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_LiuLaw版 - 刘宗坤律师答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问题
相关主题
2008年NIW、EB-1A/B与H-1B申请小结刘博士专栏:近期NIW批准案例选辑
刘宗坤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节日礼物与祝福近期NIW批准案例选辑(二)
关于2010财政年度H-1B申请的问与答律师们正在做什么?刘宗坤律师事务所近期活动一览
近期NIW与EB-1A/B批准案例及专业背景“特殊人才”如何“特殊”?
移民局公告: 8月17日前按7月份排期接受I-485申请关于本板
刘博士专栏:如何回应RFE中的错误要求?近期Eb-1A/B批准案例选辑 (二)
刘宗坤联合律师事务所NIW及EB-1A申请流程表 刘博士专栏:H-1B申请送件新程序详解
Ph.D.毕业前后如何安排NIW申请:从成功案例说起今年受名额限制的H-1B审批情况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eb话题: 1b话题: 申请话题: 雇主话题: 教授
1 (共1页)
l****w
发帖数: 66
1
刘宗坤律师答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问题
问:何为“Eb-1b”?
答:Eb-1b是职业移民申请第一类优先中的一种,专门供在大学、研究所或公司从事教
学或研究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
问:Eb-1b申请是否需要雇主支持?
答:Eb-1b申请必须得到雇主支持, 这是Eb-1b与Eb-1a(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益
豁免)的重大区别之一。在Eb-1b申请中,雇主(学校,研究所或符合条件的公司等)
是“申请人”(Petitioner),外籍教授或研究员是“受益人”(Beneficiary)。比
如说,X大学聘请A教授做Assistant Professor,并为A教授提出了Eb-1b申请。在这项
申请中,X大学是“申请人”,A教授是“受益人”。与此不同,Eb-1a或NIW申请不需要
雇主支持,外籍人士可自己提出申请。所以,在Eb-1a或NIW申请中,外籍人士既是“申
请人”也是“受益人”。
问:在Eb-1b申请中,雇主需要提供哪些支持?
答:首先,雇主要向受益人提供一份符合Eb-1b要求的聘书(Offer Letter);其次,
雇主要在I
l****w
发帖数: 66
2
刘宗坤律师答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问题
问:何为“Eb-1b”?
答:Eb-1b是职业移民申请第一类优先中的一种,专门供在大学、研究所或公司从事教
学或研究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
问:Eb-1b申请是否需要雇主支持?
答:Eb-1b申请必须得到雇主支持, 这是Eb-1b与Eb-1a(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益
豁免)的重大区别之一。在Eb-1b申请中,雇主(学校,研究所或符合条件的公司等)
是“申请人”(Petitioner),外籍教授或研究员是“受益人”(Beneficiary)。比
如说,X大学聘请A教授做Assistant Professor,并为A教授提出了Eb-1b申请。在这项
申请中,X大学是“申请人”,A教授是“受益人”。与此不同,Eb-1a或NIW申请不需要
雇主支持,外籍人士可自己提出申请。所以,在Eb-1a或NIW申请中,外籍人士既是“申
请人”也是“受益人”。
问:在Eb-1b申请中,雇主需要提供哪些支持?
答:首先,雇主要向受益人提供一份符合Eb-1b要求的聘书(Offer Letter);其次,
雇主要在I-140表格上签字。如果雇主是公司或私立研究所,还需要提供至少雇有三个
全职研究人员的证明。
问:Eb-1b申请对雇主的聘书有何要求?
答:对于大学中的教学职位,聘书必须明确表明这是一个tenure或tenure track的职位
。对于在学校、研究所或公司中从事研究的职位,聘书需要表明这是个“永久性”(
Permanent)职位。对于聘书中的具体行文要求,读者可参照我所的网站所提供的样本
http://www.niwus.com/Free_OR_OfferLetter.html)。
问:雇主不愿提供聘书,是否可以向移民局提供一封工作证明信来代替聘书?
答:有关法律明确要求申请Eb-1b必须提供雇主向外籍员工出具的正式聘书,移民局不
接受雇主提供的证明信(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问:工程师是否可以申请Eb-1b?
答:根据相关法律以及移民局和AAO(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的解释和决定
,只有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或大学教学人员,才能申请Eb-1b。因为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既可以包括“研究”,也可以包括“工程”,所以,工程师是否可以申请Eb-1b需要看
具体的工作职责,因个案而异。如果一位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研究”,这个
职位就符合申请Eb-1b的要求。如果一位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工程”,这个
职位就不符合申请Eb-1b的要求。
问:移民局如何确定一个职位符合Eb-1b申请的要求?
答:如上所述,只有“研究职位”才符合Eb-1b杰出研究员的申请资格。移民局在决定
一个职位是否属于“研究职位”时,既要看职位名称(Job Title),也要看职位的具
体内容(Job Description)。如果移民局决定一个职位的性质“工程”多于“研究”
,那么移民局可以据此拒绝这个Eb-1b申请。
问:Eb-1b对受益人(外籍教授或研究员)有何要求?
答:一个总的要求是,申请Eb-1b的外籍教授或研究员已经在本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
得到国际认可(International Acclaim)。
问:在Eb-1b申请中,如何证明受益人(外籍教授或研究员)的贡献已经得到国际认可?
答:按照现有法律,受益人必须满足以下几项条件中的至少两条才能证明自己已经做出
突出贡献,获得国际认可,并达到了申请Eb-1b的要求:
一、 在专业领域做出了原创性贡献;
二、 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科研论文;
三、 由于贡献突出而获得过重大奖励或奖金;
四、 曾评判过别人的工作;
五、 专业或主流媒体对受益人的贡献有所报导;
六、 属于只吸纳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的专业协会会员。
在Eb-1b申请中, 大部分从事科研或教学的外籍教授或研究员主要使用“原创性贡献”
和“发表专业论文”这两条。
问:满足了Eb-1b要求的两项条件后,移民局是否一定会批准申请?
答:满足了六条中的至少两条,只是说明符合了申请Eb-1b的基本条件。移民局是否批
准一个申请,还要看所提供证据的强弱。比如说,大部分研究人员会有论文发表,会有
原创性的专业贡献。移民局在决定这两种证据的强弱时,还要看这些论文发表在什么刊
物上(刊物的排名,影响因子等)、受益人是否第一作者、文章发表后是否产生了影响
(是否被其他文章引用)等等。诸如此类的因素均会影响Eb-1b申请的结果。
问:雇主已经为我办理了PERM劳工证,是否还有必要再申请Eb-1b?
答:通过PERM劳工证申请移民,最高只能归入第二类优先。在第二优先绿卡等待排期的
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外籍教授或研究员不妨提出Eb-1b申请。Eb-1b申请一旦批准,会比
通过PERM劳工证途径更早拿到绿卡。
问:是否可在申请Eb-1b时同时递交I-485申请?
答:在目前为止,Eb-1b与I-485申请可同步递交。一般而言,同步递交的I-140 和I-
485会得到同步审理。

问:如果雇主不支持Eb-1b申请,外籍教授或研究员还有没有其他可行的移民途径?
答:Eb-1b申请必须由雇主支持。如果雇主不提供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教授或研究员
则可以自己提出Eb-1a(特殊人才)或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有关Eb-1a申请的信
息,读者可参阅http://www.niwus.com/faqEb-1a.html, 以及http://www.niwus.com/successstories_Eb1AB.html。 有关NIW申请的信息,读者可参阅http://www.niwus.com/NIW_Requirements.html,以及http://www.niwus.com/successstories.html。有关最近批准的NIW、EB-1A及EB-1B案例,读者可参阅http://www.niwus.com/art090224.htmlhttp://www.niwus.com/art081029.htmlhttp://www.niwus.com/art080813.html
*********************************************************************
刘宗坤律师(Z. Zac Liu, Esq.),法学博士(J.D., Valparaiso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哲学博士(Ph.D., Peking University),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及联邦法院
执照,曾担任Valparaiso University Law Review的编辑和审稿人, 著有中英文书籍
多种,散见于中美各大学图书馆。执业以来,他已代理无数名来自世界各地的科研人员
和专业人士成功获得绿卡及各类非移民签证,尤其在国家利益豁免(NIW)、特殊人才
(Eb-1A)、杰出教授和研究员(EB-1B)、PERM 劳工证、H-1B工作签证等方面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有兴趣提出申请的读者,可将简历发往z**[email protected]。刘律师会在两个
工作日内对您的情况做出免费评估。
白凯玲律师 (Kellie Pai, Esq.),法学博士(J.D.,University of Houston Law
Center)、文学学士(B.A.,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执
照,联邦法院执照,刘宗坤联合律师事务所专业移民律师。
Christina T. Le 律师,法学博士(J.D.,University of Houston Law Center)、文学
学士(B.A., Northwestern University),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执照,刘宗坤联合律师事
务所专业移民律师。
Liu & Associates, PLLC
Wells Fargo Tower, 8th Floor
6161 Savoy Drive, Suite 830
Houston, Texas 77036
Tel: (800) 878-1807
(713) 974-3893
Fax: (866) 608-2766
Email: z**[email protected]
Website: www.niwus.com
1 (共1页)
相关主题
今年受名额限制的H-1B审批情况移民局公告: 8月17日前按7月份排期接受I-485申请
NIW经验谈之一 -------- 审理标准刘博士专栏:如何回应RFE中的错误要求?
NIW经验谈之二 -------- 文章发表与引用 刘宗坤联合律师事务所NIW及EB-1A申请流程表
NIW经验谈之三 -------- 补件(RFE)对策Ph.D.毕业前后如何安排NIW申请:从成功案例说起
2008年NIW、EB-1A/B与H-1B申请小结刘博士专栏:近期NIW批准案例选辑
刘宗坤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节日礼物与祝福近期NIW批准案例选辑(二)
关于2010财政年度H-1B申请的问与答律师们正在做什么?刘宗坤律师事务所近期活动一览
近期NIW与EB-1A/B批准案例及专业背景“特殊人才”如何“特殊”?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eb话题: 1b话题: 申请话题: 雇主话题: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