任钟祥」等,均著文指出李常受的错谬,其中以「唐守临,任钟祥」所
写的《为真道竭力争辩》一书,论述得相当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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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此声明,我自己也非常敬佩倪柝声弟兄,并且在建立自己教会的路线上,多
方面也与倪弟兄的「地方教会」相同。虽然我对倪弟兄的释经原则仍有意见,但对他为
主摆上自己,和他的属灵生命,却非常敬佩。对于李常受,我却保持距离;我促请读者
千万不要将倪柝声和李常受混为一谈。倪弟兄去世后,李常受自己发明了许多新道理,
就是这些新道理弄至他的教会四分五裂,也弄至他和他的教会被美国众福音机构围攻,
这一切都是倪弟兄不知道的,也与倪弟兄无关。相信倪弟兄若知道,必不会认同李常受
的思想。
笔者认为,虽然美国众福音机构纷纷向「地方教会」和李常受道歉,但问题并不是
这么简单。首先我要指出,倘若这些福音机构真的认同和称赞李常受的思想,尤其是「
四一神论」,他们不但应该道歉,最低限度应该颁发一个「荣誉博士学位」给李常受,
并向全世界大事宣传李常受的「伟大发现」──三一神竟然这么爱「教会」,将「教会
」纳入「神圣三一」里头而成为「四一神」;这些福音机构还应该呼吁全世界所有教会
为这个大发现而欢腾庆祝才对。因为普天之下,还有甚么比这个大发现更宝贵呢?正如
李常受说:「圣经中所启示最重要、最奥秘的事,就是神终极的心意,要将祂自己在基
督里作到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里面,使他们成为祂团体的彰显。」
然而,当笔者细读那些福音机构的公开信之时,并没有发现他们真的接纳李常受的
「四一神论」;他们只是为曾经诬告李常受为「邪教」而道歉。由于李常受的「地方教
会」长期藉诉讼方式来响应众人的批评,笔者可以想象,这些福音机构之所以纷纷公开
道歉,必定与诉讼压力有多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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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笔者对这些福音机构全无信心,因为其中大部份都已经接纳天主教。就如「
富勒神学院」,已经在一九九四年和九八年两次与天主教代表签署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宣言。Hank Hanegraaff所主持的“Bible Answer Man”广
播节目也曾公开表态,认为天主教不是异端。如果他们所持的信仰原则,连天主教也可
以接纳,认为不是异端,我们可以想象,他们必定更容接纳李常受的思想,认为属于正
统。
请看「美国全国福音派联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和「富
勒神学院」的创办人「夏露奥肯加博士」(Dr. Harold Ockenga)怎样说──「『新福音
派主义』的诞生,可以说是与我在1948年,在帕萨丹纳(Pasadena)城市演讲厅(
Civic Auditorium)所发表的演讲词有关。当时我在演讲中,一方面承认「基要信仰主
义」(Fundamentalism),一方指出基要信仰的教会观和社会观是不对的。我呼吁大家
放弃『分离主义』(笔者按:指与异端分离),……得到许多福音派人士热烈响应。…
…『新福音派主义』与『基要信仰主义』很不同,因为『新福音派主义』放弃分离主义
,肯定与不同宗派的神学对话是有价值的。(按:意思是与任何异端保持相交,包括天
主教等)……将福音的重心放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实际生活上,使福音显得更有意
义。(按:福音的重点不再是属灵的,乃是属世的。)」 耶稣网
这些福音机构为诬告李常受为「邪教」而道歉,笔者也认为李常受不是「邪教」,
但我无法接纳李常受的思想为正统。第一个原因就是李常受的「灵性生命」很有问题。
请看香港的「地方教会」怎样与他分裂?
聚会所指证李常受的过失
笔者多年前收到一封由「香港教会全体长老同工」──杜焕章、温继有、林绍光、
唐崇华、封志理、韦约瑟、梁众汉、吴思齐、钱卫民、林伟诚、陈国荣、程蒙恩、唐崇
基、何道周、郝继霖、江瑞荣等十六人于一九九一年六月四日写成的「公开声明」,表
示「香港教会与李常受及其『水流职事站』断绝一切关系。」原因是发现李常受的言论
明显地「违背了圣经教训」。以下是该公开信的部份节录内容:
一、李常受宣称自己是「众教会独一的带领人」
该公开信指出: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七日至廿二日,李常受在美国「安那翰教会」向
全球四百多位长老宣布──
1.众教会在实行上必须完全一个样子,一切不同之处该被定罪──在教训、实行、
思想、说话、内涵、外观及表现上,要有「七重的“一”」,意思是要求众长老与他完
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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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称主升天后,地上仍需要有一个“有形的领导”(Physical Leading),由使徒
代表基督来带领。但今天李常受就是这位使徒,是独一的工头,也是总司令。若有人对
他有百分之一不跟从,必须于当晚十时前立即离场。
3.宣称只有他知道主今天的行动,若由他一人“驾驶”,众教会必然复兴。」以上
这些宣称,很明显是「自大狂」。当时,有人拟出一封向李常受效忠的信,要每一位长
老签名。许多长老当时签了名,后来又发表声明,取消该次的签名,因为感到向一人效
忠与真理不合。
二、台北教会长老「受训高举李常受父子」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三日至十七日,余洁麟、韩德璞等人奉李常受之命训练台北教会
长老九十五人。他们说:「
1.李常受是今时代神在地上独一的职事,各长老必须与职事绝对合一。我们的负担
就是把各人都作成李常受,是一所李常受复制中心。
2.主在地上若有所行动,必定借着李常受;而李蒙泽(李常受的儿子)是唯一有恩
赐能把它实行出来的。」
香港的弟兄认众高举个人,压迫未犯罪的人向人认罪,不合经训,于是不接受。
三、「台北全时间训练」的荒谬言论 耶稣网
一九八六至八八年李常受主办「台北全时间训练中心」(由李蒙泽负责),发表如
下荒谬言论:「
1.二十四位『施训者』(讲师)必须每天向李蒙泽报告一切行动。
2.众教会的长老都必须来到台北受训,否则就不在神的行动里。
3.不必祷告问神怎样作,只要跟从李常受;即或他错了,还是对的。
4.『训练中心』的地位在众教会之上。」
那一次训练的毕业典礼,据说「旗帜林立、乐队演奏、列队操步、色板变化、观众
欢呼,一如美国大球赛之花样。」韩德璞更于一九八六年七月……说:「圣父是第一位
,圣子是第二位,圣灵是第三位,李常受则是第四位,以后就是李常受身边的人。」
一九八六年,讲员Howard Higashi(由余洁麟翻译)在台北教会声称:「李常受完全
被圣灵充满,呼求李常受的名,可以从他得生命。」当场带领全体呼求李常受的名。(
按:相信「呼喊派」由此而生。虽然李常受和「地方教会」力力证明国内的「呼喊派」
与他们无关。)
四、加州「罗斯密(Rosemead)教会」受重创
一九八七年七、八月间,李常受的同工在美国加州人数最多、见证最强的「罗斯密
教会」举办为期十天「叩门闪电战训练」。这次训练,「罗斯密教会」受到最严重的伤
害,因为李常受的同工在会中胡言妄语,说:「1.革命成功在于宣传。走新路要学***
的宣传伎俩,而宣传的方法则靠三寸不烂之舌。2.要学红卫兵,甚至要学撒但,因众无
论神要作甚众工,撒但总是抢先一步。3.新路不需要祷告,因众越祷告就越胡涂,只要
跟着做就行了。4.走新路不需要圣灵,只要按着说明去做就行。」当时陈实还说:「到
一九八七年底,我们要在San Gabriel Valley建立十个教会,献给李常受弟兄作礼物,
以讨他老人家的欢喜。虽然他嘴里说不要这样捧他,其实他心里却喜欢我们这样做,所
以你们只管这众做就对了。这是我这几年来学到的秘诀。」结果,这些言论使「罗斯密
教会」宣布与李常受断绝关系。 耶稣网
五、李常受的狂妄自大
到一九八八年十一月的感恩节,李常受于在Pasadena教会中又表示:「反对地方教
会“自治”」、「夸称自己有许多众示」、「除了圣经的作者外,他是头一个看见许多
属灵名词,包括“呼求主名”;头一个发明“享受基督”、“经历基督”……等。」他
在聚会中狂喊:「李必须出名!必须归功于李……。」他众自己要求“权柄”,并谓他
喜欢被人高举!众着实行他的“新路”,他宣告说:「我不在乎失去任何教会。」
六、李常受之子犯不道德的罪
德国众教会风闻李蒙泽犯了不道德的罪,派四位弟兄赴美调查,之后证明属实,遂
于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七日致函李常受,表示与「职事站」完全断绝关系。因为:李蒙泽
「长期」犯了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一节提到的罪行。李常受与其亲密同工早已知情,却不
处理,反而掩饰真相,并加强推崇李蒙泽,容让他干预教会事务。李常受的同工们公开
「奉李常受的名」,要长老和青年人受李蒙泽控制。同年十一月六日,总部「安那翰教
会」的长老们也在擘饼聚会中公开宣布革除李蒙泽。这事被洛杉矶的英文报以及加州的
中文报当作新闻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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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李常受出版《当前背叛的发酵》
一九八五年六月香港教会封志理发表如下言论:「不应跟随一个人」、「只读《生
命读经》,不读《圣经》乃是大错」、不赞成「有人高众个人,制造教皇」、「我们应
当有自由跟从圣灵」……。结果李常受于第二年,将封志理的言论编辑成《当前背叛的
发酵》一书,发行全球。定封志理等人的罪。又命令台北教会长老拒绝香港教会长老及
同工参加「亚洲众教会长老同工聚会」。
上述这些事件使笔者无法相信神曾将极大的启示赐与李常受,除非有人能够证明,
香港地方教会所发出的这封公开声明是伪造的。
研究Hank Hanegraaff的解释
虽然「美国基督教研究院」的Hank Hanegraaff院长花了六年时间研究李常受和所
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公开向李常受和「地方教会」道歉,说:「我们错了!」我仍
然不能苟同李常受的「四一神论」。为甚么呢?
1.李常受不应控告弟兄──李常受两次控告福音机构的事,「地方教会」曾作过公
开解释,指出他们先按马太福音十八章,主耶稣所教训的程序与对方谈判,遭到对方拒
绝,所以才不得已提出诉讼。笔者认为这些解释是片面的,未能消除他们「控告弟兄」
的行为是违反圣经教训的。因为:
a)「地方教会」在李常受去世后,又再对Harvest出版社提出诉讼;虽然法庭认
为「宗教争端不受理」,「地方教会」还是再三向最高法院上诉。这些行动无论怎样解
释也是违反圣经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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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方教会」不应向对方要求罚款一千一百九十万美元,以致对方宣布破产。
此举属于「贪财」(虽然结果他们得到的只是很少钱),绝对不是按主耶稣的教训而行。
c)「地方教会」引保罗上诉该撒为例,认为为真理的缘故可以提出诉讼。笔者十
分不认同,因为保罗没有「控告弟兄」,乃是为「被控告」才藉上诉来保护自已,也没
有提出要求任何赔偿;李常受却是「主动控告弟兄」,叫别人破产,使他远走他方逃难。
d)再者,保罗是得到主耶稣的指示,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
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23:11)李常受却没有得到启示,乃是受自己
「斗争的情欲」驱使而提出控告。
e)圣经指出,只有魔鬼才称为「昼夜控告弟兄的」;保罗甚至连以利亚控告以色
列人也认为不应该(参罗11:2)。
f)李常受和「地方教会」的弟兄们若有多少属灵知识,也应该知道主耶稣教导:
「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
39-40)保罗也说:「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主说:『伸冤在我,我必
报应。』」(罗12:19)又对哥林多教会说:「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
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
的人审判吗?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
事吗?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
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
,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林前6:1-8)笔者认为,「地方教会」无论怎样
解释,也难以辩明他们实在违反了这些圣经教训。 耶稣网
2.Hank Hanegraaff院长向「地方教会」道歉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的研究员并
没有看完李常受的全部著作,就以偏概全地批判李常受为「邪教」;而且他们在括引李
常受的著作之时,又故意漏掉一些最重要的字句,例如李常受明言「人成为神,但不可
能有神的『神格』,不能受人敬拜」,这些字句证明李常受的「人成为神论」不是异端
。不错,笔者也认为「美国基督教研究院」的研究员的忽略实在严重,不值得原谅,因
为李常受在其著作中何只十次提及「人不能有神的『神格』」。因此,我们怀疑「美国
基督教研究院」在处理李常受的「四一神论」还存有许多「严重的忽略」。请看下文所
指出的:
3.Hank Hanegraaff院长在其道歉信中括引李常受这样的一段话,说:「我们信的
人都是从神生的。从人生的就是人;从神生的就是神。你我都是从神生的,所以我们也
都是神。虽是这样,我们必须认识,我们没有神的身位,不能给人敬拜;有神的身位而
当得人敬拜的惟有神自己。」Hank Hanegraaff指出,这段引文的「斜体」部份就是他
们的研究员所漏掉的。言下间,表示只要人不是可受敬拜的神,就无问题了。他却没有
注意到李常受所说:「从人生的就是人,从神生的就是神」这个逻辑很有问题。「从人
生的就是人」是地上的逻辑,当然可以接纳;但「从神生的就是神」,却是借用地上的
逻辑来解释灵界的事物,这是不对了。 耶稣网
要知道,只有地上的生物才有公母之分,因为神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
但是灵界的神和天使并没有性别,所有灵体都是「中性」的,不分男女,不能结婚生子
。正如主说:「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
)耶稣基督之所以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圣经说:「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诗2:7)「今日」的意思是从主耶稣降生成为人开始才称为「神的
儿子」;如果神在创世前「生」耶稣基督,祂的神性就有了「开始」,就属于「被造」
,不再是从亘古到永远的神。其实在永恒里,主与神原不是父子关系,乃是「神荣耀所
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是神的道和智慧」等关系。主之所以称为「神的儿子」,
只是为要拯救我们而降世,生为「神的儿子」,为的是「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
(来2:10),使我们与神建立「父子关系」。
按圣经的用词,圣经一贯表示「从神生的,就是神的儿子。」圣经从来没有说:「
从神生的就是神。」要知道,「生为神」和「生为神的儿子」很有分别,前者的说法,
重点在于「类别」;后者的说法,重点在「关系」。再者,「生」的说法,只是一种「
比喻」,为要说明我们信主得救,被圣灵重生而成为神的儿子。我们解释「比喻」只能
取其「重点」,不能将比喻无限伸引出去,产生许多「枝点」,「枝点」又再生许多「
枝点」,这样越远离经文的「重点」就越危险,因为不是经文的本意。就如耶稣说:「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主所强调的只是「关系」,并没有半点意思说主是「植物
」,需要「天天浇水」才能生存。所以「从神生」只是借用人间生子为「比喻」,为要
解释我们信主得救而与神产生的「关系」,并没有强调我们成为「神类」。其实我们成
为「神的儿子」,也不像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主永远称为「独生子」,因为像
祂有「神人二性」的只有主一个是这样。我们称为「神的儿子」,并没有「神性」。既
然没有「神性」,就不是「神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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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讲论「人是神」,就只有诗篇第八十二篇。作者说:「我曾说:你们是神,都
是至高者的儿子。」(诗82:6)主也曾引用过这节经文。但是如果我们研究整篇诗篇上
下文,就不难发现,「你们是神」这句话是指那些不信的「法官」也拥有神所赐「审判
权力」而言。因为这些「法官」有了神的审判权,却不肯像神那样施行公义,为贫寒的
人伸冤,所以神要审判他们。这就是这篇诗一开始所说:「神在诸神中行审判」。神要
对他们判罪,说:「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可见
他们是灭亡的世人,不是信主重生得救的「神的儿子」,更不是李常受所说「从神生的
就是神」的「神」。
4.Hank Hanegraaff院长为李常受辩护,认为李常受的「三位一体观念」是正统的
,绝对不是异端。这一点我们也同意,因为「三位一体」不是李常受发明的,他只不过
是从传统的神学思想中领受过来而已。但是,Hank Hanegraaff没有注意到,李常受借
用「三位一体论」来发明他的新理论──「四一神论」,这才是严重的错谬。
要知道,「三位一体论」是指圣父、圣子、圣灵都是神,都有神性和神格,在本质
上都是同等、同荣、同尊、同质、同权……,而且从永远到永远都是这样。倘若李常受
认为人永远不可能有「神格」,就谈不上「四一神论」,因为「三一神论」原是在「神
格」上三而一和一而三的。「三一神」绝对不可能容纳没有「神格」的「教会」进入祂
们里面,而组成「四一神」。正如我们不能接纳「三一神」里头的圣子或圣灵没有「神
格」一样。如今李常受的「四一神论」将没有「神格」的教会纳入,这就是对三一神亵
渎了。
李常受多次提到人不可能有「神格」,不能成为「三一神」的第四位神,他就不应
该发明「四一神」的说法来形容我们与神的关系。我明白李常受想要表达「三一神」与
「教会」联合,达到「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的地步,非常宝贵,正如主耶稣在约翰福
音第十七章所祷告的。但圣经说明,这「完完全全合而为一」的实现,就是启示录二十
一章所描述「圣城新耶路撒冷」。在这里,「神与人同住」,意思是人与神恢复「父子
关系」,组成「天家」的合一。经文又形容「圣城新耶路撒冷」的「合一」为「羔羊与
新妇的结合」,成就「二人成为一体」的奥秘。但这「一体」的奥秘只像「万王之王」
在「新耶路撒冷城」里头作王的关系而已。这是借用旧约时代,圣经常常形容「城」为
「女子」,而城中的「王」为其丈夫。如果李常受的「四一神论」是对的话,那么这座
「新耶路撒冷城」就变成「神」了。其实圣经将「教会与三一神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
形容成为「父子关系的合一」、「新耶路撒冷圣城与城中的王合一」、「夫妻二人成为
一体的合一」、「头与身体的合一」……等,都只不过是「在爱里合一」、「在恩典上
合一」、「在关系上合一」、「在分享丰盛上合一」……,绝对不能称为「四一神的合
一」。「四一神」的形容过份夸大了我们与三一神的合一,好像撒但明知自己是受造物
,却想要升到高云之上,与神同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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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常受为了解释「四一神论」,形容「三一神」住在我们里面,目的是将祂自己
「分赐」给我们,将三一神「作到」我们里面,为要「充满」、「占有」和「浸透」我
们,使我们有神的生命、性情、丰盛、形像、三一神的素质……,最终经过过程而成了
「没有神格」的「神」,并成为「三一神」的「完全彰显」(意思是变成「四一神」)。
我们一读这许多新名词,就会感到很有问题了,笔者真不明白,Hank Hanegraaff
如何能接受这一类的说法。就拿「分赐」为例吧,李常受形容三一神将自己「分赐」给
人,目的是使人成为「神」,只是没有「神格」。李常受只一面倒地找经文去证明神将
自己「分赐」给人,却没有引据任何经文解释为甚么人有了神和神的生命、性情、丰盛
、形像、三一神的素质……等,而仍然不能有「神格」?再者,他经常运用「灵意解经
」来解释所找到的许多经文,并且严重地曲解经文的「灵意」;除了无限伸引之外,更
将「灵意」当作「实意」来应用,尤其是在处理一些「预表」和「比喻」上更是这样。
例如他解释「神分赐到人里面,作他们的享受」之时,引据林后13:14--「愿主耶
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读者可以看到,三一神是将祂
们的「恩」、「爱」和「交通」分赐给我们,绝对不是将三一神自己分赐给我们。
李常受为了解释神将自己「分赐」给我们,大量引用许多「吃」的经文,鼓励人将
主「吃」进去,说:「神把人造好了,就把人摆在园子里,对着生命树,对他说:吃!
吃!吃!圣经讲什么?讲吃!圣经是一本什么书?是吃的书。」于是他举出许多关于「
吃」的经文为例,说:「伟大的神把自己给我们吃的时候,就把自己缩小了」、「主说
:我没有意思要作你们的王,你们不要拜我,你们愈拜我愈讨厌,你们把我吃掉了,我
就快乐了」、「祂来是作你生命的粮,所以要吃祂」、「你们都要有胆量说:『我大!
因为我是儿女,祂是饼。』你不敢说你大,就因为你受宗教传统观念的影响。哦,我比
主大多了!这不是亵渎主,乃是对主真有认识」、「我们的神把自己摆在人面前,从来
都是小小的,他从来没有显得大。为什么?因为小一点才可以进到人里头去」、「当你
赞美主的时候,实在应该对主说:『主阿,我赞美你,我比你大。哦!主阿,你比我小
!』你若不敢这样感谢,那就是你的宗教观念在作祟。你试试看,明天早上,你若坦坦
然的说『阿利路亚,我大你小』,我敢保证你的灵就跳跃起来了」、「他的的确确变作
一位小耶稣!不仅如此……他还成了落在桌子底下的饼渣儿!哦,碎渣儿耶稣阿,我赞
美你,今天你不是一个完整的耶稣,你还是一个碎渣儿的耶稣!」李常受甚至放肆地说
:「耶稣是神成了肉身,又是肉身成了赐生命的灵。…..因此我们说,我们的耶稣是经
过处理的神。如今,我们的神不是『生』的神。祂已经过完全的处理。现在,他是我们
『餐桌』上的食物。所有美好的食物都是经过处理的。烹煮就是一种的处理。赞美主,
祂经过了所有的『烹煮』!现今祂是在餐桌上。万事俱备,我们只要来吃就好了」;「
1979年,李常受在菲律宾马尼拉聚会处举行的『特别聚会』中说:……你是你所吃的。
你吃的是甚么,你这个人就是甚么。你若吃芒果,你就有芒果的味道。所以你吃牛,就
变成牛。这种说法好像不太好听。但是我们吃基督,就变成基督。」……。
李常受这样将「吃」的比喻无限上纲,伸引到「主小我大」、「主成了被煮熟的食
物」、「吃甚么就变成甚么」等怪论上,是不是亵渎神?当然,李常受有他解释的一套
。但是他绝对难辞其咎,将主所说的「比喻」当作「实意」来应用。例如主说:「我的
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6:55)主是用「比喻」来针对那些人这么劳
苦来寻找主,不是为听道,乃是为「吃饼得饱」,因为他们吃过主的五饼二鱼。所以主
所说的「吃」,是比喻「劳苦而得的享受」。主要劝勉这些人,若这么劳苦来寻找主是
为听道,享受叫人永活的福音就对了。但主要暗示自己快要借着被钉十字架而成就救恩
,所以才说祂的「肉」和「血」是可吃的。但李常受的奇怪思想含有大量这一类将「灵
意」当作「实意」来应用的错谬。身为「基督教研究院」的院长Hank Hanegraaff为甚
么不指出这些错谬呢? 耶稣网
李常受在台众有一次讲道,解释「四一神」说:「三一神今天乃是四一神。三而一
的神在祂还没有经过种种过程以前,这三一神是彼此互相内在的,没有人性被带到祂里
面;可是到了今天人性已经被带到神性里;三一神今天乃是四一神。那有人说小心一点
,我们是不是在讲异端?三而一、四而一,是圣经没有的辞;三一和四一,是在说明圣
经的一个真理。第二、我们要表达的是,你不要讲召会是四而一的神。当我们讲基督的
身体是四而一时,一点也没有说我们进到神格。基督的身体,召会,今天是四而一;是
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与祂联结和调和。」
Hank Hanegraaff因为发现李常受说明了「四而一」不是指人也有「神格」,就以
为可以放心了。为甚么不注意到李常受说:「到了今天,人性已经被带到神性里;三一
神今天乃是四一神」这句话的错谬呢?我们知道,基督的「人性」是指祂降世成了「肉
身」,但圣经对「肉身」的观念只不过看为像「衣服」一样,被主「穿上」而已。(参
林后5:2-4 弗4:24 西3:10)「肉身」不是人的「自我」,住在「肉身」里头的「灵」
才是人的「自我」。当人死了,「灵」就离开「肉身」,人的「自我」就只随「灵」而
存在,绝对不存在于化成尘土的「肉身」。如果因为基督有了「肉身」,就说「三一神
」加入了「人性」,那么岂不等于说,三一神将「衣服」纳入自己的「三一关系」里?
如果因为基督有了「人性」,所以「教会」也被纳入「三一神」里头而成为「四一神」
,那么岂不等于说,「三一神」收纳了许多「衣服」,而变成「四一神」?再者,这种
说法也暗示,将来「四一神」有可能再纳入其他受造物,而成为「五一神」。独一的真
神岂会在「经过过程」(李常受的惯常话)而逐渐增加祂的「身位」?Hank
Hanegraaff对李常受的赞美实在是太胡涂了。
6.Hank Hanegraaf院长在他的道歉信中,用猛然发现漏洞的语气说:“It’s the
Economy Stupid!”(「笨蛋!问题出在经纶上。」)从这句话,我们就知道「基督教
研究院」和Hank Hanegraaff在研究李常受的思想时,对李常受的特别用词必定有过一
段很长的困惑时间,因为不明白李常受文件中诸多新名词的意思。这是因为李常受将整
本圣经重译,又为自己发明许多新名词,不是我们其他教会的人所惯用和易于理解的。
例如「经纶」一词就是Hank Hanegraaff一直忽略的了。Hank Hanegraaff发现李常受所
说的「四一神论」是在「经纶」上,不是在「神格」上,他就恍然大悟,认为自己和他
的同仁“Stupid”。甚么是「经纶」呢?Hank Hanegraaff了解为“Economy”;李常受
认为「经纶」的希腊文是“oikonomia”,这字在圣经中出现成为两个意思。其一,是
弗所书三章九节(李氏将它重译成为)--「并将那历世历代隐藏在创造万有之神的奥秘
有何等的『经纶』,向众人显明。」(注:中文和合本的译法是「……这历代以来……
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其中的「安排」就是“oikonomia”。)另一个意思是「管
家」,出于弗3:2 西1:25 林前9:17等。我们查希腊文字典,发现这个字的意思其实是
“dispensation”,意思是「分配」和「安排」。以Hank Hanegraaff所了解的“
Economy”来说,也与“dispensation”相合,因为「经济」的意思就是如何分配财物
;以李常受的「经纶」来说,他却认为是神将自己分赐给人,这也是「管家」(分配者
)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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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 Hanegraaff解释,他猛然发现李常受所说「经纶的三一」其实不是「素质的
三一」(essential Trinity)。Hank Hanegraaff认为「经纶的三一」是指「受造的人
与三一神之间的关系,在时空里所扮演的角色」;而「素质的三一」是指「神圣三一身
位的永远本质和彼此的关系」,包括了「神格」在内,所以又称为「本体的三一」(
Ontological Trinity),或「内在的三一」(Immanent Trinity)。Hank Hanegraaff
认为自己在这方面误会了李常受,这一点,连李常受的同工也引用L. Berkhof :
Systematic Theology p.89; Hasting’s Dictionary of Christ and the Gospels
Vol 12 p.765; Van A. Harvey A Handbook of Theological Terms p.247来解释,证
实“Essential Trinity”(素质之三一)与“Economical Trinity”(经纶之三一)
是有分别的。
可是这样,笔者就被弄胡涂了。按李常受的同工在二零零九年秋季主讲「国际长老
及负责弟兄训练」之时,所讲的第三篇信息论及「神圣三一神的神圣分赐」,三个分题
明明说:
a)父将祂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分赐到我们里面;
b)子将祂的「神圣元素」分赐到我们里面(在小分段里,讲者解释这「元素」含
有「基督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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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圣灵将祂的「神圣素质」分赐到我们里面。
为甚么说,李常受的「经纶三一」不等于「素质三一」呢?再者,Hank
Hanegraaff自己也括引李常受一段话,说:「在我们运用灵的属灵呼吸里,我们享受、
接受并吸取神圣的本质、连同神圣的素质、神圣的元素和神圣的表显。这使我们成为神
,就是被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构成,使我们在生命和性情上(不是在神格上)成为神。在
这一面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信徒成为神乃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终极完成于新耶
路撒冷。」这不是明明的说,三一神也将祂的「素质」也赐给人吗?虽然李常受很强调
人成为神不是在「神格」上,但他一直没有解释为甚么人有了「神的本质、素质、元素
和神的表显」而仍然不可以在「神格」上成为神。好比说,一只狗有了「人的本质、素
质、元素和表显」而仍然不是人一样。
至于圣灵怎样将祂的「神圣素质分赐到我们里面」,李常受解释说:「那灵以自
己作『印墨』印涂我们,借着我们与神的交通,在『垂直一面浸透』我们,并借着我们
与彼此的交通,在『水平一面浸溢』我们。」所引为证的经文只有两处,就是弗1:13
约壹1:3。我们从这两处经文,完全无法理解李常受如何发展出上述这些道理和新名词
。按保罗形容圣灵为「印记」和「质」,只不过是借用古时买货物的惯例,「买主」耶
稣基督选中了我们作为神的「基业」,就在这「基业」上盖上「圣灵的印记」,表示这
「基业」已经属于神,正如我们有了圣灵就证明我们是属于神一样;主又留下圣灵为「
质」(人质),作用好像「订金」,等主耶稣在末世时回来「赎」我们回去,意思是使
我们会复活被提,领我们回去做神的「基业」。所以圣灵为「质」,代表保证主一定回
来赎我们,不然主留下的「人质」就没有了。但李常受将这节经文理解为──「圣灵将
自己分赐给我们,因为圣灵如『墨』印涂我们;又『垂直』和『平面』浸透我们。」这
真是古灵精怪的说法。 耶稣网
笔者研究过李常受的「经纶」说法,同意神将祂的生命、性情、丰盛分赐给我们;
但笔者不同意神将祂「神圣的本质、素质、元素和神的表显」也分赐给我们。这些新发
明的名词太可怕了,很容易误导人,以为人真的可以成为「神」,像主耶稣是「神」一
样。就如保罗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 2:9)意
思是神里头有多少「内涵」,使神能以称为「神」,基督全部都有了。所以主耶稣的「
神性内涵」是与神的「神性内涵」百分之百相同,基督是一位百分之百的「神」。但保
罗接续说:「你们也在祂里面得了丰盛。」请注意,保罗不是说:「你们在祂里面也得
了神本性一切的丰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真的成了「神」,像基督百分之百是「神
」一样了。但保罗强调「你们……也得了丰盛」,只不过是得了神一部份的内涵而已,
我们绝对不可能成为「神」。
7.李常受将比喻中的灵意加以扭曲和误用,还有许多例子。例如主吩咐我们「奉父
、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这句简单的话,李常
受的同工余洁麟解为──「主吩咐我们要将万民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神圣的
三一只有一个名。这名是『神圣所是』的全部,相当于祂的人位。将人浸入『三一神的
名』里,就是将他们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按我们所理解,「受浸」的
原意是叫人公开作悔改的见证;只是约翰悔改的浸礼不能叫人受圣灵,「奉主耶稣基督
的名」受浸才能叫人受圣灵(徒19:4-7)。受圣灵才能得救,所以保罗认为「受圣灵」
是「入门」(加3:2-3),意思是开始作主的「门徒」。因此,「奉父、子、圣灵的名
受浸」只不过是公开作得救的见证,表示自己借着浸礼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而
已。并没有余洁麟所说,「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他们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
」将「入门」成为主的「门徒」,强化成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实在太过离谱
,是偏激。要知道,「三一神一切的所是」等于「三一神里头的全部神性」,这样,人
真的可以成为百分之百的「神」了。李常受喜欢作这样的「极端推论」,在他的讲论中
彼彼皆是。 耶稣网
8.唐崇荣弟兄质疑李常受的同工余洁麟,「子就是父」的说法,反问余洁麟说──
「子若是父,何以子能向父祷告?按以赛亚书九章六节『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为
永在的父』,然而『一子』若指父神,则『一子赐给我们』之赐者是谁?」余洁麟的回
答说:「赐者即所赐者也。赐者为父,所赐者亦为父,同一位也。」理由是,以赛亚九
章六节既然明文说「子即是父」,所以「父」与「子」彼此并没有区别,这是神学上称
之谓『distinct but not separate』,有别而没有分。因为父定计划,子来完成,灵
来完成,三者有别而无分。
笔者同意「distinct but not separate」,但是这话只应用在父、子、圣灵都一
同创造、一同救赎等表现上,三者的工作有别,但三者没有分开。若在「位格」上,三
者显然有别,这样才出现子求父,父听子祷告的现象;也出现父差子,将子赐给我们的
现象。李常受将「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永在的父」解为「父与子相同」,
明明与经文的意思冲突。第一、正如唐崇荣所说,「一子」若指父神,则「一子赐给我
们」之赐者是谁?这是逻辑上的冲突;第二、经文明说的,不是「父子相同」,而是「
父子同名」。正如旧约的「耶和华」常常是指「圣子耶稣基督」一样。李常受解为「父
子相同」,表示父子同一位格;经文表示「父子同名」,则表示有两个位格,只是共享
一个名而已。李常受将圣经的意思推向「极端」,这是他推论的模式,在他的讲论中常
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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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不喜欢说「三位一体的神」,乃称之为「三一神」,目的是为要避免变成「
三位神论」。他认为,「三位神论」是极大的异端,所以他警告人说:「切不可把神的
三个身位,讲得太过;否则就会讲出三位神来。」但是笔者反而认为,李常受太过避讳
说「三位一体」,以致无法说明「子求父,父听子祷告;父差子,将子赐给人」的真理
;硬将父、子、灵说成是「一位」,称之为「三一神」,而不是「三位一体的神」,则
与实际现象不合。然则我们能不能称耶稣为「一位主」,称圣父为「一位神」,又称圣
灵为「一位保惠师」呢?若能,为甚么要过份避讳分别称呼祂们的「身位」呢?李常受
因为过份避讳称呼「三位一体的神」,也感到难于说明一些道理,所以他加上解释说:
「我们不敢说父、子、灵是三位,也不敢说祂不是三位,因为这实在是一个奥秘。」但
他引用神学家Griffith Thomas的话,说:「『身位』这个词有时也遭受反对。如同所
有人类,这词易于被责难为不正确,甚至有实际的错误。当然不能把这词引申得太过,
否则将导至三神论。」李常受又说:「……我们是迫不得已,『本质』和『身位』这类
的说法,但我们的意思并非像我们所领会人的『本质』和『位格』一样。……三而一的
真理与经历,并不在于神学上的说法。」可见李常受在这方面有过很多踌躇。其实「三
位神论」之所以是异端,只因为不相信「三位彼此内住,所以合而为一」,这样就等于
与「神只有一位」的真理冲突,变成「泛神论」。我们称「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
圣灵是一位神」是可以的,只要我们相信「三者彼此内住而成为三位一体的神」就是了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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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弟兄别为这些事烦恼。如果你在别处受了其他召会弟兄的气,也别往心里去。神儿女
还是要彼此相爱,我希望不光爱召会的弟兄姊妹,也爱其他团体的弟兄姊妹。
除非你想当教会领袖,否则在哪边都好好聚会,好好管家,传福音爱人。李常受朱涛枢
唐崇荣,知识道理,谁是谁非,放一边吧。如李弟兄的儿子之事,我怎么能断定他更像
以利呢,还是更像撒母耳?
神学搞多了就离开神了,是非看多了就断不清是非了。彼此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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