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收到一位讀者電話和送來傳真。這個案例值得廣大讀者注意﹕
王先生去年博士畢業﹐取得OPT工作許可。 但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他的太太還在學
校讀博士學位(F-1身份)。 王先生在OPT工作許可到期之前﹐自己向移民局提交申請﹐
請求隨太太的F-1將自己轉換成F-2身份。
當王先生收到移民局的信時﹐他非常吃驚﹕移民局拒絕了他的F-2轉換身份申請﹗移
民局拒絕書列舉了不批准的理由﹕王先生在OPT期間沒有找到工作﹐但他沒有通知學
校外國學生顧問﹐從而違反移民法規定﹐所以不能批准F-2申請﹗
為了方便廣大讀者提高警惕﹐我轉抄移民法有關規定如下﹕
An F-1 student authorized by the Service (即移民局) to engage in practical
training is required to report any change of name or address, or interruption
of such employment to the DSO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 -- 即外國學生顧
問) for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