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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362 | 1 据财经网的报道《世间已无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于今晨3:30
不幸病逝,享年54岁。蔡定剑教授是一位具有伟大人格力量的民主战士,也是中国民主
事业中为数不多的能够独当一面的一员大将。他的英年早逝,无疑是中国宪政民主事业
的重大损失。
蔡定剑1986年至2003年底先后供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处,任职至副局长。
2004年1月始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教授主要从事宪法、中国法制建设的理论与
实践、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制度、选举制度的研究。2002年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
学家。
蔡先生著作《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
蔡先生博客:http://caidj.vip.bokee.com/;
蔡先生“阳光卫视”访谈节目:不能再错过民主的时机,连接:http://www.chinasuntv.com/pro/gcj/?c=447&n=1323&p=5;
蔡先生“阳光卫视”访谈节目:宪政是中国改革的目标,连接:http://www.chinasuntv.com/pro/gcj/?c=471&n=1268;
蔡先生其他重要文章:
《谁对佘祥林母亲的死负责》,《热言时代—时评精选》南方日报出版社出版,2006年
6月 《关键在立法机制》,《财经》,2006年第8期 《从‘好莱坞发展规划’
看城镇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国际借鉴》,2006年第4期 《加强人大监督亟需程
序支持》,《人民论坛》,2006年第3期 《构建公众参与机制,实现改革转型》,
《南方都市报》,2006年3月22日 《被误读与忽略的新加坡经验》,《南风窗》,
2006年第2期下 《法规备案审查还不等同违宪审查》,《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
第2期 《消除性别歧视,勿忘‘三八’精神》,《南方周末》,2006年3月9日
《‘馒头血案’的宪法视角》,《新京报》,2006年3月4日 《美丽园业主维权
胜诉的启示》,《新京报》,2006年2月12日 《法治正未有穷期,需待民意铸轨轮
》,南风窗,2005年12月 《谁还应对交通事故负责(上)》,新京报,2005年12
月 《谁还应对交通事故负责(下)》,新京报,2005年12月 《中国向违宪审
查迈进》,南方周未,2005年12月 《反就业歧视:立法者应有所作为》,法制日
报,2005年7月 《反就业歧视:建立和谐社会》,人民法院报,2005年7月 《
违法乱占耕地必须受到遏制》,法制日报,2005年6月 《车改:被利益曲解的改革
》,新京报,2005年6月 《105次违法:有悖常理的荒唐结果》,新京报,2005年6
月 《电子警察是要执法还是罚款》,南方都市报,2005年6月 《谁对佘祥林
母亲的死负责》,南方都市报,2005年5月 《立法听证的现状及改进意见》,法制
日报,2005年4月 《计划要删,预算要念——人大审议方式改革应利于民主》,南
方周末,2005年3月 《2005年中国立法透视(迎接新一轮立法高潮到来)》,法制
日报,2005年3月 《盘点人大代表议案制》,财经,2005年3月 《如何提高立
法听证的实效》,检察日报,2005年3月 《公务员加薪应由人大说的算》,新京报
,2005年3月 《人大立法凸现以人为本》,香港文汇报,2005年3月 《责任意
识与法律素质同等重要》,检察日报,2005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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