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g 发帖数: 4002 | 1 一名11岁时与父母自中国移民来美、一直维持绿卡身分的男子,前后两次因携带及意图
出售大麻被捕并判缓刑,2016年回中国后返美,入境时被海关发现这两次判刑信息,移
民法庭因此欲将其遣返并吊销绿卡。华男一路上诉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最终胜诉,案
件被发回重审。
陈明伟11岁时被父母带到美国,随后获得永久居民身分并维持至今。但2010年,年仅20
岁的他在伊利诺州因携带超过10克的大麻被捕,随后被判24个月“察看期”(Probation
)。谁知仅过不到一年,他再度于伊州被捕,此次警察在其车上搜出462.8克待售的大麻
,也再度被判24个月的“察看期”。
2016年,陈明伟在回中国后返美,于海关入境时,被入境处的移民官发现他前后两次的
定罪信息。移民官以此欲吊销他的绿卡,并启动递解出境程序。陈明伟委托律师在移民
法庭上指出,根据美国法典(U.S.C)第八篇第1229b(a)条规定,他作为超过五年的绿卡
身分持有者,且在美国连续居住超过七年,除非被定罪为“恶性重罪”(aggravated
felony),否则可取消递解令。
陈明伟认为,自己此前两次因大麻而被定罪不属于“恶性重罪”。但移民法官及随后上
诉至的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均认为,他在伊州的大麻定罪属于此,不具备取消递解令
的资格。案件一路上诉至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近日做出裁决,指出在移民案件中,“恶性重罪”包括“走私毒品犯
罪”,但定义为“任何属于联邦毒品药物管制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下的重
罪(felony)”,因此需判断在州法下的“重罪”是否同样符合“联邦毒品药物管制法”
所规定的重罪级别。按照伊州法律属于“重罪”的大麻定罪,在“联邦毒品药物管制法
”下仅为轻罪(misdemeanor),因此不符合移民法对绿卡持有者犯“恶性重罪”的递解
前提。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因此裁定陈明伟胜诉,案件发回重审,由BIA再度决定是否取
消他的递解令。 |
t******g 发帖数: 1667 | 2 都是川粉鼓吹从严执法给害的,把大麻完全合法化,人家不就没这麻烦事了! |
n****g 发帖数: 14743 | 3 好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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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ation
【在 r******g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名11岁时与父母自中国移民来美、一直维持绿卡身分的男子,前后两次因携带及意图 : 出售大麻被捕并判缓刑,2016年回中国后返美,入境时被海关发现这两次判刑信息,移 : 民法庭因此欲将其遣返并吊销绿卡。华男一路上诉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最终胜诉,案 : 件被发回重审。 : 陈明伟11岁时被父母带到美国,随后获得永久居民身分并维持至今。但2010年,年仅20 : 岁的他在伊利诺州因携带超过10克的大麻被捕,随后被判24个月“察看期”(Probation : )。谁知仅过不到一年,他再度于伊州被捕,此次警察在其车上搜出462.8克待售的大麻 : ,也再度被判24个月的“察看期”。 : 2016年,陈明伟在回中国后返美,于海关入境时,被入境处的移民官发现他前后两次的 : 定罪信息。移民官以此欲吊销他的绿卡,并启动递解出境程序。陈明伟委托律师在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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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 发帖数: 43471 | 4 合法了更是重罪啊,政府肯定要发照才能卖,自己瞎卖肯定是重罪,从别的州走私香烟
去nyc都是重罪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 : 都是川粉鼓吹从严执法给害的,把大麻完全合法化,人家不就没这麻烦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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