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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3版 - 看数据:每年中国大陆出生的EB2能批多少呢?
相关主题
估计EB3的demand是这么个情况论eb2应该得到大部分亲属名额
现在说什么真假排期还都太早今天又问了奥本
对想交485的人来说EB2放水的最坏情况既然有人慷NIU之慨,那么我也公布一把
取消第二排期与大放水没有必然联系,与cjycjy探讨你们说奥本无聊不无聊?
VB 中这段话有没有讲究?大家看这么算是否公平
我们是印度人的1/10.凭什么和他们捆绑?用数据说话,为什么应该支持IV搞取消7%CAP这事
根据【NIU独家数据】EB2I在FY2012用超了自己的名额FY2012 ROW排期倒退的副作用
EB3 PD Quarterly Progress Prediction based on new data为什么新VB让人认识到3012是毒药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eb话题: fb话题: so话题: vb话题: 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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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H******i
发帖数: 4704
1
看数据打发时间!
l******n
发帖数: 9344
2
不错,2013如果能够有6k,那么PD09年的基本都可以拿卡了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数据打发时间!
g*****n
发帖数: 2588
3
光看老中可能过于乐观。老中能分到SO的前提是中印捆绑,消化烙印需求的速度才是决
定因素。换句话说,如果中国一个SO不用,排期走在前面,烙印拖不住;如果老中用了
SO,别想撇开烙印自己走。
j********8
发帖数: 2201
4
多谢楼主,还是数据靠谱
m***i
发帖数: 177
5
Eb2 Eb3
Korea 5282 3946
China 6312 2446
India 15014 6080(3151)
算了一下三个国家过去5年的平均值,发现韩国无论人口和面积都和中印没法比可占的
便宜最大。老印是2007的Eb3有5位数所以平均有6080,要是只算2008-2011,只有3151
,都没超过韩国.看来韩国企业只雇韩国人,别的国家都没机会骂。
H******i
发帖数: 4704
6
发信人: Helsinki (跑步然后蛋腚地桑拿), 信区: EB23
标 题: Re: 【2011年PD的116位同学】: 坚持到2014年就是胜利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15 13:56:57 2012, 美东)
下面这个对排期的预测必然是错误的。也就是说错误是必然的。所以这个预测是无聊而
且无意义的。
October-12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8/15/07
November-12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1/1/08
December-12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3/15/08
January-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5/1/08
February-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7/1/08
March-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9/1/08
April-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11/1/08
May-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1/1/09
June-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2/1/09
July-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3/1/09
August-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4/1/09
September-13 保守估计VB可能到 5/1/09
October-13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8/1/09
November-13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1/1/10
December-13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3/1/10
January-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5/1/10
February-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7/1/10
March-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9/1/10
April-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11/1/10
May-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1/1/11
June-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3/1/11
July-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5/1/11
August-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7/1/2011
September-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9/1/2011
October-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9/1/2011
November-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11/1/2011
December-14 乐观估计希望VB能到 1/1/2012
w*********h
发帖数: 331
7
别忘记中印捆绑。如果PD 09全部拿卡,中印总数约为4万。折合约3.5万SO,可能性太
小。
可以预见,2C从SO中获益将越来越小。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不错,2013如果能够有6k,那么PD09年的基本都可以拿卡了
m***i
发帖数: 177
8
中国企业要向韩国好好学习,即便进入美国市场也对留学生在美就业一点帮助没有(官
2代除外),全都找有身份的,可悲呀。
a*******d
发帖数: 4846
9
华为在湾区就是这样,L1国内来的不给办绿卡,美国招聘的只招绿卡和公民。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企业要向韩国好好学习,即便进入美国市场也对留学生在美就业一点帮助没有(官
: 2代除外),全都找有身份的,可悲呀。

m***i
发帖数: 177
10
看来得向侨办反应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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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印度人的1/10.凭什么和他们捆绑?论eb2应该得到大部分亲属名额
根据【NIU独家数据】EB2I在FY2012用超了自己的名额今天又问了奥本
EB3 PD Quarterly Progress Prediction based on new data既然有人慷NIU之慨,那么我也公布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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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2653
11
当官的会care屁民吗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来得向侨办反应反应了。
t**o
发帖数: 77
12
为什么每年EB1的都超过2800了?难道EB1还有别的SO过来?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数据打发时间!
H******i
发帖数: 4704
13
冰岛、斯里兰卡、爪哇、埃塞俄比亚、蒙古、尼加拉瓜、洪都拉斯等国通常不喜欢用完
自己EB1的名额,可以横向spill over给中印。

【在 t**o 的大作中提到】
: 为什么每年EB1的都超过2800了?难道EB1还有别的SO过来?
N****g
发帖数: 2829
14
FY10 EB1C = EB1I = 6741? EB1 All C的情况下,这精确到个位的相等也太巧合了吧
?数字copy笔误?
m***i
发帖数: 177
15
那还不好办超过这数的全给据了。
H******i
发帖数: 4704
16
问得好!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FY10AnnualReport-TableV-PartII.
有没有可能数字失真?真巧合?人为只批这么多?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FY10 EB1C = EB1I = 6741? EB1 All C的情况下,这精确到个位的相等也太巧合了吧
: ?数字copy笔误?

c*******l
发帖数: 823
17
Agree.
i.e, Helsinki's data can only be used as reference.

【在 g*****n 的大作中提到】
: 光看老中可能过于乐观。老中能分到SO的前提是中印捆绑,消化烙印需求的速度才是决
: 定因素。换句话说,如果中国一个SO不用,排期走在前面,烙印拖不住;如果老中用了
: SO,别想撇开烙印自己走。

f**u
发帖数: 2769
18
有失真的可能;但仅仅因为里面有两个数字一样就质疑它,显然证据不够。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问得好!
: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FY10AnnualReport-TableV-PartII.
: 有没有可能数字失真?真巧合?人为只批这么多?

D****9
发帖数: 10889
19
what happened in 2009?
t**o
发帖数: 77
20
如果可以横向SO,那么按国家设定的cap不就没有意义了?直接给出EB1,2,3的cap就可以了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冰岛、斯里兰卡、爪哇、埃塞俄比亚、蒙古、尼加拉瓜、洪都拉斯等国通常不喜欢用完
: 自己EB1的名额,可以横向spill over给中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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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奥本无聊不无聊?FY2012 ROW排期倒退的副作用
大家看这么算是否公平为什么新VB让人认识到3012是毒药
用数据说话,为什么应该支持IV搞取消7%CAP这事【NIU 数据中心】独家数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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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发帖数: 926
21
有意义,世界有200个国家,一共40000名额,也就是每个国家平均才200个,所以可能
出现全世界oversubscribe,但是只有中印超过7%的情形,正如现在的EB3

以了

【在 t**o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可以横向SO,那么按国家设定的cap不就没有意义了?直接给出EB1,2,3的cap就可以了
N****g
发帖数: 2829
22
EB2也是,中印超过7%,ROW没超,所以当40040 不够分的时候,只能委屈中印,让ROW
先走。
EB1C和EB1I虽然现在也是All C,一旦40040不够全世界EB1分的时候,EB1C和EB1I先会
有排期,EB1-ROW还是All C.

【在 s******t 的大作中提到】
: 有意义,世界有200个国家,一共40000名额,也就是每个国家平均才200个,所以可能
: 出现全世界oversubscribe,但是只有中印超过7%的情形,正如现在的EB3
:
: 以了

m***i
发帖数: 177
23
我觉得EB1不会有排期,因为他们可以占EB2的名额。
d*********y
发帖数: 748
24
如果EB2-ROW排期一直是C的话,EB1老中和烙印肯定不会有排期。否则就会闹出
diversity要比skill level更重要的笑话,注意这可是employment-based category.现
在国会的法律精神还是先满足skill level优先,再在同一个level中考虑diversity的
原则。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EB1不会有排期,因为他们可以占EB2的名额。
N****g
发帖数: 2829
25
EB-1有剩余可以流给EB-2,EB-2有剩余只能流给EB-3,但不能倒流回EB-1,这是移民法
明文规定的。
假如EB-1一年待批人数超过EB-1总名额,就得有排期,而最先可能出现排期的就是EB-
1CI,而这时EB-1 ROW,EB-2ROW完全有可能保持All C。
另外事实上EB-2从来就是名额不够用的,不可能有任何剩余,更别说什么倒流给EB-1了
。EB-1 demand一旦超额,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排期。

【在 d*********y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EB2-ROW排期一直是C的话,EB1老中和烙印肯定不会有排期。否则就会闹出
: diversity要比skill level更重要的笑话,注意这可是employment-based category.现
: 在国会的法律精神还是先满足skill level优先,再在同一个level中考虑diversity的
: 原则。

m***i
发帖数: 177
26
ZT
Visa Spillover explanations
A quick review of the congressional allocation of employment visa numbers
will be helpful for the analysis of these I-485 inventory numbers. Section
201(d)(1)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allocates an annual
minimum of 140,000 visa numbers for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s.
Although there are 140,000 employment visas available for worldwide usage,
each country may not take more than 7% or 25,620 of the annual visa quota.2
Furthermore, each of the five employment visa preference category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limits:3
First (Priority Worker): 28.6% of the worldwide quota, or 40,040, plus
unused numbers from the fourth and fifth preferences.
Second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 or 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 28.6%
of the worldwide quota, or 40,040, plus unused numbers from first preference
.
Third (Skill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Other Workers): 28.6% of the
worldwide quota, or 40,040, plus any numbers not used by the first and
second preferences. "Other Workers" may only receive up to 10,000 of the
visa numbers.4
Fourth (Certain Special Immigrants): 7.1% of the worldwide quota or 9,940.
Fifth (Employment Creation): 7.1% of the worldwide quota.
H******i
发帖数: 4704
27
我只看到EB1可以用EB4和EB5用不完的名额,没有看到EB1可以占EB2的名额。
我没有看到并不是说你的说法不准确,你是从哪里知道的呢?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EB1不会有排期,因为他们可以占EB2的名额。
m***i
发帖数: 177
28
我在trackit网上找到的关于spillover的解释就是发现我说错了。但是我读过它的解释
以后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每个国家如果在同一类别超过7%或者2800以后虽然可以横向
吃到别的国家的
SO,但同时也减少了自己国家其他类别吃SO的数量,因为每个国家都最终限制在7%或
者25,620这个总的annual quota里面,这个数字是cross the board,也就是包括EB1-
EB5和FB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请大家拍砖。
N****g
发帖数: 2829
29
"每个国家都最终限制在7%或者25,620这个总的annual quota里面",这个说法不对。
7%是可以突破的,前提是ROW吃饱了还有多。去看看中印去年的数据你就知道了,全都
超过7%了。
再不信你去读读INA 202(a)(5)
http://www.uscis.gov/ilink/docView/SLB/HTML/SLB/0-0-0-1/0-0-0-2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在trackit网上找到的关于spillover的解释就是发现我说错了。但是我读过它的解释
: 以后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每个国家如果在同一类别超过7%或者2800以后虽然可以横向
: 吃到别的国家的
: SO,但同时也减少了自己国家其他类别吃SO的数量,因为每个国家都最终限制在7%或
: 者25,620这个总的annual quota里面,这个数字是cross the board,也就是包括EB1-
: EB5和FB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请大家拍砖。

l**7
发帖数: 3940
30
您怎么不把政难的也加进去啊,让自己彻底绝望好了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在trackit网上找到的关于spillover的解释就是发现我说错了。但是我读过它的解释
: 以后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每个国家如果在同一类别超过7%或者2800以后虽然可以横向
: 吃到别的国家的
: SO,但同时也减少了自己国家其他类别吃SO的数量,因为每个国家都最终限制在7%或
: 者25,620这个总的annual quota里面,这个数字是cross the board,也就是包括EB1-
: EB5和FB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请大家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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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来比较一下这次EB3的水和去年EB2的水[Update]现在说什么真假排期还都太早
吵吵啥啊,485 inventory都会变成demand对想交485的人来说EB2放水的最坏情况
估计EB3的demand是这么个情况取消第二排期与大放水没有必然联系,与cjycjy探讨
进入EB23版参与讨论
m***i
发帖数: 177
31
基本上是这样,但是INA 202(a)(1)可能解释的更完整一些,因为202(a)(5)解释的只
是EB横向拿SO的法律依据,如果FB和EB一起算的话,中国EB拿SO的数量肯定是会受
FB影响的。
http://www.uscis.gov/ilink/docView/SLB/HTML/SLB/0-0-0-1/0-0-0-2
m***i
发帖数: 177
32
政难好像没有配额。我不想做鸵鸟。

【在 l**7 的大作中提到】
: 您怎么不把政难的也加进去啊,让自己彻底绝望好了
N****g
发帖数: 2829
33
7%都突破了,还受啥影响?7%突破后就没有国别上限了,这时唯一的限制就是EB各类别
总名额了。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基本上是这样,但是INA 202(a)(1)可能解释的更完整一些,因为202(a)(5)解释的只
: 是EB横向拿SO的法律依据,如果FB和EB一起算的话,中国EB拿SO的数量肯定是会受
: FB影响的。
: http://www.uscis.gov/ilink/docView/SLB/HTML/SLB/0-0-0-1/0-0-0-2

m***i
发帖数: 177
34
当然有影响了。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FB太多,当EB+FB先到7%就要等第二次分配,这时
候EB有SO也吃不到,等到第二次分配的时候EB的名额可能已经被别的国家瓜分没了
或是所剩无几了,即便有SO也是便宜了FB,中国的EB只占本国绿卡总量的10%,
而韩国几乎占1/3,印度好像也挺高的,所以这个7%到底是CAP在FB+EB上还是在
EB上是有区别的。我只是探讨一下到底有哪些因素可能影响中国EB2的数量和排期,请
继续拍。
N****g
发帖数: 2829
35
如果一个国家的FB太多,就要看这个国家的EB脸色行事,如果这个国家的EB也很多,这
个国家的FB就只能在FB自己碗里吃7% of FB,甭想来占EB的。
"当EB+FB先到7%就要等第二次分配,这时候EB有SO也吃不到,...即便有SO也是便宜了
FB"这种说法毫无厘头。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当然有影响了。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FB太多,当EB+FB先到7%就要等第二次分配,这时
: 候EB有SO也吃不到,等到第二次分配的时候EB的名额可能已经被别的国家瓜分没了
: 或是所剩无几了,即便有SO也是便宜了FB,中国的EB只占本国绿卡总量的10%,
: 而韩国几乎占1/3,印度好像也挺高的,所以这个7%到底是CAP在FB+EB上还是在
: EB上是有区别的。我只是探讨一下到底有哪些因素可能影响中国EB2的数量和排期,请
: 继续拍。

m***i
发帖数: 177
36
Sec. 202. [8 U.S.C. 1152]
(a) Per Country Level. -
(1) Nondiscrimination. -
(A) Except as specifically provided in paragraph (2) and in sections 101(a)(
27) , 201(b)(2)(A)(i) , and 203, no person shall receive any preference or
priority or be discriminated against in the issuance of an immigrant visa
because of the person's race, sex, nationality, place of birth, or place of
residence.
(B) 1/ Nothing in this paragraph shall be construed to limit the authority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determine the procedures for the processing of
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s or the locations where such applications will be
processed.
(2) Per country levels for family-sponsored and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s.
- Subject to 1a/ paragraphs (3), (4), and (5) the total number of immigrant
visas made available to natives of any single foreign state or dependent
area under subsections (a) and (b) of section 203 in any fiscal year may not
exceed 7 percent (in the case of a single foreign state) or 2 percent (in
the case of a dependent area)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uch visas made
available under such subsections in that fiscal year.
(3) Exception if additional visas available. - If because of the application
of paragraph (2) with respect to one or more foreign states or dependent
areas, the total number of visas available under both subsections (a) and (b
) of section 203 for a calendar quarter exceeds the number of qualified
immigrants who otherwise may be issued such a visa, paragraph (2) shall not
apply to visas made available to such states or areas during the remainder
of such calendar quarter.
我找到的法律依据是7%放在FB+EB上的,SO要在季度末结算和谁看谁的脸色无关。
N****g
发帖数: 2829
37
这是总纲,没有问题。当一个国家EB和FB都超7%的时候,EB有EB自己的7%保留名额,FB
有FB自己的7%保留名额,井水不犯河水,不可能说EB自己的7%都没吃够,就要先给FB吃
,FB和EB是平等的,没有谁优先的问题。

)(
of
of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Sec. 202. [8 U.S.C. 1152]
: (a) Per Country Level. -
: (1) Nondiscrimination. -
: (A) Except as specifically provided in paragraph (2) and in sections 101(a)(
: 27) , 201(b)(2)(A)(i) , and 203, no person shall receive any preference or
: priority or be discriminated against in the issuance of an immigrant visa
: because of the person's race, sex, nationality, place of birth, or place of
: residence.
: (B) 1/ Nothing in this paragraph shall be construed to limit the authority
: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determine the procedures for the processing of

m***i
发帖数: 177
38
不是没到7%,而是EB超过7%正在吃本类别SO的时候由于FB的增加碰到了FB+EB超过7%的
情况要停下来等到季度末才能继续吃,别的国家虽然EB到了7%,但是FB+EB没超7%,就
可以继续吃直到把本类别吃光。
N****g
发帖数: 2829
39
你再仔细读读INA 202 (a) (5)
If the total number of visas available under paragraph (1), (2), (3), (4),
or (5) of section 203(b) for a calendar quarter exceeds the number of
qualified immigrants who may otherwise be issued such visas, the visa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at paragraph shall be issued without regard to the
numerical limitation under paragraph (2) of this subsection during the
remainder of the calendar quarter.
只要EB1-EB5中任何一个类别有剩余,paragraph (2)就废了,paragraph (2)是什么?
就是EB+FB不得超7%。
所以你说的“EB超过7%正在吃本类别SO的时候”就是INA 202 (a) (5)成立的时候,INA
202 (a) (5)成立的时候,就不存在什么FB+EB超没超7%的问题了,因为这时候这条已
经废了。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没到7%,而是EB超过7%正在吃本类别SO的时候由于FB的增加碰到了FB+EB超过7%的
: 情况要停下来等到季度末才能继续吃,别的国家虽然EB到了7%,但是FB+EB没超7%,就
: 可以继续吃直到把本类别吃光。

m***i
发帖数: 177
40
我理解的是202(a)(5)保证当季度末EB还有剩余的时候,你可以继续吃不受FB+EB <7%
的限制,但并不是说paragraph(2 )就废了,你毕竟是要先停下来等的。你是EB2要吃
SO的时候停了,等到季度末又可以吃SO了,可这时候EB2的SO没了,就剩EB3的了SO了,
对你来说也没有意义。

made
INA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再仔细读读INA 202 (a) (5)
: If the total number of visas available under paragraph (1), (2), (3), (4),
: or (5) of section 203(b) for a calendar quarter exceeds the number of
: qualified immigrants who may otherwise be issued such visas, the visas made
: available under that paragraph shall be issued without regard to the
: numerical limitation under paragraph (2) of this subsection during the
: remainder of the calendar quarter.
: 只要EB1-EB5中任何一个类别有剩余,paragraph (2)就废了,paragraph (2)是什么?
: 就是EB+FB不得超7%。
: 所以你说的“EB超过7%正在吃本类别SO的时候”就是INA 202 (a) (5)成立的时候,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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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第二排期与大放水没有必然联系,与cjycjy探讨根据【NIU独家数据】EB2I在FY2012用超了自己的名额
VB 中这段话有没有讲究?EB3 PD Quarterly Progress Prediction based on new data
我们是印度人的1/10.凭什么和他们捆绑?论eb2应该得到大部分亲属名额
进入EB23版参与讨论
N****g
发帖数: 2829
41
没有什么一定要先停下来等的说法。202(a)(5)也没有说只有在季度末才能分SO,事实
上,每一季度第三个月的排期在该季度第二个月月初就定了,一切都是凭估计/预计,
而不是凭实批,真正实批多少,确切有多少SO要等一个季度全部结束才能知道。
你后半段更是不知所云,什么EB3的SO都出来了,EB3从来没有什么SO。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理解的是202(a)(5)保证当季度末EB还有剩余的时候,你可以继续吃不受FB+EB <7%
: 的限制,但并不是说paragraph(2 )就废了,你毕竟是要先停下来等的。你是EB2要吃
: SO的时候停了,等到季度末又可以吃SO了,可这时候EB2的SO没了,就剩EB3的了SO了,
: 对你来说也没有意义。
:
: made
: INA

m***i
发帖数: 177
42
那韩国和烙印EB3都3千多是怎么来的?
N****g
发帖数: 2829
43
那不是SO,SO是要ROW吃饱了还有多才叫SO。EB3-ROW排期才到06年,不可能吃饱,也不
可能有SO给别的国家的EB3。
你去看看韩国FY11 EB+FB总额,远小于EB+FB的7%,所以EB3 Korea就归在EB3-ROW里,
他的排期跟EB3-ROW相同,然后用EB3-ROW的排期就得到这么多EB3K的实批。EB3India应
该只
有2803,多出来的是奥本给他们开了小灶,是不应该的。但你没法起诉他,因为印度EB
+FB总额由于EB2I吃了大量SO早就合法超过7%了。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那韩国和烙印EB3都3千多是怎么来的?
y**********r
发帖数: 2004
44
长话短说,根据数据,明年夏天排期到哪里?
N****g
发帖数: 2829
45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23/31798335.html

【在 y**********r 的大作中提到】
: 长话短说,根据数据,明年夏天排期到哪里?
m***i
发帖数: 177
46
DOS explanation of the number distribution between Family and Employment
based category: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bulletin/bulletin_4747.html
If a foreign state other than an oversubscribed country has little Family
preference demand but considerable Employment preference demand, the
otherwise unused Family numbers fall across to Employment (and vice versa)
for purposes of that foreign state’s annual numerical limit.
For example, in FY-2009 South Korea used a grand total of 15,899 Family and
Employment preference numbers, of which 1,688 were Family numbers and 14,211
were Employment numbers.
This grand total was well within the FY-2009 per-country numerical limit of
25,620 Family and Employment numbers combined, so South Korea was not
oversubscribed.
The unused Family numbers were distributed within the Employment categories,
allowing South Korea to be considerably over the 9,800 Employment limit
which would have been in effect had it been an oversubscribed country.
吃SO和是不是ROW无关,根据202(a)(1),(2),(3)只要季度末没用完的名额FB/EB
全都要被FB+EB>7%的国家瓜分. 韩国就是因为总<7%,所以可以不停的吃SO。我仍然认为
中国FB过多是影响EB吃SO的主要因素,当然它不可能是唯一因素。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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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吃SO当然和是否ROW有关,只有Non-ROW才能吃SO,这是SO的定义,韩国吃的那不叫SO。
"吃SO和是不是ROW无关,根据202(a)(1),(2),(3)只要季度末没用完的名额FB/
EB全都要被FB+EB>7%的国家瓜分" 你这句话前后自相矛盾。FB+EB>7%的国家就是Non-
ROW,FB+EB<7%的就是ROW,怎么可能跟是否ROW无关?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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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我和你理解的SO不一样,我认为只要一个国家在同一EB类别年批准人数超过2800(季度
超过700)的部分就全是SO,ROW的概念只是为了排期的方便,他们都有一个统一
的排期,但是不保证吃饱(current),同一排期下,韩国EB3可能本季度走
了1000人,那多出的300就是SO,冰岛只走100人,它就是提供SO的。老
印另一个排期,走了3000人,2300是SO,因为它FB+EB<7%,所以可
以先吃,中国有2000demand,需要1300的SO,因为FB+EB>7%
,是能看别人能剩下多少SO,如果只剩下800,那500人就得等下次排期。FB
最多的国家是墨西哥和菲律宾,FB+EB>7%具体到每个季度不一定全是中印,所以是不是
Row和吃不吃SO没关系,也没有法律依据。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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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不是我的理解是怎样,而是DOS是怎么样操作就是怎样。ROW的定义就是EB+FB<7%。SO的
定义就是ROW吃剩可以供Non-ROW的吃的名额。
你一定要自己创立一套定义,把Family Fall Across也算成SO,然后在自己定义下创立
一套理论,来自圆其说,老实说,我都不知道你到底要说明什么。基本定义都不同,根
本没法交流。
不管怎样,随便你怎么创造定义,大的原则就是
1.EB总数14万全都要给EB用,FB不能偷走一个名额。
2.EB2C保留名额2803一定要给EB2C用,FB-C不能偷走其中任何一个名额。
3.EB2-ROW吃剩的名额全都给EB2-CI用,FB不能偷走其中任何一个名额,一旦发生偷走
名额就会违反以上第1条。而且对于EB-2ROW吃剩的名额实行CI捆绑,最后排期走到哪里
就是哪里,跟FB没有任何关系。
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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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讨论so扯上韩国毫无意义,韩国并不是单独类别,而是row,不管吃多少都不是so,只有
哪年韩国总数超标,单独成一类别了,那么计算他吃的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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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问了奥本大家看这么算是否公平
既然有人慷NIU之慨,那么我也公布一把用数据说话,为什么应该支持IV搞取消7%CAP这事
你们说奥本无聊不无聊?FY2012 ROW排期倒退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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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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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乐观地想,但愿如此!
悲观地想,万一没有太多SO,甚至只能用自己的名额,那么连PD2008都清不完。
如果3012不过,大家还是按照PD加四年半来安排工作和生活比较接近现实。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不错,2013如果能够有6k,那么PD09年的基本都可以拿卡了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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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我可没说14万的EB的要和FB去share,FB有自己的名额48万还是多少我不太确定,EB也
不可能动一个,但是FB+EB>7%会影响他们在各自类别拿SO的先后顺序,而这个顺序对人
数和排期是有直接影响的。韩国是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我上面贴的国务院的文件对这个
现象的解释也印证了Fb+EB有25,620这个cap的存在,数据也支持Korea虽然是ROW,在
2009年拿到14211个EB名额,超过7%或者9800的上线4千多,可见超过7%吃SO的不光是中
印。如果你的说法成立,EB3的官司就打赢了,你如果听那个开庭录音,政府律师为自
己辩护的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个7%是cross the board而不光是EB的.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我的理解是怎样,而是DOS是怎么样操作就是怎样。ROW的定义就是EB+FB<7%。SO的
: 定义就是ROW吃剩可以供Non-ROW的吃的名额。
: 你一定要自己创立一套定义,把Family Fall Across也算成SO,然后在自己定义下创立
: 一套理论,来自圆其说,老实说,我都不知道你到底要说明什么。基本定义都不同,根
: 本没法交流。
: 不管怎样,随便你怎么创造定义,大的原则就是
: 1.EB总数14万全都要给EB用,FB不能偷走一个名额。
: 2.EB2C保留名额2803一定要给EB2C用,FB-C不能偷走其中任何一个名额。
: 3.EB2-ROW吃剩的名额全都给EB2-CI用,FB不能偷走其中任何一个名额,一旦发生偷走
: 名额就会违反以上第1条。而且对于EB-2ROW吃剩的名额实行CI捆绑,最后排期走到哪里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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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Fb+EB有25,620这个cap的存在: Agree
EB超过EB的7%的不光是中印: Agree
So what?
EB2总名额是个定量X,EB-2 ROW反正All C,吃到饱,最后吃到多少也是个定量Y,两个
定量减一减就是中印EB2一共能吃到的量Z=X-Y,中印捆绑就跟一个国家一样,最后落在
同一个排期,先吃后吃对最后结果都没影响。That's it. 没有中印FB可以插足影响的
地方。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可没说14万的EB的要和FB去share,FB有自己的名额48万还是多少我不太确定,EB也
: 不可能动一个,但是FB+EB>7%会影响他们在各自类别拿SO的先后顺序,而这个顺序对人
: 数和排期是有直接影响的。韩国是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我上面贴的国务院的文件对这个
: 现象的解释也印证了Fb+EB有25,620这个cap的存在,数据也支持Korea虽然是ROW,在
: 2009年拿到14211个EB名额,超过7%或者9800的上线4千多,可见超过7%吃SO的不光是中
: 印。如果你的说法成立,EB3的官司就打赢了,你如果听那个开庭录音,政府律师为自
: 己辩护的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个7%是cross the board而不光是EB的.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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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B2的总名额一年是大约4万,平均到每季度大概是一万。EB2 ROW 全C没有法律依据,
这个月就有排期,以后还会有排期。中印捆绑的前提是双方Fb+EB全都大于本季度绿卡
的7%,那就得让ROW 里面EB超过7%,但EB+FB<7%的比如韩国先吃SO,剩下还剩多少SO,
中印再分。FB的作用不是分名额,而是影响顺序。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Fb+EB有25,620这个cap的存在: Agree
: EB超过EB的7%的不光是中印: Agree
: So what?
: EB2总名额是个定量X,EB-2 ROW反正All C,吃到饱,最后吃到多少也是个定量Y,两个
: 定量减一减就是中印EB2一共能吃到的量Z=X-Y,中印捆绑就跟一个国家一样,最后落在
: 同一个排期,先吃后吃对最后结果都没影响。That's it. 没有中印FB可以插足影响的
: 地方。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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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ROW 里面EB超过7%,但EB+FB<7%的比如韩国先吃: Agree
ROW本来就是先吃,吃到有剩才给中印吃。
今年EB2-ROW出现排期的原因众所周知,我不赘述。明年还是全C。法律依据就是ROW EB
+FB<7%,就要先让ROW吃饱。
顺序随你怎么变,大饼就这么大,不影响最后结果。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EB2的总名额一年是大约4万,平均到每季度大概是一万。EB2 ROW 全C没有法律依据,
: 这个月就有排期,以后还会有排期。中印捆绑的前提是双方Fb+EB全都大于本季度绿卡
: 的7%,那就得让ROW 里面EB超过7%,但EB+FB<7%的比如韩国先吃SO,剩下还剩多少SO,
: 中印再分。FB的作用不是分名额,而是影响顺序。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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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B2 ROW 是否全C,得明年才知道。两个国家顺序如果有EB+FB大于还是<7%的区别,
顺序有先后,法律依据是INA 202(a)(2)和(3),后拿的少甚至没有。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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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两个国家顺序如果有EB+FB大于还是<7%的区别,顺序有先后” 这是显然。
EB+FB > 7%还是<7%是天壤之别,<7%是天上(ROW),>7%是地下(中印)。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EB2 ROW 是否全C,得明年才知道。两个国家顺序如果有EB+FB大于还是<7%的区别,
: 顺序有先后,法律依据是INA 202(a)(2)和(3),后拿的少甚至没有。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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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中印也不总大于7%,因为FB最多的是墨西哥和菲律宾,老印EB多,FB都进不了前3,而
且FB总额比EB多,所以可以是老印EB>7%,FB+EB<7%,如果此时中国双
向指标都》7%,让老印先吃SO,那还能给老中剩下吗。这种情况你就不能告DOS
,因为谁让你先超了7%呢,没剩的了你只好认命。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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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中印Always FB+EB>7%,你的假设不成立,后面的都不用看了。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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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中国always我信,印度不确定,特别是在某个季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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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VB让人认识到3012是毒药吵吵啥啊,485 inventory都会变成demand
【NIU 数据中心】独家数据更新估计EB3的demand是这么个情况
干脆来比较一下这次EB3的水和去年EB2的水[Update]现在说什么真假排期还都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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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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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我猜你一定是混淆了实批和库存,才会说出印度EB+FB在某一个季度不一定大于7%这种
话。
判断某一个国家是否ROW,是看该国EB+FB潜在申请人是否大于7%,即25620,而不是看
实批。只要该国潜在申请人超过25620就被归为non-ROW。印度光EB的潜在申请人就是中
国的好几倍,大大超过25620,EB+FB当然也大大超过25620。
某一国家在某一季度没有拿满25620的1/4,这可能是排期设置有误之类的多种因素造成
,但只要该国的潜在申请人大于25620,就被归为non-ROW了。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always我信,印度不确定,特别是在某个季度上。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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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看潜在有什么意义呀,它只是个POOL,而且每个月都有变化,看实批才能看出它的作用
。你去看DOS每月颁布的正式的VB,前面都有这样的说明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bulletin/bulletin_5759.html
2. The fiscal year 2012 limit for family-sponsored preference immigrants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201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is 226,000. The fiscal year 2012 limit for 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 immigrants calculated under INA 201 is 144,951. Section 202
prescribes that the per-country limit for preference immigrants is set at 7%
of the total annual family-sponsored and 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 limits
, i.e., 25,967 for FY-2012. The dependent area limit is set at 2%, or 7,419.
3. INA Section 203(e) provides that family-sponsored and 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 visas be issued to eligible immigrants in the order in which a
petition in behalf of each has been filed. Section 203(d) provides that
spouses and children of preference immigrants are entitled to the same
status, and the same order of consideration, if accompanying or following to
join the principal. The visa prorating provisions of Section 202(e) apply
to allocations for a foreign state or dependent area when visa demand
exceeds the per-country limit. These provisions apply at present to the
following oversubscribed chargeability areas: CHINA-mainland born, INDIA,
MEXICO, and PHILIPPINES.
这可以看出ROW 的定义是实批FB+EB<7%的国家,到目前为止只有中印墨菲不在此类,
所以得单有排期。
虽然中印墨菲都有能力超7%,但是移民局是区别对待的,总的来说就是打压中印,照
顾墨菲,工具就是25,967的cap。拿今年做例子,年初中印EB大放水,使中印和自己的
FB相加在4,5月份就
达到这个Cap,于是从6月开始排期就停了,虽然到年底还可能动一动,但是不太可能有
大的放水,而对莫非压着排期,尽量晚点到达7%,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他们在达到cap以
前每月都能和ROW一起吃SO, 中印这时只能看着,到底有没有剩的不好说。具体到
EB123的影响是不同的。EB1如果中印不动,让莫非和ROW先吃也没关系,因为他们都超
不过2800,况且还有EB45的名额,全C没什么问题。EB2能过2800的好像只有韩国,先吃
尽量C,所以韩国每年都分到5千多名额。EB3是莫非和ROW最有能力和中印争夺SO
的类别,如果让他们先吃,他们会吃的比中印还多,在过去的5年中(不包括othe
r worker),菲律宾EB3平均5142,韩国3946,而中国平均才21
29,印度不算2007年是3151。中国最少的2009年EB3只有1027,
当年印度只有2220,韩国是3566,菲律宾是5263。所以我认为这个2万5
的cap的作用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尤其是对EB3,老印可以接着骂,但韩国和菲
律宾更不是东西。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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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看潜在不是有没有意义,而是DOS就是这么做的。从你自己贴的里面摘两句好好再读读
“when visa demand exceeds the per-country limit”,什么叫demand?Demand难道
是实批不是潜在吗?“oversubscribed chargeability areas”,什么叫subscribe?
是潜在还是实批?
DOS要在实批前两个月就公布排期,10月的实批,排期9月初就定了,9月初定排期的时
候他怎么可能知道10月有多少实批?完全就是凭估计,看潜在。如果照你说的要看实批
是否超7%,那10月新财年一开始,所有国家都没超,所有国家所有类别都应该All C?
Anyway,你反正也承认“中印墨菲不在此类(ROW),所以得单有排期。”,这不就结了。
你后面一大套自己杜撰的排期阴谋论,也只能给不懂的人看看。真正了解名额分配规则
的人也就笑笑看看了之,我也懒的跟你多解释。

Nationality
7%
limits
419.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潜在有什么意义呀,它只是个POOL,而且每个月都有变化,看实批才能看出它的作用
: 。你去看DOS每月颁布的正式的VB,前面都有这样的说明
: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bulletin/bulletin_5759.html
: 2. The fiscal year 2012 limit for family-sponsored preference immigrants
: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201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 Act (INA) is 226,000. The fiscal year 2012 limit for employment-based
: preference immigrants calculated under INA 201 is 144,951. Section 202
: prescribes that the per-country limit for preference immigrants is set at 7%
: of the total annual family-sponsored and 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 limits
: , i.e., 25,967 for FY-2012. The dependent area limit is set at 2%, or 7,419.

m***i
发帖数: 177
64
英语不好就没办法了。看不懂不足以证明别人是错的。
H******i
发帖数: 4704
65
但愿今年能够再有六千甚至更多的EB2能够拿到绿卡。
w*****2
发帖数: 386
66
强烈抗议烙印太多名额!!!!
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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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VB让人认识到3012是毒药VB 中这段话有没有讲究?
【NIU 数据中心】独家数据更新我们是印度人的1/10.凭什么和他们捆绑?
干脆来比较一下这次EB3的水和去年EB2的水[Update]根据【NIU独家数据】EB2I在FY2012用超了自己的名额
吵吵啥啊,485 inventory都会变成demandEB3 PD Quarterly Progress Prediction based on new data
估计EB3的demand是这么个情况论eb2应该得到大部分亲属名额
现在说什么真假排期还都太早今天又问了奥本
对想交485的人来说EB2放水的最坏情况既然有人慷NIU之慨,那么我也公布一把
取消第二排期与大放水没有必然联系,与cjycjy探讨你们说奥本无聊不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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