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WaterWorld版 - 人民日报社论:坚持《两少一宽》的民族政策不动摇 (转载)
相关主题
其实,当年tg提“两少一宽”是非常正确的,有积极意义 (转载)怎么从哲理上看待老墨占领美国。
关于处女情结,看看蒙古人怎么说变态人渣平权的结出硕果:香港遭性侵男童多于女童 (转载)
中国56个民族,那个民族女生最漂亮crush on a white guy= 外f女?
德国谢盛友:艾未未面对的法律zz理论上讲, 你杀人而不留下证据, 打死你也不说
人面畜生做多少孽才能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追究行贿人刑事责任之法律影响
清代有关同性性犯罪的法律规定 (转载)鉴别钓鱼鸟归属的31种方法
俄议员提反同性恋法案 教唆者最高可罚50万卢布 (转载)看到开来用夫姓,我等wsn自叹不如啊
俄议员提反同性恋法案 教唆者最高可罚50万卢布 (转载)京宣武门老外当街强暴女孩结果出来了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从宽话题: 重婚话题: 少数民族话题: 妇女话题: 命价
进入WaterWorld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f********t
发帖数: 6999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fuckthrust (...),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人民日报社论:坚持《两少一宽》的民族政策不动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10 00:04:59 2012, 美东)
看看80年代人民日报对“两少一宽”的社论。中心思想居然是:少数民族有自己的习惯
法,汉
族不要强加普世价值。还举例子:
牧民拉白(藏族)于1981年9月29日遇见一时年13岁半在草滩上找牛的女孩, 即乘机
将少女强奸。被告拉白被判拘役6个月, 量刑显属畸轻, 且刑法第139条无判拘役的规定
, 经检察院抗诉, 法院改判3年。许多群众则说“把拉白捕判, 将这个人冤枉了, 如果
抓个丫头耍一耍, 就要判刑,在草滩上这样的人太多了。
============================
人民日报社论:《坚持‘两少一宽’的民族政策不动摇》
少数民族中犯罪的几个特殊性
(一)强奸罪
强奸妇女是一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历来属于打击重点, 但在藏、蒙
、土3个少数民族中, 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习俗的影响, 婚前性行为比较随便。除了通
奸的行为较多外, 违背或基本违背妇女意志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也时有发生。对此, 如
果按强奸罪依法从重判处, 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同情, 而且被害妇女还要受到一些人的歧
视或嘲讽, 不仅不好嫁人, 有的甚至被迫流落他乡。如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牧民肖布
加(藏族)强奸案, 被告肖布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群众反映说“ 按民族习惯,
肖不应捕判。” 被害人之父反而到被告家赔礼道歉。又如互助土族自治县有4名土族罪
犯轮奸1名土族妇女, 致使该妇女回家后卧病6天, 身心受到摧残。如此严重的强奸犯罪
, 科以重刑是罪有应得, 但主犯被判处死刑, 其余3犯被分别判处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
后, 在土族群众中却引起强烈反映。不少人认为“不应该”, 责骂被害妇女是“不知羞
的东西, 把人家害下了”。致使这个被害妇女害怕报复, 整日不敢出门。再如1983年“
严打”期间, 玉树藏族自怡州3名藏族罪犯将一名藏族妇女用汽车挟持到野外轮奸, 被
害人告发后, 法院依法判处3犯有期徒刑9年、8年、7年。已属从轻处罚, 但当地不少群
众仍骂被害妇女是“害人精”, 致使这个妇女长期嫁不了人。
(二)奸淫幼女罪
解放前, 青海的藏、土族中普遍存在着“做女人礼”、“戴天头”、“拜经旗杆”
, 蒙古族中存在着“拜栓马桩”等一些落后的习俗。一般是女孩子长到13、15、17岁时
, 由父母或亲友举行一种仪式。如藏族于农藏历腊月三十晚上, 由父母将女儿头七的发
辫改变为成年女子的式样并举行隆重仪式, 表示祝贺, 这就是“戴天头”。仪式举行之
后, 即表明该女子已成为成年女子。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一些地区, 女孩子有
了非婚生子女, 父母很高兴, 求亲的人家也愿意登门求亲。藏、蒙古族妇女中有些人直
到老年都没有正式结婚, 但却子女满堂。解放后这种落后习俗虽已基本改变, 并逐渐趋
于消失, 但其影响仍然很深。所以在这些少数民族群众中,男青年奸淫13、4岁未成年
女孩,许多人就不认为是犯罪, 甚至也不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只有中、老年人强奸少女
才被认为是不合情理的事, 但一般也不诉至司法机关。对这类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案
件,若以奸淫幼女罪论处, 群众和受害者父母多为不满, 社会效果也不好。如海西州格
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牧民额尔德尼(蒙古族)等9人,自1981年5月至1983年9月,先后多
次奸淫一个年仅12岁的幼女。案发后, 被害者及其亲属均不告发。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
县牧民拉白(藏族)于1981年9月29日遇见一时年13岁半在草滩上找牛的女孩, 即乘机
将少女强奸。被告拉白被判拘役6个月, 量刑显属畸轻, 且刑法第139条无判拘役的规定
, 经检察院抗诉, 法院改判3年。许多群众则说“把拉白捕判, 将这个人冤枉了, 如果
抓个丫头耍一耍, 就要判刑,在草滩上这样的人太多了。”
(三)流氓罪
在藏、蒙、土族中, 一男与多女、一女与多男发生两性关系的不为鲜见。土族男女
除结发夫妻外, 一般还找“奈阔日(即情人)”, 并以“奈阔日”多为荣。这种情形不
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教育, 是难以改变的。若按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 认定为流氓罪,
并绳之以法, 在上述民族聚居地区就不会产生好的社会效果。
(四)重婚罪
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 均构成重婚罪。应追
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此规定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难以严格执行。解放前,在藏、土
、回族中, 婚姻虽以一夫一妻制为主, 但重婚纳妾, 或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情况也有
一定的数量。解放后, 这种现象虽有所减少, 但或明或暗, 公开半公开的重婚案件时有
发生。在少数民族的婚姻问题上, 受宗教影响很大, 教规就是他们婚姻家庭生活的准则
。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经文就规定“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 各娶二妻、三妻
、四妻。”所以在回族、撒拉族中, 至今有一些人仍然纳妾。1985年西宁市城东区就发
现回民中娶“二奶奶”的有30余人。大通县的一个村, 只有20多户。其中就有5户的户
主纳妾。近几年来, 重婚现象还有增加趋势。据对四个法院审理重婚案件的统计,1981
年比1980年上升37.5%,1982年比1981年上升47.1%,1983年比1982年上升52%。在重婚案
件中, 回族群众的重婚案件尤为突出。1983年下半年至1986年9月,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
共受理重婚案件36起, 其中回族群众的重婚案件就18起, 占50%。重婚者多系阿訇、专
业户、包工头中生活富裕的人。有因喜新厌旧或追求享乐而重婚的, 也有为传宗接代而
重婚的。重婚的原因比较复杂, 特别是涉及到政策和法律的界限问题, 给我们查处案件
带来一定的困难, 如海东地区平安县小峡乡王家庄村马成虎(回族)与原妻结婚多年,
生有3个孩子。1985年5月马在西宁搞副业时, 结识1女青年宋桂兰, 双方勾搭成奸,在
西宁租赁了1间房屋, 同居生活。同年11月, 马将该女带回家中, 由其父念了“尼卡咳
”经(回族结婚的一种宗教仪式),不领结婚证, 即正式结为夫妻, 并与前妻同居一室
至今, 宋已生1女孩。此案按刑法180条规定,无疑对马应追究刑事责任, 但马一旦服刑,
两个妇女及双方的孩子生活无依靠, 而且宋与马成婚, 事先未征得宋的父母亲的同意,
现在朱的父母兄弟均不认她, 更不接其回娘家居住。类似情况在回族聚居的地区不少,
特别是厉史遗留的重婚, 有的时间长达20多年, 目前尚无法彻底解决。纯牧业地区的藏
族中,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五)杀人与伤害罪
由于生产生活的需要, 藏族有携枪带刀的习惯, 成年男子酷爱好马好枪,不论其外
出放牧或做其他的事情, 身边一般是离不开刀枪的。若遇到与人争执, 或发生纠纷等,
往往拔刀持枪相斗,致伤致残致死案件时有发生。对这类案件, 司法机关做了处理后,
在藏、土等民族中还习惯沿袭旧制,用赔“命价”、赔“血价”的办法私下处理。赔“
命价”或赔“血价”一般都以牛、羊、马或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折算, 少则数千元, 多
则万余元。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岗龙乡牧民俄吾因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9年, 但“
命价”仍赔了7,000余元。这种沿袭旧制索要“命价”的做法, 在某些地区还很盛行。
只要被告人赔了“命价”, 被害人亲属以及许多群众就要求政府不要捕办。1982年9月,
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牧民才夫旦(藏族), 因奸情杀死一16岁女孩, 被告人家长先
后送给被害人家马、牛、羊及现金价值5,000余元。被害人亲属和群众20余人就分别写
信要求释放被告才夫旦。甚至出现封建千户后裔和寺院活佛公开出面进行调解的情况。
1981年,海南州贵南县牧民巷先加故意伤害一案, 被害人被打伤80多天后死亡。案发后,
原千户之子和寺院活佛出面调解,一是被告人全家搬离原公社住地,二是给被害人赔
偿“命价”马1匹、牛8头、羊15只、人民币500元,三是拿出2,500元买经卷送寺院。他
们调解后,认为政法机关不必再捕判。被告被捕后, 他们即带领群众多人到政法机关,要
求不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 为争草原、山林等经常发生群众
性的纠纷, 而且往往酿成大规模的械斗,伤亡惨重。这种纠纷,有与毗邻省之间的, 也
有省内各州县之间的, 牵涉面广, 涉及人多, 原因也很复杂。近几年, 随着牲畜折价归
户等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落实,草原、山林等纠纷有增多的趋势。如我省黄南藏
族自治州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草原纠纷,1952年已调处解决, 但从1979年到1980
年, 又发生械斗流血事件8起, 双方死亡20余人, 伤残100余人, 对因这类纠纷而造成的
致人伤亡案件, 牧民群众仍习惯采用赔“命价”、赔“血价”的办法处理。
点评
正面影响
两少一宽政策有利于保护少数民族人权,维护民族团结。
所谓“两少一宽”,即中共中央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
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这是我国的民族刑事政策,民族刑事
立法应当将这一政策上升为法律,使之具体化、条文化。“两少一宽”政策的基本精神
是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处理从宽。处理从宽包括刑事司法上的从宽和刑事立法上的从
宽。在刑事司法上的从宽,包括刑事诉讼程序上从宽,定罪上从宽,量刑上从宽和刑罚
执行上从宽。在司法上从宽的面较广,只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一般该从宽都要
从宽。但处理从宽也不是一律从宽,对于罪行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少数民族
的犯罪分子,就不能从宽处理,相反,应当依法严惩。在刑事立法上的从宽,从某种意
义上说,是刑事司法上从宽经验的科学总结。但司法经验不是立法的唯一法源,法律的
内容受制于法律的性质。民族刑事立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变通性,即它只能就少数民族
不能适用的刑法典部分规范作些非原则性的灵活规定,而不能作原则性的变动;二是补
充性,即它只能对不完全切合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的某些刑法规范,在刑法典原有规定
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部分规定,而不能自行制定刑法典;三是民族性,即它规定的是刑法
典不便规定的与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有关联的犯罪与刑罚问题,民族色彩浓
厚,只适用于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见,立法上从宽的面较小,只限于对刑法典
的有关部分所作的变通或补充规定的范围之内。
1 (共1页)
进入WaterWorld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京宣武门老外当街强暴女孩结果出来了人面畜生做多少孽才能受到法律的惩罚?
被一个印度学生告到系里了,清代有关同性性犯罪的法律规定 (转载)
Re: 计划生育一胎制,两少一宽基本上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有创造性 (转载)俄议员提反同性恋法案 教唆者最高可罚50万卢布 (转载)
Re: 计划生育一胎制,两少一宽基本上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有创造性 (转载)俄议员提反同性恋法案 教唆者最高可罚50万卢布 (转载)
其实,当年tg提“两少一宽”是非常正确的,有积极意义 (转载)怎么从哲理上看待老墨占领美国。
关于处女情结,看看蒙古人怎么说变态人渣平权的结出硕果:香港遭性侵男童多于女童 (转载)
中国56个民族,那个民族女生最漂亮crush on a white guy= 外f女?
德国谢盛友:艾未未面对的法律zz理论上讲, 你杀人而不留下证据, 打死你也不说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从宽话题: 重婚话题: 少数民族话题: 妇女话题: 命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