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ebiz版 -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zz (转载)
相关主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zz (转载)海关总署最权威回应:旅客携iPad收税 并非针对港澳地区
海关总署33号令 (转载)大家猜猜是海关威武还是商务部威武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转载)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调任铁道部部长
带东西回国咋交税?海关总署回应中国关税新规定传前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调任深圳市市委书记
ZZ 海外代购惨了 关税大涨免税额低至50元这个会不会是FRAUD?
9月1日海关新政,海外代购将面临洗牌海关提醒旅客携带iPad入境需遵守规定
关税调整 海外代购涨声一片另开一帖, 完税价格9000, 税率10%, 交多少 关税?
zz 深圳严查iPad走私现在回国还是可以避免裸奔的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ipad话题: 申报话题: 入境话题: 旅客话题: 超过
进入ebiz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r*****l
发帖数: 156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ackHome 讨论区 】
发信人: rockyzl (rocky), 信区: BackHome
标 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Oct 26 13:30:16 2010, 美东)
标 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Oct 27 00:36:19 2010), 站内
一线调查
■ 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一再解
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
■ 居民旅客携带20种不予免税的物品入境,需根据规定缴税。根据《海关总署公
告2004年第7号》,iPad属于不免税物品,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
按照20%的税率缴税。
实习生 杨懿婷
从事IT行业的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
一再解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内地居民朱小姐经香港回深圳时,即便
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里的文档、照片等资料,也还是为自己使用了近一个月的
iPad缴纳了1000元人民币税款。境外购买 iPad、iPhone入境时是否需要缴税?化妆品
、奶粉的相关规定又如何?昨天,上海海关提醒旅客,在进出境时应了解相关海关规定
,对应申报物品如实申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000元内自用物品不缴税
根据《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旅客入境时携带五种物
品应当申报。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二、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
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三、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
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四、人民币现钞超
过 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五、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根据上述规定,旅客从境外购买5000元内的一般自用物品无需申报,当然也就无需
缴税。
iPad不属于免税商品
让很多人不解的是,iPad目前售价大约4000元左右,为何依然要征税?对此,海关
人员解释称,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
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
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若在
境外购买一部 iPad入境,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
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中,包含品种最多的莫过于餐料。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
第7号》附件2,餐料包括酒、饮料;水果;调味品;水产品、肉禽蛋菜及乳制品五大类
22小类。
重视出境申报
就一般旅客而言,出境时若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
5000美元;或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
品,则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
》)进行申报。
旅客应当妥善保管申报单,该单据将作为复入境时相关物品的免税证明。在前述案
例中,若朱小姐出境时曾对携带的iPad进行申报,入境时就可凭借申报单入境而无需缴
税。因此,上海海关提醒旅客在携带应申报物品出境时,应当重视申报环节,切不可嫌
麻烦而不予申报。若没有携带应申报物品则无需填写,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
色通道”)通关。
◎ 相关链接
20种不予免税商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
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
、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
、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 150元/台
手提电脑 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 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 600元/台
数码相机 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 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 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 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
海关估价×30%
1 (共1页)
进入ebiz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现在回国还是可以避免裸奔的ZZ 海外代购惨了 关税大涨免税额低至50元
倒爷们,重大利好9月1日海关新政,海外代购将面临洗牌
往国内邮寄东西的朋友请先看看这个文章(连载) (转载)关税调整 海外代购涨声一片
继续上一贴 关于一些物流概念和海关整顿的深度原因zz 深圳严查iPad走私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zz (转载)海关总署最权威回应:旅客携iPad收税 并非针对港澳地区
海关总署33号令 (转载)大家猜猜是海关威武还是商务部威武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转载)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调任铁道部部长
带东西回国咋交税?海关总署回应中国关税新规定传前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调任深圳市市委书记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ipad话题: 申报话题: 入境话题: 旅客话题: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