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发帖数: 947 | 1 在目前的情形下有很多的人来问到底是要不要从新申请PERM。基本上每个人的考量都不同
。总体来说我们的归类以下的原则:
1,工作单位是否愿意再来一次Recruitment, 因为PERM的程序非常的复杂。
2,RIR的案子是多久以前提出的申请。因为BPC是以First-in, First-out。越是晚提出的
申请,当然就会越晚处理,我们要考虑申请人的H-1B,或是在公司能耽多久都是要考虑的
。
3,工作单位在过去六个月有否做过Recruitment,里面的内容与程序是否可以挪到PERM里
面利用。
4,申请人的子女是否将快满21岁。
5,申请人的工作在提出RIR后有否任何变化,若是有变化,可以考虑PERM的申请,而不影
响RIR的继续申请。
6,申请人的RIR当时是否以EB-3提出,如果是的话,我们必须考虑到优先日期的问题。如
同以前我们说,若是PERM的EB-2完成,RIR以EB-3批准之后,我们可以将EB-3的优先日期
变成EB-2的优先日期。
到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PERM的批准。我想除了PWR及Job Order的延误外,大致还是在观望
当中,但是这并不表示PERM不可行,毕竟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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