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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 - 偵探和他們的感情生活
1
深夜裡,槍響了,燈火通明的警察分局裡陷入一片混亂。倉皇披衣起身的警察們立刻發
現這是一場意外的慘劇,他們的一位值夜的同僚已經倒臥在辦公桌的血泊之中,冒煙的
警用手槍還緊緊握在死者的手上…。
在第二天的報紙社會版的一角,我們將會讀到一位為情所苦的年輕警察飲彈自殺的新聞
。那段逼他走向絕路的感情,有時候是論及婚嫁的女友突然移情別戀,有時候涉及不倫
的難解三角習題,有時候甚至不過是前一天與女友之間的一場爭吵…。我們還意外地發
現,死者幾天前才剛因為工作的績優表現榮獲上級頒發的獎章。
沒有錯,即使他代表司法執行的公權力,即使他穿上制服、佩上了槍,即使他辦案時明
察秋毫、鐵面無私,骨子裡他還是一個血肉之軀的凡人,和女友激烈吵架的委屈有時候
已經足以讓他理性崩潰,暗夜裡無法自已地扣下扳機,了結了自己青春的生命…。
實際社會如此,在小說裡又如何呢?
追究辦案者的感情生活,一切還是得從神探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說起,沒辦
法,誰叫我們要學詩人一樣問到:「是誰傳下這偵探的行業,黃昏裡點起一盞燈?」
追問福爾福斯的戀愛史,幸虧也不困難,他的創造者小說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在寫第一篇短篇小說《波宮秘史》(A Scandal in Bohemia)的
時候,就揭露了福爾摩斯感情生活的秘密。
小說故事是說波希米亞王儲談了一場不能見容於王室的戀愛,對象是一位歌劇明星兼探
險家的前衛女子艾玲.愛德勒(Irene Adler);後來王儲拋棄舊愛,準備與王室為他
安排的門當戶對的鄰國公主結婚,不甘被棄的女子持出遊的合照威脅,揚言要將醜聞公
諸於世。害怕釀成政治災難的王儲不得不微服來到貝克街二二一號B座,求助於福爾摩
斯,委託他設法取回照片,他甚至情急地說:「我願意以國土的一省換回那張照片。」
("...I would give one of the provinces of my kingdom to have that
photograph.")
福爾摩斯與華生醫師連袂出馬,很快地就追蹤到那位女子居住的地方,也設計套出女子
隱藏照片之處。但這位愛德勒女士並非凡夫俗子,她將計就計,反過來設計讓福爾摩斯
撲空,栽了個大跟頭,這也是所有探案小說中福爾摩斯唯一的一次失手,而對手竟然是
個在當時還有很多外部環境限制的弱女子。
雖然如此,福爾摩斯還是成功地阻止了醜聞的爆發,挽救了王儲的政治生命;感恩的波
希米亞王儲把手上一隻價值連城的戒指脫下來,要送給福爾摩斯當謝禮,福爾摩斯卻開
口請求要另一個「更有價值的東西」:艾玲.愛德勒的照片。不只如此,終其一生,福
爾摩斯心中只有這位奇女子,按照柯南.道爾的說法:「對福爾摩斯來說,她將永遠是
那位女士。」("For Sherlock Holmes, she was always the woman.")
她將永遠是那位戴「定冠詞」(the)的女士,也就是天下除了她別無其他女子的「那
位女士」。直到如今,一個取名為「貝克街游擊隊」(Baker Street Irregular)的著
名福爾摩斯書迷俱樂部,在他們每年的年度大會當中仍然只邀一名女士參加,那位女士
當晚的尊稱就是「那位女士」(the woman)。
我們不得不問,這算不算密司脫福爾摩斯的感情生活呢?我的想法是算的,因為這是絕
無僅有的關於福爾摩斯對異性反應的描繪。在其他所有的福爾摩斯的小說裡,福爾摩斯
是不對任何女子動心的,言詞與行為上也沒有任何瓜葛,雖然他對愛德勒女士的愛慕也
有點不食人間煙火,不含曖昧意味,他的表現更像是對棋逢對手的惺惺相惜。
乍看之下,福爾摩斯的感情生活和《水滸傳》裡的宋江沒有兩樣。人稱山東呼保義的及
時雨宋江,在小說中就是與閻婆惜之間的感情問題沒處理好,才被逼上梁山的。對於宋
江冷落了新納的小妾閻婆惜,導致閻氏紅杏出牆的緣由,小說裡是有解釋的:「初時宋
江夜夜與婆惜一處臥。向後漸漸來得慢了。這是為何?原來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
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
照施耐庵的說法,宋江是個「好漢」(一種好勇鬥狠的族類?),他的主體價值是以「
學使槍棒」為中心(練習武功的意思,但在《水滸傳》的好漢當中,宋江卻是最不以武
功見長的一位),女色相對不是好漢內心的優先順位。
福爾摩斯也是「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但這又是為何?柯南.道爾在小說中也曾提出
他的「理論架構」。同樣就在《波宮秘史》裡,柯南.道爾借華生醫師之口對福爾摩斯
的「愛情無能」有這些描述:
「他是這個世界上我看過最理性、最具觀察力的一部機器,但做為一個情人,他可就是
搞錯人了。他從來不說較溫柔或充滿感情的話,有的話也是以嘲笑或輕蔑的方式表現出
來——這是掩飾人的動機與行為最好的方法…。」
「但是一個有經驗的理性者,承認這類的事情侵犯到他的敏銳而適度的氣質,就等於引
進了困擾的因素,從而使他對自己所有的心智都產生了懷疑…。」
「高靈敏度的儀器進了沙塵,高倍顯微鏡有了裂痕,干擾都不比較大…。」
答案出來了。簡單的說,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是企圖創造一種新的「智慧人種」
,那是一部高效能的「思考機器」。但絕對理性的思考機器運轉,能夠對抗人生的「干
擾因素」嗎?按照柯南.道爾的想法,愛情對這部思考機器運轉的干擾,是比「高靈敏
度儀器進了沙子」或「高倍顯微鏡有了裂痕」還嚴重的,若要機器正常運轉(也就是神
探得以正常辦案),愛情的干擾是應該加以排除的,這就是為什麼小說中的福爾摩斯不
能談戀愛的緣故。套用《水滸傳》的句型,也許我們可以說:「原來福爾摩斯是個偵探
,只愛頭腦體操,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
2
萊德.哈嘉(H. Rider Haggard, 1856-1925)坐在火車上,和他的哥哥討論史蒂文生
(R. L. Steveson, 1850-1894)的冒險小說《金銀島》(Treasure Island, 1883),
那是當時剛剛轟動書市的最新暢銷書。當萊德.哈嘉毒舌批評史蒂文生的新作浪得虛名
,只是寫給男孩子看的淺薄之作(後來的歷史發展倒證明他是對的,《金銀島》現在已
經淪為兒童讀物了),沒什麼了不起。他的哥哥忍不住了,嘲諷地說:「我倒要看看你
能不能寫出一半好的作品。我和你賭一先令,賭你寫不出來。」("Well, I'd like to
see you write anything half as good - bet you a bob you can't.")萊德.哈嘉
也卯上了,回話說:「我賭了!」("Done!")
當時的萊德.哈嘉還只是位不成功也不得志的作家,他其實才從非洲回來不久,但不曾
想過在小說中利用這段海外殖民地經驗。為了打賭不服輸的一口氣,他搜索枯腸、尋找
靈感,最後用上了他的非洲經驗和非洲知識,果然另闢蹊徑,寫出和《金銀島》同等新
奇刺激、同等成功、多年後也同樣淪為少年讀物、大受歡迎的探險小說:《所羅門王的
寶藏》(King Solomon's Mines, 1885)。
不過,《所羅門王的寶藏》的出版過程也不無波折,由於題材太新,他的書稿連續遭到
多家出版社退稿。好不容易得到機會出版,出版社卻發現問題在於書太暢銷,無法印刷
得夠快,書市一直供不應求。《所》著成功之後,萊德.哈嘉再接再厲,繼續寫出《亞
倫.郭德曼》(Allan Quatermain, 1887)和《千年女王》(She,1887)等系列的冒險
小說,成為英國最受歡迎的作家,整整火紅了四十年。
受同代作家的刺激,進而產生另外可以相抗頡的作品,這在文學史上是屢見不鮮的,推
理小說歷史當然也是如此。我們上次才說到,柯南.道爾(Arthur ConanDoyle, 1859
- 1930)寫出歷史上第一位大受歡迎的偵探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之後,也曾
引發了無數英雄豪傑跳入這個新興的寫作類型,紛紛創造出各形各色的偵探角色來,而
那也就是後來推理小說迷津津樂道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基於某種理由,柯南.道爾把福爾摩斯塑造成終生不婚、對女色毫不動心的無性人物(
但福爾摩斯並不是斯巴達式軍事主義的禁欲角色,他在日常生活裡追求感官刺激、注射
古柯鹼的放蕩生活,反而有種王爾德式的頹廢色彩)。柯南.道爾創造福爾摩斯這個角
色時,真實世界的藍本是他在愛丁堡大學師事過的法醫學教授約瑟夫.貝爾(Joseph
Bell, 1837-1911),但貝爾教授是結過婚、生有兒子的正常人,柯南.道爾為什麼要
把福爾摩斯的感情生活寫成那樣?
按照柯南.道爾自己在小說暗示的說法,他覺得感情(特別是愛情)之於人的理性,猶
如灰塵之於高靈敏度的儀器,它是一種影響觀測結果的干擾因素,對高智慧人物毫無用
處,不應該在一位追求絕對理性的神探身上出現。
為了使這樣的態度看來合理可信,小說家安排另一位主角華生醫師早早就結了婚(還讓
福爾摩斯在重逢時嘲笑華生醫師說,婚姻生活使他胖了七磅),暗示他並不反對婚姻生
活;柯南.道爾並且在短篇小說《波宮秘史》(A Scandal in Bohemia)當中讓福爾摩
斯陷入私情,愛慕一位飄然引去的奇女子,好像從此心有所屬,終身無法再愛他人。作
者此舉,也有點為後來評論者疑心福爾摩斯的性別傾向預做消毒和辯護的意思。
福爾摩斯畢竟是個單一個案,也許歷史偶然多於必然,但他同時代的作家面對偵探的愛
情生活時,想法又是如此呢?
看起來,柯南.道爾同世代的作家都沒有能力挑戰這個偵探的心理禁區。在福爾摩斯還
在貝格街執業的時候,大文豪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 1874-1936)看出這個新
文類的潛力,他超乎他的時代,讚美推理小說裡的「犯罪」是「現代都會的詩篇」,他
是第一位慧眼看出犯罪描寫的「現代性」的評論家。卻斯特頓自己也做了若干推理小說
實驗,包括沒有犯罪的偵探小說,和犯罪者是政府或高官的政治推理小說。但到最後,
他不再嘗試新可能性,反而醉心於創造一位和福爾摩斯可以匹敵的神探,那就是後來流
傳不朽的布朗神父(Father Brown)。
布朗神父身形矮胖,笑容可掬,有點心不在焉的模樣。這副外在的模樣似乎是刻意和福
爾摩斯截然不同,每一種描述都幾近相反。辦案手法也一樣,福爾摩斯手拿放大鏡走來
走去的身影、和他步步為營的邏輯推演,也被布朗神父靈光乍現的靈感和直覺顛覆了。
然而卻斯特頓接受了柯南.道爾設計的「案件、偵探、破案」的三段式架構,加了他這
影響巨大的一票,偵探小說的公式也才因此定了調。
但不知是有意、無意或者未注意,卻斯特頓並沒有檢討「偵探不戀愛」的這條公式。他
創造的布朗神父恰巧因為是神職人員,清規所限,本來就不食人間男女煙火,無需交待
內心情感波瀾的真相,無需掙扎,他輕易就加入和福爾摩斯一國的「不談戀愛偵探俱樂
部」。
另一位同時代的大作家奧希茲女男爵(Baroness Emma Orczy, 1865-1947),除了已經
先創造了一位在法國大革命時代專門搶救善良貴族的神奇俠客「紅花俠」(Scarlet
Pimpernel)系列小說,後來她又塑造了一位「安樂椅神探」原型的「角落裡的老人」
(The Old Man in the Corner),這種不到現場、只憑轉述資料就能斷案的偵探類型
,對後世的偵探小說的影響既深且鉅。
也一樣不知是有意、無意或者未注意,這位偵探是位青春已逝的老人,鎮日坐在倫敦某
茶館裡的角落與他人閒聊度日。按照這個角色設計,他的生理狀態似乎已經不適合積極
的戀愛活動,作者奧希茲女男爵因而無需憂慮他的「感情生活」。但我們也別忘了,「
角落裡的老人」不辦案,他只「論案」;他坐在茶館一角,等待年輕美麗而愛抬槓的八
卦小報女記者艾略特小姐(MissElliot)的到來。艾略特小姐帶來種種社會新聞的內幕
與細節,「角落裡的老人」只憑這些線索就能看出真相,順便嘲笑對正義無能的警察與
司法。僅只是與年輕女記者的辯論與鬥智,已經是老人的「青春之泉」了,言詞交鋒猶
如性愛或更勝於性愛,不是嗎?
即使是一切都與英國對立不同的大西洋彼岸,由法國人創造的神探又如何呢?就拿喬治
.奚孟農(Georges Simenon, 1903-1989)筆下的馬格雷探長(Inspector Maigret)
來說吧,我看也不能免於福爾摩斯這樣「無性」的傾向。
事實上,馬格雷探長在文化上與氣質上的確與福爾摩斯是全然不同的,馬格雷絕不像福
爾摩斯那麼劍及履及,他總有時間和悠閒,在追逐兇手的途中坐下來享受一杯冰透的白
酒(有時候是紅酒,有時候則是啤酒,端看他的心情、他正在享用的食物搭配、或者當
時的氣候)。他已經結了婚,即使在辦案的高峰,他也是要回家吃晚飯的,而馬格雷夫
人也總能烹調「紅酒燉雞」或其他家鄉料理端到晚餐的桌上。連辦案時記者或警探同行
問及他的方法,他也訥訥地說:「我沒有方法。」這種生活哲學處處與單身漢福爾摩斯
不同,但在晚餐桌上,馬格雷和老婆討論兇手的心理,討論園藝和天氣,慢條斯理,老
夫老妻,感情高潮已過,看起來好像也是長期的「無性夫妻」生活,但小說中的馬格雷
才剛過五十歲。
一旦涉及偵探或純粹的心智活動,好像戀愛或性愛就不相宜,偵探小說初期的大作家們
都不曾討論這件事,或者不曾懷疑這件事,直到有一位行外的作家忍不住,跳出來寫一
本小說,他要嘲諷偵探小說不符人生真相,偵探們也不曾接受人生考驗,他要試試讓偵
探墮入情網,他要讓偵探天人交戰,他要讓偵探「不愛破案愛美人」,他要讓社會正義
在感情面前不堪一擊……。
江湖上如果有這樣的小說出來,偵探小說的威信還保得住嗎?歷史會有什麼樣的峰迴路
轉嗎?我們得下次再談了。
3
神探施展非凡智力,謎雲重重中屢破奇案,卻又能在愛情面前不失足,見異性而不動心
,這樣的人生合理嗎?這樣的神探還像個人嗎?
自從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創造出歷史上第一位萬民愛戴的
神探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之後,偵探小說初期的其他創作者也都自覺或不自
覺地遵循了「偵探不談戀愛」的禁欲傳統。第一位跳出來質疑偵探缺乏感情生活不合理
的作家,正是英國的新聞記者兼詩人艾德蒙.克禮修.班特萊(Edmund Clerihew
Bentley, 1875-1956)。他在一九一三年出版的仿偵探小說作品《褚蘭特最後一案》(
Trent's Last Case),就是打紅旗反紅旗,想用推理小說型式大大地嘲弄偵探角色一
番。
在《褚蘭特最後一案》書裡,主人翁菲利浦.褚蘭特(Philip Trent)是一位絕頂聰明
的畫家兼新聞記者,因為幾次在採訪過程中能夠提供獨到的觀察線索與方向建議,屢助
警方偵破奇案,頗受警界人士的尊重。這一次,他又受報社老闆之託(按照報老闆對轟
動社會凶案的說法:「這將帶來一大筆收入。」)來到一位惡名昭彰的富豪命案現場進
行新聞採訪,暗地裡也做調查辦案的工作。隨著調查工作的進展,他漸漸傾心於富豪遺
孀的美麗聰慧,不可自拔地陷入了愛情,一面他卻又發現,所有不利的證據都步步指向
他的意中人…。
小說到了最後(不,這還不是「最後」,小說最後還有另一個「最後」),褚蘭特觸犯
了偵探的「專業禁忌」:他決定向美女表白心意,而不是將事實與嫌犯交給警方;他決
定向美女求婚,任由警方走向完全錯誤的偵辦方向(偵探不管社會正義了)。小說作者
讓偵探褚蘭特問案時內心充滿掙扎(「我帶滿肚子疑問去找你,心裡面承擔難以言喻的
痛苦…。」),更讓他說出福爾摩斯打死也不會說的肉麻話:「要是你無法愛我,今後
我的生命不可能再完整,我深深愛上你如雲海般的黑髮,還有你的嗓音…。」
這種瓊瑤式的文藝腔當然不是我們熟悉的偵探用語,連美麗的女主角嫌犯都不可置信地
說:「你像個陷入初戀的小男孩一樣。…你究竟怎麼了,你怎麼會說出這種感情用事的
話來?你的自制力呢?」
這也正是讀小說讀到一半的推理迷讀者想問的話:「你這位大偵探怎麼了?你怎麼說出
這麼感情用事的話來?你的自制力呢?你的案件呢?你的兇手呢?你答應給我們的真相
和社會正義呢?你不是應該在偵探小說裡努力辦案的嗎,你跑到羅曼史小說裡去做什麼
…?」
班特萊想嘲諷偵探小說的,不就是想指出偵探也是血肉之軀,有時候也不能免於動心動
性嗎?他讓偵探在辦案時起了凡心,被美女嫌犯狠狠「煞」到,連問案時都心旌動搖,
天人交戰。小說裡描寫褚蘭特追尋案情的掙扎,一方面他已經想到她可能是案件的共犯
或者主謀,可是他的愛情使他難以置信,「他見過她的雙眼和嘴唇,甚至聞過她身上的
味道,褚蘭特是那種自認可以辨認空氣中罪惡氣息的人,然而從她身上,他衷心覺得她
是一位至善至美的人…。」
這個質問可是有真實世界背書的,我想起台灣多年前出現一位多次殺害親夫和男友的「
黑寡婦」潘明秀,潘雖然罹患小兒痲痹而不良於行,但長相清麗,聰明慧黠,講話也輕
聲柔語,讓接近者容易我見猶憐。她先與外遇男友設計謀殺了經常對她家暴的親夫,後
又夥同新任男友殺害了前任男友(既除去騷擾也滅了共犯之口)。我印象深刻的是,當
時案件審理時,每次負責背負她出庭的法警對她也動了情,法院為免意外,只好下令法
警輪值背她上法庭,不讓單一員警有太多接觸她的機會。是呀,執法人員也是凡人,碰
到「超級發電機」時,他們也會心生同情,衷心覺得她是一位至善至美的人,他們也是
有淪落的風險的…。
班特萊想嘲諷偵探小說的,其實還不止這一端。他不僅不相信偵探都是見美女而不動心
的柳下惠,他甚至也不相信偵探腦中的智慧。
班特萊覺得人生太複雜詭譎了,人生有時候也比任何戲劇都更戲劇化,所有的情節轉折
,只有上帝能明白(別忘了劇本可是祂寫的),偵探腦中的灰細胞,怎麼能夠真正解釋
人生的真相?
在這部「造反的」偵探小說裡,褚蘭特不但陷入情網,天人交戰之餘,竟選擇了不破案
,讓嫌犯逍遙法外,辜負了神探的任務、榮譽與專業。但小說到了「最後」,也就是褚
蘭特已經重建事實、認定真相,並且決定放走嫌犯、不破案之後的「最後」,一位當事
人對褚蘭特的意外表白,再度使情節峰迴路轉。原來,在偵探眼中已經無懈可擊的邏輯
推演(我們也毫無懷疑),竟然還別有洞天,人生真相的離奇轉折有時候的確超乎邏輯
與想像。基於討論推理小說的公德,我在這裡也不能透露結局,但小說裡的案件其實是
破了兩次(不包括警察以為的那一次),一次由偵探,一次由上帝,真算得上是推理小
說史上的奇書了。而破案不只一次這個概念,也影響了後代的推理名家如艾勒里.昆恩
(Ellery Queen, 1905-1971, 1905-1982,請注意,昆恩是兩個人合用的筆名)、和安
東尼.柏克萊(Anthony Berkeley, 1893-1971)。
班特萊的本書題旨要到這裡才算真相大白:任憑你是天大本事的神探,當辦案遇見愛情
時,你也不能不內心徬徨,理性與感情成了一場拉鋸式的內在官司。依書中的說法,本
來褚蘭特「他所學習到的知識,足以使他不再有所追求,而且也不曾有過不愉快的回憶
。但是面對男歡女愛的真實世界,他還是受挫於它的莫測高深」。也就是說,褚蘭特本
來以為自己像福爾摩斯一樣,有了足夠的知識,內在世界就自足了,不料事實真相不是
如此。小說中指出另一種人生真實說:「但是他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這個信念的證實
,竟然是透過一種罪惡的形式。…以前他會嘲笑他人這種孩子氣的迷戀,現在他知道自
己錯了,他讓自己陷入了痛苦的深淵。」
班特萊對神探的打擊是左右開弓的,神探陷入愛情的泥淖已經夠讓他受窘了,「最後」
,小說家還要落井下石地說偵探破的案根本不對,簡直讓這位小說史上剛出場的神探無
地自容,小說到了最後,借主人翁的口中說出:「從此以後,我再也不去碰任何案件了
。曼德森命案將是菲利浦.褚蘭特的最後一案了,他的自以為是終於把自己擊敗了。」
這句話批評的,其實是福爾摩斯以來的一切神探的「自以為是」。
細心的讀者當然已經看出這句話也正是小說題名《最後一案》的由來,但在推理小說歷
史上,這卻是褚蘭特不折不扣出場的「第一案」。作者本來想嘲笑偵探小說的「自以為
是」,不料卻大受推理迷的歡迎,成了成功暢銷的「偵探小說」,可見真實人生也開了
班特萊一個玩笑。得到優渥版稅的鼓勵,使得班特萊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讓褚蘭特
繼續出現在第二案和第三案…,雖然並沒有得到等量的成功。
早在近百年前(一九一三年),班特萊已經石破天驚探究偵探陷入情網會如何,今天讀
來仍有「先知」之感。但班特萊的苦口婆心似乎並沒有換來偵探小說的反省,大部分的
偵探小說繼續把偵探寫成拒絕愛情的機器人。小說裡的偵探要有完全談戀愛的自由,恐
怕還要等到二次大戰之後的道德信心崩潰,等到推理小說的「美國革命」全面展開,等
到偵探重新回到殘酷大街,用完全不一樣的方法辦案以後,但那是另一個故事了…。
4
偵探只辦案,不談戀愛;偵探只動腦中的灰色小細胞,而不動情動心,更不分泌性賀爾
蒙,這是偵探小說的規則。不管是第一位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 1859-1930)筆下的神探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或是英國謀殺天后阿嘉莎.
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筆下的比利時籍的神探白羅(Hercule
Poirot),都要我們相信這個「事實」,而柯南.道爾也試着為此(偵探不在小說中談
戀愛)做出了解釋:「高靈敏度的儀器進了沙塵,高倍顯微鏡有了裂痕,干擾都不比較
大……。」
因為神探是人間的「思考機器」,為了不讓沙塵雜質入侵,導致機器失靈、邏輯失效,
只好要求偵探只辦疑案,不談戀愛。其他追隨的作家也不疑有它,大都也都遵循了這個
規範。早期偵探小說的黃金時期,名探如雲,英雄輩出,乍看來之下,好似個性有別、
形狀各異,但仔細探究歸納起來,這些偵探們在「女色上不十分要緊」這件事上,倒是
出奇的一致。這種奇怪的同質性,一直要到英國作家艾德蒙.克禮修.班特萊(Edmund
Clerihew Bentley, 1875-1956)諷刺偵探小說的作品《褚蘭特最後一案》(Trent's
Last Case,1913)出版,才終於有人對偵探的不食人間煙火以及不分泌性賀爾蒙開出質
疑的第一槍。
但那黑夜中的槍響,也只是孤槍單鳴,空谷足音,偵探小說的傳統並沒有因此動搖。要
真正看到赤裸裸、尖銳質問偵探們私隱、見不得光的感情生活的人性化觀點,我們可能
還要等到美國作家達許.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在艾勒里.昆恩(
Ellery Queen , 1905-1971, 1905-1982)一次演講會引言時,提出石破天驚的一問:
「昆恩先生,可否請您好心介紹一下您著名主角的性生活?」("Mr.Queen, will you
be good enough to explain your famous character's sex life, if any ?")
這一問當然當眾把傳統偵探小說裡的神探逼到了牆角,它讓無數偵探角色現出了原形,
讓我們驚覺我們長期崇拜的英雄偵探原來只是紙板剪成的平板人物,只能根據讀者的需
求和腳本的驅策,傀儡戲偶一般,無止境地演出一場又一場剝解謎題、追逐兇手的假戲
,並非有血有肉、有自主意識、能脫離情節而自足的完整角色。
推理小說家兼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 1912-1994)在他的《血腥謀
殺:從偵探小說到犯罪小說的歷史》(Bloody Murders: From the Detective Story
to the Crime Novel: A History, 1972)裡說,這個問題是不可能在二次大戰前被提
出的,他倒底指的是什麼意思?意思也許是說,二次大戰前歐洲還有一個人人信賴的理
性社會,犯罪只是井然有序的社會出現的某些小破洞,偵探只要找出那個破洞、略加修
補,世界就能恢復舊觀,正義就能獲得伸張,人們不會信心動搖。
但這樣的理性社會要怎樣來理解屠殺數百萬人的民族滅絕?又要怎樣來理解原子彈會投
擲在無辜老百姓的頭上?事實上,二次大戰的面貌擊潰了鄉村宅第裡僕役成群、銀器發
亮的平靜世界,也擊潰了偵探可以拯救社會的信仰。偉大偵探要如此抵抗德國軍隊摧枯
拉朽的閃電戰呢?又要如何在煤氣室前尋找命案的合理動機並討到公道呢?
提問的達許.漢密特正是掀起推理小說「美國革命」的關鍵人物。他不是阿嘉莎.克莉
絲蒂那種成長於僕役成群、銀器發亮的大宅院裡的好命人,在成為作家之前,他是打過
零工、做過粗活、在殘酷大街浪蕩討過生活的歹命青年,他也真的在美國知名的平克頓
偵探社(Pinkerton Agency)足足擔任了六年的探員,是極少數有偵探經驗的偵探小說
作家。
在真實世界的打滾經驗,讓漢密特對純粹想像的虛構推理小說不懷好感。早在戰前的三
○年代,他就曾撰文批評當時聲名鼎盛的偵探小說家范達因(S. S. Van Dine, 1888-
1939),說他小說中的偵探角色豪無真實性,說起話來「像是高中女生背誦字典裡抄來
的怪字怪詞。」
在偵探社裡的經驗,也讓漢密特看盡世間不平事。他在平克頓偵探社任職的期間(1915
-1921),正是平克頓偵探社介入美國勞工運動最深的時期,該社受資本家委託,對工
會罷工行動進行各種破壞和策反的工作,這個經驗讓他印象深刻,可能也是漢密特後來
終身支持左翼政治的遠因。
漢密特不喜歡沒有真實血肉的偵探,也不喜歡沒有真實理由的犯罪,更不相信辦案的目
的是要解開機巧的謎題,簡單地說,他根本不喜歡福爾摩斯以來的一切偵探小說。但他
卻開始寫起偵探小說,你看看他把偵探小說變成什麼模樣……?
首先,在他筆下,偵探不再居高臨下、光鮮體面,他的偵探是在偵探社裡任職討生活、
日薪二十元的小探員,他青春已逝、歷盡滄桑,對世界和人生已有不堪回首的體會。其
次,他的案件不再機巧神祕,兇器也不再撲朔迷離,按照另一位「美國革命」的代表作
家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的名言,漢密特「把謀殺還給有犯
案因由的人,而不只是提供一具屍體。」(gave murder back to the kind of people
that commit it for reasons, not just to provide a corpse.)
另一個重要的概念,是漢密特指出:「辦案的困難不在犯罪的巧思,而在阻礙辦案的既
得利益。」大部分的犯罪都是直接而「明白曉暢」的,智力上並無神秘之處,但社會上
案件不容易偵破,更多時候是來自各種想掩蓋真相的勢力,如果某個案件利益糾葛很深
,想遮掩的力量就愈大,破案的難度來自於阻撓,而不是神秘。
就在這些新的思想底下,漢密特把推理小說完全變了樣,把偵探也全變了樣,偵探小說
一詞從此不再是合適的類型描述的涵蓋詞了,現在要改叫「犯罪小說」(crimestory)
了。
讓我先回到昆恩演講會的現場,被漢密特一支冷箭射穿的大作家昆恩先生怎麼回答那個
尖銳困難的問題?昆恩先生顯然是沒有準備的,他支支吾吾回答說,小說中的艾勒里.
昆恩已經出場很多年了,現在要再給他一個老婆、情婦、女友,或一場靈肉合一的戀愛
,恐怕只會困擾讀者(would upset readers)。這個答案也許誠實,卻透露出偵探小
說的根本問題。
偵探小說在漢密特、錢德勒等人筆下,變得與人生真相比較接近,讀偵探小說從此也另
有一些了解社會的收穫,但他們的偵探開始談戀愛了嗎?
依我看,漢密特和錢德勒也都沒有面對這個問題。他們的偵探(都是中年男子)似乎是
有過愛情或者是有過婚姻的,那是他們歷盡滄桑的一部分,但如今他們似乎都對愛情出
過麻疹而免疫了。他們辦案時不乏蛇蠍美人來誘惑(還記得《大眠》一書開場時出現的
裸女嗎?),但他們已經不再動心了(小說裡暗示他們本來會,只是現在已經成了「硬
漢」)。逼問艾勒里.昆恩招供「性生活」的漢密特,到頭來並沒有讓他的偵探享有性
生活,那究竟是那位偵探小說家把偵探的床笫之事搬上小說呢?也許我們要下一次再說
了。
作者說明:
有讀者陸續問起《六個阿姨》為何只寫五篇?漏掉的一個阿姨和一篇文章是什麼?事實
上,《六個阿姨》是一篇文章,長度剛好分成五段登出,沒有缺任何一篇。《六個阿姨
》是我試圖要寫的《家族史》系列的一部分(着重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還有其他
的故事未來或許能夠繼續寫下去,謝謝大家的關心。
5
偵探小說經歷了一場「美國革命」之後,現實感就大大地增強了。首先,它的偵探變得
比較像「人」了,不像早期偵探小說裡的神探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或《東方
快車謀殺案》裡的神探白羅(Hercule Poirot),儘管作者也把他們創造得形象獨特、
言行生動,令人一讀難忘,但這樣的「異人」畢竟不是我們平時周遭輕易可以遇見的。
到了達許.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和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發動的「美國革命」以後,偵探不再是腦細胞發達異於常人的
「思考機器」(thinking machine),而是一種名叫「私家偵探」(private eye)的
特殊職業;他們的生意冷清,面對的案子大多既不高明也不高尚,只是社會暗角的一些
污濁與苦難,但這些偵探常常個性執着、不畏權勢、毅力堅強,咬住案子就不肯放,最
後總能走進殘酷大街,揭發案子的真相,讓一些光怪陸離的社會腐壞現象得以暴露出來。
就拿錢德勒筆下最具代表性的偵探菲利浦.馬羅(Philip Marlowe)來說吧,他算得上
是「美國革命」過程中被創造出來最受歡迎的美式私家偵探,也是我們今天常說的「冷
硬派偵探」(hard-boiled detective)的標準原型,意義與地位幾乎和革命前的福爾
摩斯是可以相提並論的。
然而馬羅不是過去我們認識的充滿神奇智力和貴族氣息的華麗神探,他只是浪跡街頭、
混口飯吃的私家偵探社探員,在社會上並不是被了解、也算不上怎麼體面的職業,和他
打交道的人也常常不是什麼善類,包括委託人和偵查對象在內。從社會通俗的眼光看,
這樣的偵探可算是人生的失敗者,他是青春已逝的中年男子,因為沒有更好的職業,只
好幹這偵探的勾當;他有過滄桑的個人歷史,也許是離了婚,也許曾經心碎於某個女子
,作者沒有明言;總之,他和社會體系格格不入,連基本生活都不太安定或成功,失婚
離子不說,有的或者嗜賭、或者酗酒,外表滄桑疲憊,口中喃喃自語,靈魂深處則傷痕
累累。
我們看見他時,這位硬漢偵探已經是這番模樣,作者沒有進一步解釋歷程與原因,只知
道他目前在社會上以一個奇特的職業討生活,公寓裡過着單身生活,冰箱裡連牛奶都不
常有,威士忌比較像是他們的主食。他江湖跑老了,早已洞悉一切虛偽,也沒有什麼事
嚇得了他,對世界上任何事物,他彷彿都有一套自己尖酸刻薄的評論,也自有他一套對
付的方法。
還記得錢德勒筆下的《漫漫長眠》(Big Sleep, 1939,又譯《大眠》)嗎?或者你記
得電影?這部小說至少二次被好萊塢搬上銀幕,分別由亨佛萊.鮑嘉(Humphrey
Bogart,1899-1957)和勞勃.米契(Robert Mit chum,1917-1997)在電影裡詮釋了馬
羅這位硬漢的角色。故事一開始,偵探來到豪宅見他的委託人,委託人是一位坐輪椅的
退休將軍,才進了大廳就遭遇將軍的花痴小女兒的當面挑逗,之後又在他大女兒處發現
家族裡藏有各種不可告人的秘密。大女兒和馬羅見面時,女子冷冷看着他說:「原來你
是私家偵探,我不知道這種人真的存在…。」
這句帶着評論的問句當然是替我們這些凡夫俗子發出的。別忘了漢密特與錢德勒都是別
有文學懷抱的人,錢德勒更在給朋友寫信時說他自己想尋找「一種表現手法,既可以維
持在販夫走卒的思考程度,卻又有能力說出通常只有文藝調調的小說才說得出的東西。
」(a means of expression which might remain on the level of un-intellectual
thinking and yet acquire the power to say things which are usually said
only with literary air.)這部小說極見功力的開場,才一句簡單的問話就把偵探小
說的不現實嘲諷了一下。
但我在這裡東拉西扯究竟是為了什麼?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對偵探的感情生活或性生
活進行「臨檢」嗎?沒錯,我正是在進行一項檢查,而且我要指出,儘管漢密特曾經尖
銳地質問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 1905-1971, 1905-1982)關於神探的性生活,
揭發了「神探不戀愛、不上床」,不食人間煙火的真相,事實上,「美國革命」的二位
祖師爺筆下的偵探,性生活也乏善可陳。
在《大眠》裡,春光無限的場面不算少(別忘了這是一個關於醜聞的故事),馬羅闖進
歹徒屋中試圖救出將軍的小女兒時,她正一絲不掛,小說裡是這樣寫着的:「她的身體
很漂亮,小巧、柔軟、袖珍、結實、渾圓,皮膚在燈光下閃出珍珠般的光澤。…我細看
她的身體,沒有半點尷尬,也沒有絲毫邪念。在我眼中,這個房間根本沒有裸女,她只
是個被下了麻藥的傻子,對我來說,她永遠就只是個被下了麻藥的傻子。」
錢德勒說得真好,特別是最後一段的「永遠只是」,口氣裡充滿了惆悵,她永遠只能是
個等待救助的「傻子」(受害人),因為她是客戶的女兒,她是一個要解決的「問題」
,她是你的「工作」,而你是不能和問題或工作談戀愛或上床的。
漢密特和錢德勒雖然都反對福爾摩斯那樣的智力超人神探,但他們創造出來的新偵探卻
是另一種「道德超人神探」。這當然和漢密特的前提有關,漢密特覺得偵辦犯罪的困難
不在犯罪的「巧思」,而在阻礙辦案的「利益糾葛」,因而辦案的關鍵也就在如何穿透
這些蜘蛛網一般的「利益網絡」或「共犯結構」。穿透利益網絡的關鍵又在哪裡?那無
疑是不可收買、無法威嚇的人格特質。漢密特自己就描述自己筆下的偵探說:「一個小
人物日復一日在泥濘、污血、屍體與欺騙中前進,盡可能地麻木、粗魯與犬儒,邁向一
個晦暗的目標,除了受僱盡職之外,別無督促和召喚他前進的理由。」
這樣的偵探,不佔別人便宜,不乘人之危,嘴裡尖酸刻薄,內心卻堅持情義和責任,他
們不顧自身安危,伸手救援,有時候也未必領到他的每日二十五美元工資和代墊的費用
,小說結束時總是瀟灑地飄然隱去,難怪有研究者要以「帶槍的聖者」(
Saintwithagun)來描述他們。聖徒不吃貢品,道德神探也是不能和當事人或受害者上
床的。
好在寫實的基調一旦有了,新的作者總是要繼續追問人性的界限。冷硬派偵探小說裡的
偵探一開始真的是個硬漢(經過我仔細檢查之後只有局部不硬),他們看盡了世間冷暖
(been through everything),已無須再有戀情(但這和福爾摩斯的「那位女士」有
什麼兩樣?)但後來的作者就覺得,不把偵探寫得如此「百毒不侵」好像也不妨礙故事
的進展,讓偵探軟弱一點好像也有別的趣味。
有一位新來的偵探小說作者覺得委託者和辦案者必須建立彼此的信賴關係,他們有那麼
嚴重的共同問題,偵探有時候看起來會更像心理諮商者,那麼受害人或委託人愛上諮商
者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倒過來說,諮商者愛上病人也是常有的事(連佛洛伊德都難以倖
免,不是嗎)。這位作家就開始寫:「有好幾分鐘,我坐着沒講話。我想多半是愛上她
了,一來因為她是龍尼的母親,二來她年輕漂亮,那裹在緊身黑洋裝的身軀尤其動人。
」從此之後,潘朵拉盒子打開,偵探再度成為危險的工作了…。
6
在《維基百科》(Wikipedia)當中介紹推理小說家羅斯.麥唐諾(Ross Macdonald,
1915-1983)的條目裡,說他筆下的劉.亞契(Lew Archer)是「強悍又人性的私家偵
探」(the tough but humane private eye)。
這句話有點意思,「強悍」,當然指的是他繼承了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 -
1961)、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以來的「冷硬派偵探」傳統,劉.
亞契這樣的私家偵探,雖然社會地位不高,工作辛苦危險,薪資微薄且不穩定,但他們
「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的人格特質與敬業精神,在社會暗角的殘酷
大街上看起來的確是條好漢,稱得上「強悍」二字。那麼,條目中的「人性」又是何所
指呢?難道前人創造的硬漢偵探還不夠人性化嗎?
我覺得這個百科條目的書寫者確有所見。漢密特和錢德勒雖然不滿意前期偵探小說(福
爾摩斯之類)的不寫實或不現實,但真正在他們手中「現實化」的卻是「犯罪」的部分
,而不是「偵探」的部分。在漢密特的眼中,世間的犯罪並不是用「智巧」構成,而是
由貪婪和邪惡構成,對抗犯罪大部分時候並不是和高明的犯罪者「鬥智」,而是「道德
堅持」。漢密特和錢德勒寫的犯罪都極精彩,寫權力與財勢的社會共犯結構更是洞見驚
人。兩個人的作品一出,推理小說地殼變動,從此向犯罪傾斜,在英語書種的分類上,
從此「偵探小說」(detective story)要改叫「犯罪小說」(crime story)了。
漢、錢二氏筆下的偵探,雖然也有着比較寫實的風貌,譬如說風霜滿面的中年男子形象
,潦倒不得志的人生際遇,無聊無奈的日常生活,這是寫實的一面。但這些偵探鐵石心
腸,不近女色(而他辦案的環境往往充滿頹廢墮落的氣氛),依照我的「感情生活檢查
法」,就有點不近「人性」了。不是我一人這樣說,七十年代一位名叫威廉.魯曼(
William Ruehlmann)的研究者就曾稱呼這些偵探為「帶槍的聖者」(Saint with a
Gun),可見他也嗅出這些故事裡頭的偵探「神性」太高,「人性」太少了。
那麼,究竟羅斯.麥唐諾筆下的劉.亞契又做了什麼事,讓《維基百科》的條目撰寫人
覺得「人性化」了呢?依我看,羅斯.麥唐諾做得也不多,他不過是讓他筆下的「硬漢
」稍微再柔軟一點而已。
劉.亞契的案子是特別的,常常隱藏着比犯罪現場更長更遠的線索,譬如說某種童年的
受創經驗(traumatic experience)。可能是兇手,可能是受害人,他們的行為或性格
其實決定於某一個長遠而潛伏的創傷經驗,試圖尋求真相的偵探不可能只在指紋、血跡
、毛髮,或某種明顯的情財仇動機上去追蹤,他必須深入某一個人的內心暗處,才能挖
出那已被遺忘卻又纏綿不去的糾結線索。
但你,一個領着執照的私家偵探,要如何深入一個人的內心?你需要細心、耐心和同情
心,你必須和當事人談了又談,交換彼此的心事和感情,像個傾聽的精神分析師或心理
諮詢師,你甚至要和他們共同度過某些生命中驚心動魄的患難時刻,他們(受害者或加
害者)才有可能向你敞開胸腔,把心挖出來給你。
你不能像錢德勒筆下的硬漢菲利浦.馬羅(Philip Marlowe)那樣老於世故,天真褪去
,世上什麼人、什麼東西都不信。不管當事人說什麼,馬羅內心都自有一套想法和評論
,所有的話在溝通之前就已經決定,再說也無益。但麥唐諾的劉.亞契是不同的,他絕
不急躁,輕聲柔語,對女人和小孩有相當的耐心,他內心也偷偷對每個當事人品頭論足
,甚至會以為自己愛上了對方。譬如在小說《地下人》(The Underground Man,1971)
裡,他就寫道:「有好幾分鐘,我坐着沒講話。我想我多半愛上她了,一來因為她是龍
尼的母親,二來她年輕漂亮,那裹在緊身黑洋裝的身軀尤其動人……。」
潘朵拉的盒子打開,每一部劉.亞契的小說幾乎都有偵探與某一種當事人相濡以沫、相
互舔舐內心老舊傷口的場面,那些不必言詮的幻想動作和動物交尾也幾乎沒有兩樣,也
因為如此,偵探神性褪去,就成了詮釋者筆下的「人性」了。
劉.亞契開了端,後繼者就順勢而下了。也許我們可以看看另一位大街上的硬漢偵探史
賓瑟(Spenser)是怎樣表現的?
史賓瑟是另一位錢德勒傳人羅勃.派克(Robert B. Parker, 1932-)筆下的私家偵探
,他的第一部小說《古烏伏手卷》(The Godwulf Manuscript, 1973)出版時,美國已
經經歷了六十年代一場轟轟烈烈的「性革命」(sexual revolution)的洗禮了,金賽
博士(Dr. Alfred Kinsey, 1894-1956)兩部「動搖國本」的《金賽報告》也早已出版
(《男性性行為研究報告》出版於一九四八,女性報告部分出版於一九五三),並且成
為超級暢銷書,金賽博士自己也成了名人,美國人不再羞談性事,連帶行為也起了巨大
變化,很多人相信六十年代掀起的性革命與《金賽報告》是不可分的。
好啦,《金賽報告》不是我們今天要談的主題,我們只是要看看史賓瑟如何被金賽報告
解放成另一種偵探,至於他是「自然人」或是「野蠻人」,那要看你喜歡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或赫胥黎(Aldous Huxley, 1894-1963)而定。
在史賓瑟第一次出場的《古烏伏手卷》裡,他辦案來到委託人瑪琳.歐嘉的家中,已經
有點醉意的瑪琳勾引他,他也來者不拒地和她上了床,事後喝酒時還在心中暗說:「敬
你,魯賓遜夫人。」(用的是達斯汀.霍夫曼主演的《畢業生》電影的典故,若你沒看
過電影,也許聽過賽門與葛芬柯二人組演唱的主題曲。)
等到他從邪教儀式中救出瑪琳的女兒泰莉.歐嘉,歷劫歸來而驚恐過度的女孩回家後淚
水決堤,裸身緊緊抱住史賓瑟,受傷病人一般地啜泣呼喊:「愛我,和我做愛,讓我有
感覺,和我做愛,讓我有感覺。」
史賓瑟是否應該和馬羅一樣?他不該佔一位情緒崩潰受傷者的便宜,更不該和一位客戶
的女兒上床,他應該在內心對自己說:「在我眼中,這個房間根本沒有裸女,她只是個
被下了麻藥的傻子,對我來說,她永遠就只是個被下了麻藥的傻子。」但兩部小說相隔
三十四年,中間還隔了一個世界大戰和《金賽報告》,史賓瑟的反應是無法相同了,他
的內心也有掙扎:「天哪,先是媽媽,現在是女兒。」雖然心裡說天哪,但他絕大部分
心念還是無法抗拒的,他就掀開被子上了客戶女兒的床……。
從福爾摩斯的拒絕愛情,擔心愛情會干擾他那部精密思考機器的運作,更不用說男女之
事了;等到推理小說歷史蜿蜒曲折來到戰後美國,私家偵探史賓瑟同時和委託人母女都
上了床,整整86年過去了。社會人心在這八十多年之中實在變得太多,世界也已不再純
真,偵探和凡人,不管思考能力或是道德堅持,慢慢都變得沒有兩樣,但也許這樣不見
得都是壞的,至少偵探們好不容易終於有了屬於他們自己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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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 - 偵探和他們的心智結構 zt孙维真的来的了美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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