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发帖数: 6898 | 1 法律改变后,从轻原则溯及既往,加重的不溯及既往。
本来判无期的,法律改变之后,法律改为有期了。罪犯一般都能获得减刑。
本来版规规定,一天只能发表5片,魁爷发了6篇,当时就有人提出来说5篇太少,不应
该惩罚魁爷。当时我是唯一的版务,我就说要不改成10篇。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
因此版规就改成了10篇。如此,魁爷只有6篇,直比5篇多了一篇,而按照新规定,就没
有达到警告的篇数。
不过我还是将版规改变告知了魁爷。 |
d******r 发帖数: 5008 | 2 真JTD不认错, 真神定理太伟大了.
【在 s******l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改变后,从轻原则溯及既往,加重的不溯及既往。 : 本来判无期的,法律改变之后,法律改为有期了。罪犯一般都能获得减刑。 : 本来版规规定,一天只能发表5片,魁爷发了6篇,当时就有人提出来说5篇太少,不应 : 该惩罚魁爷。当时我是唯一的版务,我就说要不改成10篇。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 : 因此版规就改成了10篇。如此,魁爷只有6篇,直比5篇多了一篇,而按照新规定,就没 : 有达到警告的篇数。 : 不过我还是将版规改变告知了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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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发帖数: 1809 | 3 嗯,版规呢,苹果派想改就改了,一句话的事儿。
还“法律常识”呢,貌似法律没有这么儿戏啊。
基们。。。。。。 |
l*****a 发帖数: 38403 | 4 第三次胡说八道,你是不是撒谎有瘾?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TrustInJesus/791347.html
发信人: leonana (Nana),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Jym2307第一天发主题就超过五个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15 10:59:57 2012, 美东)
反对,封了他 |
l*****a 发帖数: 38403 | 5 “不过我还是将版规改变告知了魁爷”, 你的版规是
初犯删除超额的帖子+警告,再犯的删帖封3天,三犯或以上的删帖封禁14天。
号称版务只是版规的执行者,任何人没有超过版规的特权的你能不能明示一下,你是在
什么时候把这个通知给了jym2307的?是不是在被揭出来你跑来跑去的躲避问题之后,
(Sun May 20 12:41:43 2012, 美东)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1/TrustInJesus/797103_0_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1/TrustInJesus/798149_0_1.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1/TrustInJesus/797573_0_2.html
和在你突然宣称你发过警告之前这么段时间里?(Sun May 20 16:38:14 2012, 美东)
http://www.mitbbs.com/article/TrustInJesus/798399_3.html
【在 s******l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改变后,从轻原则溯及既往,加重的不溯及既往。 : 本来判无期的,法律改变之后,法律改为有期了。罪犯一般都能获得减刑。 : 本来版规规定,一天只能发表5片,魁爷发了6篇,当时就有人提出来说5篇太少,不应 : 该惩罚魁爷。当时我是唯一的版务,我就说要不改成10篇。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 : 因此版规就改成了10篇。如此,魁爷只有6篇,直比5篇多了一篇,而按照新规定,就没 : 有达到警告的篇数。 : 不过我还是将版规改变告知了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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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 发帖数: 712 | 6 谎言重复了1万遍是不是连自己都相信是真的了?
【在 s******l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改变后,从轻原则溯及既往,加重的不溯及既往。 : 本来判无期的,法律改变之后,法律改为有期了。罪犯一般都能获得减刑。 : 本来版规规定,一天只能发表5片,魁爷发了6篇,当时就有人提出来说5篇太少,不应 : 该惩罚魁爷。当时我是唯一的版务,我就说要不改成10篇。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 : 因此版规就改成了10篇。如此,魁爷只有6篇,直比5篇多了一篇,而按照新规定,就没 : 有达到警告的篇数。 : 不过我还是将版规改变告知了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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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 发帖数: 660 | |
m*********g 发帖数: 11102 | 8 这个解释就很搞笑了。 专门为一个人违法就马上修改法律为其开脱, 美其曰从轻溯及
既往。还法律常识呢。
【在 s******l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改变后,从轻原则溯及既往,加重的不溯及既往。 : 本来判无期的,法律改变之后,法律改为有期了。罪犯一般都能获得减刑。 : 本来版规规定,一天只能发表5片,魁爷发了6篇,当时就有人提出来说5篇太少,不应 : 该惩罚魁爷。当时我是唯一的版务,我就说要不改成10篇。当时大家都没有反对。 : 因此版规就改成了10篇。如此,魁爷只有6篇,直比5篇多了一篇,而按照新规定,就没 : 有达到警告的篇数。 : 不过我还是将版规改变告知了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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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 发帖数: 11102 | 9 如果斑竹老是这样钻空子(另外一个例子是“最好。。。至少。。”不算竞选承诺),
那还有啥公信力可言?
不应
就没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解释就很搞笑了。 专门为一个人违法就马上修改法律为其开脱, 美其曰从轻溯及 : 既往。还法律常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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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 发帖数: 11102 | 10 说实话,这个本来也算不了大事,大大方方承认当时仓促行事思虑不周, 保证以后谨慎
行事, 面子里子都过得去。
不应
就没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解释就很搞笑了。 专门为一个人违法就马上修改法律为其开脱, 美其曰从轻溯及 : 既往。还法律常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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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 发帖数: 712 | 11 只能说这个版主太像一个政客了。
谨慎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说实话,这个本来也算不了大事,大大方方承认当时仓促行事思虑不周, 保证以后谨慎 : 行事, 面子里子都过得去。 : : 不应 : 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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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发帖数: 38403 | 12 很多个台阶给他但是他不肯下,我不知道为什么
谨慎
【在 m*********g 的大作中提到】 : 说实话,这个本来也算不了大事,大大方方承认当时仓促行事思虑不周, 保证以后谨慎 : 行事, 面子里子都过得去。 : : 不应 : 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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