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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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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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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为什么说“两高”的司法解释是非法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ug 14 17:55:39 2016, 美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汉奸江泽民一手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狂潮,不久挟持全国人大于
同年十月三十日制定了所谓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
下称《决定》),随后,“两高(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就此作了所谓的司法解释
,从此后,“两高”的所谓司法解释就成了中共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所谓
法律依据之一,但是,从立法意图、权限、程序、实践看,“两高(最高检察院、最高
法院)”所谓的司法解释是非法的,是中共司法机关蒙骗当事人和民众的非法的法律手
段,是残害善良、打击正义的恶法,关于“两高(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的非法性,在十多年里,已经被许许多多的辩护律师一次次地指出。鉴于目前中共公检
法人员仍然在机械地错用司法解释,迫害善良,所以,有必要在此重申一下,希望枉法
者停止作恶。
中共根本就没有... 阅读全帖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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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谣言止于法治——律师、法官和检察官解读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
案件司法解释
2013年09月26日 19:20:0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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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史竞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对于规范网络
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对执法过程中存在个别偏失现象
的质疑。
如何正确理解并使用这一司法解释?26日,来自全国律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律
师、法官、检察官等对此进行了解答。
“5000次”“500次”:入罪标准如何出台?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
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为何要制定这样的量化标准?来源是什么?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金龙说,法律需要作出这种量化的界定。如不满1
8周岁不适用死刑、贪污1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没有标准
法律... 阅读全帖
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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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
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
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
、罪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
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
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
教,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
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为刑法第...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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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
法解释),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
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
、罪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
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
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
教,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
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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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
释),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罪
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
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伪基
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
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阅读全帖
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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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Family版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发布
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12:27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2日)上午10时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明天(
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
,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
明确规定。以下为新闻发布会实录: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
(2011年8月12日)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各位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的有关情况
。为更加准确地体现立法本意,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公布
了《婚姻法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共收到反
馈意见9974条,书面来信181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17家单位专门召开了有
关研讨会... 阅读全帖
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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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
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2017《解释》)明确规定
了“邪教组织”的概念,并详细列举了构成犯罪行为的种种客观行为表现,详细规定了
各行为方式分别达到多少数量或程度能定罪,以及出现与如危害国家安全类、危害公共
安全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等章中的罪名相重合时数罪并罚的具
体适用,给司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同时,2017《解释》也触及了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
,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热议思考。
思考一:邪教犯罪二重性
关于邪教犯罪,我国《刑法》第300条即《刑法修正案(九)》33条做了相应规定
,其中第1、2款分别规定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
致人重伤、死亡罪两款罪,第3款则为注意规定,因行为人实施本条第1款犯罪的同时奸
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已符合《刑法》第236条和266条的强奸罪和诈骗罪的构成。
2017《解释》的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和第9条是对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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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蛮子看守所关注两高司法解释 希望早几天出去
2013年09月15日01:17 新华网 我有话说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 题:“做大V感觉像当皇上,网络没有制约就会走向反面
”——高墙内的“薛蛮子”谈两高司法解释及网络大V心路
新华社记者
“网上的声音没有监督、没有规范、没有警示……在不断的追捧声中,我的虚荣心
逐渐膨胀,进而就忘乎所以,误导了网民对事件的认识和理解,引发了不满情绪的宣泄
,忽视了作为一个网络大V应尽的社会责任,带来不良示范效应。”
9月13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网络大V“薛蛮子”
(中文名薛必群)如是反思。在与民警的交谈中,他含胸埋头、低声答问,已然不复一
个月前做客央视高谈阔论网络“正能量”、抑或半月前初进看守所仍然昂首挺胸的大V
“风范”。
如今身处高墙之内,“薛蛮子”从新闻中得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
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后,显得十分关注、紧张不安,主动要求了解相
关具体内容,向民警吐露自己成为网络大V的心路历程和心态变化,并结合自身做了关
于依法维护网络秩序的深刻反思。
大V之路:从“小心翼翼”到“不核实就... 阅读全帖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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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s.xinhuanet.com/xin_wen_zhong_xin/2011-08/22/conten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生效一周,不仅在房产出资的分割
约定方面引发关注,在亲子鉴定的相关规定上同样具有新意。因为解释(三)规定:夫
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
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
主张成立。
记者了解到,新的司法解释已经给案件带来了新变化:在南京一起离婚案中,丈夫
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断然拒绝。此案在新法出台后再次开庭时,丈夫一方显得理直气
壮,妻子一方则跌软认输。
新闻事件
原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妻子突然“软”了
孩子的生父到底是谁,金丽和陈晓华为这件事僵持了3年多。从今年春天开始,这
对夫妻把吵架的地方从家里搬到了法庭。不过,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丈夫陈晓华
突然占了上风。据了解,这是新法出台后,南京地区开庭的首个涉及亲子鉴定的案件。
两年没动静突然怀上了
陈晓华和金丽被撮合时,... 阅读全帖
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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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很多之前的帖子提到不清楚AP阶段是否可以买枪,原因是AP是司法的灰色地带。这种说
法有道理,因为根据18 US Code § 922(y)(2) http://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922 nonimmigrant aliens不允许持有购买枪支,除非:
Subsections (d)(5)(B), (g)(5)(B), and (s)(3)(B)(v)(II) do not apply to any
alien who has been lawfully 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a
nonimmigrant visa, if that alien is—
(A) 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lawful hunting or sporting purposes or
is in possession of a hunting license or permit lawfully issued in the
United States;
...
对... 阅读全帖
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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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法律对于离婚时的房屋产权问题是这么来规定的。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
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
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
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
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
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
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
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
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 阅读全帖
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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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paladin版 - 四百八十八章 最权威司法解释
李佑神平其神的一剑西来,不只是丁运使呆住,整个文华殿中一大半人全都呆住。
能进这个殿的,聪明人还是占了多数,迅速的联想到了所有该联想的事情。这是项
庄舞剑,志在沛公!嘴里审的是案犯,眼中瞄的却是内阁那个空位,难怪他一开始就提
出了要么处斩要么轻放两个选项,原来后手在这里。
却说李佑对丁前运使的质问,颇有一声平地起惊雷的效果。如果是在数日之前的大
谏议氛围下,慷慨jī昂的李大人无论做出什么出格举动,只怕都不会让人太过于震惊。
但他最近十分平静,深居简出闭门谢客,很有繁华过后皆云烟的态势。朝中上下皆
以为他要低调一段时间修身养性了,盐案估计也是想法子草草结案。
故而今天李大人在廷鞠上突然发力,几乎让所有人都深感意外。本以为此次廷鞠只
是个过场,廷推大学士才是重头戏,但现在看来,廷鞠在李佑手里绝对不是过场。
几道愤恨的目光如同闪电,射向左都御史江辛岳,是他将本案交与李佑的!明知李
佑最擅长翻云覆雨,你还给他这个舞台,简直唯恐天下不乱,到底是何居心?
被无辜责怪的江总宪瞠目结舌,算是见识了“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的真
谛。
他弃之若敝的将盐案当做大冇麻烦丢给了李佑,但谁能想到,在李佑手里...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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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 原文由 DuduLiang 所发表 】

中新网9月23日电 原计划于近期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保险法司法解释
》草案,很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变化而不得不推迟。预计《保险法司法解释》也将延期出台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监会以及各大保险公司法规部
的主要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保险法司法解释》进行了一番热烈地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邵文虹表示,“本来我们计划很快出台《保险法司法
解释》,现在看来,这一《解释》的出台必须慎重,匆忙出台会使很多事情难办。”该室
副处长蒋惠岭表示,如果有必要,将重新到保险公司调研。
中国于1995年出台了《保险法》,但由于保险业的实践少,保险法的司法解释迟迟没
有出台。随着投保人数的大量增加和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随之出
现,一方面,保险公司普遍反映实际操作中很多问题的处理找不到法律依据,另一方面,
法院在审判中也大量出现由于理解不一致而造成同类案件不同地方判决结果不同的情况。
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发展研究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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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读懂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的界限】在网络谣言日益泛滥的当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涉及网络谣言的若干司法解释。两高做法回应了民众关切,但
这刚出炉的司法解释也不可避免地引发部分执法者和民众在理解上的混乱。不怕,一张
图HOLD住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的界限!请戳大图!
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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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释》出炉,顿时哀鸿遍野。女人们纷纷感叹不愿意结婚了,男人们则忙
着发声:明明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为什么非要说是保护男方的呢?《新解释》共有19个
条文,东西比较多,我总结了六个我觉得重要的要点,然后用大白话帮大家翻译下:
(背景: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新解释》)
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
律后果。
意思:如果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找女方一起鉴定,如果女方不愿意配合,法院将
认定孩子不是男方的。如果女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男方的,找男方一起鉴定,男方不愿
意配合的,法院将认定孩子是男方的。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
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意思:对方父母给买却没有写上你名字的,永远属于对方个人财产。(此外还要提醒
各位,婚后八年财产共有的制度早已废止。结婚二十年后,你照样可能一无所有。)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 阅读全帖
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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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baoyuhong (yubao),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最高法最高检将出台司法解释对网络谣言定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8 20:12:20 2013, 美东)
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连续
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各地方也抓捕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在网络上发帖子,这个很多人都会做的事,到什么程度就构成了犯罪?甚至有人担
心,动动鼠标转发一条微博,会不会就“犯罪”了?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清晰,学界也有
不同意见。
无论如何,官方和民间的一个共识是,对网络上犯罪行为的惩治,不能偏离法治的
轨道。
据悉,最高法和最高检将对此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在什么情
况下构成犯罪。
【警方行动】
一月内公布5起案例
昨天,“江苏警方打掉4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团伙”的消息被媒体爆出。这是自从
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过去一个月内,
公安部门通过媒体重点公布的第五起典型案例。
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多数已经被刑事拘留... 阅读全帖
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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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最高人民法院14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并于2002年10月15日起开始施行。
这个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2002年10月2日举行的第1246次会议上
通过的。
这个总共32条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而制
定的。对人民法院在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中的受理、诉讼、审判、赔偿等一系列适用法律
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
、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
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条著作权
r*****n
发帖数: 4844
18
白毛女不嫁给黄世仁,黄世仁也会娶其他女性的.一样是要地位没地位,要尊严没尊严.
多数中国女性结婚后要照顾孩子,看公婆,要洗衣服做饭,是负担不起房子的.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是标准的定式炸弹,是帮助没良心的男人逃脱责任的法律保障.
r*****n
发帖数: 4844
19
我智商快超过 阿甘了,应该算不错吧.
关键这个所谓的新司法解释,保护物质,却不保护感情.
在这个物质充斥社会的时期, 让我大跌眼镜.
l**t
发帖数: 6971
20

她哪里是不懂,就是故意的。
话说这个司法解释一出来,国内国外论坛一片哗然,都是在那里歪曲法律胡编故事耸人
听闻说什么女人要净身出户。这事儿很有意思。。。
S*********d
发帖数: 14
21
真的是智商暴露贴。请LZ把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读懂再来发感慨。
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当然要平分,不平分的是婚前个人名下的财产。
关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LZ也理解错了。
l*******r
发帖数: 39279
22
你理解不十分正确
其实这个所谓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也没啥颠覆性的,而且很多早就在执行了。again,回
到门当户对,就没啥问题了。个别攀高枝的自然有本钱,也不需要担心
其实这样明确了也很好,这样女方家庭就愿意与男方共同出钱买房子,双方共有房产。
或者男方本来就有房屋房贷,那女方没份也属正常,因为女方婚后不需要在房子这项上
付出金钱。
其实吧,现在的人就是一叶障目。女方陪嫁也不少啊,很多地方陪嫁房子车子毫不稀奇
,而且就算不买房也负责装修啊。不过婚姻就是很现实的,真的双方感情融洽也不至于
到那种地步,离婚也是好合好散的多
y*h
发帖数: 25423
23
现在这个时机,最高法应该顺势搞个司法解释,凡是假户口假身份证下的财产均为违法
手段获得所有权,应予没收。
b*******g
发帖数: 2175
24
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连续
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各地方也抓捕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在网络上发帖子,这个很多人都会做的事,到什么程度就构成了犯罪?甚至有人担
心,动动鼠标转发一条微博,会不会就“犯罪”了?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清晰,学界也有
不同意见。
无论如何,官方和民间的一个共识是,对网络上犯罪行为的惩治,不能偏离法治的
轨道。
据悉,最高法和最高检将对此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在什么情
况下构成犯罪。
【警方行动】
一月内公布5起案例
昨天,“江苏警方打掉4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团伙”的消息被媒体爆出。这是自从
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过去一个月内,
公安部门通过媒体重点公布的第五起典型案例。
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多数已经被刑事拘留。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全国公安机关的这一轮集中行动中被抓的,很多是网民耳熟能详的角色,甚至很
多人都可能转发过他们的帖子。
“秦火火”是第一个典型案例。“秦火火”是秦志晖在新浪微博上的“马甲”。根
据公安部门调查,2011年7·23动车事故之后,“秦火... 阅读全帖
d***y
发帖数: 8107
25
我google了一下,发现我们州的department of insurance,这个政府部门的官网上有
关于no fault car insurance的非常详尽的司法解释,粗略看了一下,貌似比以前明确
了一些。各位童鞋可以找一找,看看有没有相关的官方网站上有文件。
f******o
发帖数: 706
26
有关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今起施行(全文)
05月01日 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3月22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今日起
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
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
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
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
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
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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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
2010年10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49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
3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变造货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和近一个时期的司
法实践,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伪造货币”。
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
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变造货币”。
第二条 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
十条的规定,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以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
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
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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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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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我理解这个司法解释三, 就是一切按照出资比例算.
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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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前首付的产权登记方拥有住房产权,共同还贷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补
偿。那么如果不离婚,共同还贷方还贷但不拥有产权,其公平性如何体现?
设甲乙二人结婚,甲方在婚前首付购买住房,是产权登记方。甲乙二人共同还贷。贷款
还清后,甲死亡。甲的非婚生子女丙要求分割遗产。因该住房是甲的个人财产,配偶子
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乙丙各继承房产价值50%。若该住房是甲乙夫妻共同财产,只
能对该房产价值一半进行分割,其中乙丙各得一半,最终乙继承该房产50%+25%=75%。
将住房作为甲的个人财产,对共同还贷方乙是否公平?
或假设甲首付30%,则乙还贷部分占35%。设甲的继承人有父母之一、配偶、子女一人,
共三人。此时乙继承房产价值33%,尚不足本人出资比例。对乙是否公平?
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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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司法解释三的要点就是婚前首付的房子是首付方个人财产啊。无论另一方共同还贷与否。
难道大家在这里吵半天连吵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么。
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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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新解释》)
《新解释》出炉,顿时哀鸿遍野。女人们纷纷感叹不愿意结婚了,男人们则忙着发
声:明明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为什么非要说是保护男方的呢?《新解释》共有19个条文
,东西比较多,我总结了六个我觉得重要的要点,然后用大白话帮大家翻译下:
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
法律后果。
意思:如果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找女方一起鉴定,如果女方不愿意配合,法院将
认定孩子不是男方的。如果女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男方的,找男方一起鉴定,男方不愿
意配合的,法院将认定孩子是男方的。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意思:对方父母给买却没有写上你名字的,永远属于对方个人财产。(此外还要提
醒各位,婚后八年财产共有的制度早已废止。结婚二十年后,你照样可能一无所有。)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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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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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本末倒置了,其是动荡的婚姻逼出了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如果现在的婚姻能象以前那样多数是从一而终,房产证上写
谁的名字重要吗?界定婚前财产必要吗?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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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姑娘们的笑了:
长相不错可以卖好价钱的,直接让男方家里给买个婚房,写两个人的名字,产权直接归
自己一半。
长得不咋地不能卖好价钱的,直接让自己父母出个首付,自己给父母打个欠条,自己贷
款买个房,然后婚后用两个人的工资还,包括尽快还父母的债,然后用窝招个各方面条
件不错的男生做老公,长期剥削。
长得不好又穷的,借遍亲朋好友哪怕透支信用卡,买个胶囊公寓,付个首付,租出去,
结婚以后让两个人的收入付贷款,租金还债。
结婚以后没孩子的小媳妇们笑了:
等孩子在肚里的时候,讨价还价,把男方的房子盘过来,用夫妻两的钱。如果不肯,坚
决把孩子打掉,不生,男方也管不住不是~~~
结了婚有孩子的大妈也笑了:
房子在你名下不是么?那窜登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然后还不配合,让男人一辈子觉得自
己带着绿帽子,孩子不是自己的。除非房子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才起底告诉男人
是不是他孩子。
结婚孩子大了离家的老太也笑了:
这个婚姻法敲醒梦中人,赶紧去把出租房的房产证变了,把老头子的名字都改成自己的
名字。
只有二奶小三和正在离婚进行时还被对方转移财产的女士哭了,不过,等离完了再找下
家的时候,就更要长个心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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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发帖数: 258
34
谁要认真谁就输了 新司法解释只是打着婚姻旗号的楼市刺激政策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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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鉴黄师”是一种传说中的特殊岗位,神秘之极。神秘到什么程度呢?钱报专门跟公安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资深记者去申请采访警方的鉴黄师,依然会被温柔又坚定地拒绝。“鉴黄师”这个岗位,在杭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已有好些年头了,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及2000年代的时候,“鉴黄师”的工作特别的艰苦。 这份工作,确实有很多特殊的地方,不能说。 不过,如今在公检法系统外,阿里巴巴集团也有一批职业“鉴黄师”。在法律之外的灰色空间里,打击网络色情的有效手段,不仅仰仗于大数据的威武,同样得力于鉴黄师们日复一日的手动操作。 鉴黄师老周:涉黄案多时同时看几台电视 “现在杭州警方的治安支队仍然还有这样一位老民警,每天做着鉴黄的工作,和之前的一样,主要针对各单位侦办的涉黄案件中出现的书箱和影像资料等等。”钱报记者了解到,支队这位老“鉴黄师”从2000年代初接班之后,一个人担负这一鉴定工作至今,负责全杭州的鉴黄工作。而据了解,目前支队承担的工作以城区分局为主,而其他郊县等相继培养了自己的“鉴黄师”。 上世纪90年代,钱报记者曾经采访过当时的“鉴黄师”周警官,他是一个在当时大名鼎鼎的特殊岗位的民警。“那个时候涉黄的书籍不少,而大量的影像资料是录像带和之后出现的碟片。”记得当初,钱报记者来到老周的办公室时,看到摆在他眼前有好几台电脑和鉴看电视机。老周说,因为当时涉黄案件太多,他有时要同时看几个电视机,快速从中发现涉黄线索并作出鉴定。 “鉴黄师”的工作其实十分艰难,在他们面前呈现的是各种各样不堪入目的画面,但作为“鉴黄师”则要从中发现在法律意义上能够鉴定为“涉黄”的线索,由于画面多,从中发现有时也十分费时。 与此同时,由于郊县路途较远,几年前经省厅和杭州市公安局培训,淳安等地警方也有了自己的“鉴黄师”。“经过培训,我们局有几位民警相继取得了鉴定资格,之前的老民警退休了,现在也有了较为年轻的接班人。”钱报记者从淳安警方了解到,现在类似案件越来越少了,“鉴黄师”的工作量也少了许多,现在基本兼职做了。“比如说今年上半年,一起相关涉黄案件都没有发生。” 杭州主城区的情况也差不多,“特别是书籍和光碟等少了”。钱报记者了解到,现在更多的涉黄内容,都转到了网络上。 女鉴黄师小蒋:一开始,我是拒绝的 阿里巴巴职业“鉴黄师”相对更年轻,是一支80后90后组成的团队。他们在阿里巴巴里的专业叫法是“管理色情类目的小二”(“小二”么,是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对外的统称,取“店小二”之义)。他们平均每天要删除上万张涉黄图片和相关链接。 针对色情等违规商品信息的处理,淘宝网有明确的规则和流程。今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着力推出“绿网”,针对阿里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安全管控及内容安全检测服务。一旦网站内容涉及违规信息,“绿网”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消息提醒,并提供违规网页地址及“快照”查看功能。 小蒋姑娘,80后,阿里巴巴安全部的一位专业鉴黄师。 谈到这份工作,小蒋姑娘还是有点羞涩。她引用了一段堪称网络经典的台词:“一开始我是拒绝的,面对这些信息真是脸红,但是当我看到那些儿童色情主题的漫画,duang~ 一下愤怒了。这么不堪入目的图片要是被小朋友看到,影响太坏了!” “这件事必须有人来做。”小蒋告诉钱报记者,她是这么下的决心。 “但是一旦你静下心来去做,就会发现鉴黄师需要的知识,绝不亚于任何一门专业。”小蒋举例,还是说这个儿童色情主题吧,世界各国都有把它列为违法犯罪的范畴,但是它也有一块“毒”的文化土壤。“有时候,国外出了最新的某个人的某个作品,我们这里马上会有违规卖家试图售卖,鉴黄师必须在第一时间收集信息并且进行判断,对于专业程度的要求还是挺高的。” 对小蒋来说,如今让她为难的不是面对大量看到吐的涉黄图片,删除和屏蔽这些操作她非常手熟,“最大的困难是一种无奈的感觉。”小蒋不止一次提到“无能为力”四个字。“我们执行操作的标准就是现有成文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但是有关部门对色情、低俗类信息缺乏非常明确的法律界定,所以这其中的灰色空间也很大,一些不法商家总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大打擦边球。” 赤裸裸的图片当然容易判别,但是一些并不露点,却充满性暗示的图片,怎么判断呢? 例如,小蒋从电脑上点开一张“买家秀”图片:一个女孩,做出性感的姿势,伸出舌头去咬一只崭新的男式皮鞋。“这家鞋店看上去是普通的鞋店,卖的也是普通的鞋子。买家收到商品之后,一般会拍照上传自己穿着新鞋的图片,表示赞赏,给予好评,这是正常人的行为。但是你看这个人上传的图片……是不是让人哭笑不得?” “对这类信息的甄别和鉴定,确实是我目前工作的难点。”小蒋说,她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有更加明确的法律去制约低俗类色情信息的蔓延。“我不是什么’正义使者’,但我觉得自己做的是必要的事情。”小蒋说。 资深宅男小娄:当初以为到了宅男的天堂 刚刚毕业那年,还是2009年,小娄加入了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团队,当他得知自己被分到“色情低俗风险类目团队”时,开心得差点飞起来了。 “作为资深宅男,感觉进入了天堂!”说到当年的幼稚,小娄满脸的苦笑。 “当时还是挺兴奋的,然后一看,办公室那么大!完全开放的!虽然自己只有一个小格子,但是看到那么多露骨的图片,还是觉得血往脸上涌,岂止是‘有点不自在’……”很快,他就体会到了“看到吐”的感觉。 见到小娄时,人们总是第一眼不由自主被他锃亮的光头吸引去了注意力。但是,仔细一看,白色T恤、磨白牛仔裤、球鞋,这样一个干干净净的文雅男生,你真的很难想象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从“黄”开始,到“黄”结束。而且,已经这样持续了6年。 小娄特别不愿被别人叫“鉴黄师”,他说这名字太“专业”,其实嘛,大家都懂的。 “我就是阿里巴巴安全部一名普通小二。”他说,小娄的工作任务是负责阿里云平台上的涉黄信息,予以及时删除。 这份“看上去很美”的差事,其实一点也不轻松。鉴黄师并不只是两眼放光地到处删图,其实他们的工作像专业的警方侦查员一般,要在包罗万象的网页里面找到涉及色情的链接和图片,尤其是那些“瞒天过海”、“李代桃僵”的伪装过的信息。 难就难在这里。 小娄告诉钱报记者,互联网发展势头迅猛,不法商家和网络管理员的“暗战”一直在步步升级。“以前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得到一些线索,但是现在,他们的信息更加隐蔽。” 比如,裸聊,这些涉及色情服务的购买,曾经是直接挂在网页上的。卖家被多次打击处理之后,可能会伪装成一次“买袜子”的交易。 这要如何判断?所以,光是小蒋这样的淘宝鉴黄师就不够了,需要小娄这样的资深鉴黄师进行更深一步的侦查。 所以,鉴黄师真的不是整天看涉黄图片视频啊,这是一份需要极强大的心理素质的工作。“现在完全不会考虑什么个人感觉自在不自在,因为更多的是一份社会责任感。”小娄说,这份工作给了他一个信念,那就是决不能让色情信息污染网购平台。
“鉴黄师”是一种传说中的特殊岗位,神秘之极。神秘到什么程度呢?钱报专门跟公安
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资深记者去申请采访警方的鉴黄师,依然会被温柔又坚定地拒绝。“
鉴黄师”这个岗位,在杭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已有好些年头了,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后
期,及2000年代的时候,“鉴黄师”的工作特别的艰苦。 这份工作,确实有很多特殊
的地方,不能说。
不过,如今在公检法系统外,阿里巴巴集团也有一批职业“鉴黄师”。在法律之外的灰
色空间里,打击网络色情的有效手段,不仅仰仗于大数据的威武,同样得力于鉴黄师们
日复一日的手动操作。
鉴黄师老周:涉黄案多时同时看几台电视
“现在杭州警方的治安支队仍然还有这样一位老民警,每天做着鉴黄的工作,和之前的
一样,主要针对各单位侦办的涉黄案件中出现的书箱和影像资料等等。”钱报记者了解
到,支队这位老“鉴黄师”从2000年代初接班之后,一个人担负这一鉴定工作至今,负
责全杭州的鉴黄工作。而据了解,目前支队承担的工作以城区分局为主,而其他郊县等
相继培养了自己的“鉴黄师”。
上世纪90年代,钱报记者曾经采访过当时的“鉴黄师”周警官,他是一个在当时大名鼎
鼎的特殊岗位的民警。“... 阅读全帖
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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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鉴黄师”是一种传说中的特殊岗位,神秘之极。神秘到什么程度呢?钱报专门跟公安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资深记者去申请采访警方的鉴黄师,依然会被温柔又坚定地拒绝。“鉴黄师”这个岗位,在杭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已有好些年头了,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及2000年代的时候,“鉴黄师”的工作特别的艰苦。 这份工作,确实有很多特殊的地方,不能说。 不过,如今在公检法系统外,阿里巴巴集团也有一批职业“鉴黄师”。在法律之外的灰色空间里,打击网络色情的有效手段,不仅仰仗于大数据的威武,同样得力于鉴黄师们日复一日的手动操作。 鉴黄师老周:涉黄案多时同时看几台电视 “现在杭州警方的治安支队仍然还有这样一位老民警,每天做着鉴黄的工作,和之前的一样,主要针对各单位侦办的涉黄案件中出现的书箱和影像资料等等。”钱报记者了解到,支队这位老“鉴黄师”从2000年代初接班之后,一个人担负这一鉴定工作至今,负责全杭州的鉴黄工作。而据了解,目前支队承担的工作以城区分局为主,而其他郊县等相继培养了自己的“鉴黄师”。 上世纪90年代,钱报记者曾经采访过当时的“鉴黄师”周警官,他是一个在当时大名鼎鼎的特殊岗位的民警。“那个时候涉黄的书籍不少,而大量的影像资料是录像带和之后出现的碟片。”记得当初,钱报记者来到老周的办公室时,看到摆在他眼前有好几台电脑和鉴看电视机。老周说,因为当时涉黄案件太多,他有时要同时看几个电视机,快速从中发现涉黄线索并作出鉴定。 “鉴黄师”的工作其实十分艰难,在他们面前呈现的是各种各样不堪入目的画面,但作为“鉴黄师”则要从中发现在法律意义上能够鉴定为“涉黄”的线索,由于画面多,从中发现有时也十分费时。 与此同时,由于郊县路途较远,几年前经省厅和杭州市公安局培训,淳安等地警方也有了自己的“鉴黄师”。“经过培训,我们局有几位民警相继取得了鉴定资格,之前的老民警退休了,现在也有了较为年轻的接班人。”钱报记者从淳安警方了解到,现在类似案件越来越少了,“鉴黄师”的工作量也少了许多,现在基本兼职做了。“比如说今年上半年,一起相关涉黄案件都没有发生。” 杭州主城区的情况也差不多,“特别是书籍和光碟等少了”。钱报记者了解到,现在更多的涉黄内容,都转到了网络上。 女鉴黄师小蒋:一开始,我是拒绝的 阿里巴巴职业“鉴黄师”相对更年轻,是一支80后90后组成的团队。他们在阿里巴巴里的专业叫法是“管理色情类目的小二”(“小二”么,是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对外的统称,取“店小二”之义)。他们平均每天要删除上万张涉黄图片和相关链接。 针对色情等违规商品信息的处理,淘宝网有明确的规则和流程。今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着力推出“绿网”,针对阿里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安全管控及内容安全检测服务。一旦网站内容涉及违规信息,“绿网”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消息提醒,并提供违规网页地址及“快照”查看功能。 小蒋姑娘,80后,阿里巴巴安全部的一位专业鉴黄师。 谈到这份工作,小蒋姑娘还是有点羞涩。她引用了一段堪称网络经典的台词:“一开始我是拒绝的,面对这些信息真是脸红,但是当我看到那些儿童色情主题的漫画,duang~ 一下愤怒了。这么不堪入目的图片要是被小朋友看到,影响太坏了!” “这件事必须有人来做。”小蒋告诉钱报记者,她是这么下的决心。 “但是一旦你静下心来去做,就会发现鉴黄师需要的知识,绝不亚于任何一门专业。”小蒋举例,还是说这个儿童色情主题吧,世界各国都有把它列为违法犯罪的范畴,但是它也有一块“毒”的文化土壤。“有时候,国外出了最新的某个人的某个作品,我们这里马上会有违规卖家试图售卖,鉴黄师必须在第一时间收集信息并且进行判断,对于专业程度的要求还是挺高的。” 对小蒋来说,如今让她为难的不是面对大量看到吐的涉黄图片,删除和屏蔽这些操作她非常手熟,“最大的困难是一种无奈的感觉。”小蒋不止一次提到“无能为力”四个字。“我们执行操作的标准就是现有成文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但是有关部门对色情、低俗类信息缺乏非常明确的法律界定,所以这其中的灰色空间也很大,一些不法商家总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大打擦边球。” 赤裸裸的图片当然容易判别,但是一些并不露点,却充满性暗示的图片,怎么判断呢? 例如,小蒋从电脑上点开一张“买家秀”图片:一个女孩,做出性感的姿势,伸出舌头去咬一只崭新的男式皮鞋。“这家鞋店看上去是普通的鞋店,卖的也是普通的鞋子。买家收到商品之后,一般会拍照上传自己穿着新鞋的图片,表示赞赏,给予好评,这是正常人的行为。但是你看这个人上传的图片……是不是让人哭笑不得?” “对这类信息的甄别和鉴定,确实是我目前工作的难点。”小蒋说,她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有更加明确的法律去制约低俗类色情信息的蔓延。“我不是什么’正义使者’,但我觉得自己做的是必要的事情。”小蒋说。 资深宅男小娄:当初以为到了宅男的天堂 刚刚毕业那年,还是2009年,小娄加入了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团队,当他得知自己被分到“色情低俗风险类目团队”时,开心得差点飞起来了。 “作为资深宅男,感觉进入了天堂!”说到当年的幼稚,小娄满脸的苦笑。 “当时还是挺兴奋的,然后一看,办公室那么大!完全开放的!虽然自己只有一个小格子,但是看到那么多露骨的图片,还是觉得血往脸上涌,岂止是‘有点不自在’……”很快,他就体会到了“看到吐”的感觉。 见到小娄时,人们总是第一眼不由自主被他锃亮的光头吸引去了注意力。但是,仔细一看,白色T恤、磨白牛仔裤、球鞋,这样一个干干净净的文雅男生,你真的很难想象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从“黄”开始,到“黄”结束。而且,已经这样持续了6年。 小娄特别不愿被别人叫“鉴黄师”,他说这名字太“专业”,其实嘛,大家都懂的。 “我就是阿里巴巴安全部一名普通小二。”他说,小娄的工作任务是负责阿里云平台上的涉黄信息,予以及时删除。 这份“看上去很美”的差事,其实一点也不轻松。鉴黄师并不只是两眼放光地到处删图,其实他们的工作像专业的警方侦查员一般,要在包罗万象的网页里面找到涉及色情的链接和图片,尤其是那些“瞒天过海”、“李代桃僵”的伪装过的信息。 难就难在这里。 小娄告诉钱报记者,互联网发展势头迅猛,不法商家和网络管理员的“暗战”一直在步步升级。“以前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得到一些线索,但是现在,他们的信息更加隐蔽。” 比如,裸聊,这些涉及色情服务的购买,曾经是直接挂在网页上的。卖家被多次打击处理之后,可能会伪装成一次“买袜子”的交易。 这要如何判断?所以,光是小蒋这样的淘宝鉴黄师就不够了,需要小娄这样的资深鉴黄师进行更深一步的侦查。 所以,鉴黄师真的不是整天看涉黄图片视频啊,这是一份需要极强大的心理素质的工作。“现在完全不会考虑什么个人感觉自在不自在,因为更多的是一份社会责任感。”小娄说,这份工作给了他一个信念,那就是决不能让色情信息污染网购平台。
题目这么长?

班人。”钱报记者从淳安警方了解到,现在类似案件越来越少了,“鉴黄师”的工作量
也少了许多,现在基本兼职做了。“比如说今年上半年,一起相关涉黄案件都没有发生
。” 杭州主城区的情况也差不多,“特别是书籍和光碟等少了”。钱报记者了解到,
现在更多的涉黄内容,都转到了网络上。 女鉴黄师小蒋:一开始,我是拒绝的 阿里
巴巴职业“鉴黄师”相对更年轻,是一支80后90后组成的团队。他们在阿里巴巴里的专
业叫法是“管理色情类目的小二”(“小二”么,�: 前⒗锇桶凸ぷ魅嗽倍酝獾
耐吵疲 暗晷《敝澹K瞧骄刻煲境贤蛘派婊仆计拖喙亓唇印&#
65533; 针对色情等违规商品信息的处理,淘宝网有明确的规则和流程。今年5月,阿
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着力推出“绿网”,针对阿里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安全管控及内容
安全检测服务。一旦网站内容涉及违规信息,“绿网”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消息提醒,并
提供违规网页地址及“快照”查看功能。 小蒋姑娘,80后,阿里巴巴安全部的一位专
业鉴黄师。 谈到这份工作,小蒋姑娘还是有点羞涩。她引用了一段堪称网络经典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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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3攀岩客将被诉:竟把26钢 钉打进世界一绝的山峰(图) 江南都市报 上弦月 23小时10分钟前 http://web.popo8.com/201711/08/4/a2b7bfb2de.jpg   11 月 7 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今年 4 月发生在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的三名浙江攀岩爱好者将面临刑事惩处。   据称,三人私自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 26 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专家评定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目前,此案已经移交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    三驴友用绳索攀爬三清山巨蟒峰   三清山巨蟒峰是峰柱造型石,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巨型花岗岩石柱,高达 128 米,最细处直径不足 7 米,形如巨蟒,头大腰细昂首挺立,异常险峻,历经亿万年巍然屹立,为世界一绝。   然而,也正是因为三清山的竣高挺拔,对于攀岩爱好者来说很有挑战性。2001 年,世界顶尖级攀楼攀岩选手、法国" 蜘蛛人 " 阿兰 · 罗伯特风尘仆仆赶到巨蟒峰下,倒吸凉气,打了 " 退堂鼓 ",感叹不借助工具无人能徒手登上巨蟒绝顶。   此后,再也无人挑战巨蟒峰。   然而,今年 4 月 15 日,三名驴友居然借助绳索、无人机等工具攀上峰顶,引起了现场众多游客围观、议论。   很快,三清山风景区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制止几位驴友擅自攀登行为并采取救助措施,将他们带到安全地带。   据调查,浙江省台州市游客张某、毛某、张乙某 ( 女 ) 3 人,在 4 月 14 日下午入住三清山一宾馆,15 日 5 时,3 人开始攀爬巨蟒峰,7 时许,3 人爬到巨蟒峰山顶部。3 人在攀爬过程中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巨蟒出山景点附近大量游客聚集围观,一度造成现场旅游秩序混乱。    先行政拘留再被采取刑事措施   记者了解到,4 月 16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清山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 3 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其中,女驴友被拘留 7 天,另外两名男驴友拘留 10 天。   但此事并没有就此了结,4 月 26 日,上饶警方发布消息,"3 名驴友在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时,擅自使用攀岩工具在地质遗迹点钻孔、打岩钉、攀爬,因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查明,三人通过对巨蟒出山景点的岩体进行电钻钻孔,钉入膨胀螺丝,再通过绳索向上攀爬。   据介绍,三清山巨蟒峰遗迹点历经 3 亿多年的地质演化,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是不可再造旅游资源,其价值无以估量,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璀璨瑰宝。   法律人士介绍说,如果按照警方采取的刑事措施所涉罪名,该三名驴友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方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早在 2001 年,三清山景区曾经组织了一次国际性攀岩大赛。当时,管委会用一个星期向游客发放了 3000 多份征求意见表。结果,游客普遍反映:在巨蟒峰上搞攀岩赛不妥。而且,地质专家也表示,由于岩体风化,借助于器械登攀不但不利于运动员的人身安全,而且对巨蟒峰有很大伤害。这之后,三清山景区禁止任何形式对巨蟒峰的攀岩活动。   " 现此案已经移交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 日前,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三名游客为追求刺激携带攀岩工具到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景点,使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 26 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经专家评定,该三名游客的行为不仅对景点造成了严重破坏,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更是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   据称,三清山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受损毁的巨蟒出山岩柱体更是位于核心景区,且是极为珍贵的遗产景观。   法律人士介绍说,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自然遗产及乱刻文物古迹者必须惩戒到位   " 对乱刻文物古迹者必须惩戒到位!" 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主任罗久保律师认为,随着旅游越来越热,这几年多次出现有人在景区留下 " 某某到此一游 ",甚至已成了国内所有景区景点内的 " 另类风景 "。诸如游客 " 梁齐齐 " 在故宫博物院大铜缸上刻下的 " 梁齐齐到此一游 ",更是经媒体报道以后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上升为一起公共舆论事件。   去年 9 月,浙江仙居神仙居景区有个饭蒸岩 ( 又名 " 饭甑岩 " ) ,因其未经开发,只能凭绳索攀爬,在驴友圈中很受追捧。之后有驴友发现,饭蒸岩的悬崖峭壁上,被人画上了一个男子头像。网友将此事发到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经调查,在饭蒸岩上作画的是一名椒江女驴友,她这么做是为了向喜欢的男子示爱。   " 乱刻文物古迹、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不仅仅可能遭受治安处罚,严重的甚至还可以受到刑事制裁。" 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涛认为,刑法上有三个罪名与此有关,第一个是故意损毁文物罪,第二个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第三个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文物与名胜古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达到一定程度的,则可能以前两个罪名判处刑罚。如果损毁的文物与名胜古迹没有达到一定级别,但损毁达到五千元以上,则可能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刑罚。   "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未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采访中,多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已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在名胜古迹上面进行刻字留名最常见   " 江西是世界遗产大省,铅山武夷山在今年 7 月成为全国第五个、江西第一个文化与自然双遗产。" 据省住建厅数据显示,此前,我省已有世界文化遗产 " 庐山 "、世界自然遗产 " 三清山 "、世界自然遗产 " 龙虎山 - 龟峰 "。   那么,旅游中哪些行为是损坏文物或名胜古迹的行为?   " 砸毁、拆除、挖掘等行为;故意使用器具在文物或者名胜古迹上面进行刻字、留名等;故意使用油漆、涂料等物品玷污、弄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 有景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名胜古迹上面进行刻字、留名最常见,而实际上,这几年多部门加大力度打击不良旅游行为,《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都对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另外,就在去年 6 月,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九类行为将被纳入 "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
3攀岩客将被诉:竟把26钢
钉打进世界一绝的山峰(图)
江南都市报
上弦月
23小时10分钟前
11 月 7 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今年 4 月发生在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巨
蟒峰的三名浙江攀岩爱好者将面临刑事惩处。
据称,三人私自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 26 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
复的严重损毁,专家评定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
程,甚至造成崩解。目前,此案已经移交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将以涉嫌
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
三驴友用绳索攀爬三清山巨蟒峰
三清山巨蟒峰是峰柱造型石,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巨型花岗岩石柱,
高达 128 米,最细处直径不足 7 米,形如巨蟒,头大腰细昂首挺立,异常险峻,历经
亿万年巍然屹立,为世界一绝。
然而,也正是因为三清山的竣高挺拔,对于攀岩爱好者来说很有挑战性。2001 年
,世界顶尖级攀楼攀岩选手、法国" 蜘蛛人 " 阿兰 · 罗伯特风尘仆仆赶到巨蟒峰下
,倒吸凉气,打了 " 退堂鼓 ",感叹不借助工具无人能徒手登上巨蟒绝顶。
此后,再也无人挑战巨蟒峰。
然而,今年 4 月...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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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3攀岩客将被诉:竟把26钢 钉打进世界一绝的山峰(图) 江南都市报 上弦月 23小时10分钟前 http://web.popo8.com/201711/08/4/a2b7bfb2de.jpg   11 月 7 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今年 4 月发生在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的三名浙江攀岩爱好者将面临刑事惩处。   据称,三人私自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 26 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专家评定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目前,此案已经移交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    三驴友用绳索攀爬三清山巨蟒峰   三清山巨蟒峰是峰柱造型石,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巨型花岗岩石柱,高达 128 米,最细处直径不足 7 米,形如巨蟒,头大腰细昂首挺立,异常险峻,历经亿万年巍然屹立,为世界一绝。   然而,也正是因为三清山的竣高挺拔,对于攀岩爱好者来说很有挑战性。2001 年,世界顶尖级攀楼攀岩选手、法国" 蜘蛛人 " 阿兰 · 罗伯特风尘仆仆赶到巨蟒峰下,倒吸凉气,打了 " 退堂鼓 ",感叹不借助工具无人能徒手登上巨蟒绝顶。   此后,再也无人挑战巨蟒峰。   然而,今年 4 月 15 日,三名驴友居然借助绳索、无人机等工具攀上峰顶,引起了现场众多游客围观、议论。   很快,三清山风景区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制止几位驴友擅自攀登行为并采取救助措施,将他们带到安全地带。   据调查,浙江省台州市游客张某、毛某、张乙某 ( 女 ) 3 人,在 4 月 14 日下午入住三清山一宾馆,15 日 5 时,3 人开始攀爬巨蟒峰,7 时许,3 人爬到巨蟒峰山顶部。3 人在攀爬过程中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巨蟒出山景点附近大量游客聚集围观,一度造成现场旅游秩序混乱。    先行政拘留再被采取刑事措施   记者了解到,4 月 16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清山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 3 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其中,女驴友被拘留 7 天,另外两名男驴友拘留 10 天。   但此事并没有就此了结,4 月 26 日,上饶警方发布消息,"3 名驴友在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时,擅自使用攀岩工具在地质遗迹点钻孔、打岩钉、攀爬,因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查明,三人通过对巨蟒出山景点的岩体进行电钻钻孔,钉入膨胀螺丝,再通过绳索向上攀爬。   据介绍,三清山巨蟒峰遗迹点历经 3 亿多年的地质演化,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是不可再造旅游资源,其价值无以估量,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璀璨瑰宝。   法律人士介绍说,如果按照警方采取的刑事措施所涉罪名,该三名驴友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方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早在 2001 年,三清山景区曾经组织了一次国际性攀岩大赛。当时,管委会用一个星期向游客发放了 3000 多份征求意见表。结果,游客普遍反映:在巨蟒峰上搞攀岩赛不妥。而且,地质专家也表示,由于岩体风化,借助于器械登攀不但不利于运动员的人身安全,而且对巨蟒峰有很大伤害。这之后,三清山景区禁止任何形式对巨蟒峰的攀岩活动。   " 现此案已经移交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 日前,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三名游客为追求刺激携带攀岩工具到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景点,使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 26 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经专家评定,该三名游客的行为不仅对景点造成了严重破坏,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更是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   据称,三清山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受损毁的巨蟒出山岩柱体更是位于核心景区,且是极为珍贵的遗产景观。   法律人士介绍说,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自然遗产及乱刻文物古迹者必须惩戒到位   " 对乱刻文物古迹者必须惩戒到位!" 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主任罗久保律师认为,随着旅游越来越热,这几年多次出现有人在景区留下 " 某某到此一游 ",甚至已成了国内所有景区景点内的 " 另类风景 "。诸如游客 " 梁齐齐 " 在故宫博物院大铜缸上刻下的 " 梁齐齐到此一游 ",更是经媒体报道以后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上升为一起公共舆论事件。   去年 9 月,浙江仙居神仙居景区有个饭蒸岩 ( 又名 " 饭甑岩 " ) ,因其未经开发,只能凭绳索攀爬,在驴友圈中很受追捧。之后有驴友发现,饭蒸岩的悬崖峭壁上,被人画上了一个男子头像。网友将此事发到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经调查,在饭蒸岩上作画的是一名椒江女驴友,她这么做是为了向喜欢的男子示爱。   " 乱刻文物古迹、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不仅仅可能遭受治安处罚,严重的甚至还可以受到刑事制裁。" 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涛认为,刑法上有三个罪名与此有关,第一个是故意损毁文物罪,第二个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第三个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文物与名胜古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达到一定程度的,则可能以前两个罪名判处刑罚。如果损毁的文物与名胜古迹没有达到一定级别,但损毁达到五千元以上,则可能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刑罚。   "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未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采访中,多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已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在名胜古迹上面进行刻字留名最常见   " 江西是世界遗产大省,铅山武夷山在今年 7 月成为全国第五个、江西第一个文化与自然双遗产。" 据省住建厅数据显示,此前,我省已有世界文化遗产 " 庐山 "、世界自然遗产 " 三清山 "、世界自然遗产 " 龙虎山 - 龟峰 "。   那么,旅游中哪些行为是损坏文物或名胜古迹的行为?   " 砸毁、拆除、挖掘等行为;故意使用器具在文物或者名胜古迹上面进行刻字、留名等;故意使用油漆、涂料等物品玷污、弄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 有景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名胜古迹上面进行刻字、留名最常见,而实际上,这几年多部门加大力度打击不良旅游行为,《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都对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另外,就在去年 6 月,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九类行为将被纳入 "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


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 3 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其中,女驴友被拘留 7 天,
另外两名男驴友拘留 10 天。   但此事并没有就此了结,4 月 26 日,上饶警方发
布消息,"3 名驴友在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时,擅自使用攀岩工具在地质遗迹点
钻孔、打岩钉、攀爬,因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
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查明,三人通过对巨蟒出山景点的岩体进行电钻钻孔
,钉入膨胀螺丝,再通过绳索向上攀爬。   据介: 绍,三清山巨蟒峰遗迹点历经 3
亿多年的地质演化,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是不可再造旅游资源,其价值
无以估量,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璀璨瑰宝。   法律人士介绍说,如果按照警方采取
的刑事措施所涉罪名,该三名驴友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
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方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早在 2001 年,三清山景区
曾经组织了一次国际性攀岩大赛。当时,管委会用一个星期向游客发放了 3000 多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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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
该司法解释可谓是一部小的“离婚法”。对法官如何判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例如,“解释三”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婚姻不是一场合伙投资的交易,《婚姻法》不能变成“离婚法”。如何在立法层面保障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如何通过司法精神彰显普世道德价值观;如何通过具体条款,在掺杂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实现公平正义,这不是简单一个司法解释能够一肩扛起的重任。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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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的房怎么分?
《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点评:
在司法解释三的征集意见阶段,有学者明确提出一个观点:80后年轻人结婚买房,大多数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毕生积蓄买个蜗居给儿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产对半分的话,似乎不够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称,多数出资的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的赠...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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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最新司法解释,“浏览5000次”、“转发500次”成为网络热词。维权律师认为中国当局对网络的恐惧源自网民的反腐热情。
9月9日下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发布司法解释,明确网络谣言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的,可认定"情节严重",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下,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程序。
这份全称为《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在网上侮辱恐吓他人,或者发布和散布虚假信息,以寻衅滋事罪处理;在网上发布、删除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以删除信息为由牟利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一司法解释发布之后,"浏览5000次"、"转发500次"迅即成为网络热词。网民普遍认为,这是司法机关对网络言论自由的进一步打压。维权律师刘晓原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两高"司法解释中很多条款,已经违反了中国《立法法》的规定。他认为,这是"两高"配合近段时间以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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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下午,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胡甲初(中)和湖南弘一律师集团专职律师尹兰英(右)对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深度解读。
讨论:离婚了,我找谁哭去?最高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专题:最高法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婚姻法新解释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不再为房子而结婚”,“婚姻法新解释一出台,老公骤然成了房东,社会从"丈母娘时代"步入"公婆时代"……近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出台,便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
今日下午,红网邀请两位专业律师做客红网嘉宾访谈室,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深度解读。
女方出装修费要及时保留费用证据
现代社会,结婚前,男方出房,女方出钱装修的情况十分普遍。可万一双方要离婚,房子这些年总的说来是增值的,而装修既不能带走又不断折旧贬值,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女方的这部分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对此,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胡甲初认为,保障是一定有的,但是,房子装修花了多少钱,大多数时候不像购买房屋一样,有着明晰的合同来确认,其贬值折旧...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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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昨天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洪道德表示,司法解释界定了网络上谣言与正当言论的界限,有了具体的违法犯罪标准,对正常的言论实际上是一种保障。
京华时报:在此时出台司法解释的背景和意义何在?
洪道德:此次出台司法解释有两个方面的意义,首先能规范公检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诉讼活动,有了一个固定的程序。其次,司法解释设定了一个界限,确定什么是违法犯罪,什么是正常的言论。有了具体的违法犯罪标准,只要不去触犯这个底线,言论就是自由的。实际上,司法解释是给了言论自由必要的保障。这并不是像网上所说的简单打压,因为有了具体的标准,正常的言论,反而是受到了保护。
京华时报:为什么会将诽谤信息界定为“转发500、点击5000”就算是“情节严重”?转发的转发算不算转发?
洪道德:具体为何界定为这个数字,目前还不好说,这只是一个构成罪的标准。转发的转发,也就应该计算在“转发”的范围之内。否则,就成了引导造谣者避罪了。如果转发的转发不算在内,造谣者就会看自己的信息,一看要快转发499了,就赶紧删了。
转发的转发也计算在内,就让谣言制造者对谣言不可控,真正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不让制造谣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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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
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
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
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
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
要点速读
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
可被追究刑责
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
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重点释疑
转发量系实证研究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出台
司法解释目的是结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点,对刑法相关条文的法律适用依法进行解释,
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惩治...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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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Zhejiang 讨论区 】
发信人: rihong (日黉), 信区: Zhejiang
标 题: 新婚姻法又惹争议 妻子擅自堕胎丈夫不能索赔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Oct 9 11:03:03 2011, 美东)
来源: 法制日报 编辑:陈天源 http://js.people.com.cn 2011-08-30 08:52
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后,社会上对其中一些规定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停歇。从改变婚恋观到丈母娘“受伤”,从忽视弱者权益到纵容男方包 “小三”……各种声音层出不穷,同时,各地法院也出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新的案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本意究竟如何?对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从今日起,媒体开辟“关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专栏,采访普通民众、法律实务部门及婚姻法权威专家,请他们谈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看法。
到法院办理离婚案件的夫妻中,大约每100对中就有几对是因为女方私自堕胎导致夫妻双方反目、感情破裂的,这足以表明这个问题不能小视。
当双方就生育问题产生不同意见甚至是冲突的时候,优先保护女性的生育...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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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居然也有生育权。。。+_+b~``和十月怀胎流产清宫剖腹之类的努力和风险比起来简直是。。。完后小孩儿还轮不到跟妈妈姓。。。凭这个就还是男权社会么。。。不然那么多小孩儿等领养的。。。
感觉社会越发达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就越好。。。就好像以前国内还不怕小动物党徽事情的时候欧美已经自动认栽当宠物爹妈负责生老病死了。。。那这样看,也算是进化了。。。晚婚还是好的呀。。。世界变化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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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日报 编辑:陈天源 http://js.people.com.cn 2011-08-30 08:52
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后,社会上对其中一些规定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停歇。从改变婚恋观到丈母娘“受伤”,从忽视弱者权益到纵容男方包 “小三”……各种声音层出不穷,同时,各地法院也出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新的案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本意究竟如何?对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从今日起,媒体开辟“关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专栏,采访普通民众、法律实务部门及婚姻法权威专家,请他们谈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看法。
到法院办理离婚案件的夫妻...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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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
别约为129万件、134万件和137万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房子”“老子”“车子”
“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生效实施,重点对“婚前
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对方又拒绝做亲子
鉴定怎么办”“第三者是否受保护”“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
释。新华社记者进行了追访,让我们从中体会“我的婚姻究竟谁做主?”
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中国
的传统及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
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是否会出现“老公变房东让男人一片叫好、
女人一片抓狂”的情况?
【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
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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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该解释确立了个人财产权优先原则,重视契约精神,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中国传统婚姻家庭观。但其实在法律范畴下,探讨婚姻关系不应该依靠感情。按传统思维一切问题都用感情去分析和解决,行不通。
《婚姻法》既不负责延续婚姻,也不该保证婚姻之甜蜜
关于婚姻,历来有着不同角度的描述和定义,浪漫者称之为爱情的结晶,悲观者称之为爱情的坟墓,淳朴的百姓称之为“搭帮过日子”,经济学家称其为“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而在所有描述之中,唯有最后一种具有法律的严谨,也唯有在这个剔除了任何浪漫色彩的属性上,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也就是说,《婚姻法》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之甜蜜,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婚后的“经营”行为,确立一个格式化的最低章程,在这个章程约束之下,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
婚姻是“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
财产可以分清了,但离婚的成本并没有下降
但此次对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之所以会造成如此之大的争论,还是在于解释涉及到了“小三”、“房子”等具体问题。有网友指出新修订的《婚姻法》像是一部“离婚法”:...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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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Headline版 - 我的婚姻由谁来做主?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别约为129万件、134万件和137万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生效实施,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对方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第三者是否受保护”“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新华社记者进行了追访,让我们从中体会“我的婚姻究竟谁做主?”
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及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是否会出现“老公变房东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一片抓狂”的情况?
【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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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为惩治网络诽谤等犯罪提供法律标尺
2013年09月11日04: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有话说(1人参与)
周光权
近年来,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敲诈勒索等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人甚至通过制
造、传播谣言等行为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类似行为要么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
利,要么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最终危害社会稳定,需要动用刑罚进行惩罚。“两高”根
据利用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的发展态势,及时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确、严厉打
击相关网络犯罪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法律标尺。这一司法解释清楚地表明网络空间虽是
公共意见的表达场所,但在该场所的所有言论都必须受法律约束,正如在现实社会中没
有绝对自由一样,在网络空间也只有相对的自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司法解释的出台
,有助于准确定罪量刑,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
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解读司法解释,可以发现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以往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利用网络
实施的犯罪,不是最近一两年才有。10多年以前,就有犯罪人编造被害人是卖淫女... 阅读全帖
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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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9段线以内岛礁都属于中国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junshiwaijiao/nu-08022016120554.html
中国高院司法解释南海主权 以回应国际仲裁庭裁决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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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法庭对菲律宾提出的南海问题仲裁申请作出裁决,否定中国一直坚持的南中国
海“九段线”权利。(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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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二发布涉海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中国海上司法管辖权,内容涵盖刑
事、民事及行政诉讼三个领域。司法解释称,中国管辖海域不仅包括内水、领海,还包
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其他海域。
路透社8月2日发自北京的报道,根据中国最高法院新公布的涉海案件司法解释,任何在
南海中国水域非法捕鱼的人,将面临被逮捕、甚至可能被监禁长达一年的法律制裁。
报道说,这是中国针对海牙国际仲裁庭上月就中国南海主权声索所作裁决的一个回应。
在海牙的国际仲裁庭上个月裁定,中国对南海海域并不拥有历史性主权,而且它在南海
的一些做法倒是违犯了菲律宾...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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