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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版 - 詹宏志 - 偵探和他們的心智結構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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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 - 偵探和他們的心智結構
1
推理小說萬流歸宗,一切都由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而來,讓我再從福爾摩斯
講起吧。
在塑造神探福爾摩斯這個角色時,類型開山祖師的英國作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不僅要他獨特,讓讀者一讀難忘,又努力想要讓福爾摩斯角色飽
滿,讀來可信。為了讓福爾摩斯獨特,這似乎不難,光憑他看一下你的袖口就能說出你
的職業,這種本事還不算獨特嗎?但是這樣的「新人類」要怎樣讓他可信?你要我怎麼
樣相信世間真有這樣的血肉之軀,行走在你我之間?
柯南.道爾其中一個重要的努力,出現在史上第一本福爾摩斯小說《暗紅色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1886)裡,那就是原作的第二章裡提到的「福爾摩斯:他的界限」
(Sherlock Holmes: His Limits)。
所謂的「福爾摩斯的界限」,指的是福爾摩斯的「知識邊界」或「知識範圍」,那是福
爾摩斯的室友華生醫師(Dr. Watson)經過近身觀察後所寫的一張清單。
話說在阿富汗戰爭受傷的年輕軍醫約翰.華生被送回英國大後方養病,他想要在物價高
昂的倫敦找到較便宜的住宿,朋友介紹了福爾摩斯給他,兩人因此分租了貝格街二二一
號B座的房子,成為室友,也造就了推理小說歷史上最有名的一個地址。
但對這位並不太難相處的室友(他大部分時間都是安靜的,除了有時候會拉小提琴擾人
清夢之外),華生醫師顯然是愈相處愈感到疑惑,因為他的「知識構造」太奇怪了。他
有時候對某些冷僻知識知道得廣博詳盡,令人吃驚;但有時候他又對某些基本常識完全
無知,也令人吃驚。譬如說華生醫師發現福爾摩斯並不知道「地球繞着太陽轉」這樣的
事實,下巴差一點掉下來。最後,他忍不住盤點存貨似的,開列了一張檢驗福爾摩斯「
知識界限」的清單,而這張奇怪的清單就變成這樣:
「福爾摩斯:他的知識範圍
一、文學知識:零。
二、哲學知識:零。
三、天文學知識:零。
四、政治知識:微薄。
五、植物學知識:不定。對顛茄(Belladonna,一種全株有毒的植物)、鴉片及一般毒
物知識豐富。對實作園藝一無所知。
六、地質學知識:實用,但有限。能一眼看出各種不同的泥土。曾經多次在散步回來,
根據褲管上沾染泥土的顏色與濃淡,向我指出那是屬於倫敦何處的泥土。
七、化學知識:深不可測。
八、解剖學知識:精確,但無系統。
九、犯罪文獻:極其淵博。他似乎對本世紀以來的所有刑案如數家珍。
十、小提琴拉得很好。
十一、精於棒棍、拳擊及劍術。
十二、對英國法律有良好的實務知識。」
如果這是一張醫師檢驗的X光片,我們的確是看到一張極不尋常的內在知識分布圖,這
當然是屬於某一個心智構造奇特的「病人」所擁有的。他的知識並不是平均發展,似乎
某些有發展的部分都發展到一種驚人的程度,而未開發的就幾乎停留在無知的地步。譬
如說他的人文素養幾乎是零(但又拉得一手好小提琴),他的實用科學知識則深不可測
;一個比較特別的線索,是這位知識分布圖的病人「似乎對本世紀以來的所有刑案如數
家珍」(這也是作者唯一提及福爾摩斯擁有的與歷史相關的知識)。
但在這張清單中,柯南.道爾真的是努力想揭露福爾摩斯的「局限」或「界限」嗎?我
們再讀下去就發現不是了,我們發現作者是想藉由一些看似微小缺點的描繪,讓思考能
力強大如「超人」的神探變得稍微脆弱而可信;或者可以說,這些瑕疵讓凡人如我們稍
感安慰。福爾摩斯擁有的無與倫比的觀察力與推理力,讓我們不禁自慚形穢,當我們發
現他連「地球繞着太陽轉」都不知道時,確實也鬆了一口氣。
事實上,就連「華生醫師」這個旁襯角色的設計,都是為了對照福爾摩斯的超凡能力而
來。華生是大部分福爾摩斯故事的敍述者,我們是透過他的眼睛和感官去感知福爾摩斯
的行動。當華生疑惑時,我們跟着疑惑;當華生不信時,我們跟着不信;當華生心悅誠
服時,我們也跟着心悅誠服。作者設計華生是一位有知識也有判斷力的社會菁英(別忘
了他是個醫師),他不是目不識丁的老粗,當我們心理上和他站在同一線上時,作者才
進一步打翻你的信心,讓你知道的確有另一種「新人類」,他的智慧能力比你強得太多
了。
這位「新人類」的出場,是極其震撼人心的一場戲。介紹福爾摩斯給華生醫師認識的朋
友,帶着華生來到福爾摩斯經常留連的醫院化學實驗室(但他的朋友又解釋說福爾摩斯
並非醫生或醫學院的學生);當華生來到實驗室,福爾摩斯正陷入一個新實驗發現的狂
喜,看起來瘋瘋癲癲。朋友為他介紹:「這位是華生醫師,這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先
生。」
「你好,」他熱誠的說道,用勁的握住我的手,力氣大到令我不敢恭維:「我看得出,
你從阿富汗來。」
石破天驚的一句「你從阿富汗來」,這是神探福爾摩斯誕生於我們世間的第一個推理。
這應該是足以「驚天地,泣鬼神」的一句話,因為他以後還會以同樣的方式嚇到我們很
多次,也因此打開了一種書寫類型,文學世界將會出現很多各形各色的偵探,也都會沒
頭沒腦說出很多讓我們嚇一大跳的話來。
柯南.道爾是第一位使這樣的「新人類」(也就是智力超級敏銳的偵探)為世人熟悉的
大推手(雖然愛倫坡才是真正的創造者),他肩負着使世人覺得這種新創角色可信又可
親的責任。也就是說,柯南.道爾必須花力氣解釋神探這樣人物的來歷,也必須解釋他
們那些「特異功能」是從何而來。
首先就是這張「知識分布圖」或者知識界限清單,其中一項,福爾摩斯對「犯罪文獻」
的熟悉,是串起一切知識的關鍵。也是到了這裡,我們才隱約感覺,他的其他知識也似
乎都與「犯罪」有關,或者更準確地說,他的一切知識都與「了解犯罪」有關。譬如,
就植物學而言,一般園藝植物大致與犯罪無關,他就老實不客氣地一無所知;但對有毒
植物,他就立即變得有淵博知識了,因為有毒植物是有可能被拿來犯罪的(下毒或者做
箭毒)。
是不是可以說,這樣的設計只是為了替偵探技藝辯護?柯南.道爾還必須做很多事證明
這樣的角色獨特而合理,而其他追隨者或者同意,或者不同意這樣的設計,關於偵探腦
中的知識應該是什麼樣的構造,還有很多故事值得一說呢。
2
話說福爾摩斯的室友華生醫生為他開列了一張「知識範圍清單」,清單中明白指出福爾
摩斯所有的知識與技能大多與「理解犯罪」或「制裁犯罪」有關。譬如說,福爾摩斯擁
有豐富的有毒植物的知識、土壤分布的知識、化學的知識、解剖學的知識,他更是熟讀
歷史上可得的各種犯罪檔案紀錄,他也精於擊劍、拳擊、棍棒等在打擊犯罪時可以用得
上的「技術」;但他對不能幫助偵察犯罪的人類知識毫無興趣,他對文學、哲學和天文
學的了解被華生醫生判斷為「零」(華生醫生甚至曾經驚呼:「不知道地球是繞着太陽
轉的,怎麼能做一個十九世紀的文明人?」)。
但也有一些界限模糊的東西,譬如說福爾摩斯拉得一手好小提琴,這件事倒底和打擊犯
罪有什麼關係?不過,小說裡對福爾摩斯拉小提琴的描寫,好像也讓它有特別的用處,
福爾摩斯似乎是以拉小提琴來紓解他平日緊繃的感官與神經,遇見思考困局時,他更以
演奏小提琴來作為鬆弛再集中的自我調節,這些想法與一百年後的心理學知識也若合符
節,也不是沒有根據。
自己拉拉小提琴可以有治療與調節的效果,可是,聽音樂會又和犯罪有什麼關係呢?在
《巴斯克村獵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1902)小說結尾時,破完案子
心情愉快的福爾摩斯向華生醫生提出邀請:「我正好有《雨古諾人》(Les Huguenots
)歌劇的包廂票,你聽說過德瑞茲克斯(De Reszkes)這位仁兄嗎?」
雨古諾人指的是法國喀爾文派清教徒(Calvinist Protestants),因為宗教理由在法
國受到天主教徒的迫害,歷史上更曾經發生影響深遠的「聖巴撒羅米日大屠殺」(
Massacre de la Saint-Barthelemy)事件,德國音樂家梅雅比爾(Giacomo Meyerbeer
, 1791-1864)寫的法國歌劇《雨古諾人》就是以「聖巴撒羅米日大屠殺」為背景的「
大歌劇」(Grand Opera),是十九世紀最受歡迎的作品之一;德瑞茲克斯則是十九世
紀末著名的波蘭歌劇男高音。這些歌劇知識透露出來的福爾摩斯,看起來是一位對藝術
、文學頗有熱情的文藝紳士,和華生醫生開列的那張知識清單有一點不協調。
當然,福爾摩斯還有另一個隱諱的癖好就未必能得到當今社會的支持,也就是他注射「
稀釋百分之七」(Seven-Per-Cent Solution)的古柯鹼,來作為增進感官敏感度經驗
的加強劑(或者只是無事頹唐的一個藉口),但這也是看不出對打擊犯罪有何用處的。
在文化處處與英國故意不對盤的法國人,在他們產生自己的神探時,也意識到不能成為
英國人福爾摩斯的仿製品,喬治.奚孟農(Georges Simenon, 1903-1989)筆下的馬格
雷探長(Commissaire Maigret),有一次在小說中跨海辦案,被英國記者問到他的辦
案「方法」與福爾摩斯有何不同時,他皺着眉抽着煙斗,嘆了一口氣說:「我沒有方法
。」
這當然是間接嘲笑英國人的一板一眼,不知變通,但我們也可以順着追問:「那麼,什
麼是福爾摩斯的『方法』?」
而福爾摩斯是有方法的,他自己也曾把它寫下來,發表在報紙上,文章題目大言不慚地
叫做《生命之書》(The Book of Life)。這份報紙放在餐桌上無意中被華生醫生讀到
了,文章劈頭就說:「從一滴水,邏輯家可以推斷出一片大西洋或一個尼加拉大瀑布,
即使他不曾看過或聽過這兩者。」緊接着文章又說:「所有的生命也是一個環環相扣的
大鎖鏈,看到其中一個環節,我們就能知道整個鎖鏈的性質。」
文章開始討論起一種「演繹的科學」(The Science of Deduction),以及它的訓練與
應用,最後它說:「……追求者應該從熟練掌握基本問題開始。先學會遇見一個人時,
能一眼看出這個人的過去歷史,也看出他的職業或專業。這樣的練習或許看起來無聊,
但它能磨利你的觀察力,並且教育你應該從何處觀察以及觀察些什麼。看一個人的指甲
,他的外衣袖子,他的靴子,他的褲膝蓋,他食指、拇指長繭的程度,他的表情,他的
襯衫袖口,由這裡的每一件事,可以清楚透露他的職業……。」
讀到這裡,華生已經看不下去,他覺得這位作者的牛皮吹得太大了,他說:「我倒想叫
他去擠一擠地鐵的三等車廂,看看他說不說得出同車乘客的職業。」
沒想到福爾摩斯在一旁酷酷地說:「那你會輸錢。——那篇文章是我寫的。」
這篇小說中的文獻,《生命之書》,由虛構人物福爾摩斯親自撰寫,幾乎可說是偵探小
說以及後來的推理小說的「誕生宣言」,宣告一種新行業與新人種的從此誕生,但同時
也正要接受第一個考驗。
別忘了在福爾摩斯出現之前,全世界聽故事的人是還不熟悉偵探這個行業,讀者也沒有
人聽過「偵探小說」這個名字。事實上,偵探這個行業和偵探小說這個類型,都要等到
福爾摩斯在人世間享有大名之後才傳播開來的。對於一個偵探神乎其技的「表演」,讀
者並不是立刻可以接受的。在福爾摩斯的第一本小說的前兩章裡,我們看到作者努力想
要收服讀者的痕跡,因為故事看到這裡,我們其實和華生一樣,覺得他「牛皮吹得太大
了」,偵探小說能不能被世人接受,這一刻,也就是華生搖頭不信的時刻,正是歷史上
的轉捩點。
福爾摩斯說:「……在我們第一次見面,當我提到你由阿富汗來,你似乎有點吃驚?」
「無疑是別人告訴你的。」
事實上那場會面是華生巧遇友人,加上臨時起意,福爾摩斯是沒有機會有預備知識去「
知道」華生的背景與來歷。福爾摩斯開始解釋他的「方法」,這也是推理小說史上第一
個福爾摩斯解謎的場面:「……長久以來的習慣,我能將一長串思考快速通過腦中,我
可以不察覺中間步驟就得到結論,但中間步驟是存在的。我的長串思考其實是『這裡有
一位醫者類型的紳士,但帶着軍人氣質,那應該就是一位軍醫了。他剛從熱帶地區回來
,因為他面色黧黑,但那不是他天生膚色,因為他的手腕處是白的。他臉色憔悴,顯然
是剛經歷了勞苦和病痛。他的左手臂受了傷,行動還僵硬不自然。什麼熱帶地區會讓一
個英國軍隊醫官飽受艱辛還受了傷。無疑那是現在正在打仗的阿富汗。』整個連串思考
花不到一秒鐘,我就說你從阿富汗來,你就被嚇倒了。」
一個解謎還不夠,不久的下一刻,福爾摩斯又指着對街快步行走的路人說:「你說的是
那位退休的海軍軍官嗎?」
華生(還有我們這些將信將疑的讀者)氣鼓鼓地說:「少唬人了,你根本就知道我無法
查證。」
如果你也是讀過福爾摩斯小說的讀者,你知道福爾摩斯立刻再次清楚地展示他的「方法
」,簡單明瞭地說出為什麼那個陌生人是一位「退休海軍軍官」。華生醫生當場折服了
,我們這些全世界各角落的讀者也折服了,「神探」得到他存在的「正當性」(
legitimacy),神探從而誕生。接下來,他可以真正出門辦案了,因為我們已經相信他
了。
3
就像偵探小說其他部分的歷史一樣,所有的創作開展大都是衝福爾摩斯而來的。柯南.
道爾創造出來的鷹勾鼻神探福爾摩斯大受歡迎之後,大大刺激了同時代與後來的作家,
有的作者開始思考此類作品的意義與潛力,有的作者則直接跳下來嘗試另一種偵探小說
的創造。
這些作家們第一個面臨的課題就是:要寫出一位什麼樣的偵探?
這位新偵探,顯然必須和福爾摩斯一樣聰明、獨特、有效,而可信,但他又必須和福爾
摩斯不一樣,不然就是拙劣的倣效者了。
怎樣才能夠不一樣?
有的人從身材下手,譬如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 1874-1936)筆下受歡迎的神
探布朗神父(Father Brown),矮小圓胖,笑口常開,外貌、氣質和福爾摩斯都刻意不
相像,當然是一種不一樣。
也有人從職業下手,柯南.道爾的妹婿洪納(E. W. Hornung, 1866-1921)寫《業餘神
偷萊佛士》(Raffles, the Amateur Cracksman, 1899),書中的偵訪奇案的主角是個
小偷,本身就站在社會正義的「對面」(對面不就是拿放大鏡的福爾摩斯嗎?),辦起
案來也有諸多不便(小偷是不容易解釋自己何以在那樣的時刻「恰巧」出現在別人的地
方),只宜暗訪,不宜明查,這也和福爾摩斯很不一樣。洪納的創新當時看起來有點離
經叛道,甚至也引來柯南.道爾的強烈反對,柯南還義正詞嚴寫信給這位妹夫說:「你
萬萬不可以把一位罪犯寫成了英雄。」但隨時間推移,角色的善惡模糊看起來是更有「
現代感」的,反倒福爾摩斯的黑白分明已經完全過時了。
但試與柯南.道爾抗擷或區隔的作家們,要如何面對福爾摩斯的「心智結構」問題?也
就是說,柯南.道爾創造了福爾摩斯的「存在之理」,他認為偵探辦案有其訓練及方法
,偵探必須全然理性,而且完全專注。他必須專注於一切有助於了解犯罪的相關知識,
而為了取得那樣大量的知識,他又必須放棄追求其他無用的知識(譬如文學、哲學、天
文學與政治)。也正因為如此,在福爾摩斯誕生之初,柯南.道爾就必須通過華生醫師
之手,列出一張名為「福爾摩斯的界限」的知識清單來。
你要寫出和福爾摩斯截然不同的偵探來,顯然你就要找出截然不同而又言之成理的「存
在之理」。
第一位注意到這個重要問題的作家應該就是卻斯特頓。在他的第一部偵探小說的嘗試之
作《奇職怪業俱樂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 1905)裡,他就創造了一位奇特
的偵探貝索.葛蘭特(Basil Grant)。書中描述這位葛蘭特時,說他是一位「觀星者
、神秘主義者、足不出閣樓者」(Star-gazer, mystic, scarcely stirred out of
his attic)。這些行徑顯然和福爾摩斯的「知識清單」和辦案風格大不相符。小說裡
還追溯他的來歷,說他本來是明察秋毫的辦案法官,有感於世間凡眾無事興訟,爭名奪
利,有一天突然在庭上吟詠諷喻詩一首,掛冠求去,留下面面相覷的官司兩造。這個行
事風格可更像咱們三閭大夫在汨羅江邊遇見的漁父,如果卻斯特頓有寫出他庭上諷詠的
詩句,極可能也就是:「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吾足。」
之類的濁世感嘆。
但《奇職怪業俱樂部》這部小說篇幅太短、故事也太少了,我們還來不及看到他有什麼
獨特的「方法」。也許後來卻斯特頓更下功夫創造的布朗神父比較清楚,布朗神父強調
「直覺」(這和福爾摩斯的「演繹的科學」顯然是不一樣的)。他常常先跳到某個直覺
的結論,再追問自己為什麼會這樣想,他發現自己其實已經在過程察覺許多不尋常的事
,那裡頭隱藏了直覺的根據,偵探真正要做的事,只是從中找出拼湊的邏輯來。
這樣的「方法」,解釋起來還是令人困惑難明,也許沿襲布朗神父書寫傳統、喬治.奚
孟農(Georges Simenon, 1903-1989)筆下那位自稱「沒有方法」的馬格雷探長說得還
比較清楚。馬格雷探長有一次當被英國記者問到他的辦案「方法」與福爾摩斯有何不同
時,他皺眉頭說:「我沒有方法。」但在另一個故事,他卻又講起他自己的「方法」。
他說:「我每天要問兇手為什麼這麼做,我試想像並了解他的每一個動機,我試變成他
,當我最後完全變成他時,我就知道我自己是誰了。」
這種也許我們可以稱之為「情境融入法」的思考方法,倒是「言之成理」的。探長反覆
回到兇案現場,揣摩兇手的種種可能心境,譬如兇手如果用的兇器是現場的某種用具,
偵探就要追問:「他為什麼沒有自備兇器?表示他到來之前並不預謀這種兇殺案嗎?他
的犯案是臨時起意嗎?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能激起兇手突發動手的衝動…?」偵探
自問自答,一路追蹤下去,他想知道兇手犯案之前做了什麼?吃飯了嗎?購物了嗎?理
髮了嗎…?犯案之後他又做了些什麼…?他要知道兇手一切的行為線索,他要了解他,
他要更鑽入他的內心,甚至變成了他。就像探長最後說的:「如果我變成他,我就知道
我是誰了。」兇手的形貌行為已經都在掌握之中,要找到他也就不再是難事了。
馬格雷探長與福爾摩斯的不同,不只反映在思考方法上,他們連在生活上與文化上的氣
質也大相逕庭。馬格雷雖然也是事必躬親的行動派,但他不興奮也不沮喪,總是不疾不
徐,永遠有時間在辦案的途中坐下來喝一杯冰透的白酒,或者把煙斗裡的煙絲壓了又壓
,緩緩給自己抽一斗的時間。他在路上永遠親切地和市場裡的菜販、果販打招呼(不會
像福爾摩斯做「喬裝易容」那種毫不光明磊落的事),每天他也準時回家吃老婆烹煮的
晚飯,偶而星期天還爬起來整理花園,弄到直不起腰來的時候,就想到自己應該退休的
日子。他的「常民化」和「生活化」,當然是刻意與福爾摩斯不同的。
英國謀殺天后作家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筆下的神探白羅
(Hercule Poirot),反而是心智構造和福爾摩斯最相像的。他們都是單身(心智不能
分神給感情或家庭),他們極端依賴理性思考(絕無神秘主義傾向),直線式地、黑白
分明地指出案情關鍵(不來同情兇手這一套)。他們用大腦皮層中的灰色小細胞辦案,
心理學與感受力和那張「知識清單」一點關係也沒有的。
但辦案的力量究竟從何而來?「心智」(mind)一詞,詞一而義二,既指「腦」又指「
心」。偵探拿放大鏡推索兇手所在,和反覆揣摩想像兇手心理,兩條路徑究竟誰是誰非
,這幾乎是一場推理小說「理性」與「感性」的競爭。事實上,從馬格雷探長質疑福爾
摩斯的方法之後,一場翻天覆地的偵探「心智結構」革命就幾乎要全面展開了…。
4
推理小說的早期發展,可以說是一連串對於福爾摩斯的「背反」,或者我們可以說,那
是對於柯南.道爾立下來的寫作典範一連串的「挑戰」與「回應」。各形各色的作家們
想借用「偵探小說」這個形式,但又希望寫出和福爾摩斯不一樣的偵探來。
推理小說歷史裡的「美國革命」,當然就是其中最激烈的「背反」形式。讓我們來看看
在偵探的心智構造這件事上,「美國革命」又做了那些革命的事?
在柯南.道爾的筆下,福爾摩斯是一部不折不扣用來打擊犯罪的「思考機器」。按照福
爾摩斯的室友華生醫生開列的「知識清單」來看,清單中福爾摩斯所有的知識與技能多
與「理解犯罪」有關。福爾摩斯擁有驚人豐富的知識,包括有毒植物、土壤分布、化學
、解剖學,他更熟讀歷史上各種可得的犯罪紀錄,他也精於擊劍、拳擊、棍棒等可以打
擊犯罪的技術;但他對於不能幫助破案的人類知識毫無興趣,他的文學、哲學和天文學
的知識都被華生醫生判斷為「零」。
這種「專用型思考機器」的新人類,儘管被柯南.道爾寫得生氣蓬勃、活龍活現,在其
他後繼者的努力之下,不同型號的「思考機器」偵探繼續活躍了幾十年,儘管外貌和脾
性都不一樣,但也漸漸寫得一再重複而彈性疲乏了。等到英國推理小說家奧斯汀.傅理
曼(R. Austin Freeman, 1862-1943)在小說中創造了今天法醫學和微物辦案的前驅宋
戴克醫生(Dr. John Evelyn Thorndyke),這位隨身攜帶實驗器材、極致理性的的科
學辦案者(scientific investigator),已經成為「思考機器」型偵探不可超越的典
範,後繼者真的是「難以為繼」了。
在美國經濟大蕭條(1929)之後,一部分的美國作家對偵探小說無助於現實、只能在「
謎題」與「破案」中打轉也感到不耐煩,他們有意識地想創造一種看起來真正能行走在
「殘酷大街」(mean street)的血肉之軀,或者就依「美國革命」大將雷蒙.錢德勒
(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的說法,他們「把犯罪還給有理由做這件事的人們
,而不再只是提供一具屍體。」
他們希望犯罪是真實的、有血有肉的、甚至是有社會意義可供發掘和討論的,而不只是
「提供一具屍體」,專供虛構的大偵探用來「解謎」,再供無聊大眾娛樂消費的。他們
最不喜歡的類型可能包括某些歐洲作家(譬如說謀殺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的「
莊園命案」,有錢人的鄉下莊園裡來了幾個客人(有時候偵探恰巧就是客人之一),一
個客人(或主人)突然被謀殺了,莊園中人人都有嫌疑。除了客人之外,莊園裡還有若
干管家、僕役、園丁也必須一併考量(但限於階級地位,他們一般很難登上主角,榮任
兇手);這種道具布景式的封閉環境謀殺案,很難與一般讀者的生活體驗對應,幾乎沒
有現實性可言,除了數學式的解謎樂趣,不容易再有更深的文學意義了。
這些革命大將也不喜歡咬文嚼字、裝腔作勢、故弄玄虛的「神探」,有一次,另一位美
國革命的領導人物達許.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就曾經撰文嘲笑古
典時期推理大師范達因(S. S. Van Dine, 1888-1939)作品中的主角講話像是「中學
女生怪腔怪調朗誦著莎士比亞劇本」…。或許我可以說,這些革命者小說家是懷抱著新
的「社會現實性」而來,他們想借用「偵探小說」的殼,把他們對社會的批判與懷抱一
起偷偷上了市。
和前一個世代推理小說家最大的差別,先是在於他們對「犯罪」的看法。在福爾摩斯小
說裡的「犯罪」,大部分是一個個難題,指的是一種純粹的「智力挑戰」,沒有什麼道
德困境和複雜性,它只是供偵探(其實也就是他所代表的階級與種族)來顯示他更優勢
的智慧。
美國革命的作家們則認為「犯罪」根本不是這樣,真實世界很少有設計巧妙、智力非凡
的犯罪,世間一般的犯罪常常是一種衝動或失控,失戀男持刀殺死移情女,這樣的犯罪
有什麼「巧妙」可言,要勞偵探們苦苦思索?這種匹夫匹婦的犯罪是簡單易懂的,循線
即可偵破,有時候甚至不偵可破。真實世界最難料理的犯罪,是組織性的犯罪,是經濟
性的犯罪,是有權勢者的犯罪,或者是有權勢者對於犯罪的「遮掩」。
使罪行難以偵辦料理的,不是犯罪行為的機巧複雜,而是夾雜其中的權勢與利益糾葛。
在漢密特與錢德勒小說的案子裡,偵探有時候要面對的是黑社會的暴力威脅(你擋了別
人的財路),有時候要面對政治特權的騷擾恐嚇(你撞見他們的醜事了),有時候更慘
,要面對的是黑白兩道的聯手夾殺(你捲入官商勾結的內幕了);困難的都不是犯罪行
為本身的神秘機巧,甚至不是尋找那位執行的兇手,「兇手」通常不難找到,他背後那
張保護他的「權勢網絡」才是真正的難題。
既然破解謎案和打擊犯罪都和智力無關,你要一個「智力超人」來幹什麼?福爾摩斯在
這裡也無技可施。別忘了,福爾摩斯只是位「私家偵探」,手上可沒有什麼「公權力」
,他是不能逮捕現行犯,也不能定任何犯罪者的「罪行」的,福爾摩斯所能做的是把他
們的犯罪證據「交給警方」(警方也不能定人的罪,他們還得要交給法院呢),或者邀
請警方一起行動,讓警方在犯罪現場親手逮捕犯人。在小說裡,福爾摩斯從未懷疑過警
方或司法的公正,警方也從未阻止或妨害福爾摩斯辦案;從漢密特與錢德勒小說裡的「
冷硬派偵探」(hard-boiled detective)歷經滄桑的眼底,福爾摩斯或他的創造者柯
南.道爾可真都是「天真無邪」的社會菜鳥呢。
在「權勢網絡」遮掩的犯罪面前,你需要的是勇氣和腰桿,而不是推理邏輯和化學知識
(邏輯和化學當然也很重要,但你不需要神探來提供,你只要法醫和化驗室就夠了)。
柯南.道爾為福爾摩斯開列的那張「知識清單」,如果我們也把它視為神探的「職能條
件」(job requirements)的話,現在,偵探的「職能描述」(job descriptions)已
經改變,你原來的那一套職能條件完全是不對了。
可惜,這一次沒有一位華生醫生幫我們列了一張清單,告訴我們新來的這些偵探是怎麼
樣的人,我們得自己去蒐集。也許我們拜訪的第一位描述者,就應該是這類偵探的開山
祖師達許.漢密特。幸虧,漢密特也留下了若干證詞,他描述自己創造的私家偵探時曾
說:「一個小人物日復一日在泥濘、污血、屍體和欺騙中前進,盡可能地麻木、粗魯與
犬儒,邁向一個晦暗的目標,除了他受僱盡職之外,別無督促或召喚他前進的理由…。」
夠了,夠了,這些話雖然隱諱,但對耽讀犯罪小說的讀者來說已經足夠,我可以用這段
話和讀過的各種故事,拼湊出一張冷硬派偵探的心智構造清單來,清單的標題?不如就
叫:「菲利浦.馬羅:他的界限」(Philip Marlowe: His Limits)吧。
5
菲利浦.馬羅,他的界限:
1.學歷:大學中輟。
2.經歷:小學教師、新聞記者、軍人、搬運工、水泥工、保險經紀、保全人員、卡車駕
駛、飛行員等。
3.前科:有傷害、恐嚇、毀損證物、酒醉駕駛等前科。
4.文學知識:若干,但平凡而有限。
5.哲學知識:僅知蘇格拉底、柏拉圖之名,不知道他們說過什麼,也不想知道他們說了
什麼。
6.政治知識:清楚,但從不表態。
7.科學知識:絕少物理學、天文學與化學知識,有一點法醫常識,但能動手修理汽車和
大部分電器、用具。
8.法律知識:對美國民、刑法及訴訟法有足夠的實用知識。
9.人情世故:極為深沉,對社會各階層人的心態都有深刻體會。
10.勇氣:絕高膽識,但不衝動。
11.正義感:對社會正義毫無興趣,但對身邊周圍不平之事有強烈干涉的傾向,無可救
藥的好管閒事者。
12.拳術:拳重有力,技巧普通,但捱打能力極度堅強。
13.槍法:中等水準,但對槍枝品牌、功能及其愛用者知之甚詳。
14.健康狀態:有長期胃潰瘍、偏頭痛、坐骨神經痛等毛病,牙齒多顆脫落,裝有假牙
,身上有多處刀傷和槍傷,但血壓、血糖、膽固醇良好,心肺功能正常。
15.精神狀態:經常失眠,並做惡夢,有輕微躁鬱症狀,並有暴力傾向,人際關係不良
,有煙癮和酗酒習慣。
16.經濟狀態:收入不少,但不穩定,花費也大,月底存款餘額大部分只有幾百元甚至
個位數,無房貸和銀行借款,無房地產,一向準時付房租,有退票記錄,沒有信用卡。
17.嗜好:除菸酒外,愛玩填字遊戲與數獨…。
菲利浦.馬羅(Philip Marlowe)是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
筆下的私家偵探角色,極可能是所謂的推理小說「美國革命」以來最著名也最受歡迎的
「冷硬派偵探」(hard-boiled detective)之一。
我在這裡,模仿華生醫生對他那位奇怪室友福爾摩斯所開列的清單,試着也為菲利浦.
馬羅開列一張足以彰顯他的來歷與特色的表單來,但明眼的讀者應該可以看出,我試着
整理的不只是馬羅一個人,這張單子的內容其實也包括了其他推理小說史上重要冷硬派
偵探的若干特質。
從這張清單上所見,在知識上,這位冷硬派偵探大體上只是「中人之資」,沒有什麼驚
人的腹中貨色,不像福爾摩斯那樣擁有許多深不可測的獨特知識(譬如有毒植物之類)
。而清單裡開列描述的其他人格特質,也無非只側面烘托出一位歷經滄桑、老於世故、
孤獨堅毅的失意中年男子的畫像。
這樣的條件,為什麼能造就一位「神探」?
不,也許「神探」一詞有問題,發動「美國革命」的作家們,不就是想要對抗偵探小說
的不寫實、想要消除大偵探的「神性」、重新賦予他一種寫實而有血有肉的「人性」色
彩嗎?
也許我們應該問,這張清單裡開列的條件,為什麼能造就一位無堅不摧、無案不破的「
人探」?
但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事實上,美國作家們花了二十年的時光和無數的作品去
回答它,又花了另外近六十年的時光和更多的作品去維護它至今。才讓一位又一位知識
範圍平凡無奇、大腦智力也不驚人的落魄偵探行走在城市大街之上,破了一個又一個的
案子,伸張了社會的正義,為弱勢小人物出了幾口氣,也讓做為讀者的我們,在夜裡入
眠之際感到安全與安慰。
依我看,菲利浦.馬羅用了和福爾摩斯很不一樣的「方法」去破一個案子。通常來說,
福爾摩斯是「面對」一個案子,他觀察它、蒐集細微資料、思考它,最後突破了它,指
出犯罪的真相。但馬羅不是這樣,通常他是「走進」(或闖進)一個案子,他經驗它、
體會它,甚至要用身體去承受它(譬如在肚子上捱上幾拳,偶爾還有子彈掠過他的耳際
),最後才「消滅」了它(按照馬羅自己的說法,是「幫你拔掉背上那根刺」),偵探
也不指出犯罪真相,他自己已經完全明白了,那也就夠了。
也許還不只是「方法」不同,菲利浦.馬羅看待犯罪的態度根本上就和福爾摩斯不同。
還記得小說《大眠》(The Big Sleep, 1939)裡的開場嗎?馬羅來到洛杉磯郊區一座
豪宅,在養蘭花的溫室裡會見他的客戶,一位因為女兒放蕩行為而受到勒索的坐輪椅老
將軍。老將軍出示勒索函,問他的意見,馬羅淡淡地說:「要是我,我會付錢。」看起
來,馬羅面對犯罪時不是以「義憤」做為反應的,他是一個衡量「得失」的世故者,犯
罪本身並不可惡,它只是人生不可避免會遇見的麻煩之一,有時候忍一忍就過了。只有
當犯罪行為變成人生毒瘤,危及到健康或生命的時候,這個毒瘤才應該加以拔除。
拔除的意思也不一定是交由警察逮捕或司法審判,大部分找到私家偵探的案件本身就有
難言之隱,不要驚動公權力才是上策。拔除毒瘤的意思通常只是解決根源,消除產生此
事的癥結,或者就找到勒索者,「曉以大義」(飽以老拳或給予豐酬),使病症不再發
作為止。對馬羅而言,人生的麻煩需要的是排除(默默地),而不是「破案」,大聲喧
嘩地伸張正義。
對這些新種偵探來說,你要的不再是「推理」,不再是邏輯和真相。你要的是走到問題
面前,用各種可行方式「解決」人生的某些麻煩(管它合法或不合法呢)。如同錢德勒
一篇短篇小說的篇名《麻煩就是我的生意》(Trouble Is My Business)所提示的,幫
助別人解決不可告人的人生麻煩正是私家偵探們卑微生計的由來,你與「犯罪」是共生
的,不是居高臨下來打擊犯罪的。
但對犯罪有着世故的理解,又對犯罪有着容忍能力的邊緣人偵探,為什麼不去幹犯罪者
的勾當(他是熟悉也夠格的),而甘願賺每日二十五元的工資,還有一餐沒一餐的呢?
甚至在《漫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 1953)裡,馬羅連二十五元的每日收費也
不收,就為一個酒醉的陌生人兩肋插刀,直到盡頭。要了解這個偵探的奧秘,我們光是
了解偵探的「大腦」也不夠,我們還得試着了解他的「心」呢…。
6
自從柯南.道爾(Arthur ConanDoyle, 1859-1930)創造了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這個生動獨特的偵探角色之後,同輩與後輩作家受了刺激與啟發,紛紛投入「
神探製造業」,一位接一位大腦灰細胞異常發達的神探乃陸續出爐,不絕於途,形成一
場波瀾壯闊的閱讀活動。
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與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
發動的「美國革命」何獨不然?漢密特筆下的山姆.史培德(Sam Spade)與錢德勒筆
下的菲利浦.馬羅(Philip Marlowe)共同孕育了「冷硬派偵探」(hard-boiled
detective)的原型。同輩作家與後輩作家同樣受到了全新的刺激和啟發,一位接一位
又悍又酷的硬漢私家偵探也陸續出爐,不絕於殘酷大街之上,形成另一個創作活動生生
不息的大傳承來。
譬如說,羅斯.麥唐諾(Ross MacDonald, 1915-1983)筆下的劉亞契(Lew Archer)
、羅勃.派克(Robert Parker, 1932-)筆下的史賓塞(Spenser)、勞倫斯.卜洛克
(Lawrence Block, 1938-)筆下的馬修.史考德(Matt Scudder),都是這一脈相承
、形象鮮明的冷硬派偵探傳統。
劉亞契的角色第一次出現在羅斯.麥唐諾的《動向飛靶》(The Moving Target, 1949
)裡,當時,錢德勒的菲利浦.馬羅也還在洛杉磯執業,至少,錢德勒的最高傑作《漫
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 1953)也還沒寫出來呢。私家偵探劉亞契剛出道時,
讀者應該很容易認出他與菲利浦.馬羅的「血緣關係」,他和馬羅一樣,內心獨白也是
世故尖酸,但不說出口的卻是一種尊嚴和堅持,他們都會為一絲希望理想而努力,雖然
嘴裡他們還嘲笑自己多管閒事。
還記得《漫長的告別》那個令人難忘的開場嗎?馬羅在停車場遇見爛醉如泥的泰瑞.藍
諾士(Terry Lennox),泊車小弟欺負他,他的女伴也嫌棄他,馬羅以陌生人之姿挺身
而出,及時伸出援手。馬羅做的事是高貴的義舉,自己嘴裡卻犬儒地嘲笑自己說:「我
猜干預酒鬼永遠是個錯誤。」等他費力把這位酒鬼搬上車帶回家時,泊車小弟嘲笑他自
找麻煩,他也自己對自己說:「當然他說的也有點道理。泰瑞.藍諾士給我惹來許多麻
煩,但那畢竟是我的本行呀。」這句話也呼應了錢德勒著名的短篇小說《麻煩就是我的
生意》(Trouble Is My Business, 1939),也是錢德勒對偵探工作的詮釋。
明知自找麻煩,但馬羅就是忍不住仗義出手,他總是不忍看見潦倒者或倒楣鬼受欺壓或
受迫害,他是每日收費二十五元的受僱偵探,但在《漫長的告別》裡,馬羅無緣無故為
一位素昧平生的醉鬼出錢出力,不憚其煩,並為他飽受警察的拷問與老拳,毫不動搖。
他並不曾接受正式的委託,連費用都不曾問起,他跳出來多管閒事,只是因為路見不平
而已。
冷硬派偵探正是這樣一種文學上極有意思的發明(大腦極度發達的福爾摩斯當然也是有
意思的發明),表面上看,他們是社會標準下的失敗者(我指的是他們不曾居高位或發
大財),他的職業也不算高尚體面,他與世界打交道的經驗多半是發現其中的醜惡,很
少有振奮人心之處。這些偵探們也常常不是成功料理生活的人,他們外貌滄桑疲憊,靈
魂傷痕纍纍,銀行賬戶存款則是空空如也。但這位偵探口裡不說,內心懷抱的卻是「威
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的高貴情操(你也許要問我為什麼這裡少了一句話,我只好承
認我沒看過他們富貴的時候)。他們同情弱者與無辜者,經常不顧自己的安危去拯救他
們,行徑看起來像是現代都市社會的「遊俠」。
遊俠「以武犯禁」,冷硬派偵探也是如此,他們動口動拳動槍,游走在法律與社會的邊
緣。他們不是像福爾摩斯那樣靠「智力」解謎辦案的人,事實上,在社會底層的「泥濘
、污血、屍體和欺騙」之中,「智力」常常無技可施。相反地,你需要像漢密特說的「
盡可能地麻木、粗魯與犬儒」,才能咬牙堅持到最後,突破重重黑幕,讓真相水落石出。
既然辦案與「智力」無關,冷硬派偵探就很少被寫成「智力超人」。他們在書中的角色
,大半是與你我相當的中等智力,有著一些「街頭智慧」(street smart),對人生世
情也有著若干體會洞見,如此而已,配備上看起來是不如福爾摩斯以來的各種神探的。
他們的力量來自於「心」而不來自「腦」。譬如說,他們有不忍眾生的「憐憫心」(
compassion),憐憫心常常是他們接案與辦案的起源(他們有時候不是接受任何案子的
委託,而是不知不覺捲入一個案子)。憐憫心也有很多面貌,有時候是「不平之心」,
有時候是「同情心」,總之,偵探的內心底處被觸動了一下,他就捲進去了,就像馬羅
遇見泰瑞時說的:「我本該是個硬漢,但那傢伙有種東西觸動了我。」(I'm supposed
to be tough but there was something about the guy that got me.)
他們也有強烈的「正義感」和「責任感」,甚至有一種連他們自己都嗤之以鼻的「道德
感」。他們深入黑暗罪惡,卻不同流合污;一旦接受了委託,他們是盡力完成使命的,
那怕工作到一半,委託人已經死了,他們是拿不到後來的工作酬勞了,他們也絕不放棄
。黑道或白道(譬如動不動就把馬羅用手銬扣上的警察)的威嚇、利誘也從來不能在他
們身上奏效。他們是內心堅持信念的聖者,像一心一念要上西天取經的唐僧,妖魔鬼怪
都攔不了他。
他們也有等待水落石出的「耐心」。在冷硬派偵探小說的作者心中,揭露犯罪真相最大
的障礙來自於權勢者的干預阻撓或誤導疑陣,偵探必須有足夠的力氣與暴力脅迫周旋,
又要腦筋清楚不受人惑。面對龐大的官商勾結體系,偵探往往是孤軍作戰的渺小身影,
你必須在泥濘、污血中匍匐前進,一點一滴抽絲剝繭,直到水落石出,你不能心浮氣躁
,你必須冷靜而有耐性。
推理小說的「美國革命」帶來了一個偵探本質的大轉折,小說創作者把偵探從用「腦」
辦案改變為用「心」辦案。偵探小說從此少了馬戲團式的「智力秀」,卻多了人性面。
小說從此也進入人心人性的光明與黑暗,有了更大的描寫人生的空間,逐步進入藝術之
境。也因為偵探灰色細胞運轉不再是綜藝秀的主體,這場秀再叫做「偵探小說」已經顯
得不合時宜,新的作品敘述的是平凡人與「犯罪」搏鬥的故事,犯罪才是馬戲的主秀,
從此之後,偵探小說就要改稱「犯罪小說」(Crime Stories)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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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3957
2
如此熟识侦探小说
怎会没有提及爱轮坡(ALLAN P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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