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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和直隶相邻的山东,河南,山西外,各省都有总督.上面
三省只有巡抚.
直隶总督: 河北
两江总督: 江苏,安徽,江西
两广总督: 广东,广西
云贵总督: 云南,贵州
四川总督: 四川
湖广总督: 湖南,湖北
甘陕总督: 甘肃,陕西
闽浙总督: 浙江,福建,台湾
东北总督: 东北(仅三年)
另外总督原则上仅处理军事事务,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司令员.但是因为
总督通常又身兼监察御史,所以可以干涉地方政务,不过除了清末时的
各别强总督外,大多数都谈不上总领"军政"大权. | s*****w 发帖数: 1017 | 2 明王朝平蜀后,置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又置四川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
察使司,合称“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司法。各地府、州、县地方政府
相继建立起来。在县以下,普遍建立里甲机构,在城市建立坊厢机构,使王
朝的赋役征调得到保障。
明朝中叶,四川人民赋税沉重,地主兼并土地日益严重,不断引起农
民起义,并波及陕、湖、贵等省。
明末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社会危机十分严重。四川爆发多起民变和兵
变。明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张献忠于1633年首次率师入川,1644年
初由湖广第五次入川,号称有众60万,以“澄清川岳”为旗帜,溯江而上,
节节胜利。6月克重庆,8月克成都,明蜀王朱至澍投井自杀,结束了明王
朝在四川的统治。1644年11月16日,张献忠在成都即帝位,国号大
西,建元大顺,自称西王。大西农民政权建立了中央机构和地方各级政权组
织,并开科取士,补充官员。大西政权没收明地方政府的库金和王朝宗藩的
财产,向富民大贾征收赋税,发放金银赈济贫民。又铸货币“大顺通宝”以
供流通。1644年清军入关后,于1646年攻入四川,张献忠率军迎击,
不胜,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太阳河畔遭清军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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