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9 发帖数: 14 | 1 四个月前从间接渠道听到谢的工作,立刻意识到是座金矿,因此亲自找谢谈。 应该说
眼光不错。 相关观点基本写在摘要里了。
拿到了材料后,设计了有关实验(东西不少;我是外行,没法评价),然后四个月内出
东西,行动力也不错。
四个月内写出东西,投出发表,非常干净利落。赞一声。 是不是生物界朋友们都是这
个速度?
总而言之,是一个眼光不错,行动力强的学者。可惜事做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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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 发帖数: 6456 | 2 关键是张后来威胁要发信给nature说这个东西已经发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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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 发帖数: 58 | 3 菜鸟一个,现在是2流学校MBA第二年,想积累一下资本,看能不能在美国期刊上发表一
篇文章。苦恼的是现在没有特别的研究方向,也没有跟老师们具体谈过,完全不知道怎
么做。我们有做一些小的term paper,而且是修学分的,没有指定的导师。在这里真心
向各位求教,指点一下迷津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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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 发帖数: 7918 | 5 畢竟算是一篇言之有物一點的文章,雖然有點肉麻,難得。
共產黨的權爭不知結果如何,大家祈求中華平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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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 发帖数: 440 | 6 一人之言而已,现在国内新闻网站不能跟贴评论,论坛不能讨论此文。最后就成了一场
秀,总理的文章都是这个待遇,还能说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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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 发帖数: 22178 | 7 写这些文章,意义不大.
多干些有利国计民生的事情,比如把房价降下来,不要把包袱留给下任政府,
才是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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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发帖数: 450 | 8 是啊,可惜温没有这个能力和实力。写这些文章不过是在下台前能多赚点民意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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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23737 | 11 FQ是什么意思?
温跟胡一样,想改革没有实权做改革,但这两人在基层的民望好,
曾经看过一篇西方媒体访问温对89事件看法的文章,在中国被河蟹了,
温说,中国要进步,政治上将来必走民主的路线,温本质上是支持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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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发帖数: 3789 | 12 凤凰卫视10月20日《总编辑时间》,以下为文字实录:
总编辑时间欢迎您收看,我是何亮亮。习近平在18日闭幕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被任
命为中央军委副主席,引发外媒关注。习近平是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3年,福建省外
大学校友会等机构编撰《福建博士风采》丛书。首卷入编381位博士,有网民贴出习近
平在书中“自述”全文,香港明报周三特全文刊出,以飨读者。
习近平首先总结自己的格言: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事张扬,只求实绩;勿忘人民,
甘作奉献;鞠躬尽瘁,奋发有为。习近平文中回忆往事,指出上山下乡经历对他影响相
当深。
他在文中写到:1969年我从北京到陕北的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大队插队落户,7年
上山下乡的艰苦生活对我的锻炼很大。最大的收获有两点:一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实际
,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这是让我获益终生的东西。二是培养了我的自信心。
习近平指出上山下乡的经历,使他增进了对基层群众的感情。学懂团结群众。
习近平回忆由于家庭原因,写过十份入党申请书都未获批准。1975年父亲习仲勋解除监
护后才得以入读清华大学。
上山下乡的经历使习近平对基层有了深刻的了解,1982年他作出了再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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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 发帖数: 20343 | 13 他写的文章跟英文用Google翻译过来的一样,很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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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1542 | 14 他爸的笔名是韩寒,那会不会被判侵犯真名版权罪呢?比如,您不能发表文章笔名叫
江泽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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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 发帖数: 5870 | 15 4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目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出现一些新变
化:部分腐败人员把作案地选择在国外、境外,或者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境外,有
的甚至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出现新变化。一是以权谋私期权化。一些腐败分子
为了隐瞒腐败证据,刻意将权钱交易的时限拉开,等若干年后再进行获利。二是获利敛
财间接化。不少人通过配偶、子女、情人或朋友、亲戚等特定第三人代为收受,或者以
特定第三人经商等形式曲线获取巨额收益。三是对抗调查智能化。不少违纪违法人员以
合作投资、委托理财、代理炒股等形式掩盖受贿实质。四是腐败案件涉外化。有的违纪
违法人员把作案地选择在国外、境外,或者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境外,还有的甚至
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互联网的发展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挑战。一方面,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为强化监
督提供了新手段,网络反腐舆情成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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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 发帖数: 16484 | 16 这个问题也不关键,就算是靠老乡关系也没啥,能发表文章印上名字,就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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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17 http://read.bbwc.cn/NC8zNC8zMjUwNA%3D%3D.html
* “人人都是福尔摩斯”不是司法群众路线的胜利,而是司法的悲哀
* 朱令,更像是一个符号——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
一宗停摆了19年的悬案,借助于同样发生在知名高校的一起投毒案重又回到公共舆论的
视野。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又名“朱令令”)因身体不适
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确认为铊盐中毒。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向北京市
公安局报案。“朱令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尽管很多人相信与朱令同宿舍的孙某就是投毒者,或至少是投毒者之一,但警方对此并
未确认。“朱令案”在立案后不久就进入到悬搁状态。其时警方可能并未意识到,这将
成为19年后警方所遭遇的一场舆情危机的根源。
相比起容易“速朽”的网络舆情来说,“朱令”这个名字,和“聂树斌”一样,已俨然
成为中国司法进程中两个“不死的传说”。围观者自然都希望“朱令案”能有一个明确
的结果。但在侦查机关那里,结果早就有了。
5 月8日,也就是在“朱令案”引发的舆情危机刚经历了“出口转内销”之后,北京警...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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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 发帖数: 1393 | 18 写的很好啊,尤其是这一段,是对洗地党污蔑网友为暴民的有力回击:
“朱令案”在19年后的舆情喧嚣,很可能将归结于此。眼看复盘无望,有知名的维权人
士甚至不惜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文章,直指孙某为罪犯。这么做的用意,和到白宫上访
异曲同工,都是在“曲线救公正”——如果孙某真不是罪犯,那么面对这种公然的名誉
侵权,理当拿起法律武器反击。一旦形成侵权之讼,“孙某是否为朱令案的嫌犯或罪犯
”就有可能带入庭审议题。
这一努力也因孙某的沉默而宣告失败。在很多网民看来,“朱令案”依然悬而未决,这
宗个案未来是否还会借助于某个同类案件而浮出水面,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唯一能确认
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个人遭遇都能成为公共事件。“朱令案”的网络喧嚣,来自于朱令
的个人遭遇中所包含的特殊因素与社会普遍心理之间的某种暗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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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9806 | 19 通篇都是对党的血泪控诉。利用回忆文章反党,是齐心的一大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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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210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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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鉴于本版的特殊性,各位参与讨论的军迷 <
/ / \\_-_/_ > 要注意保护国家机密,以免被他人利用! <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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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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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_ _ _ ____ _ ____ ___ _ _ ____ ___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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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_ _ _ _ _ ___ ____ ____ _ _...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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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发帖数: 681 | 21 试试
发表文章失败!(验证码错误或验证码已过期,请返回后刷新验证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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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发帖数: 681 | 22 发表文章失败!(验证码错误或验证码已过期,请返回后刷新验证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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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发帖数: 19544 | 23 嚓,把“发表文章”的时间范围改一下,就都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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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发帖数: 8869 | 26 知道一个川粉,腾校明星教授,发的文章,国内单位署名的十几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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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5818 | 27 这时候还发这样的 文章,左媒真想 civil 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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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 发帖数: 2243 | 28 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Opinion/2009_7_31_8_15_59_433.html
胡平来稿/最近,中国出了个大名鼎鼎的“刁民”。这个刁民名叫陈洪,家住湖南长沙
,自从今年7月28日建立“长沙刁民陈洪的博客”(http://chencs.blog.hexun.com),至今不过四个月,发表文章五十余篇,点击量已经超过100万,评论超过 29000条.陈洪今年48岁,1974年高中毕业,下乡劳动4年,1978年进厂当工人,先后作过会计、供销,当过车间主任、车间书记,1996年工厂被兼并下岗。陈洪下岗10年,每月领遣散费230元(大约是30美元)。靠打散工、印名片、开茶室、照快相难以为生,借高利贷开了间“超市”。殊不知“超市”一开张,派出所、城管、防疫站、税务所,乃至居委会都以这样或那样的名义来收费,陈洪不堪重负,只好把超市关掉。然后,陈洪凑钱买了辆摩的拉客。但城管不准在主要街道运营,他只好每天17点以后拉客,直到深夜,日收入仅30元左右。“黑摩的”们联合起来请求政府收回禁运成命,政府不理;到法院申诉,法院判败诉.由于生活困难,老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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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29 国内现在开始看文章的他引率了。任何量化标准到了国内,最终都会走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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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发帖数: 241 | 30 Just got to know this!
应聘百人时,评委说国外应聘的文章数都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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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111 | 31 除了质量的差别,感觉国内文章一稿多投的现象比较多,一篇文章稍微改改变成了好几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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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2367 | 32 国内科研经费真是厉害阿,
前几个月以前的大学同学负责的200万的项目已经批了,
刚刚又被人拉着入伙去拿基本已经定了的500万的项目。
国内人又多,钱又多,
只要受过良好科研训练的人把好方向和质量和效率,
美国的高端不敢讲,中端以下,基本没有竞争的可能了,
见识过太多每年发个0-3篇很土的文章混日子的美国教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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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发帖数: 2293 | 33 作者没有义务提供原始数据。
有些funding agencies,比如NSF,会要求PI一定年限之后把匿名处理后的数据公开,
在此之前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归PI。
PI有时候会把数据给自己信任的人使用,这种情况下你看到的文章作者即便是愿意也没
有权利把数据再给别人。
我也时不时收到别的学校学生跟我要原始数据,这种email不好答复,我不想直愣愣的
说No,也懒得解释这些norms,一般就不理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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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2367 | 34 呵呵,按照你们这些人的想法,
是永远不能理解生物领域互相免费提供样品、细胞系了。
我是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被问要文章会置之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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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 发帖数: 1484 | 35 嗯,要看文章的性质吧
我看到有个哥们发了两篇Science科普短文,都是跟自身的research不相关的,挺有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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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 发帖数: 320 | 36 用Word的话,文字部分是可以用 2 column格式即可。把字体改成杂志的大小和字体。
图表一般还是放在文字部分的后面。如果你是生物领域的话,可以参考JBC的要求。
当然,如果你愿意,图表也是可以用insert text box的方式放到文章里面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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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 发帖数: 33185 | 37 要看这两三篇文章能换来什么了,什么都换不来的文章显然不如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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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 发帖数: 1299 | 38 faculty不是人生的目的,活得开心才是。
另外我觉得现在国内有些二流学校出来的文章真是烂。审过一两篇,简直就是本科生期末课题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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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 发帖数: 33185 | 39 如果单讲开心的话,二流学校的文章看着让你不开心,但是能发出来,作者自己就很开心
期末课题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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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发帖数: 5096 | 40 我2008年单独署名的地球物理文章被引用在今年宏观经济学杂志预测欧元还是很有快感
的,嗯,就是酱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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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 发帖数: 616 | 41 问问学校管intelectual property的部门吧,不但你的成果,连你老板的成果,
funding都是属于学校的。
你要完全撇清关系你最好是用了你私人时间,自己家里,自己的钱出了结果,然后文章
地址写家里,不写affil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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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 发帖数: 352 | 42 那wages也只是pay每周5天,每天8小时吧,此外的时间LZ做什么时,发什么文章跟LZ老
板的经费没关系了吧
问题是LZ有没有用到LZ老板的设备,经费,人力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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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 发帖数: 352 | 43 sole author的文章好处坏处都是自己得
LZ再多考考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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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 发帖数: 411 | 44 看你一幅有色心没色胆的样子,还是不要发了吧。
这么说吧,你老板这句话,模棱两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事后如果他或者学校想找麻
烦,轻松的就把你捏的死死的。他虽然说你"feel free to publish on your own",当
然也可以说前提显然是不能违反funding agency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那你怎么办?
你现在最重要的可能是看看你的工作是不是make sense,你不是说找了专家也不同意你
观点么?与其认为别人都不懂,不如再看看你的结果。
你现在就是觉得别人都在害你,老板不帮你,专家不支持你,这儿的网友也不理解你,
想开点,除非你这是一篇开天辟地的文章,不然用不着这么患得患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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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 发帖数: 411 | 45 我是千老而已,吓唬你干吗。理论上讲,你要是使用了任何学校的资源或者funding
agency的设备,这个东西就不完全是你的。比如你用了学校的软件,设备,或者你上班
时间搞,时间就是钱,你的工资是学校和funding agency付你的。最后你把他们都甩开
,那他们找你麻烦也不难。当然他们可能觉得根本不值得追究。说到底,你老板那句话
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你不可能从那儿得到任何保护。
我罗索一堆,就是觉得你前怕狼后怕虎,划不来。你这文章要是真发了,你搞不好要担
心的睡不着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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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发帖数: 1635 | 46 像你这种大牛,还是炒了你老板吧。他配不上你。
你炒了他,自己用你家的地址发你这篇大牛文章。
如果不炒你老板,等你这篇文章帮你拿若奖时,你老板会来同你争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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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 发帖数: 429 | 47 CV里面有List,但是想问一下,需不需要在Cover Letter里面提出文章总数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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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28562 | 48 绝大部分正经杂志都是要收钱的,虽然名目不一定一样。反而是发文章免费
的杂志大部分都不是好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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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94 | 49 给杂志的主编或办公室发信要permission使用已发表文章的数据等,很多杂志可以网上
完成。
有了permission以后,我们原来的学校可以一篇文章一个chapter,照着thesis的格式
一搞就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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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 发帖数: 160 | 50 链接就不发了,涉及到个人的信息。大家都知道啊,发表文章时共同合作第一作者时可
以有符号标注的啊?
我只是觉得这样做有失科学的公正,公平和基本的底线。大家觉得这很正常吗?还是我
小题大作了?我知道国内有点学校面试教授的时候如果是几个共同第一作者的话,所评
的影响因子是等除的,这样做我认为是公平的,否则打酱油的角色也可以混第一作者,
有失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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