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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 发帖数: 3150 | 1 发信人: brihand (briha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武汉国税局对网店首开430万元税单引热议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n 29 12:23:43 2011, 美东)
武汉国税局对网店首开430万元税单引热议
http://www.sina.com.cn
“就是觉得实惠才去网购的,网店也开始征税,岂不是和商店一样了?”
近日,武汉市国税局开出了国内第一张网店征税单,向淘宝网上一家名叫“我的
百分之一”的店铺征税430多万元。据称,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
税收征管范围。网友“绵小糖”看到新闻后第一时间在微博发出如此的感慨,担心征税
会增加自己网购的成本。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就此认为,电子商务征税是必然的,但
目前征税的依据存在争议,大范围征税的时机并不成熟。
武汉市国税局率先对淘宝皇冠网商试税
所在地登记在武汉的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达到
3个金皇冠,意味着累计有200万笔以上交易。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介绍,该店2010
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
万元。这也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个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案例。
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
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
但这一征税案例,是否意味着武汉市将把个人网店全面纳入税收监管?该市国税部
门对此表示,不会一刀切,准备根据网店规模采取不同的征管办法。目前,税务部门已
经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
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据统计,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2%,其中近4000亿元发生在淘宝。截至2010年底,武汉市个人网店达3万余家,年销
售额约80亿元,其中皇冠以上级别近400家。
网友担忧缴税压力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我的百分之一”补税一事,引起网民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网店征税”旋即成为
微博第二大热词,仅次于高考志愿。新浪微博发起“你支持对网店征税吗?”的投票,
投票结果显示,高达82%的网友反对征税,认为缴税压力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网
店的价格竞争力会下跌。表示支持征税的只有6%,认为经商就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另有12%的网友持观望态度,看将来征税标准和覆盖面是否和合理,合理就支持。
记者采访了多名淘宝网店店主,他们大多表示对征税有心理准备,更关心征税标准
如何制定,以及是否会全面推广,也有成本上涨之后是否要涨价的考虑。
“网店的信用等级只能说明成交量,成交量高并不代表交易额和利润就一定高。”
孙艳在淘宝经营一家话费充值店铺,4年打拼成为双皇冠。按照武汉市国税局的方案,
她的网店将被纳入征税范围。“这么一点利润还要征税,如果承受不了,我只好关店大
吉。”她说,现在网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一再被压缩。
另外一家皇冠店主表示,如果对网店征税,网商只能提高价格,将税收转嫁给消费
者,这将极大削弱网店的竞争力。
虽然武汉国税方表示暂时不对皇冠级别以下的店铺征税,但不少店主仍然表示出了
担忧。此次对大的网店征税,可能是在释放信号,未来或会全面推广。
专家称电子商务征税时机尚不成熟
我国于2010年7月1日起推行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
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在该《办法》推行之初,各界普遍猜测,这将是对网
店征税的“前奏”。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认为,依据我国税法规定,交易行为都
应当缴税,有营业就要收营业税。但是,电子商务的纳税主体并不清楚,电子商务企业
和一般的企业不一样,它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因此就不是工商纳税的主体。
林江指出,类似“.com”的公司要不要征税,怎么征税,目前国外都没有明确规定
,只能采取宽口径处理,即暂时不征税,先收集数据。我国目前也尚未出台对网上征税
的具体办法。
另外,征税应当有标准,电子商务的标准主要是交易额,但交易额并不容易测量。
目前国内主要运用支付宝进行第三方支付,但大量的买家会跳过支付宝直接用信用卡网
上支付,到底交易了多少金额,无从知晓。
武汉大学电子商务专家黄敏学教授表示,关于是否对网店收税的问题在北京、杭州
等地引发过热议,但最终都未实行,武汉的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够快,更需要宽松的政策
扶植。
“从长远看,征税是网店规范发展的必由之路。将不缴税费带来的低价作为网店的
核心竞争力,并不利于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黄敏学说。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常仙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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